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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11月12日报道,自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将于200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十七大决定之后,中共中央于近期又出台重大举措,向全党印发了《关于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并将于明年6月底前结束。
中共中央确定,党的十七大代表名额为2220名,将由全国40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中央提出,党的十七大代表应当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要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在党的十七大代表中,既要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也要有生产和工作一线的党员;要有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等各方面的代表;要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的名额;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要占一定比例。中央还特别强调,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中,要有适当数量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员。
值得关注的是,中央在《通知》中明确提出要求,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要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充分走群众路线,把发扬民主贯穿于全过程。《通知》要求,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广泛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和代表选举工作,保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的参与率;要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集体讨论,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通过采取考察预告、在适当范围内公示等方式听取意见。省区市要按照规定要求在适当时候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有关情况并听取意见;坚持差额选举,提高差额比例,各选举单位要按照不少于15%的差额比例,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出席党的十七大的代表。
扩大党内民主是十六大以来备受关注和重视的论题。十六大报告曾明确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一论断打破了过去把发扬党内民主仅仅看成党的作风和工作方法问题的观念,开始把党内民主当作一项制度来建设。不少党建理论专家认为,中共领导层在政治体制改革上已形成一个重要思路:完善中共自身的民主制度建设,国家的民主政治才容易走上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