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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秋天参加一场中美双边学术研讨会,一位中方学者提交了一篇讨论《穆天子传》文本性质的论文,洋洋洒洒两万字,内容大致可以用三句话概括:一是按照现代学者研究,《穆天子传》是一部神话传说著作;二是根据《隋书·经籍志》,《穆天子传》是一部霸史杂录著作;三是根据他的研究,《穆天子传》是一部小说创作。有美国学者当场尖锐地诘问:这个结论有什么意义?就事论事地回答这个问题,其实没有什么意义。再说,如何认识《穆天子传》文本性质及其文献价值,可能也见仁见智,争论不休。如果就这个话题引申开来,围绕中国早期文献的理解开展讨论,也许还有普遍意义。在研究实践中,我们常有这样一种感觉,研读中国早期文献,倘若从文学、史学等方面纠缠于历史文献的真实问题,通常很难取得学术共识。你说真,我说假,各执一词,原因何在?拜读《比较神话学在中国》之后,我想,缺少当代神话学的理论透视,恐怕是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
如果从殷商文字开始算起,传统文献流传至今已经三千多年。汉代以来,佞古思潮长期居于主导地位,认为现存早期文献都是老祖宗说的,老祖宗写的,老祖宗传下来的。《庄子·天运篇》中提到的“六经”就是今天看到的经书。宋元以后,怀疑思潮泛起,直至清初,很多资料得到系统的整理。以阎若璩为代表的一批重要学者发现,像《尚书》这样的早期文献,其中有很多记载相互矛盾,有必要进行清理,甚至提出质疑。十九世纪末,疑古思潮甚嚣尘上,与此前的疑古之风遥相呼应。俄国汉学家王西里(V.P.Vasiliev,1818-1900)在《中国文学史纲要》(一八八○年出版,圣彼得堡国立孔子学院二○一三年中俄文对照出版。全书330页)中认为,除《诗经》《春秋》外,现存先秦典籍多数是汉代产物,甚至更晚。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提出十二种辨伪的方法,也将很多先秦以来流传的典籍列入伪托之作。类似这样的观点,左右学术界将近一个世纪。这些论证无外乎在强调说明,中国早期文献具有极大的变异性。所谓原始文献,是一个没有依托的概念。最近三十多年,地不藏宝,随着出土文献的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材料证明,中国早期文本文献的传承相当复杂,梁启超提出的辨伪方法,大多数站不住脚。而且,更重要的是,现在所有的出土文献,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学术史的面貌。即便是甲骨文的出现,也只是证明了司马迁所见史料比较确切。这充分说明,中国早期文献确有其稳定性品质。
当然,这只是中国早期文献的一种形态,其不确定性、可质疑的因素依然大量存在。譬如司马迁《史记》的记载就常常自相矛盾,有些场面的描述更像小说,甚至可以这样说,早期的历史文献,很多像小说。这也容易理解。中国古代早期文献,始于口头传播,经过漫长的流传,最后被写定。在流传过程中,制造者、接受者、传播者、阐释者各不相同,口传文献信息不断累积,不断演变,所产生的文本内容也就颇多差异。到底如何断定这些文献的稳定与矛盾,看待他们的历史意义?《比较神话学在中国》的第七章“神话历史”,就显得尤其重要,它涉及当代新史学观念、涉及历史与文学的边界,彼此的交融与渗透。神话与历史之间的流动关系,能使我们面对早期文献时,除了提炼其“稳定—矛盾”的对立关系,还能从权力建构正统话语的神圣化途径,以及政治的现实秩序需要来看待文献文本的形成过程。在“神话中国”的大视野下反思早期文献的神圣与世俗特质,及其社会文化功能。
从客观上说,早期的历史,口耳相传。历史的主干为经,比较粗略;后人的阐释为传,注重细节。经与传,逐渐合流,便形成历史。司马迁就是根据这些经与传,勾画出中国三千年发展的历史。
从主观上说,任何历史都是人来书写的。有了人,便有不同的思想。对于同一历史材料,不同的人,便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处理。平民历史学家写历史是一种写法,官方历史学家又是另外一种写法。不论是谁,站在不同的立场,对于史料就有不同的取舍,甚至是有意的遮蔽。这种现象,无处不在。文化不高的刘邦、相貌一般的朱元璋,都被历史学家描绘成“隆准而龙颜”“姿貌雄杰,奇骨贯顶”。至于他们的劣迹,则略而不记。秦汉对于历史著述、诸子百家的控制非常严密,像《史记》这样还算比较公允的史书,东汉初年的汉明帝诏问班固,批评司马迁“微文刺讥”,东汉末年的王允也视《史记》为“谤书”,禁止其流传。蔡邕在江南看到王充《论衡》记载很多战国后期的历史故事,叹为异书。说明到了东汉后期,战国后期乃至楚汉相争的故事已经鲜有流传。
站在今天的立场推想,从战国末年列国的分分合合,到楚汉八年的血腥纷争,这里该有多少动天地泣鬼神的历史故事!可惜,只有一部被刘邦认可的陆贾的《楚汉春秋》残存于世,而精华部分已被《史记》收录,其他不计其数的历史文献已经烟消云散,以致后世没有产生一部类似《三国演义》那样的历史小说,描绘楚汉纷争,这真是一段历史的遗憾。显然,这是统治集团有意控制的结果。魏晋以后,当权者对于民间的掌控已力不从心,所以才会有三国故事逐渐流传开来,箭垛式的人物越来越丰满,多以三国故事为背景的讲唱文学逐渐成熟,最终酝酿出《三国演义》这样的历史小说登上文坛,历史与小说从此分道扬镳。历史似乎从此脱离小说,俨然以公正、真实相标榜,但在实际的历史叙述中,如前所述,由于立场的不同,对于材料的取舍便大不同,结论可能大相径庭。甚至在同一叙述者的著作中,也会常常有前后矛盾的记载。历史著述中的这些有意无意的错误,可以说随处可见。无意的错误可以理解,由于闻见有限,根据一些主观臆测充实历史文本,可能与史实相违背,而有意的错误更是不在少数。《比较神话学在中国》中“神话历史”的提出其实在提醒我们,古典立场的“史”与现代的“历史”观念根本不同,无论希罗多德、塔西佗还是司马迁、班固,其采取的都不是现代“求真”的兰克派史学立场。立足于古典,一切记录都是特定记录者立场的反映,没有所谓纯粹的真实的“史实”。比如以神话学眼光介入到历代帝王本纪,便可以发现其寻求政权合法性的叙事动机。这就为神话学介入史学提供了契机,神话学理论是理解历史记忆、走向历史深处的一条有效途径。
德国学者扬·阿斯曼的《文化记忆:早期高级文化中的文字、回忆和政治身份》(北京大学出版社二○一五年版)从古埃及历史研究中发现了这样有趣的问题,即一种文化形态的建立,通常经过“回忆文化”“记忆文化”“文化认同和政治想象”这三个过程。
第一个形态是“回忆文化”形态。记忆不断经历着重构。从一定意义上讲,社会思想无一例外都同时是社会的回忆,包含两个方向:向后和向前。记忆不仅重构着过去,而且组织着当下和未来的经验。个人回忆包括交往记忆和文化记忆两种:交往记忆所包含的,是对刚刚逝去的过去的回忆。这是人们与同时代的人共同拥有的回忆。所有关于口述历史的研究都证实,即使在使用文字的社会中,活生生的回忆至多也只能回溯到八十年之前。八十年是一个边界值。它的一半,即四十年,似乎意味着一个重要门槛。
当那些将它实体化的承载者死亡之后,它便让位给一种新的记忆。也就是那些掌握了文化话语权的人开始介入历史,便进入文化记忆阶段。
强权体制建立之后,统治者则强化“文化认同和政治想象”,这便进入了“文化记忆”的第三种形态。那些由教科书、纪念碑等所记载的资料,即通过官方传承下来的资料,它们取代了起源神话的位置。文化记忆始终拥有专职承载者负责其传承,从这个角度看,《比较神话学在中国》第六章专辟“儒家神话”,就很有意义。作者梳理正史、野史、笔记等文献,介绍了中国古代有关凤凰、麒麟等吉祥之物与圣王、禅让等美政传闻,把这些称为儒家神话。其实,还有相当多的资料可以印证这一点,譬如中国古代的音乐传播,如蔡邕的《琴操》以及两汉的乐府诗等,都具有这样的教化神化的功能。像蔡邕这样的文人,掌握了关于文化记忆的知识。他们往往受命于当时的最高首领,负有将口传文献、历史传说汇总定型的使命,以便为当时政治服务。
中国早期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基本发展线索。秦汉帝国统治者不光篡改过去,还试图修正未来。他们希望被后世忆起,于是将自己的功绩镌刻在纪念碑上,并保证这些功绩被讲述、歌颂,在纪念碑上称为不朽或者至少被归档记录。譬如秦始皇让李斯撰写七篇石刻,体现一种庄重的仪式感,用来彰显帝国的威权。汉初所谓唐山夫人《安世房中歌》,武帝时期司马相如等《郊祀歌》等,都是这类创作。通过某种仪式来彰显自己的神圣,这种做法,历代皆有传承。如梁初的陆
,应诏撰有《石阙铭》和《新漏刻铭》,就得到当时统治者和后世的好评。《比较神话学在中国》告诉我们,统治者就是要通过各种文本叙事、仪式、符号象征,回溯历史,神化王权,不断地论证、强化自己执政的合法性,并以前瞻的方式使自己变得不朽。这些论证可能还缺乏历史事实依据,但它确实发挥出跨学科的综合优势,可以成为破解中华文明发生研究中若干重要疑点和难点的突破口。
《比较神话学在中国》指出,中国比较神话学的发展需重新理解“神话”与“历史”的关联性,在延续八千年的文化大传统中回到“神话现象”本身去理解中国历史文化。这些提法无疑是深刻的。从口传到写本的转换过程中,那些吟游诗人、祭司、教师、艺术家、官员、学者等充当了重要的角色。他们传述历史,有真实的依据,也有合乎情理的想象。这就与文学发生关系。可以说,历史与文学,在早期的历史中,就像一对孪生姐妹一样,很难分开。康德《人类历史起源臆测》、美国著名历史学家詹姆斯·哈威·鲁滨孙《新史学》、科林伍德《历史的观念》,以及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代表性人物伊格尔顿《批评家的任务》都讨论到早期历史与文学的联系与区别。在他们看来,作为想象的作品,历史学家的作品和小说家的作品并没有不同。它们的不同之处是,历史的描绘不仅仅限于具体事件、宏大场景,还要挖掘事件背后的原因、政治背景和文化背景,政治权力介入其中,带有集体记忆的色彩。文学的想象隐含在各种场面、各个事件的来龙去脉的描写中,文学家的想象更多地倾向于个人化。
近日,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与澳大利亚人文科学院联合举办了一场名为“文学与文化:传统与现代”的双边学术研讨会,又触及上述这些话题,与二○一五年秋天我参加的中美双边学术会议的某些论题不谋而合,譬如:
第一,早期文献的来源非常复杂,所谓原始文献的概念并不准确。从这个角度说,新发现的早期文本,未必就一定更真实、更原始,更好于传世文本。更不能简单地用新发现的文本强制阐释现存文本,乃至否定现存文本。或者说,不同的文献都是不同的文献编撰者或作者“主观赋义”的产物,需要被阐释,而神话学正是一门有力的阐释工具。
第二,早期文献的传播途径不一,就出现了文本互文性(intertextuality)问题。所谓互文性,即同一个事件、同一个故事,在不同时期、不同文体之间,详略不同。这种情形在秦汉以来的文献中司空见惯。《吕氏春秋》《淮南子》《列女传》《新序》《说苑》,乃至《西京杂记》等,譬如同样是王昭君、毛延寿的故事,笔记和诗文的记载就各不相同。神话记录尤其表现出这样的特征。西方神话学的文本细读、结构主义阐释等方法论,应该能为我们理解这些文本互文性提供新的理解思路。
第三,即便是同一本书,里面的记载也可能前后矛盾。先秦诸子,如《商君书》《管子》《晏子春秋》《荀子》《韩非子》等,集部文献如《诗经》《楚辞》等,虽多有作者冠名,但很难说是单一作者完成的。很可能是很多作者集合完成的作品。因此,对于早期文献,我们不能简单地说某种思想就是作者的思想,只能是一个时代,或者某一地区的思想。而对集体意义、集体表象的关注及研究方法,正是神话学的学科特长所在。这些研究方法在《比较神话学在中国》的第一章中有介绍,若古代文学研究者感兴趣,完全可以顺流而下,充分运用这些新的研究理念,去考量一个写作群体的集体表象,从而研究其背后的文化因子,而非仅针对个人作者进行研究。这就有点像品酒师的盲品,去掉标签,做抽象的比较,可以寻找到某些蛛丝马迹,可以抽绎出新的研究问题。
一、从口传到抄本文献的诸多争论问题,现代神话学提供了一个可供选择的理论视角
如果从殷商文字开始算起,传统文献流传至今已经三千多年。汉代以来,佞古思潮长期居于主导地位,认为现存早期文献都是老祖宗说的,老祖宗写的,老祖宗传下来的。《庄子·天运篇》中提到的“六经”就是今天看到的经书。宋元以后,怀疑思潮泛起,直至清初,很多资料得到系统的整理。以阎若璩为代表的一批重要学者发现,像《尚书》这样的早期文献,其中有很多记载相互矛盾,有必要进行清理,甚至提出质疑。十九世纪末,疑古思潮甚嚣尘上,与此前的疑古之风遥相呼应。俄国汉学家王西里(V.P.Vasiliev,1818-1900)在《中国文学史纲要》(一八八○年出版,圣彼得堡国立孔子学院二○一三年中俄文对照出版。全书330页)中认为,除《诗经》《春秋》外,现存先秦典籍多数是汉代产物,甚至更晚。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提出十二种辨伪的方法,也将很多先秦以来流传的典籍列入伪托之作。类似这样的观点,左右学术界将近一个世纪。这些论证无外乎在强调说明,中国早期文献具有极大的变异性。所谓原始文献,是一个没有依托的概念。最近三十多年,地不藏宝,随着出土文献的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材料证明,中国早期文本文献的传承相当复杂,梁启超提出的辨伪方法,大多数站不住脚。而且,更重要的是,现在所有的出土文献,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学术史的面貌。即便是甲骨文的出现,也只是证明了司马迁所见史料比较确切。这充分说明,中国早期文献确有其稳定性品质。
当然,这只是中国早期文献的一种形态,其不确定性、可质疑的因素依然大量存在。譬如司马迁《史记》的记载就常常自相矛盾,有些场面的描述更像小说,甚至可以这样说,早期的历史文献,很多像小说。这也容易理解。中国古代早期文献,始于口头传播,经过漫长的流传,最后被写定。在流传过程中,制造者、接受者、传播者、阐释者各不相同,口传文献信息不断累积,不断演变,所产生的文本内容也就颇多差异。到底如何断定这些文献的稳定与矛盾,看待他们的历史意义?《比较神话学在中国》的第七章“神话历史”,就显得尤其重要,它涉及当代新史学观念、涉及历史与文学的边界,彼此的交融与渗透。神话与历史之间的流动关系,能使我们面对早期文献时,除了提炼其“稳定—矛盾”的对立关系,还能从权力建构正统话语的神圣化途径,以及政治的现实秩序需要来看待文献文本的形成过程。在“神话中国”的大视野下反思早期文献的神圣与世俗特质,及其社会文化功能。
从客观上说,早期的历史,口耳相传。历史的主干为经,比较粗略;后人的阐释为传,注重细节。经与传,逐渐合流,便形成历史。司马迁就是根据这些经与传,勾画出中国三千年发展的历史。
从主观上说,任何历史都是人来书写的。有了人,便有不同的思想。对于同一历史材料,不同的人,便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处理。平民历史学家写历史是一种写法,官方历史学家又是另外一种写法。不论是谁,站在不同的立场,对于史料就有不同的取舍,甚至是有意的遮蔽。这种现象,无处不在。文化不高的刘邦、相貌一般的朱元璋,都被历史学家描绘成“隆准而龙颜”“姿貌雄杰,奇骨贯顶”。至于他们的劣迹,则略而不记。秦汉对于历史著述、诸子百家的控制非常严密,像《史记》这样还算比较公允的史书,东汉初年的汉明帝诏问班固,批评司马迁“微文刺讥”,东汉末年的王允也视《史记》为“谤书”,禁止其流传。蔡邕在江南看到王充《论衡》记载很多战国后期的历史故事,叹为异书。说明到了东汉后期,战国后期乃至楚汉相争的故事已经鲜有流传。
站在今天的立场推想,从战国末年列国的分分合合,到楚汉八年的血腥纷争,这里该有多少动天地泣鬼神的历史故事!可惜,只有一部被刘邦认可的陆贾的《楚汉春秋》残存于世,而精华部分已被《史记》收录,其他不计其数的历史文献已经烟消云散,以致后世没有产生一部类似《三国演义》那样的历史小说,描绘楚汉纷争,这真是一段历史的遗憾。显然,这是统治集团有意控制的结果。魏晋以后,当权者对于民间的掌控已力不从心,所以才会有三国故事逐渐流传开来,箭垛式的人物越来越丰满,多以三国故事为背景的讲唱文学逐渐成熟,最终酝酿出《三国演义》这样的历史小说登上文坛,历史与小说从此分道扬镳。历史似乎从此脱离小说,俨然以公正、真实相标榜,但在实际的历史叙述中,如前所述,由于立场的不同,对于材料的取舍便大不同,结论可能大相径庭。甚至在同一叙述者的著作中,也会常常有前后矛盾的记载。历史著述中的这些有意无意的错误,可以说随处可见。无意的错误可以理解,由于闻见有限,根据一些主观臆测充实历史文本,可能与史实相违背,而有意的错误更是不在少数。《比较神话学在中国》中“神话历史”的提出其实在提醒我们,古典立场的“史”与现代的“历史”观念根本不同,无论希罗多德、塔西佗还是司马迁、班固,其采取的都不是现代“求真”的兰克派史学立场。立足于古典,一切记录都是特定记录者立场的反映,没有所谓纯粹的真实的“史实”。比如以神话学眼光介入到历代帝王本纪,便可以发现其寻求政权合法性的叙事动机。这就为神话学介入史学提供了契机,神话学理论是理解历史记忆、走向历史深处的一条有效途径。
二、早期文献传播的理论问题
德国学者扬·阿斯曼的《文化记忆:早期高级文化中的文字、回忆和政治身份》(北京大学出版社二○一五年版)从古埃及历史研究中发现了这样有趣的问题,即一种文化形态的建立,通常经过“回忆文化”“记忆文化”“文化认同和政治想象”这三个过程。
第一个形态是“回忆文化”形态。记忆不断经历着重构。从一定意义上讲,社会思想无一例外都同时是社会的回忆,包含两个方向:向后和向前。记忆不仅重构着过去,而且组织着当下和未来的经验。个人回忆包括交往记忆和文化记忆两种:交往记忆所包含的,是对刚刚逝去的过去的回忆。这是人们与同时代的人共同拥有的回忆。所有关于口述历史的研究都证实,即使在使用文字的社会中,活生生的回忆至多也只能回溯到八十年之前。八十年是一个边界值。它的一半,即四十年,似乎意味着一个重要门槛。
当那些将它实体化的承载者死亡之后,它便让位给一种新的记忆。也就是那些掌握了文化话语权的人开始介入历史,便进入文化记忆阶段。
强权体制建立之后,统治者则强化“文化认同和政治想象”,这便进入了“文化记忆”的第三种形态。那些由教科书、纪念碑等所记载的资料,即通过官方传承下来的资料,它们取代了起源神话的位置。文化记忆始终拥有专职承载者负责其传承,从这个角度看,《比较神话学在中国》第六章专辟“儒家神话”,就很有意义。作者梳理正史、野史、笔记等文献,介绍了中国古代有关凤凰、麒麟等吉祥之物与圣王、禅让等美政传闻,把这些称为儒家神话。其实,还有相当多的资料可以印证这一点,譬如中国古代的音乐传播,如蔡邕的《琴操》以及两汉的乐府诗等,都具有这样的教化神化的功能。像蔡邕这样的文人,掌握了关于文化记忆的知识。他们往往受命于当时的最高首领,负有将口传文献、历史传说汇总定型的使命,以便为当时政治服务。
中国早期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基本发展线索。秦汉帝国统治者不光篡改过去,还试图修正未来。他们希望被后世忆起,于是将自己的功绩镌刻在纪念碑上,并保证这些功绩被讲述、歌颂,在纪念碑上称为不朽或者至少被归档记录。譬如秦始皇让李斯撰写七篇石刻,体现一种庄重的仪式感,用来彰显帝国的威权。汉初所谓唐山夫人《安世房中歌》,武帝时期司马相如等《郊祀歌》等,都是这类创作。通过某种仪式来彰显自己的神圣,这种做法,历代皆有传承。如梁初的陆
,应诏撰有《石阙铭》和《新漏刻铭》,就得到当时统治者和后世的好评。《比较神话学在中国》告诉我们,统治者就是要通过各种文本叙事、仪式、符号象征,回溯历史,神化王权,不断地论证、强化自己执政的合法性,并以前瞻的方式使自己变得不朽。这些论证可能还缺乏历史事实依据,但它确实发挥出跨学科的综合优势,可以成为破解中华文明发生研究中若干重要疑点和难点的突破口。
三、早期文献传播的真实性问题
《比较神话学在中国》指出,中国比较神话学的发展需重新理解“神话”与“历史”的关联性,在延续八千年的文化大传统中回到“神话现象”本身去理解中国历史文化。这些提法无疑是深刻的。从口传到写本的转换过程中,那些吟游诗人、祭司、教师、艺术家、官员、学者等充当了重要的角色。他们传述历史,有真实的依据,也有合乎情理的想象。这就与文学发生关系。可以说,历史与文学,在早期的历史中,就像一对孪生姐妹一样,很难分开。康德《人类历史起源臆测》、美国著名历史学家詹姆斯·哈威·鲁滨孙《新史学》、科林伍德《历史的观念》,以及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代表性人物伊格尔顿《批评家的任务》都讨论到早期历史与文学的联系与区别。在他们看来,作为想象的作品,历史学家的作品和小说家的作品并没有不同。它们的不同之处是,历史的描绘不仅仅限于具体事件、宏大场景,还要挖掘事件背后的原因、政治背景和文化背景,政治权力介入其中,带有集体记忆的色彩。文学的想象隐含在各种场面、各个事件的来龙去脉的描写中,文学家的想象更多地倾向于个人化。
近日,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与澳大利亚人文科学院联合举办了一场名为“文学与文化:传统与现代”的双边学术研讨会,又触及上述这些话题,与二○一五年秋天我参加的中美双边学术会议的某些论题不谋而合,譬如:
第一,早期文献的来源非常复杂,所谓原始文献的概念并不准确。从这个角度说,新发现的早期文本,未必就一定更真实、更原始,更好于传世文本。更不能简单地用新发现的文本强制阐释现存文本,乃至否定现存文本。或者说,不同的文献都是不同的文献编撰者或作者“主观赋义”的产物,需要被阐释,而神话学正是一门有力的阐释工具。
第二,早期文献的传播途径不一,就出现了文本互文性(intertextuality)问题。所谓互文性,即同一个事件、同一个故事,在不同时期、不同文体之间,详略不同。这种情形在秦汉以来的文献中司空见惯。《吕氏春秋》《淮南子》《列女传》《新序》《说苑》,乃至《西京杂记》等,譬如同样是王昭君、毛延寿的故事,笔记和诗文的记载就各不相同。神话记录尤其表现出这样的特征。西方神话学的文本细读、结构主义阐释等方法论,应该能为我们理解这些文本互文性提供新的理解思路。
第三,即便是同一本书,里面的记载也可能前后矛盾。先秦诸子,如《商君书》《管子》《晏子春秋》《荀子》《韩非子》等,集部文献如《诗经》《楚辞》等,虽多有作者冠名,但很难说是单一作者完成的。很可能是很多作者集合完成的作品。因此,对于早期文献,我们不能简单地说某种思想就是作者的思想,只能是一个时代,或者某一地区的思想。而对集体意义、集体表象的关注及研究方法,正是神话学的学科特长所在。这些研究方法在《比较神话学在中国》的第一章中有介绍,若古代文学研究者感兴趣,完全可以顺流而下,充分运用这些新的研究理念,去考量一个写作群体的集体表象,从而研究其背后的文化因子,而非仅针对个人作者进行研究。这就有点像品酒师的盲品,去掉标签,做抽象的比较,可以寻找到某些蛛丝马迹,可以抽绎出新的研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