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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家庭暴力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故此,消除家暴刻不容缓。本文通过中外在家暴预防和惩戒方面的相关对比,肯定了西方国家在处理此问题上的先进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中国在预防与惩戒方面的具体措施,希望能对此做出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家庭暴力;预防;惩戒;对比;启示
关于家庭暴力,中国《反家暴法》中定义为:对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在生活中屡见不鲜,而女性因体力上的弱势常常成为受害者。近些年,与家庭暴力相关的爆炸性事件越来越多,施暴者不但有知名人士,如2011年疯狂英语的创始人李阳,偶像明星蒋劲夫等,而且在普通人身上也广为存在,如央视记者柴静的纪录片《看见》中采访的女囚犯,基本都是家暴的牺牲品。尽管李阳和蒋劲夫都对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坐牢的代价,女囚犯的丈夫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良策。作为一个未来有志于从事法律行业的高中生,我对家庭暴力深恶痛绝。我认为这个事件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因此,本文希望通过中西在家庭暴力预防和惩戒的对比,对国内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一点有效借鉴。
一、中外的家庭暴力现状
家庭暴力的危害有多严重?从李阳和蒋劲夫的案子就可以看出,对于施暴者来说,他们名誉被毁,事业受到重要影响;对于受害者来说,他们的妻子或女友不但身体遭受殴打,而且心灵得到极大伤害。但即使这样,家暴在社会中仍然广泛存在,中外都不例外。
1.中外家暴现状
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统计的数据显示,中国大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近10%的故意杀人案件涉及家庭暴力;每年约有10万个家庭因为家暴而解体[1];可见家暴对社会的危害。而在这些事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受害人大多是妇女、儿童和老人。国外的现状也不容乐观,以美国为例,每4名女性就有1人曾报告被配偶或男友打过;每天有3名女性遭丈夫或男友杀害;每年女性因这类暴力遭到的伤害达200 万次[2]。此外,英、发、德、澳、加等发达国家也常有类似事件发生。可见,家庭暴力不是只在中国存在,而是全世界共同的问题,亟需重视及解决。
2.中西家暴预防与惩戒对比
中国在预防和惩戒家暴方面走過了一条漫长的道路。改革开放后,虽然经济高速发展,但相应的精神文化建设却落后了半拍,家庭暴力法律缺失就是典型。2001年,一部《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电视剧,即体现了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寻求法律保护的情况。这部电视剧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轰动,很多律师和司法人士开始推动设置专门家庭暴力法的行为,认为仅靠妇联工会等部门,只能对家庭暴力的解决起一定的缓解作用,不能起决定作用。这个问题最终也成为人大代表在历次会议中的建议。终于到2016年3月1日,国家出台了《反家暴法》,将家暴第一次从观念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体现了法律的进步。
反观国外,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进入现代文明社会较早,自由、平等理念深入人心,女权运动开展也有很长时间的历史,故到目前为止,反家暴已成为根植人心的理念,而政府也采取了多项措施杜绝此类现象。仍以美国为例,不但有《针对妇女暴力法》、《家庭暴力和预防服务法》[3]等专门的法律,而且在政府的倡导下民间存在各种性质的公益组织,如ME TOO 等,这些组织以救助和支持受害者为主要工作内容,在全社会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反家暴氛围。可以说,国外从预防到惩戒,法律体系和保障体系都比较完善。
三、对国内的启示
目前,距离《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电视剧播放已经过去了十多年,但电视剧里面冯远征所饰演的施暴者形象却永远刻画在人们心中。很多80后称此为“童年阴影”。新浪微博、人民网、环球时报、网易等网站在写作相关专题时,也都将电视剧的配图放上。人们之所以念念不忘,就在于走不出家庭暴力带给观看者的心理阴影。故此,消除家庭暴力,需要在完善法制和社会配合上共同努力。
1. 完善法制
任何社会不良现象的滋生发展,背后都存在相关部门管辖的无力。家庭暴力也是如此。中国受儒家文化影响至深,而在儒家文化中,女人本身依附男性存在,独立性很弱,即使遭受不公待遇,也很难在男权社会中寻求公道。故此,家庭暴力在国内也是层出不穷,电视剧里面的无法可依到目前已经不存在,但单一的《反家暴法》法律并不能面面俱到地解决问题,因为家庭暴力还涉及到对事前的预防、事中的积极应对、事后的后续援助等工作,这些都需要相关的法律条文依据。因此,可参照西方的例子,设置从预防到惩戒、从人身保护到精神安慰等方法面面俱全的法律,使现行的反家暴法细致完善,为受害者提供最大可能的法律保障。
加大法律对家暴的惩戒力度、切实落实惩戒手段也是消灭家暴的一个有利措施。目前的《家暴法》对家暴的惩戒上升到刑事案件是一个可喜进步,但跟西方对比,对家暴的惩戒仍然不够深刻。所以,可以吸取外国“人身保护令”“强制通报准则”等措施,在刑事处罚和物质处罚方面加深惩戒力度。同时,在具体执行中,要区分社会习俗和执法的界限,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对于站在一线的执法民警,更应该强化他们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对施暴者严加管教,体现法律的尊严和执行力。
2. 社会配合
家庭暴力是社会现象,反家暴除了需要法律的保护外,社会的配合也是消灭家暴的一个有效途径。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思想教育包括个人接受的思想教育和所处的社会环境接受到的思想观念。个人接受教育的主要途径在学校,故此,不管是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都应针对接受教育的群体开展相关的课程或者讲座,将反家暴的观念植入每个人心中。其次,给社会宣传正确的思想观念,发挥媒体尤其是新兴媒体的积极作用,如可利用名人效应,将反家暴作为专门的主题开展,或者地方法院、社区、学校等部门联合起来,在学校等公共场合开展宣传,加强人们对此问题的认识。
二是要社会组织的配合。社会组织主要为受害者提供帮助和有利的组织支援。这个社会组织可以是农村的村委会,可以是城镇的社区,也可以是受害人工作的单位、居住地区的物业等服务部门。除此之外,医院、派出所等与家暴有联系的部门也需提供有力的配合,如医院可以根据诊断证明直接报警,而派出所在有出警记录后就及时联系社会组织,最大程度地给予受害者关怀和帮助,抚慰他们的心灵和身体伤害。
综上,家庭暴力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其出现有多种多样的原因,解决起来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中国目前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跟西方发达国家比起来却远远不足。作为未来社会的参与者和主力军,我们不但要正确地看待问题,更应该想办法解决问题,让我们所生活的世界越来越美好。
参考文献:
[1][2]最高法:中国约24.7%家庭存在不同程度家庭暴力.北京晨报[N].2014-2-28.
[3]贾元熙.美国:社会对家庭暴力“零容忍”.参考消息[N].2016-03-03
作者简介:
李沛洋(2001.3-),女,汉族,陕西西安人,西安市曲江一中文科3--2班,特长:古筝、英语。
关键词:家庭暴力;预防;惩戒;对比;启示
关于家庭暴力,中国《反家暴法》中定义为:对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在生活中屡见不鲜,而女性因体力上的弱势常常成为受害者。近些年,与家庭暴力相关的爆炸性事件越来越多,施暴者不但有知名人士,如2011年疯狂英语的创始人李阳,偶像明星蒋劲夫等,而且在普通人身上也广为存在,如央视记者柴静的纪录片《看见》中采访的女囚犯,基本都是家暴的牺牲品。尽管李阳和蒋劲夫都对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坐牢的代价,女囚犯的丈夫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良策。作为一个未来有志于从事法律行业的高中生,我对家庭暴力深恶痛绝。我认为这个事件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因此,本文希望通过中西在家庭暴力预防和惩戒的对比,对国内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一点有效借鉴。
一、中外的家庭暴力现状
家庭暴力的危害有多严重?从李阳和蒋劲夫的案子就可以看出,对于施暴者来说,他们名誉被毁,事业受到重要影响;对于受害者来说,他们的妻子或女友不但身体遭受殴打,而且心灵得到极大伤害。但即使这样,家暴在社会中仍然广泛存在,中外都不例外。
1.中外家暴现状
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统计的数据显示,中国大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近10%的故意杀人案件涉及家庭暴力;每年约有10万个家庭因为家暴而解体[1];可见家暴对社会的危害。而在这些事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受害人大多是妇女、儿童和老人。国外的现状也不容乐观,以美国为例,每4名女性就有1人曾报告被配偶或男友打过;每天有3名女性遭丈夫或男友杀害;每年女性因这类暴力遭到的伤害达200 万次[2]。此外,英、发、德、澳、加等发达国家也常有类似事件发生。可见,家庭暴力不是只在中国存在,而是全世界共同的问题,亟需重视及解决。
2.中西家暴预防与惩戒对比
中国在预防和惩戒家暴方面走過了一条漫长的道路。改革开放后,虽然经济高速发展,但相应的精神文化建设却落后了半拍,家庭暴力法律缺失就是典型。2001年,一部《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电视剧,即体现了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寻求法律保护的情况。这部电视剧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轰动,很多律师和司法人士开始推动设置专门家庭暴力法的行为,认为仅靠妇联工会等部门,只能对家庭暴力的解决起一定的缓解作用,不能起决定作用。这个问题最终也成为人大代表在历次会议中的建议。终于到2016年3月1日,国家出台了《反家暴法》,将家暴第一次从观念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体现了法律的进步。
反观国外,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进入现代文明社会较早,自由、平等理念深入人心,女权运动开展也有很长时间的历史,故到目前为止,反家暴已成为根植人心的理念,而政府也采取了多项措施杜绝此类现象。仍以美国为例,不但有《针对妇女暴力法》、《家庭暴力和预防服务法》[3]等专门的法律,而且在政府的倡导下民间存在各种性质的公益组织,如ME TOO 等,这些组织以救助和支持受害者为主要工作内容,在全社会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反家暴氛围。可以说,国外从预防到惩戒,法律体系和保障体系都比较完善。
三、对国内的启示
目前,距离《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电视剧播放已经过去了十多年,但电视剧里面冯远征所饰演的施暴者形象却永远刻画在人们心中。很多80后称此为“童年阴影”。新浪微博、人民网、环球时报、网易等网站在写作相关专题时,也都将电视剧的配图放上。人们之所以念念不忘,就在于走不出家庭暴力带给观看者的心理阴影。故此,消除家庭暴力,需要在完善法制和社会配合上共同努力。
1. 完善法制
任何社会不良现象的滋生发展,背后都存在相关部门管辖的无力。家庭暴力也是如此。中国受儒家文化影响至深,而在儒家文化中,女人本身依附男性存在,独立性很弱,即使遭受不公待遇,也很难在男权社会中寻求公道。故此,家庭暴力在国内也是层出不穷,电视剧里面的无法可依到目前已经不存在,但单一的《反家暴法》法律并不能面面俱到地解决问题,因为家庭暴力还涉及到对事前的预防、事中的积极应对、事后的后续援助等工作,这些都需要相关的法律条文依据。因此,可参照西方的例子,设置从预防到惩戒、从人身保护到精神安慰等方法面面俱全的法律,使现行的反家暴法细致完善,为受害者提供最大可能的法律保障。
加大法律对家暴的惩戒力度、切实落实惩戒手段也是消灭家暴的一个有利措施。目前的《家暴法》对家暴的惩戒上升到刑事案件是一个可喜进步,但跟西方对比,对家暴的惩戒仍然不够深刻。所以,可以吸取外国“人身保护令”“强制通报准则”等措施,在刑事处罚和物质处罚方面加深惩戒力度。同时,在具体执行中,要区分社会习俗和执法的界限,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对于站在一线的执法民警,更应该强化他们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对施暴者严加管教,体现法律的尊严和执行力。
2. 社会配合
家庭暴力是社会现象,反家暴除了需要法律的保护外,社会的配合也是消灭家暴的一个有效途径。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思想教育包括个人接受的思想教育和所处的社会环境接受到的思想观念。个人接受教育的主要途径在学校,故此,不管是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都应针对接受教育的群体开展相关的课程或者讲座,将反家暴的观念植入每个人心中。其次,给社会宣传正确的思想观念,发挥媒体尤其是新兴媒体的积极作用,如可利用名人效应,将反家暴作为专门的主题开展,或者地方法院、社区、学校等部门联合起来,在学校等公共场合开展宣传,加强人们对此问题的认识。
二是要社会组织的配合。社会组织主要为受害者提供帮助和有利的组织支援。这个社会组织可以是农村的村委会,可以是城镇的社区,也可以是受害人工作的单位、居住地区的物业等服务部门。除此之外,医院、派出所等与家暴有联系的部门也需提供有力的配合,如医院可以根据诊断证明直接报警,而派出所在有出警记录后就及时联系社会组织,最大程度地给予受害者关怀和帮助,抚慰他们的心灵和身体伤害。
综上,家庭暴力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其出现有多种多样的原因,解决起来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中国目前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跟西方发达国家比起来却远远不足。作为未来社会的参与者和主力军,我们不但要正确地看待问题,更应该想办法解决问题,让我们所生活的世界越来越美好。
参考文献:
[1][2]最高法:中国约24.7%家庭存在不同程度家庭暴力.北京晨报[N].2014-2-28.
[3]贾元熙.美国:社会对家庭暴力“零容忍”.参考消息[N].2016-03-03
作者简介:
李沛洋(2001.3-),女,汉族,陕西西安人,西安市曲江一中文科3--2班,特长:古筝、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