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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针对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学术界对此进行了广泛研究,当前的观点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教育者主体论,二是双主体论,持两种不同观点的学者在教育对象是否能够成为教育主体方面存在着争议。从实践上来看,教育主体和教育对象之间并不属于主次关系,也不属于并列关系,而是一种双向互动关系,两者在各种教育活动中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辨析
思想政治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政治教育最初体现为理论性和计划性教育,随着教育活动的不断深入,思想政治教育逐步走向了具体实践性。从整体上看,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比较灵活,没有固定的模式,不过其构成要素是一定的,包括教育主体、载体、内容、对象和方法。上述几个要素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否则会影响到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一、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两种观点
实施教育活动的人、机构或组织,被称之为教育主体,教育主体承担着教育职责,针对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具有以下两种观点,两种观点侧重点各不相同,各有各的优势和不足,具体如下:
(一)教育者主体论
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共同参与到教育教学活动中,前者是施教者,后者是受教者。施教者是教育的主体,在教育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占据主导地位,教育者功能的发挥状况直接决定着教育效果。受教者属于教育的客体,在教育过程中处于从属地位,对教育效果影响并不明显。教育者主体论多年以来一直是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主要理论。
针对教育客体的作用,支持该理论的学者仍然持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受教育者在教学过程中属于被动个体,因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是一个单向流通的过程,从教育主体流向教育客体,前者直接决定着教学效果,后者对教育效果影响并不明显,全盘接受前者所提供的知识和技能,在教育中,教育客体完全没有思考、没有观点、没有个性。上述观点对受教育者的论述显然是片面的,受教育者的能动性、对教育过程中的影响被严重忽略。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客体同样是有思想、有情感和有意志的个体,并不是完全被动的接受知识,具有一定的主动性,会影响到教育效果。另一种观点认为,受教育者从性质上看是具有主动性和积极性的个体,当个体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其能动作用会影响到接受程度。此种观点虽然强调了个体的能动作用,并没有完全否定个体的能动影响,但仍具有一定的片面性。
在传统教育模式下,教师是无所不能的至高无上的神,教师的功能被夸大到极致,并且不容反驳,学生只能被动的接受教师传授的知识和技能,即便是心存疑虑,也不能够质疑老师的答案。但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现在的大学生能够通过各种渠道获得更多的信息,对现实的感知程度越来越高,眼界更为宽阔,具有非常强的自主意识。针对教材中所表达的内容、教师课堂所传授的知识,他们会凭借着自身的知识和能力去判斷,然后结合自身的认知提出疑问,不会盲目的接受课本和教师所提供的知识。所以上述观点虽然指出了教育客体的能动作用,但仍然把受教育者放在从属地位,把教育者作为教育的中心,这种完全强调主体作用、忽略客体作用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
(二)双主体论和多元主体论
和上一个观点相比,双主体论认为教育主体有两个,包括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两者都是教育主体,而教育客体则指的是教育内容。该理论进一步细分,可以分为三种观点:
教育主客体分别处于受教育者、教育者系统中,上述两个系统在教育活动中的地位不同,所起的作用存在着一定差异。影响教育活动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教育客体,教育客体对教育活动的影响体现在知识储备、情感体验、价值理念等方面。在施教过程中和教育接受过程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角色恰恰相反,在前一个过程中,主客体分别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后一个过程中,主客体分别是受教育者和教育者。因此受教育者和教育者两者的角色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换。
在一定条件之下,承担传统教育主体功能的除了教育主体之外,还包括教育客体。比如,受教育者在课堂上属于教育客体,但是受教育者对其他人进行教育,或者把学到的知识传授给他人,此时受教育者就属于教育主体,由此可见,在一定条件之下教育主客体角色可以实现转换。
受教育者自我教育,体现了主客体的统一。任何一个受教育者在学习和接受教育的过程中,都会不断的反省自我,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此时,就属于主客体统一状态。
双主体论充分认识到在教育过程中,教育者或者受教育者教育活动的参与者,均会对教育活动产生一定影响,受教育者的能动作用不容忽视。但该理论的不足在于没有明确区分,受教育者能动作用、主体性两个概念之间的区别,也没有明确教育主客体功能和作用之间的差异,因此该理论所提出的观点仍然经不起推敲。另外该理论过分的强调了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的职责和功能,实际上是削弱了教育者的责任意识。有的学者认为,该理论在逻辑上、理论上存在着弊端。
多元主体论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扩大了教育主体,认为教育主体有多个。该理论认为,教育主体除了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外,还包括教育环境、教育媒介等等,任何一个教育主体的变化,都直接影响到教育功能的发挥。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该观点认为,任何一个教育因素都会直接影响到教育效果。这种观点虽然强调了不同要素在教学活动中的作用,但是分散了教育者的主体作用,存在着主次不分、主次颠倒的嫌疑。表面上看是多元主体,实质上是没有主体。
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构成
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起关键作用的就是教育者,教育者不仅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和开展,而且还负责整个教育活动的调控,因此应该作为教育主体。主体性是相对于对象性的一个概念,是从客体对象性实践活动角度来理解主体的内涵,主体不仅是此种活动的发动者,而且还是此类活动的承担者。只有对教育客体进行深入分析,才能了解教育主体的具体内涵。和哲学意义上的客体不同,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对象性活动,其对象是有思想、有个性和有意识的人,所以不能够从人与物的关系上来判断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进行判断,也就是说,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区别主客体的依据应该是人与人的作用与被作用关系,或者人与人的教育与被教育关系。 在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认定过程中,上述观点均存在着偏失,没有对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主客体间关系进行客观分析。结合当前的教育实践,个人和组织均影响到教育活动,应该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其中,教师、家庭成员、领导者等等,应该属于个体层面的教育主体;学校、文艺团体、各种兴趣小组等等,应该属于组织层面的教育主体,此方面的教育主体包括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两类组织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分别发挥着不同作用。
三、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
如何看待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是当前此方面研究的关键,学术界普遍认同的观点有两种,具体如下:
(一)主体中心论
此种观点比较普遍,该理论认为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教育者是教育的主体、处于核心地位,是知识的传授者。在教育过程中具有绝对权威、起主导作用,教育者的综合素质、知识技能、职业道德等决定着教学效果。在整个教育活动中,教育者起着绝对操控作用,教育者运用教育要素把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受教育者,受教育者在受教育过程中获得了知识,并且实现了道德和心理等方面的转变。一般意义上讲,教育者所希望的方向是受教育者学习的目的、也是未来发展的方向。也就是说,教育者的教育,直接决定了受教育者是否能够成才。两者之间并不是一种平等关系,这种主客体关系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础上。多年以来学术界一直沿用着上述教学理念。
在上述教学理念的指引之下,教育者毫不考虑被教育者的认知、诉求,完全根据自己的想法来选取教材、教学方法和内容等等,被教育者如同木偶一般只能被动的接受教育者传授的知识,一味的服从教育者的掌控。该理论完全忽略了受教育者的需求,让整个教学活动成为教育者的一言堂。
(二)客体中心论
该理论最典型的特征就是教育活动一切为了学生。该理论虽然强调了学生的重要性,明确了受教育者教育客体的能动作用,但是该理论并没有明确教育客体的主动性、教育主体性两个概念,主导地位不明,模糊了教育活动功能。
上述两种理论虽然强调的重点存在着差异,但是两者都强调了教育过程中某一要素的作用,这种说法实质上是一种片面扩大,模糊了教育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忽略了两者的界限。无论是课堂授课还是其他教学形式,在整个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对整个活动来说起著控制和主导作用,因此应该被定义为教育的主体。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两者关系上来看,两者之间应该是一种平等关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在双向互动的过程中实现发展。在教育活动中,教育者具有一定的主导权和决定权,在教与学的过程中,主客体之间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而实现教学相长。如果受教育者被确定为教育主体,受教育者对整个教育活动起不到主导和控制作用,很难达成教育目标。当今社会是一个开放、多元的信息化社会,主客体均能够通过多种渠道获得各种信息,所以仅凭教育者的一己之力,很难改变被教育者的消费观,所以只有实现两者之间的有效互动,才能取得教育活动成效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刘新跃,周亚东.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主体性,思想理论教育导刊[J].2009(08).
[2]顾钰民.思想政治教育“双主体说”评析,教学与研究[J].2013(08).
[3]邵献平.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双主体互动说”[J].
[4]张彦.论思想理论教育的主体性[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2(01).
[5]孙爱春.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的调查分析[J].泰安师专学报.1999(04)
[6]孙爱春.论思想政治教育的知识基础[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02)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辨析
思想政治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政治教育最初体现为理论性和计划性教育,随着教育活动的不断深入,思想政治教育逐步走向了具体实践性。从整体上看,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比较灵活,没有固定的模式,不过其构成要素是一定的,包括教育主体、载体、内容、对象和方法。上述几个要素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否则会影响到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一、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两种观点
实施教育活动的人、机构或组织,被称之为教育主体,教育主体承担着教育职责,针对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具有以下两种观点,两种观点侧重点各不相同,各有各的优势和不足,具体如下:
(一)教育者主体论
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共同参与到教育教学活动中,前者是施教者,后者是受教者。施教者是教育的主体,在教育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占据主导地位,教育者功能的发挥状况直接决定着教育效果。受教者属于教育的客体,在教育过程中处于从属地位,对教育效果影响并不明显。教育者主体论多年以来一直是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主要理论。
针对教育客体的作用,支持该理论的学者仍然持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受教育者在教学过程中属于被动个体,因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是一个单向流通的过程,从教育主体流向教育客体,前者直接决定着教学效果,后者对教育效果影响并不明显,全盘接受前者所提供的知识和技能,在教育中,教育客体完全没有思考、没有观点、没有个性。上述观点对受教育者的论述显然是片面的,受教育者的能动性、对教育过程中的影响被严重忽略。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客体同样是有思想、有情感和有意志的个体,并不是完全被动的接受知识,具有一定的主动性,会影响到教育效果。另一种观点认为,受教育者从性质上看是具有主动性和积极性的个体,当个体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其能动作用会影响到接受程度。此种观点虽然强调了个体的能动作用,并没有完全否定个体的能动影响,但仍具有一定的片面性。
在传统教育模式下,教师是无所不能的至高无上的神,教师的功能被夸大到极致,并且不容反驳,学生只能被动的接受教师传授的知识和技能,即便是心存疑虑,也不能够质疑老师的答案。但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现在的大学生能够通过各种渠道获得更多的信息,对现实的感知程度越来越高,眼界更为宽阔,具有非常强的自主意识。针对教材中所表达的内容、教师课堂所传授的知识,他们会凭借着自身的知识和能力去判斷,然后结合自身的认知提出疑问,不会盲目的接受课本和教师所提供的知识。所以上述观点虽然指出了教育客体的能动作用,但仍然把受教育者放在从属地位,把教育者作为教育的中心,这种完全强调主体作用、忽略客体作用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
(二)双主体论和多元主体论
和上一个观点相比,双主体论认为教育主体有两个,包括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两者都是教育主体,而教育客体则指的是教育内容。该理论进一步细分,可以分为三种观点:
教育主客体分别处于受教育者、教育者系统中,上述两个系统在教育活动中的地位不同,所起的作用存在着一定差异。影响教育活动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教育客体,教育客体对教育活动的影响体现在知识储备、情感体验、价值理念等方面。在施教过程中和教育接受过程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角色恰恰相反,在前一个过程中,主客体分别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后一个过程中,主客体分别是受教育者和教育者。因此受教育者和教育者两者的角色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换。
在一定条件之下,承担传统教育主体功能的除了教育主体之外,还包括教育客体。比如,受教育者在课堂上属于教育客体,但是受教育者对其他人进行教育,或者把学到的知识传授给他人,此时受教育者就属于教育主体,由此可见,在一定条件之下教育主客体角色可以实现转换。
受教育者自我教育,体现了主客体的统一。任何一个受教育者在学习和接受教育的过程中,都会不断的反省自我,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此时,就属于主客体统一状态。
双主体论充分认识到在教育过程中,教育者或者受教育者教育活动的参与者,均会对教育活动产生一定影响,受教育者的能动作用不容忽视。但该理论的不足在于没有明确区分,受教育者能动作用、主体性两个概念之间的区别,也没有明确教育主客体功能和作用之间的差异,因此该理论所提出的观点仍然经不起推敲。另外该理论过分的强调了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的职责和功能,实际上是削弱了教育者的责任意识。有的学者认为,该理论在逻辑上、理论上存在着弊端。
多元主体论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扩大了教育主体,认为教育主体有多个。该理论认为,教育主体除了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外,还包括教育环境、教育媒介等等,任何一个教育主体的变化,都直接影响到教育功能的发挥。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该观点认为,任何一个教育因素都会直接影响到教育效果。这种观点虽然强调了不同要素在教学活动中的作用,但是分散了教育者的主体作用,存在着主次不分、主次颠倒的嫌疑。表面上看是多元主体,实质上是没有主体。
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构成
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起关键作用的就是教育者,教育者不仅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和开展,而且还负责整个教育活动的调控,因此应该作为教育主体。主体性是相对于对象性的一个概念,是从客体对象性实践活动角度来理解主体的内涵,主体不仅是此种活动的发动者,而且还是此类活动的承担者。只有对教育客体进行深入分析,才能了解教育主体的具体内涵。和哲学意义上的客体不同,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对象性活动,其对象是有思想、有个性和有意识的人,所以不能够从人与物的关系上来判断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进行判断,也就是说,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区别主客体的依据应该是人与人的作用与被作用关系,或者人与人的教育与被教育关系。 在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认定过程中,上述观点均存在着偏失,没有对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主客体间关系进行客观分析。结合当前的教育实践,个人和组织均影响到教育活动,应该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其中,教师、家庭成员、领导者等等,应该属于个体层面的教育主体;学校、文艺团体、各种兴趣小组等等,应该属于组织层面的教育主体,此方面的教育主体包括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两类组织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分别发挥着不同作用。
三、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
如何看待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是当前此方面研究的关键,学术界普遍认同的观点有两种,具体如下:
(一)主体中心论
此种观点比较普遍,该理论认为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教育者是教育的主体、处于核心地位,是知识的传授者。在教育过程中具有绝对权威、起主导作用,教育者的综合素质、知识技能、职业道德等决定着教学效果。在整个教育活动中,教育者起着绝对操控作用,教育者运用教育要素把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受教育者,受教育者在受教育过程中获得了知识,并且实现了道德和心理等方面的转变。一般意义上讲,教育者所希望的方向是受教育者学习的目的、也是未来发展的方向。也就是说,教育者的教育,直接决定了受教育者是否能够成才。两者之间并不是一种平等关系,这种主客体关系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础上。多年以来学术界一直沿用着上述教学理念。
在上述教学理念的指引之下,教育者毫不考虑被教育者的认知、诉求,完全根据自己的想法来选取教材、教学方法和内容等等,被教育者如同木偶一般只能被动的接受教育者传授的知识,一味的服从教育者的掌控。该理论完全忽略了受教育者的需求,让整个教学活动成为教育者的一言堂。
(二)客体中心论
该理论最典型的特征就是教育活动一切为了学生。该理论虽然强调了学生的重要性,明确了受教育者教育客体的能动作用,但是该理论并没有明确教育客体的主动性、教育主体性两个概念,主导地位不明,模糊了教育活动功能。
上述两种理论虽然强调的重点存在着差异,但是两者都强调了教育过程中某一要素的作用,这种说法实质上是一种片面扩大,模糊了教育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忽略了两者的界限。无论是课堂授课还是其他教学形式,在整个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对整个活动来说起著控制和主导作用,因此应该被定义为教育的主体。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两者关系上来看,两者之间应该是一种平等关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在双向互动的过程中实现发展。在教育活动中,教育者具有一定的主导权和决定权,在教与学的过程中,主客体之间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而实现教学相长。如果受教育者被确定为教育主体,受教育者对整个教育活动起不到主导和控制作用,很难达成教育目标。当今社会是一个开放、多元的信息化社会,主客体均能够通过多种渠道获得各种信息,所以仅凭教育者的一己之力,很难改变被教育者的消费观,所以只有实现两者之间的有效互动,才能取得教育活动成效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刘新跃,周亚东.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主体性,思想理论教育导刊[J].2009(08).
[2]顾钰民.思想政治教育“双主体说”评析,教学与研究[J].2013(08).
[3]邵献平.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双主体互动说”[J].
[4]张彦.论思想理论教育的主体性[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2(01).
[5]孙爱春.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的调查分析[J].泰安师专学报.1999(04)
[6]孙爱春.论思想政治教育的知识基础[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