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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美国式的代议民主制度所决定的政策市场性质,为各种政治力量在国会购买到自己所需要的政策提供了基本条件。越来越沦为“国际关系的人质”的直接投资者们将越来越倾向于获得一个积极、稳定的对华政策。那些已经或者即将在华进行大规模直接投资的美国跨国公司,有可能构成未来稳定两国关系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美国跨国公司;国会;院外活动;PNTR;对华政策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9)01-0102-03
“跨国公司”,作为一种集投资、贸易、金融、服务、技术转让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特殊经济行为体,在当今世界经济领域发挥着极为重要的影响。据联合国相关机构统计,目前全球约有65000家跨国公司控制着近87万家子公司,其经济活动渗透到全球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各个产业。
对于中国来说,从1978年到2007年年底,中国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约7630亿美元,现存注册外商投资企业约28万家,目前,世界500强中已有480余家来华投资,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1100余家,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已超过40家。
尤其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开始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这一良好状况无疑是双赢的,整体上有利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从国际关系的角度考虑,在这一互动的过程中,跨国公司为了获得最佳收益,游刃于中美政府之间,也对中美关系的稳定和发展发挥了正面积极的影响。因此,美籍跨国公司以特定利益集团的形式,针对美国国会展开的有关对华政策问题的院外活动,非常值得我们关注。
1 美国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回顾
早在19世纪早期,美国企业就开始在中国进行投资活动。进入20世纪以后,美国在中国的直接投资出现大幅增长的局面,1914年为4200万美元,1930年为1.55亿美元,到抗日战争爆发前的1936年达到2.64亿美元,排在日本和英国之后居第三位。
一些著名的美国跨国公司也很早就进入了中国。早在1902年,美国花旗银行就在中国设立了分行。1922年,美孚石油公司建立了首家加油站。1927年,可口可乐公司在上海建立装瓶厂,并成为该公司最大的海外装瓶厂。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名列世界百强的美国国际集团(AIG)就诞生在中国,1929年在上海成立,其公司总部曾经设在外滩17号。
1978年12月13日,在新中国成立后绝迹了30年的可口可乐和中粮总公司达成协议,重返中国。1979年7月,中国颁布了第一部利用外资的法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1980年4月,中国政府批准美国喜来登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北京合资兴建北京长城饭店,拉开了美国对华直接投资的序幕。到1992年,大多数美国著名跨国公司纷纷进入中国投资建厂或开展合作,包括通用电气公司、埃克森石油公司、美国电报电话公司、国际商用机器公司、通用汽车公司、杜邦化学、宝洁、惠普、可口可乐、百事、波音等世界500强企业。
自1993年起,美国对华直接投资出现了井喷式的增长。当年的美国对华实际投资达到20.63亿美元,比1992年增长了三倍。到目前为止,在我国已被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中,美资企业的数量和协议金额均仅次于香港而居发达国家之首。美国已经连续多年成为对中国实际投资最多的国家。
2 “国际关系的人质”——跨国公司与国家关系的一般性分析
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由于跨国公司往往支配着庞大的资产,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客观上就要求它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国际环境。正如美国学者Venon R.所提到的,巨额实物资产在短期内无法转移的特点,注定了它们要沦为“国际关系的人质”,即在东道国和母国之间规避政治风险,并且试图稳定两国之间的关系。
大型跨国公司对于东道国与母国之间的政治风险往往持回避态度。为了回避政治风险,跨国公司往往凭借自身强大的经济实力、完善的全球化网络向国际关系领域渗透。特别是那些巨型跨国公司,年销售额动辄超过许多中小国家的GDP。在国际政治经济领域的影响力更是一般小国难以望其项背。它们拥有的政治经济力量之大,足以影响到国际关系的进程。从此角度看,跨国公司作为全球化的主要推动者,在全球化趋势被世界主要国家所接受,其投资冲动基本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应该作为现有国际格局的维护者而存在。
跨国公司的崛起带来的另一个显著的政治影响就是各个国家的政府不仅必须和其他国家政府讨价还价, 而且也需要与这些公司或企业讨价还价。与此同时, 企业也必须和政府及其他企业进行类似的活动。
2.1 “美国式”对外决策的特征
美国对华政策制定的政治过程极为复杂,“对华政策比美国外交事务的任何其他方面都更深地卷入国内政治——关于对华政策的争论实际上已经成为共和党和民主党论战的永久性特征”。民主政体下的各派政治力量、各类民间团体、各种官方半官方机构,都认为自己有义务就中国问题指手画脚。白宫、国会、政府行政机构往往各行其是,时而相互配合、时而相互攻讦。各类研究团体和学术机构则不时推出关于中国政治、经济、军事前景的各类可怕而又矛盾的预测。现代传媒作为舆论制造者更是火上浇油,它们左右着公众对中国的基本态度,推动着对华政策的情绪化趋势。
上述复杂局面,为持各种对华观点的势力以各种方式介入对华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可能。在美国的政治体制下,众多的行为者都在试图对相互竞争的目标进行妥协。在行政当局方面,总统及其外交班底在外交政策领域发挥着主导的作用;国务院、商业部、能源部、贸易代表办公室等行政机构则主要是作为对华政策的执行者存在。就立法机构而言,国会在外交事务中的作用极为引人注目。凭借手中掌握的拨款权、宣战权、任命权和批约权,议员们可以轻而易举地介入对外政策领域。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国会有足够的能力影响行政当局的对外政策。
然而,美国国会所拥有的权力与其自身的性质、结构之间存在着重要的冲突。国会不是酝酿具体政策的地方,而是各种政治因素的角逐场。作为“决策者与大众之间的桥梁”,国会“受制于眼光短浅而知识不多的大众情绪”。国内外各派政治力量都可以围绕国会竞争出价,“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外交政策;国会实际上发挥了公开政策市场的作用。
三角权利互动关系运作模式
图中的数字分别代表的是:
①美国跨国公司为求得中国市场的份额,以作为利益团体角色的经济政治化方式,运用其经济权力的政治化,在美国国内影响其对华政策。
②美国政府和国会为了选举政治的诉求,转而要求美国跨国公司的对华政策配合以及对选举活动的支持。
③中国可以通过对美国跨国公司在华发展的支持,以其为工具,运用政治经济化的方式,促使美国跨国公司对美国政府的对华政策进行游说。
④跨国公司依据对美国对华政策的游说功能和带动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向中国要求市场优惠,以便在中国谋求更多的经济利益。
2.2 三角权利互动关系
在全球500强跨国公司中,约2/5的注册地在美国,正是这些公司成为影响美国外交政策的主要利益集团。美国与跨国公司的东道国保持相对良好的国家关系,是跨国公司介入国会制定外交政策时所追求的首要目标。它们组成了庞大的游说力量为各自的海外利益辩护。
第一, 跨国公司往往与所在州、选区的议员有着密切的关系。考虑到地方税收、就业以及竞选经费,议员们必须较多地考虑大公司的意见。尤其是近年来国会有关中国问题的一些争论中,那些所属州或选区的大企业比较多,对华出口较多的议员都持支持中国的态度。至于议员个人与大公司之间诸如政治捐献、退休后到企业界任职之类的私下交易就更是数不胜数。
第二,为了一些特定的议题、事项,跨国公司往往会形成一些特定集团,对一项议案的通过与否施加对其有利的影响。比如,1996年,由IBM发起,GE、GM、AT&T、Boeing等公司参与,组成了“加州美中关系同盟”,其宗旨就是要促进“基层群众对中国的了解”,争取“一劳永逸地解决对华最惠国待遇问题”。跨国公司的这类公关活动由于游说目的明确、针对性强,游说对象确定,往往容易收到成效。
第三,跨国公司往往掌握着巨大的财富,这也是它们最大的优势。它们可以运用手中的金钱,通过各种手段影响公众意见,从而达到间接影响国会决策的目的。例如,大公司可以选择在主流媒体上做广告、发表讲话来引导公众的情绪;公司的负责人可以参加国会的各种听证会,公开表明自己的利益,因为在它们看来,大公司的利益就是美国的利益。
大型跨国公司的这种“迅速接近法规制定过程的能力”的确为中美关系,更确切的说是为中国带来了不少好处。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的意识到,它们所做的每一个努力都是由各种复杂因素决定的。在微观层面上分析跨国公司究竟愿意花费多大代价影响国会对华政策时,必须考虑以下因素:
此外必须指出的是,中国的真实政治经济状况,是跨国公司形成其自身不同于美国普通大众的判断的依据,也是影响游说效果的最终决定因素。跨国公司往往只对那些与自身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政策感兴趣,对那些诸如人权、宗教之类的敏感问题唯恐避之不及。从跨国公司与东道国政府的博弈角度看,只有跨国公司的所有努力都相应得到回报,所有卸责行为都受到惩罚之后,它们才会选择更多地与东道国政府合作。
2.3 跨国公司的游说活动——以PNTR(永久正常贸易关系)为例
2000年能够通过PNTR,对于势力范围巨大的美国跨国公司老板们来说,意味着进入中国市场的巨大机会,为了能够抓住那个机会,他们做了很多游说工作来影响美国国会的决策,最终取得了成功。
让我们看看支持PNTR的一组名单吧:3位前总统、4位前国务卿、4位前国防部长、42位现任州长、500位企业巨头等。不能不说,前去游说的商人们有很大的功劳。
美国在华商会的游说的费用常常数以百万美元计,都由各个公司自己掏腰包。英特尔、摩托罗拉等在华有着巨额投资的企业不仅“老板”自己通过写信、演讲等支持PNTR,而且发动企业员工给议员施加压力。据统计,英特尔员工共发出6000多封信或电子邮件,给他们所居住的州的议员,说服他们投赞成票。
为了说服国会通过PNTR,在华美国商会还在2000年4月初专门组织了一支30人游说团去华盛顿游说拉票,时任英特尔公司副总裁兼中国区总裁的简睿杰就是这次美国商会游说团的“领队”。美国在华商会目前代表600多家公司和1300多名会员,简睿杰在其中负责政府关系。
为了PNTR而组成的美国商会游说团30个人分成6个组,每个组每天游说不同的人,一共游说了6天。游说的重点放在众议院,对象是那些“骑墙派”和新议员。为了确保效果,游说团采取一对一的沟通战术。每一个游说的人都有这些游说对象的简历,来自哪一个州,对什么问题感兴趣,对中国有什么样的看法。游说团事先都做好充分准备,把议员的问题记下来持续跟踪,直到能够做通“思想工作”。游说团还有意识安排了9个受聘外国公司的中国籍雇员,中国籍雇员的亲身体验对议员有极大说服力,一个国会议员听完中国籍雇员的讲话后,立刻表示“现在我表示支持”。
最终,美国众议院以237票对197票通过PNTR,这很大程度上来说确实是美国工商界的胜利,是美国大公司巨头的胜利。
然而我们亦要清醒地认清一个现实:他们的努力终究只为了一个词——利益。
3 跨国公司对中美关系的总体影响
首先,美国跨国公司的对华投资增加扩大了中美经济关系的基础,加深了两国经济相互依存的广度和深度,使得双方经济利益的实现有赖于两国间持续、长久、良好的关系,即使在其他问题上的分歧和摩擦也不会导致中美关系的破裂和彼此间全面的对抗状态。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也是一种“不对称”的相互依存,中国对美国的经济依存度要远大于美国对中国的依存度。
其次,对华投资的美国跨国公司加强了美国国内维护和发展中美关系的利益集团的力量。它们为了维护在华经济利益,保证在华投资安全,必定致力于推动中美关系的长期稳定发展,从整体上主张对华友好,支持实行对华接触政策。
最后,中美经贸交往在两国关系产生摩擦和波折时起到缓和两国紧张气氛的作用,而跨国公司可以扮演两国关系的“润滑剂”。比如1983—1993年是中美关系特殊困难时期,中美关系由于战略合作基础的消失使得中美间具体问题的分歧明显,如美国指责中国的人权问题并实施对华经济制裁措施。美国政府对台出售战斗机等,都严重的影响了当时的中美关系。但由于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连年增长,美国政府就不得不考虑到这些跨国公司的在华利益。不仅如此,多家跨国公司还联合起来迫使美国政府放宽高科技出口限制,动摇了美国对华经济制裁的基础。
归根结底,美国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对中美经贸关系发展的作用在加大,范围在拓宽。充分重视利用跨国公司促进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有效的。为此我们有必要加大对美跨国公司的沟通力度,同时不忘将经济利益惠及美国其他阶层,使他们真正成为构筑未来中美关系战略合作新基础的主导力量。
参考文献:
[1]王志乐.美国企业在中国的投资[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4-5.
[2]陈继勇.美国对外直接投资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269.
[3]Venon R. Research on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 Shedding old paradigms[J].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February 1994:138-158.
[4][美]罗伯特•吉尔平.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中译本) [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89:272.
[5][美]罗斯•凯恩.美国政治中的“院外援华集团”[M].张晓贝,史达为,陈功,等,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11.
[6][美]杰里尔•A.罗塞蒂.美国对外政策的政治学[M].周启朋,傅耀祖,等,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7:517.
[收稿日期]2008-12-20
[作者简介]何乐(1983—),女,北京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中美关系,美国跨国公司与国会政治。
[关键词]美国跨国公司;国会;院外活动;PNTR;对华政策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9)01-0102-03
“跨国公司”,作为一种集投资、贸易、金融、服务、技术转让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特殊经济行为体,在当今世界经济领域发挥着极为重要的影响。据联合国相关机构统计,目前全球约有65000家跨国公司控制着近87万家子公司,其经济活动渗透到全球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各个产业。
对于中国来说,从1978年到2007年年底,中国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约7630亿美元,现存注册外商投资企业约28万家,目前,世界500强中已有480余家来华投资,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1100余家,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已超过40家。
尤其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开始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这一良好状况无疑是双赢的,整体上有利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从国际关系的角度考虑,在这一互动的过程中,跨国公司为了获得最佳收益,游刃于中美政府之间,也对中美关系的稳定和发展发挥了正面积极的影响。因此,美籍跨国公司以特定利益集团的形式,针对美国国会展开的有关对华政策问题的院外活动,非常值得我们关注。
1 美国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回顾
早在19世纪早期,美国企业就开始在中国进行投资活动。进入20世纪以后,美国在中国的直接投资出现大幅增长的局面,1914年为4200万美元,1930年为1.55亿美元,到抗日战争爆发前的1936年达到2.64亿美元,排在日本和英国之后居第三位。
一些著名的美国跨国公司也很早就进入了中国。早在1902年,美国花旗银行就在中国设立了分行。1922年,美孚石油公司建立了首家加油站。1927年,可口可乐公司在上海建立装瓶厂,并成为该公司最大的海外装瓶厂。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名列世界百强的美国国际集团(AIG)就诞生在中国,1929年在上海成立,其公司总部曾经设在外滩17号。
1978年12月13日,在新中国成立后绝迹了30年的可口可乐和中粮总公司达成协议,重返中国。1979年7月,中国颁布了第一部利用外资的法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1980年4月,中国政府批准美国喜来登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北京合资兴建北京长城饭店,拉开了美国对华直接投资的序幕。到1992年,大多数美国著名跨国公司纷纷进入中国投资建厂或开展合作,包括通用电气公司、埃克森石油公司、美国电报电话公司、国际商用机器公司、通用汽车公司、杜邦化学、宝洁、惠普、可口可乐、百事、波音等世界500强企业。
自1993年起,美国对华直接投资出现了井喷式的增长。当年的美国对华实际投资达到20.63亿美元,比1992年增长了三倍。到目前为止,在我国已被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中,美资企业的数量和协议金额均仅次于香港而居发达国家之首。美国已经连续多年成为对中国实际投资最多的国家。
2 “国际关系的人质”——跨国公司与国家关系的一般性分析
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由于跨国公司往往支配着庞大的资产,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客观上就要求它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国际环境。正如美国学者Venon R.所提到的,巨额实物资产在短期内无法转移的特点,注定了它们要沦为“国际关系的人质”,即在东道国和母国之间规避政治风险,并且试图稳定两国之间的关系。
大型跨国公司对于东道国与母国之间的政治风险往往持回避态度。为了回避政治风险,跨国公司往往凭借自身强大的经济实力、完善的全球化网络向国际关系领域渗透。特别是那些巨型跨国公司,年销售额动辄超过许多中小国家的GDP。在国际政治经济领域的影响力更是一般小国难以望其项背。它们拥有的政治经济力量之大,足以影响到国际关系的进程。从此角度看,跨国公司作为全球化的主要推动者,在全球化趋势被世界主要国家所接受,其投资冲动基本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应该作为现有国际格局的维护者而存在。
跨国公司的崛起带来的另一个显著的政治影响就是各个国家的政府不仅必须和其他国家政府讨价还价, 而且也需要与这些公司或企业讨价还价。与此同时, 企业也必须和政府及其他企业进行类似的活动。
2.1 “美国式”对外决策的特征
美国对华政策制定的政治过程极为复杂,“对华政策比美国外交事务的任何其他方面都更深地卷入国内政治——关于对华政策的争论实际上已经成为共和党和民主党论战的永久性特征”。民主政体下的各派政治力量、各类民间团体、各种官方半官方机构,都认为自己有义务就中国问题指手画脚。白宫、国会、政府行政机构往往各行其是,时而相互配合、时而相互攻讦。各类研究团体和学术机构则不时推出关于中国政治、经济、军事前景的各类可怕而又矛盾的预测。现代传媒作为舆论制造者更是火上浇油,它们左右着公众对中国的基本态度,推动着对华政策的情绪化趋势。
上述复杂局面,为持各种对华观点的势力以各种方式介入对华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可能。在美国的政治体制下,众多的行为者都在试图对相互竞争的目标进行妥协。在行政当局方面,总统及其外交班底在外交政策领域发挥着主导的作用;国务院、商业部、能源部、贸易代表办公室等行政机构则主要是作为对华政策的执行者存在。就立法机构而言,国会在外交事务中的作用极为引人注目。凭借手中掌握的拨款权、宣战权、任命权和批约权,议员们可以轻而易举地介入对外政策领域。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国会有足够的能力影响行政当局的对外政策。
然而,美国国会所拥有的权力与其自身的性质、结构之间存在着重要的冲突。国会不是酝酿具体政策的地方,而是各种政治因素的角逐场。作为“决策者与大众之间的桥梁”,国会“受制于眼光短浅而知识不多的大众情绪”。国内外各派政治力量都可以围绕国会竞争出价,“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外交政策;国会实际上发挥了公开政策市场的作用。
三角权利互动关系运作模式
图中的数字分别代表的是:
①美国跨国公司为求得中国市场的份额,以作为利益团体角色的经济政治化方式,运用其经济权力的政治化,在美国国内影响其对华政策。
②美国政府和国会为了选举政治的诉求,转而要求美国跨国公司的对华政策配合以及对选举活动的支持。
③中国可以通过对美国跨国公司在华发展的支持,以其为工具,运用政治经济化的方式,促使美国跨国公司对美国政府的对华政策进行游说。
④跨国公司依据对美国对华政策的游说功能和带动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向中国要求市场优惠,以便在中国谋求更多的经济利益。
2.2 三角权利互动关系
在全球500强跨国公司中,约2/5的注册地在美国,正是这些公司成为影响美国外交政策的主要利益集团。美国与跨国公司的东道国保持相对良好的国家关系,是跨国公司介入国会制定外交政策时所追求的首要目标。它们组成了庞大的游说力量为各自的海外利益辩护。
第一, 跨国公司往往与所在州、选区的议员有着密切的关系。考虑到地方税收、就业以及竞选经费,议员们必须较多地考虑大公司的意见。尤其是近年来国会有关中国问题的一些争论中,那些所属州或选区的大企业比较多,对华出口较多的议员都持支持中国的态度。至于议员个人与大公司之间诸如政治捐献、退休后到企业界任职之类的私下交易就更是数不胜数。
第二,为了一些特定的议题、事项,跨国公司往往会形成一些特定集团,对一项议案的通过与否施加对其有利的影响。比如,1996年,由IBM发起,GE、GM、AT&T、Boeing等公司参与,组成了“加州美中关系同盟”,其宗旨就是要促进“基层群众对中国的了解”,争取“一劳永逸地解决对华最惠国待遇问题”。跨国公司的这类公关活动由于游说目的明确、针对性强,游说对象确定,往往容易收到成效。
第三,跨国公司往往掌握着巨大的财富,这也是它们最大的优势。它们可以运用手中的金钱,通过各种手段影响公众意见,从而达到间接影响国会决策的目的。例如,大公司可以选择在主流媒体上做广告、发表讲话来引导公众的情绪;公司的负责人可以参加国会的各种听证会,公开表明自己的利益,因为在它们看来,大公司的利益就是美国的利益。
大型跨国公司的这种“迅速接近法规制定过程的能力”的确为中美关系,更确切的说是为中国带来了不少好处。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的意识到,它们所做的每一个努力都是由各种复杂因素决定的。在微观层面上分析跨国公司究竟愿意花费多大代价影响国会对华政策时,必须考虑以下因素:
此外必须指出的是,中国的真实政治经济状况,是跨国公司形成其自身不同于美国普通大众的判断的依据,也是影响游说效果的最终决定因素。跨国公司往往只对那些与自身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政策感兴趣,对那些诸如人权、宗教之类的敏感问题唯恐避之不及。从跨国公司与东道国政府的博弈角度看,只有跨国公司的所有努力都相应得到回报,所有卸责行为都受到惩罚之后,它们才会选择更多地与东道国政府合作。
2.3 跨国公司的游说活动——以PNTR(永久正常贸易关系)为例
2000年能够通过PNTR,对于势力范围巨大的美国跨国公司老板们来说,意味着进入中国市场的巨大机会,为了能够抓住那个机会,他们做了很多游说工作来影响美国国会的决策,最终取得了成功。
让我们看看支持PNTR的一组名单吧:3位前总统、4位前国务卿、4位前国防部长、42位现任州长、500位企业巨头等。不能不说,前去游说的商人们有很大的功劳。
美国在华商会的游说的费用常常数以百万美元计,都由各个公司自己掏腰包。英特尔、摩托罗拉等在华有着巨额投资的企业不仅“老板”自己通过写信、演讲等支持PNTR,而且发动企业员工给议员施加压力。据统计,英特尔员工共发出6000多封信或电子邮件,给他们所居住的州的议员,说服他们投赞成票。
为了说服国会通过PNTR,在华美国商会还在2000年4月初专门组织了一支30人游说团去华盛顿游说拉票,时任英特尔公司副总裁兼中国区总裁的简睿杰就是这次美国商会游说团的“领队”。美国在华商会目前代表600多家公司和1300多名会员,简睿杰在其中负责政府关系。
为了PNTR而组成的美国商会游说团30个人分成6个组,每个组每天游说不同的人,一共游说了6天。游说的重点放在众议院,对象是那些“骑墙派”和新议员。为了确保效果,游说团采取一对一的沟通战术。每一个游说的人都有这些游说对象的简历,来自哪一个州,对什么问题感兴趣,对中国有什么样的看法。游说团事先都做好充分准备,把议员的问题记下来持续跟踪,直到能够做通“思想工作”。游说团还有意识安排了9个受聘外国公司的中国籍雇员,中国籍雇员的亲身体验对议员有极大说服力,一个国会议员听完中国籍雇员的讲话后,立刻表示“现在我表示支持”。
最终,美国众议院以237票对197票通过PNTR,这很大程度上来说确实是美国工商界的胜利,是美国大公司巨头的胜利。
然而我们亦要清醒地认清一个现实:他们的努力终究只为了一个词——利益。
3 跨国公司对中美关系的总体影响
首先,美国跨国公司的对华投资增加扩大了中美经济关系的基础,加深了两国经济相互依存的广度和深度,使得双方经济利益的实现有赖于两国间持续、长久、良好的关系,即使在其他问题上的分歧和摩擦也不会导致中美关系的破裂和彼此间全面的对抗状态。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也是一种“不对称”的相互依存,中国对美国的经济依存度要远大于美国对中国的依存度。
其次,对华投资的美国跨国公司加强了美国国内维护和发展中美关系的利益集团的力量。它们为了维护在华经济利益,保证在华投资安全,必定致力于推动中美关系的长期稳定发展,从整体上主张对华友好,支持实行对华接触政策。
最后,中美经贸交往在两国关系产生摩擦和波折时起到缓和两国紧张气氛的作用,而跨国公司可以扮演两国关系的“润滑剂”。比如1983—1993年是中美关系特殊困难时期,中美关系由于战略合作基础的消失使得中美间具体问题的分歧明显,如美国指责中国的人权问题并实施对华经济制裁措施。美国政府对台出售战斗机等,都严重的影响了当时的中美关系。但由于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连年增长,美国政府就不得不考虑到这些跨国公司的在华利益。不仅如此,多家跨国公司还联合起来迫使美国政府放宽高科技出口限制,动摇了美国对华经济制裁的基础。
归根结底,美国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对中美经贸关系发展的作用在加大,范围在拓宽。充分重视利用跨国公司促进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有效的。为此我们有必要加大对美跨国公司的沟通力度,同时不忘将经济利益惠及美国其他阶层,使他们真正成为构筑未来中美关系战略合作新基础的主导力量。
参考文献:
[1]王志乐.美国企业在中国的投资[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4-5.
[2]陈继勇.美国对外直接投资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269.
[3]Venon R. Research on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 Shedding old paradigms[J].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February 1994:138-158.
[4][美]罗伯特•吉尔平.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中译本) [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89:272.
[5][美]罗斯•凯恩.美国政治中的“院外援华集团”[M].张晓贝,史达为,陈功,等,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11.
[6][美]杰里尔•A.罗塞蒂.美国对外政策的政治学[M].周启朋,傅耀祖,等,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7:517.
[收稿日期]2008-12-20
[作者简介]何乐(1983—),女,北京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中美关系,美国跨国公司与国会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