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家境优越的企业家之女,到绝食救父的“现代缇萦(见后页链接)”,曾成杰之女曾珊被外界赋予了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使命。
出生于1989年的曾珊,今年刚满24岁,2008年,父、母与长姐因非法集资被捕时,她只是一名刚刚高中毕业的19岁女孩,哥哥曾贤也只比她年长一岁。突如其来的变故,将两兄妹原有的生活击得粉碎,原本打算出国留学的曾珊不得不中途放弃,耽误了一年之后,才重新考入长沙农业大学,而哥哥曾贤,据说在佛山当空军时,曾经梦想着成为一名飞行员。
2012年,一条湘女救父的新闻通过网络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很快,“曾成杰之女”的微博用户,开始在网上详细讲述有关父亲涉嫌非法集资诈骗一案的来龙去脉,以及事件的诸多隐情。但令全社会真正开始静下心来倾听曾珊诉说的原因,却是在今年的7月12日,曾珊发布微博——父亲的死刑已经在未告知家属的情况下予以执行。
当微博上声嘶力竭的呼唤,终究没能保住父亲的性命,当整个家族、整个村子、甚至社会许多人都在为曾成杰喊冤,当所谓的冤案猜想和翻案热情变成一股狂热的“全民行动”;作为一名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花季少女,她被强行赋予的使命,似乎才刚刚开始。
曾珊印象
7月17日,距离曾成杰被执行死刑5天后,辗转拿到了一抔骨灰的曾氏兄妹,在位于湖南省新邵县一处小山村的老宅里,为父亲举行了葬礼。在葬礼开始前3小时,记者赶赴新邵县,在县派出所对面一处被曾家用来专门接待访客的宾馆里,见到了曾成杰的女儿曾珊。
由于父亲亡故的缘故,宾馆里见到的曾珊穿着一袭缁衣,圆圆的脸上,依稀有哭过的痕迹。与很多刚刚失去亲人迫切希望向记者讲述其中曲直的受访者不同,此时的曾珊表现出一种少有的沉默,但依旧对记者十分客气,在她看来,父亲是冤枉的,而现在赶来了解此事的记者们,都是来帮忙的。
宾馆里,曾家一厢情愿地为每个记者订好了房间,但大多数记者仍然坚持自行支付了住宿费。一楼靠近楼梯口的房间里,成了记者们的聚集地,所有为曾成杰案而来的媒体人,都聚集在这里讨论着与该案有关的信息,中间还有当地宣传部领导前来“拜访”,在这时,大家通常会不约而同地“噤声”。
面对记者时的曾珊,与微博上长篇大论为父亲申冤、掷地有声向法院发问的形象不同,显得很是少言寡语。当记者问到一些与案情有关的问题时,曾珊通常会指指一旁的王少光律师,告诉记者:“这位是我爸爸的律师,他对这个案子了解得比我多,你们可以问他。”此时的曾珊,更像是纷乱场合中的一个陪衬,作为目前曾家仅剩的未被判刑的两人,曾珊与哥哥曾贤无可选择地承担起了为父“平反”的使命,在之后的倾谈中,曾珊告诉记者,其实王律师是最了解这个案子的,由他接受采访最合适。但在这样的场合中,这么多记者为了给父亲翻案来到这里,作为曾成杰的女儿,她必须出席。
也许是曾珊的默不作声使人们在讨论中自动将她忽略,现场关于此事的讨论客观到无所避讳,甚至偶尔会爆发出一阵笑声。每当此时,一旁曾珊的面部表情都会出现一瞬间的凝滞,之后继续默不作声。毕竟,她无法要求每个来此了解父亲案情的人,都和她一样悲痛,只要不是存心幸灾乐祸,由于讨论到一些延伸领域而笑几声,本就与父亲的死无关,更何况,在她看来,大家都是来“帮忙”的。
这样的情形让记者心里有些难受,按照记者老家的风俗,如果在一条马路上同时有“红事”、“白事”两路车队经过,则办喜事的车队要先给办丧事的车队让路,并在车队远去之前,停止演奏喜庆的乐曲。尊重他人失去亲人的悲伤,也是对自身人性的正视。回到此事件中,即便有一天所有证据都能够证明,曾成杰确实非法集资、诈骗罪名属实,且其罪当诛,在他的亲人面前,我们是否也应该对发自内心的欢欣鼓舞,保持一定的克制?
“一会我要到山上和哥哥一起,给父亲举行葬礼。”说这话的时候,曾珊低垂着眼帘。当听到几位记者表示要同去时,曾珊马上打电话给山上的哥哥,要他多派几辆车来接人,并对在场的人们不断说着类似“对不起,再等一会”,“只有三辆车,大家可不可以挤一挤”,“麻烦你们了”等等“陪着小心”的话语。
“秘密处决”
“听到父亲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后,我一夜未眠,起初还以为是听错了。”曾珊回忆起那段最令她心痛的经历时这样对《新民周刊》说。
当曾成杰的律师王少光为了一些能够证明曾成杰“资大于债”的新证据而四处奔走时,当曾成杰的女儿曾珊还在微博及各大媒体上努力证明父亲没有诈骗时,7月12日,他们忽然听到了一则让人难以置信的消息,曾成杰已于当日被执行死刑,核准日期为今年的6月14日。毫无准备之下的当头一棒,令曾成杰身边试图为其翻案的所有人,一时间都觉得难以置信。
“7月13日一大早,我和哥哥赶到法院,看到了执行死刑的布告。爸爸真的被杀了,我们兄妹俩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为什么不通知我们,哪怕让我们看一眼遗体也成。法院保安说,尸体已经被火化,可能周一才会通知我们领骨灰。”曾珊告诉《新民周刊》,一直到7月14日中午,父亲被执行死刑两天后,她才接到长沙中院的死刑执行通知。邮寄邮戳时间是7月13日,签发时间是我父亲被处决的12日。
“难道长沙中院唐学平法官不知道刑诉法解释423条的法理,以及犯人临终告别权和亲属临终会面权的人道吗?”面对曾家兄妹这样的质问,7月1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在微博上做出这样的回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但此帖在26分钟后很快被删除,不过目前仍有截屏为证。
目前,对于“秘密处决”事,湖南高院新闻发言人曾鼎新又给出了另一个版本的解释:据我们了解,长沙市中级法院于执行当日将曾成杰的死刑执行布告贴于法院公告栏内。因为案卷材料中没有曾成杰的二女儿、儿子的联系方式,故当日执行后法院将执行通知书邮寄送达曾成杰的女婿(大女儿丈夫)。对此说法,曾氏兄妹依旧无法接受。7月14日,曾珊发微博回应:“我爸爸知道我们的电话号码,再说法院肯定有爸爸的律师的联系方式! 法院的这种做法,直接剥夺了我父亲的临终告别权和我们的临终会面权,对这种不人道的行为我们表示极大的愤慨!”
出生于1989年的曾珊,今年刚满24岁,2008年,父、母与长姐因非法集资被捕时,她只是一名刚刚高中毕业的19岁女孩,哥哥曾贤也只比她年长一岁。突如其来的变故,将两兄妹原有的生活击得粉碎,原本打算出国留学的曾珊不得不中途放弃,耽误了一年之后,才重新考入长沙农业大学,而哥哥曾贤,据说在佛山当空军时,曾经梦想着成为一名飞行员。
2012年,一条湘女救父的新闻通过网络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很快,“曾成杰之女”的微博用户,开始在网上详细讲述有关父亲涉嫌非法集资诈骗一案的来龙去脉,以及事件的诸多隐情。但令全社会真正开始静下心来倾听曾珊诉说的原因,却是在今年的7月12日,曾珊发布微博——父亲的死刑已经在未告知家属的情况下予以执行。
当微博上声嘶力竭的呼唤,终究没能保住父亲的性命,当整个家族、整个村子、甚至社会许多人都在为曾成杰喊冤,当所谓的冤案猜想和翻案热情变成一股狂热的“全民行动”;作为一名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花季少女,她被强行赋予的使命,似乎才刚刚开始。
曾珊印象
7月17日,距离曾成杰被执行死刑5天后,辗转拿到了一抔骨灰的曾氏兄妹,在位于湖南省新邵县一处小山村的老宅里,为父亲举行了葬礼。在葬礼开始前3小时,记者赶赴新邵县,在县派出所对面一处被曾家用来专门接待访客的宾馆里,见到了曾成杰的女儿曾珊。
由于父亲亡故的缘故,宾馆里见到的曾珊穿着一袭缁衣,圆圆的脸上,依稀有哭过的痕迹。与很多刚刚失去亲人迫切希望向记者讲述其中曲直的受访者不同,此时的曾珊表现出一种少有的沉默,但依旧对记者十分客气,在她看来,父亲是冤枉的,而现在赶来了解此事的记者们,都是来帮忙的。
宾馆里,曾家一厢情愿地为每个记者订好了房间,但大多数记者仍然坚持自行支付了住宿费。一楼靠近楼梯口的房间里,成了记者们的聚集地,所有为曾成杰案而来的媒体人,都聚集在这里讨论着与该案有关的信息,中间还有当地宣传部领导前来“拜访”,在这时,大家通常会不约而同地“噤声”。
面对记者时的曾珊,与微博上长篇大论为父亲申冤、掷地有声向法院发问的形象不同,显得很是少言寡语。当记者问到一些与案情有关的问题时,曾珊通常会指指一旁的王少光律师,告诉记者:“这位是我爸爸的律师,他对这个案子了解得比我多,你们可以问他。”此时的曾珊,更像是纷乱场合中的一个陪衬,作为目前曾家仅剩的未被判刑的两人,曾珊与哥哥曾贤无可选择地承担起了为父“平反”的使命,在之后的倾谈中,曾珊告诉记者,其实王律师是最了解这个案子的,由他接受采访最合适。但在这样的场合中,这么多记者为了给父亲翻案来到这里,作为曾成杰的女儿,她必须出席。
也许是曾珊的默不作声使人们在讨论中自动将她忽略,现场关于此事的讨论客观到无所避讳,甚至偶尔会爆发出一阵笑声。每当此时,一旁曾珊的面部表情都会出现一瞬间的凝滞,之后继续默不作声。毕竟,她无法要求每个来此了解父亲案情的人,都和她一样悲痛,只要不是存心幸灾乐祸,由于讨论到一些延伸领域而笑几声,本就与父亲的死无关,更何况,在她看来,大家都是来“帮忙”的。
这样的情形让记者心里有些难受,按照记者老家的风俗,如果在一条马路上同时有“红事”、“白事”两路车队经过,则办喜事的车队要先给办丧事的车队让路,并在车队远去之前,停止演奏喜庆的乐曲。尊重他人失去亲人的悲伤,也是对自身人性的正视。回到此事件中,即便有一天所有证据都能够证明,曾成杰确实非法集资、诈骗罪名属实,且其罪当诛,在他的亲人面前,我们是否也应该对发自内心的欢欣鼓舞,保持一定的克制?
“一会我要到山上和哥哥一起,给父亲举行葬礼。”说这话的时候,曾珊低垂着眼帘。当听到几位记者表示要同去时,曾珊马上打电话给山上的哥哥,要他多派几辆车来接人,并对在场的人们不断说着类似“对不起,再等一会”,“只有三辆车,大家可不可以挤一挤”,“麻烦你们了”等等“陪着小心”的话语。
“秘密处决”
“听到父亲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后,我一夜未眠,起初还以为是听错了。”曾珊回忆起那段最令她心痛的经历时这样对《新民周刊》说。
当曾成杰的律师王少光为了一些能够证明曾成杰“资大于债”的新证据而四处奔走时,当曾成杰的女儿曾珊还在微博及各大媒体上努力证明父亲没有诈骗时,7月12日,他们忽然听到了一则让人难以置信的消息,曾成杰已于当日被执行死刑,核准日期为今年的6月14日。毫无准备之下的当头一棒,令曾成杰身边试图为其翻案的所有人,一时间都觉得难以置信。
“7月13日一大早,我和哥哥赶到法院,看到了执行死刑的布告。爸爸真的被杀了,我们兄妹俩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为什么不通知我们,哪怕让我们看一眼遗体也成。法院保安说,尸体已经被火化,可能周一才会通知我们领骨灰。”曾珊告诉《新民周刊》,一直到7月14日中午,父亲被执行死刑两天后,她才接到长沙中院的死刑执行通知。邮寄邮戳时间是7月13日,签发时间是我父亲被处决的12日。
“难道长沙中院唐学平法官不知道刑诉法解释423条的法理,以及犯人临终告别权和亲属临终会面权的人道吗?”面对曾家兄妹这样的质问,7月1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在微博上做出这样的回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但此帖在26分钟后很快被删除,不过目前仍有截屏为证。
目前,对于“秘密处决”事,湖南高院新闻发言人曾鼎新又给出了另一个版本的解释:据我们了解,长沙市中级法院于执行当日将曾成杰的死刑执行布告贴于法院公告栏内。因为案卷材料中没有曾成杰的二女儿、儿子的联系方式,故当日执行后法院将执行通知书邮寄送达曾成杰的女婿(大女儿丈夫)。对此说法,曾氏兄妹依旧无法接受。7月14日,曾珊发微博回应:“我爸爸知道我们的电话号码,再说法院肯定有爸爸的律师的联系方式! 法院的这种做法,直接剥夺了我父亲的临终告别权和我们的临终会面权,对这种不人道的行为我们表示极大的愤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