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传统语言方式虽然具有准确畅达,认识价值显著的优势,但其缺陷却往往被人们所忽视,那就是自身魅力有所欠缺,内涵稀薄等。陌生化语言正是补充了传统语言之短,使语言出奇制勝,充满活力,文章从词类运用、超常组句、结构、审美观念等方面探讨了文学语言陌生化现象,旨在说明它值得探讨和实践。
关键词:文学;文学作品;语言;陌生化
陌生化,简单而言,就是使我们所习见的语言以一副陌生的面孔出现。“语言陌生化”的根本目的并不是哗众取宏的标新立异,它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在阅读过程中引起读者对文字所表达意境的充分注意,达到读者能更深人地理解文章内容的效果,同时也是为更大限度地满足读者阅读上渴求新异的心理需求。文学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的一门艺术,其中善于运用文字的方法之一,就在于能够有效地使用“陌生化”手段,打破常规,出其不意,使得文章不平庸,充满活力,让人们从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阅读理解中走出来,以新的眼光感受生活。
一、词类运用陌生化
(一)词序错位。余光中在《雨季》中有这样的诗句:“曾经/雨夫人的孩子我是”。正常的语序应是“我曾经是雨夫人的孩子”,由于诗人别出心裁地把 “曾经”前置,并把主谓宾次序倒装来写,改变了固定、缺乏变化的节奏,使句子富于灵活感。词序错位之妙为遣词造句带来了灵活多变的机动性,避免了平板、直露,体现出语言的弹性美,形成即使无理但却美妙的意境。
(二)词语的异常搭配。文学语言的陌生化,首先表现在对约定俗成的语词关系的突破上。语词搭配的反常化是对既定语言规则的有意破坏,它打破了读者的阅读习惯,增加了感知的难度,却更能激发读者的思索与想象。例如:“奶奶鲜嫩茂盛,水分充足,”(引自莫言《红高梁》)。 “鲜嫩茂盛,水分充足” 用形容植物的词语,作者来形容奶奶,显然是对习以为常的语词搭配规则的有意违反,可是呢,却因此更富有形象性与联想意义,更能生动形象地体现奶奶少女时的水灵、丰润,充满活力。再如“东北天空抖了一个血红的闪电,一道残缺的杏黄色的阳光,从浓云中,嘶叫着射向道路(出处同上)。用“血红”来修饰闪电,让阳光发出嘶叫声,语词组合极为反常,突兀陌生得令人惊叹。但它在极端以至变形地表现雷雨前的自然景象的同时,更深刻地让读者体验到人物异常的心境和感觉。它把奶奶处于极端绝望情绪下的视听知觉活灵活现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这是常规描写电闪雷鸣的语言难以做到的。
(三)词义扭曲。它刻意地扭曲词语稳定的固有含义,使词语在语义系统中的固有义与改造义互相浸染,增加语义模糊性、朦胧感。如“路西边,哑巴拍着屁股跳高。”“跳高”是体育专业术语,作者弃之不用,而巧妙地直取字面义,即“蹦蹦跳跳”。在小说中,哑巴,是不能用言语表达痛杀敌人的兴奋劲儿,于是高兴地一路上蹦蹦跳跳。在这里,“跳高”代替“蹦蹦跳跳”,取得了陌生化的奇异效果。
二、超常组句陌生化
最能使读者产生陌生感的是无标点语言。这样的文字使得读者剪不断偏要剪断,理还乱还非要理清,解读的难度反而激发其浓厚的阅读兴趣,给读者带来审美的满足感。例如柏原小说《洪水河畔的土庄》中的一段文字:“……产妇越是喊叫麻有财越是着急狠劲儿打驴屁股驴就越跑得快车就越颠得凶女人就越是疼痛难忍越是大聲喊叫他越是打驴越是怕越是跑越是渐女人越是疼越是喊叫……”。行文节奏急促紧凑,文不句读,字里行间充满了急迫感,十分真切地传达出主人公麻有财心情的急惧和情况的紧迫。婆娘要生产,可接生婆没请成,公社卫生院也住不起,无奈只好赶着驴车往回拉。黑夜里雷雨交加,半路上婆娘临产,情况十万火急。于是,就有了上面的情节。上文的语言形式与其内容十分协调。无标点语言产生的急促感与主人公绝望中的急切心情一致,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
三、特殊技法与篇章结构陌生化
人们在创作中发展了各种各样的艺术手法,如意识流小说中的时空错位、蒙太奇等手法,有些作品则开辟出了独特的叙述视角,如托尔斯泰的《量布人》就以马的视角来描述人类社会的不合理现象,福克纳的名著《喧哗与骚动》则选取了一个白痴的视角观察和展现事件的全过程。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大师马尔克斯的手法则更为独特,他在叙述中常采用站在将来回顾过去的方法,把过去,现在和将来巧妙连在一起。他还采用了大量富有魔幻色彩的故事情节,如一场大雨竟然数年不止,圣女雷梅苔斯突然升空飞去,人死后鲜血沿着街道一直流回自己的卧室等等,这些技巧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作品的艺术魅力,使作品充满丰富的内涵。以上种种方法和手段其实都是为了达到某种“陌生化”的效果,从而取得独有的艺术价值。
四、审美观念陌生化
我国传统文学语言追求的是文雅且优美,但自从1985年以后语言的鄙俗化却由“审美”转向了“审丑”。鄙和俗的语言充斥在小说之中,似乎有意倒生理感官的“胃口”,刘震云的“新写实小说”中鄙陋意象和细节反复出现,如“羊骨头”、“梨子”、 “厕所”等等,这些吃喝拉撒的凡人俗物都在文章中作为第一意象出现在读者眼前,它们或生而不熟,或腐烂或臭。这种“审丑”所带来的“痛感”往往比“审美”带来的体验更加深入,深层次的感悟和思索也带来更强烈的理性满足。当然,小说语言的鄙俗化也应该有一个度。如果是从事物的本原状态中,体现出朴素、鲜活的自然美、本色美,表达一种“生命本体精神”,是可取的;但如果为鄙俗而鄙俗,堕落成低级趣味,粗话脏话泛滥成灾,是不可取的,这样不仅不能表现人的原生态的野性,不能张扬人的生命本体精神,相反,却会以大量的语言垃圾的制造践踏纯真的心灵,污染精神环境。
综上,“陌生化”语言的根本意义在于让人从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中走出来,以新的目光感受生活。 “陌生化”并小是一味地求新求奇,或者十脆让人看小懂,越“陌生”越好,也并非只是纯粹地玩弄技巧,它必须切合一定的语境和接受心理,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文学作品中语言陌生化现象启示我们,只有适度的“陌生”,写出来的东西才具有新的生命,写作才会更有意义。
参考文献
[1]王臻中,王长俊.文学语言〔M].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 87一95.
[2]杨爱妓.文学语言中超常组句的语义分析.写作,1999. (4):28一29.
[3]林燕平.莫言小说个性化变奏浅析.写作,2000.(7):22一23
[4]武善增.谈近十年中国小说创作的语言新变[J].写作,1997. (6):6一7
(作者单位:武警广州指挥学院)
关键词:文学;文学作品;语言;陌生化
陌生化,简单而言,就是使我们所习见的语言以一副陌生的面孔出现。“语言陌生化”的根本目的并不是哗众取宏的标新立异,它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在阅读过程中引起读者对文字所表达意境的充分注意,达到读者能更深人地理解文章内容的效果,同时也是为更大限度地满足读者阅读上渴求新异的心理需求。文学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的一门艺术,其中善于运用文字的方法之一,就在于能够有效地使用“陌生化”手段,打破常规,出其不意,使得文章不平庸,充满活力,让人们从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阅读理解中走出来,以新的眼光感受生活。
一、词类运用陌生化
(一)词序错位。余光中在《雨季》中有这样的诗句:“曾经/雨夫人的孩子我是”。正常的语序应是“我曾经是雨夫人的孩子”,由于诗人别出心裁地把 “曾经”前置,并把主谓宾次序倒装来写,改变了固定、缺乏变化的节奏,使句子富于灵活感。词序错位之妙为遣词造句带来了灵活多变的机动性,避免了平板、直露,体现出语言的弹性美,形成即使无理但却美妙的意境。
(二)词语的异常搭配。文学语言的陌生化,首先表现在对约定俗成的语词关系的突破上。语词搭配的反常化是对既定语言规则的有意破坏,它打破了读者的阅读习惯,增加了感知的难度,却更能激发读者的思索与想象。例如:“奶奶鲜嫩茂盛,水分充足,”(引自莫言《红高梁》)。 “鲜嫩茂盛,水分充足” 用形容植物的词语,作者来形容奶奶,显然是对习以为常的语词搭配规则的有意违反,可是呢,却因此更富有形象性与联想意义,更能生动形象地体现奶奶少女时的水灵、丰润,充满活力。再如“东北天空抖了一个血红的闪电,一道残缺的杏黄色的阳光,从浓云中,嘶叫着射向道路(出处同上)。用“血红”来修饰闪电,让阳光发出嘶叫声,语词组合极为反常,突兀陌生得令人惊叹。但它在极端以至变形地表现雷雨前的自然景象的同时,更深刻地让读者体验到人物异常的心境和感觉。它把奶奶处于极端绝望情绪下的视听知觉活灵活现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这是常规描写电闪雷鸣的语言难以做到的。
(三)词义扭曲。它刻意地扭曲词语稳定的固有含义,使词语在语义系统中的固有义与改造义互相浸染,增加语义模糊性、朦胧感。如“路西边,哑巴拍着屁股跳高。”“跳高”是体育专业术语,作者弃之不用,而巧妙地直取字面义,即“蹦蹦跳跳”。在小说中,哑巴,是不能用言语表达痛杀敌人的兴奋劲儿,于是高兴地一路上蹦蹦跳跳。在这里,“跳高”代替“蹦蹦跳跳”,取得了陌生化的奇异效果。
二、超常组句陌生化
最能使读者产生陌生感的是无标点语言。这样的文字使得读者剪不断偏要剪断,理还乱还非要理清,解读的难度反而激发其浓厚的阅读兴趣,给读者带来审美的满足感。例如柏原小说《洪水河畔的土庄》中的一段文字:“……产妇越是喊叫麻有财越是着急狠劲儿打驴屁股驴就越跑得快车就越颠得凶女人就越是疼痛难忍越是大聲喊叫他越是打驴越是怕越是跑越是渐女人越是疼越是喊叫……”。行文节奏急促紧凑,文不句读,字里行间充满了急迫感,十分真切地传达出主人公麻有财心情的急惧和情况的紧迫。婆娘要生产,可接生婆没请成,公社卫生院也住不起,无奈只好赶着驴车往回拉。黑夜里雷雨交加,半路上婆娘临产,情况十万火急。于是,就有了上面的情节。上文的语言形式与其内容十分协调。无标点语言产生的急促感与主人公绝望中的急切心情一致,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
三、特殊技法与篇章结构陌生化
人们在创作中发展了各种各样的艺术手法,如意识流小说中的时空错位、蒙太奇等手法,有些作品则开辟出了独特的叙述视角,如托尔斯泰的《量布人》就以马的视角来描述人类社会的不合理现象,福克纳的名著《喧哗与骚动》则选取了一个白痴的视角观察和展现事件的全过程。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大师马尔克斯的手法则更为独特,他在叙述中常采用站在将来回顾过去的方法,把过去,现在和将来巧妙连在一起。他还采用了大量富有魔幻色彩的故事情节,如一场大雨竟然数年不止,圣女雷梅苔斯突然升空飞去,人死后鲜血沿着街道一直流回自己的卧室等等,这些技巧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作品的艺术魅力,使作品充满丰富的内涵。以上种种方法和手段其实都是为了达到某种“陌生化”的效果,从而取得独有的艺术价值。
四、审美观念陌生化
我国传统文学语言追求的是文雅且优美,但自从1985年以后语言的鄙俗化却由“审美”转向了“审丑”。鄙和俗的语言充斥在小说之中,似乎有意倒生理感官的“胃口”,刘震云的“新写实小说”中鄙陋意象和细节反复出现,如“羊骨头”、“梨子”、 “厕所”等等,这些吃喝拉撒的凡人俗物都在文章中作为第一意象出现在读者眼前,它们或生而不熟,或腐烂或臭。这种“审丑”所带来的“痛感”往往比“审美”带来的体验更加深入,深层次的感悟和思索也带来更强烈的理性满足。当然,小说语言的鄙俗化也应该有一个度。如果是从事物的本原状态中,体现出朴素、鲜活的自然美、本色美,表达一种“生命本体精神”,是可取的;但如果为鄙俗而鄙俗,堕落成低级趣味,粗话脏话泛滥成灾,是不可取的,这样不仅不能表现人的原生态的野性,不能张扬人的生命本体精神,相反,却会以大量的语言垃圾的制造践踏纯真的心灵,污染精神环境。
综上,“陌生化”语言的根本意义在于让人从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中走出来,以新的目光感受生活。 “陌生化”并小是一味地求新求奇,或者十脆让人看小懂,越“陌生”越好,也并非只是纯粹地玩弄技巧,它必须切合一定的语境和接受心理,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文学作品中语言陌生化现象启示我们,只有适度的“陌生”,写出来的东西才具有新的生命,写作才会更有意义。
参考文献
[1]王臻中,王长俊.文学语言〔M].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 87一95.
[2]杨爱妓.文学语言中超常组句的语义分析.写作,1999. (4):28一29.
[3]林燕平.莫言小说个性化变奏浅析.写作,2000.(7):22一23
[4]武善增.谈近十年中国小说创作的语言新变[J].写作,1997. (6):6一7
(作者单位:武警广州指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