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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嵩明县“三农”现状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概况
(一)嵩明县“三农”经济走势情况
从三农经济发展上分析,嵩明县作为农业大县,三农经济发展动力强劲。近年来嵩明县三产结构逐年调整,由最初的26:42:32变为目前的17:56:27,基本上完成了县域经济的工业化,形成了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新格局。传统农业占比虽有下降,但在金融业及各方面的支持下,规模化、产业化、科技化的农业现代化转型正在逐步完成,农业产值在云南省连旱灾害性气候下,仍保持增长趋势。
目前,依托于嵩明县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辐射作用,嵩明县主力发展都市农业和高原特色农业,2013年农业总产值达到23.2亿元、农民纯收入达到了8,940元,每年农业产值同比增长保持在5%-7%之间,蔬菜、花卉、烟叶收购、畜牧业产值逐年上升,在嵩明县政府着力实施“三清四美三宜”的发展战略下,形成了农业园区和乡村示范带的有效衔接,全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不断改善,三农投入力度与经济发展基本匹配。
(二)嵩明县涉农信贷政策及落实情况,及涉农金融服务动态进展
各金融机构以支持县域“三农”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涉农信贷政策,每年各行、社均组织人员参加金融联席会议,反馈《信贷指导意见》结果,在涉农信贷数据及监测报表报送方面,各金融机构均能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涉农信贷数据监测报表。
人民银行积极贯彻上级信贷精神,努力拓宽支农再贷款范围,对于春耕抗旱贷款资金不足的农村金融机构及时给予支农再贷款支持,并且在支农再贷款额度不足时,及时向上级申请增加。2010~2013年间,共计发放支农再贷款2.5亿元,主要投放的领域是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农户消费、农田基本建设等领域,极大的缓解了支农贷款不足的问题。
在金融支农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及产品营销方面,各金融机构均通过多种渠道对金融支农政策、产品进行宣传解释并开展业务培训。通过每年“3.15”宣传日、9月的金融知识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开展产品宣传。同时,各机构还通过中国·嵩明网、云南花卉网、云南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网等网络平台,各机构在网上均有2~3个覆盖信用贷款或抵押贷款的业务品牌,通过及时发掘农村客户,进行信息对接,实现了金融服务线上与线下的有机结合。
(三)嵩明县县域金融机构发展情况
嵩明县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政策,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大信贷投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各项业务稳步发展,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至年末,嵩明县有6家银行业机构,营业网点42个(其中农行6个、建行1个、富滇银行1个、农村信用社26个、邮储银行4个-其中3个为代理网点、村镇银行1个),从业人员465人。至2013年年末,存款101.98亿元,同比增加13.67%,贷款67.89亿元,同比增加17.38%,除富滇银行外,贷款增量均呈现上升趋势。
2013年嵩明县信贷投放前三大行业为建筑业、批发零售业和农林牧渔业贷款总额48.28亿元,占各项贷款比例71.13%,新增总额达到了12.5亿元。其中信用社和村镇银行能够在人行考核时点,合理规控信贷规模,既满足了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也实现了风险的可控。
2013年全县金融机构实现利润24,829万元,同比增7,028万元,增长37.6%,资产利润率2.6%(税前,与市2.34%、省2.3%相当)。全县不良贷款余额4,022万元,比年初增466万元,不良贷款率0.59%,比年初下降0.02个百分点,呈现不良贷款小幅上升、不良贷款率小幅下降的趋势。
(四)嵩明县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及金融生态环境变化情况
嵩明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基本完成,共采集农户信息57,946户,全县农户覆盖率达到了84.2%。根据嵩明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的“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方案,共评定信用户52,866户,占采集农户量的91%,信用村40个,占比51%,信用镇1个。嵩明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使得县域在发掘经济增长点、改善投融资环境、提供便民服务等方面带来更多的便利和实惠,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段,配合农村“三权抵押”工作的放开与推进,对于解决农民贷款难、企业融资难,县域经济发展缓慢等问题都将具有积极推进作用。
在涉农信贷人员配备、新增网点设置及自助设备布放等涉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各参评机构均采取措施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信用社积极开展对所有金融网点空白乡镇布局设点工作,并实现金融空白网点建设全覆盖。目前,嵩明县全县布有ATM机72台,POS机547台,功能性机具基本满足服务要求。惠农支付服务业务214个服务点布点工作已经完成,实现了全县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惠农支付服务业务的全覆盖,惠农POS交易量逐月上升,有效填补了农村地区的金融空白,为乡村群众能享受到快捷的金融服务提供了便利。全县21个烤烟收购网点,全部实现电子支付业务服务。214个服务点中的活跃的194个服务点,2013年,共计取款5,603笔,金额350.76万元;查询8,685笔;转账741笔,金额58.84万元;消费173笔,金额53.25万元;缴费1,562笔,金额7.26万元。惠农支付服务点被打造为“服务人民、宣传金融”的新窗口,“一创两建”工程便农、利农、惠农的效果得到了充分的显现。惠农支付点作为国家重点民生工程,有效延伸了金融服务的外延,实现了支付体系推进三农建设目的,受到了农户的好评。
二、嵩明县涉农信贷政策执行效果
(一)总体情况
从总体看,嵩明县涉农贷款总量呈逐年增长态势,各金融机构均能采取会议、文件等多种形式贯彻落实人民银行等其他部门出台的涉农信贷及配套政策精神,并积极开展信贷创新;积极配合、认真落实人民银行布置、协调的各项工作;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对涉农信贷政策进行宣传与推动,贯彻执行信贷政策的措施较为得力。从社会效益看,各金融机构积极落实各项涉农信贷政策,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反映良好。 (二)涉农信贷支持指标值及变化情况
1.贷款总量指标。涉农贷款余额占比为79.6%,比去年下降8.08个百分点;涉农贷款余额增速近两年年都呈下降趋势,但2013年下降较为明显,比去年下降了16.83个百分点;涉农贷款增量、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也在连续下降,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0.76、48.29个百分点。
2.贷款结构。在贷款结构上,除了农村中小企业贷款增量有少量增长外,其他种类的农业贷款增量都在缓慢的减少。
贷款总量指标的下降就其原因主要是:(1)嵩明县的产业结构在进行这剧烈的变化,正在从传统农业向工业化转变;(2)近年来由于农业生产受气候及市场的影响,利润率波动较大,各银行加大了对风险的防控;(3)由于信贷规模总量的限制,各银行的信贷总量难以满足市场需求,贷款向利润高的行业流动。
(四)涉农信贷政策效果分析
嵩明县由于各金融机构产品定位的原因,涉农贷款的主力还是农村信用社及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由于网点遍布各乡镇及重要村镇,是涉农贷款的主力军。
1.农村信用社以深化农户小额信贷为平台,打好信贷支农基础。坚持“以农为本,面向三农”的经营理念,把信贷投放的重点定位在“三农”贷款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上来,重点支持农户种植业、养殖业、加工、运输、外出务工、创业、抗旱备耕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2.农村信用社以信用工程为载体,积极开展好客户信用评级。全年圆满完成对辖内89家企业客户重新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其中AA-级企业2家、A级企业83家、A-级企业3家、BBB级企业1家。并在评级的基础上给予合理授信,授信金额92,000万元,逐步建立健全了符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体系,解决了银企双方在授信、管信、用信过程中的瓶颈问题,在授信额度和授信有效期内,授信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将按照最简便的审贷流程,对企业贷款优先受理,快速审批,对还贷能力强,还款信誉好的企业的合理流动资金需求,可允许在授信额度内循环周转使用。2014年,嵩明县信用联社将对信用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实行更加灵活的利率定价,不断扩大授信企业群体,推动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持续繁荣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稳健、持续发展。
3.积极做好各项政策性贷款。信用联社与政府各部门充分协调,根据上级要求,抓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的投放任务并及时进行贴息申报。2013年与县妇联和县共青团合作累计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529户3,390万元,和就业局等7家单位合作全年累计发放“贷免扶补”小额创业216户1,383万元;和县级各部门的配合协作,共向5家符合申贷条件、发展前景较好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贴息贷款630万元;与县扶贫办签订了2013年农户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合作协议,按照协议要求在完成了2068户金额3,107万元的扶贫贴息贷款。
三、涉农信贷政策及涉农金融服务发展展望
(一)2014年嵩明县“三农”发展重点领域
1.农业园区的提档升级。充分发挥嵩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作为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的核心、引领作用,用发展工业的理念和思路,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和高原特色农业。在巩固现有产业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发展方向,集中精力抓好科技研发、精深加工、仓储物流、农产品交易等核心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打造高效农业园区。
2.农业产业结构优化。2014年重点投入省农科院科研实验基地、红球藻项目的建设。推广农业科技,响应中央号召,完成农作物高产田的扩容提质,保证粮食生产,力争完成粮食总产10万吨,蔬菜产值5亿元、花卉产值5.3亿元、烟叶收购总值1亿元、畜牧业产值7.9亿元的目标。
3.夯实农业基础设施。重点启动21件小(二)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完成上游水库调水工程的前期工作,力争建设“爱心水窖”2600个,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28万亩,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实施小街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建成标准化蔬菜基地1.4万亩,完成高稳产农田6700亩。
4.创新农业模式发展。依托嵩明县土地人文资源,逐步发展农业观光园区,做好以流转土地为基础的农业地产开发,着力养老与养生地产的发展。发展好中信·星耀水乡AAAA级景区创建、长松园国际养生城的建设。
(二)嵩明县金融机构落实涉农信贷政策遇到的主要问题
1.金融机构“脱农、脱小”的趋势逐步蔓延。部分机构在执行涉农政策上基本到位,但在经营模式、自身定位、发展方向以及维护金融稳定的意识仍显模糊,出于盈利需要,甚至出现“脱农、脱小”的趋势。尤其是当前,由于农村金融服务“三农”的内涵与外延逐年扩充变化,以信用社为例,为了满足存贷比,已经处于一种“存款—贷款—过度消耗资本—补充资本”的循环中,对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不如以往。
2.县域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格局尚未形成。虽然,近年来嵩明县也成立的村镇银行,但农村信用社仍处于相对垄断地位,各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实施扁平化管理,逐步撤销县域网点,只注重吸收存款,而由于权限上收,贷款业务日益萎缩。而信用社本身转型为农商行,逐步向城市经济圈挺进的冲动,导致在垄断之下,竞争缺失,贷款成本偏高。如2013年,参评的部分金融机构均未达到涉农贷款奖励的要求就可见一斑。
3.信贷产品创新与推广较为缓慢,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农业现代化的需求。目前,嵩明县农业产业发展迅速,以往的信贷产品已经不能满足农户需求,过去3万~10万的贷款额度平均需求已经上升到10万~30万左右。但目前各金融机构提供选择的涉农信贷产品比较单一化,且授信成本较高,而建立的农村信用体系基础数据库中的农户信息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因此,部分规模农户,由于欠缺抵押物,又不能通过授信得到充足资金,转而选择民间融资。这也导致嵩明县小贷公司业务发展迅速,民间借贷上升,经初步估算嵩明县民间借贷总量已经逼近30亿。 (三)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政策建议
1.构建多层次、多元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体系和融资机制。现代的农村金融体系是一个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三位一体的体系,从目前的情况看,合作性与政策性金融呈现萎缩状态。因此,要充分发挥合作金融的主导作用,激活政策性金融的扶持基点,发挥商业性金融的积极性,不断强化农业银行、信用社的支农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回归“农”业,加大支农力度;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不断巩固农村信用社的支农主力军地位。同时还要增强邮政储蓄银行为“三农”服务的功能,发挥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地区的储蓄、汇兑和小额贷款的功能。另外,通过这些金融组织的运作,鼓励和促进一部分资金回流到农村,支持农村建设。
2.推进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要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大力培训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合理引导民间资金,发展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贷款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融资机构,不断扩大金融支农军的队伍。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级部门反馈县情,争取涉农信贷产品开发政策的适当倾斜,逐步提升信贷产品的质量,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和适宜的金融服务。鉴于目前各机构对信贷人员的授信采用“终身负责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创新的主动性,因此,对创新产品的风险和授信应树立“适度宽松、容忍风险、注重程序、尽职无错”的奖惩态度,形成促进信贷产品创新的良好氛围。
3.要将财政政策的引导机制落实到位。嵩明县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税收减免、财政贴息、风险补偿、涉农奖励等多种财政政策手段,降低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增加收益,激发放贷积极性。要抓住“营改增”和“农业保险建设年”的契机,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由政府牵头,引导县域金融资金向重点涉农项目跟进。同时,要对涉农奖励进行及时兑付,不拖延,不敷衍,将政策奖励落实到位,对以往未兑付的奖励应及时兑付。
(四)嵩明县2014年度涉农信贷政策和涉农金融服务的努力方向和工作要点
1.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涉农信贷投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精神,切实承担起金融支农责任,持续增加涉农信贷投入,支持“夯实高原粮仓、发展特色经作、发展山地牧业、发展淡水渔业、推进高效林业、打造开放农业”建设。2014年嵩明县在农业生产目标上紧扣“粮食安全”主线,需实现粮食总产10万吨的目标,各机构应在春耕备耕、和农产品供应、粮食收储等时点的做好定向金融服务工作。
2.支持加快发展高原嵩明县特色农业。2014年嵩明县花卉产值预计完成5.3亿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力支持嵩明县花卉示范园区的建设,围绕“云花示范、展示、培育基地,新品种新技术创新孵化基地”的目标,配合“云花公共信息品台”加强银企对接,主动上门“问诊、输血”。要深入园区,发掘项目,重点支持晨农精品示范园等优质项目的后期投入。
3.深入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入推进以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三权三证”抵押融资为重点的农村金融产品创新。要配合人行、银监、金融办以及农业部门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制定专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产品,提升土地流转效能,更好支持“三农”经济发展。
4.做好农业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支持嵩明县特色农业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我县特色农业发展重点,不断加大信贷投入,支持生态农业、观光农业、都是休闲农庄等优势产业的发展、支持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产品品牌创建和新型农业经营注意培育,全面提升嵩明县特色农业发展水平。
5.探索开展城镇化建设金融服务,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紧紧把握当前城镇化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参与城镇化建设,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特点,积极探索并找准支付城镇化建设的切入点。积极支持交通、饮水、文化设施和生态环境等建设,支持城镇社会事业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嵩明县支行综合课题调研小组
组 长:张俊文
组 员:石少杰 彭智魁
执 笔:张俊文 石少杰
(一)嵩明县“三农”经济走势情况
从三农经济发展上分析,嵩明县作为农业大县,三农经济发展动力强劲。近年来嵩明县三产结构逐年调整,由最初的26:42:32变为目前的17:56:27,基本上完成了县域经济的工业化,形成了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新格局。传统农业占比虽有下降,但在金融业及各方面的支持下,规模化、产业化、科技化的农业现代化转型正在逐步完成,农业产值在云南省连旱灾害性气候下,仍保持增长趋势。
目前,依托于嵩明县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辐射作用,嵩明县主力发展都市农业和高原特色农业,2013年农业总产值达到23.2亿元、农民纯收入达到了8,940元,每年农业产值同比增长保持在5%-7%之间,蔬菜、花卉、烟叶收购、畜牧业产值逐年上升,在嵩明县政府着力实施“三清四美三宜”的发展战略下,形成了农业园区和乡村示范带的有效衔接,全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不断改善,三农投入力度与经济发展基本匹配。
(二)嵩明县涉农信贷政策及落实情况,及涉农金融服务动态进展
各金融机构以支持县域“三农”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涉农信贷政策,每年各行、社均组织人员参加金融联席会议,反馈《信贷指导意见》结果,在涉农信贷数据及监测报表报送方面,各金融机构均能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涉农信贷数据监测报表。
人民银行积极贯彻上级信贷精神,努力拓宽支农再贷款范围,对于春耕抗旱贷款资金不足的农村金融机构及时给予支农再贷款支持,并且在支农再贷款额度不足时,及时向上级申请增加。2010~2013年间,共计发放支农再贷款2.5亿元,主要投放的领域是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农户消费、农田基本建设等领域,极大的缓解了支农贷款不足的问题。
在金融支农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及产品营销方面,各金融机构均通过多种渠道对金融支农政策、产品进行宣传解释并开展业务培训。通过每年“3.15”宣传日、9月的金融知识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开展产品宣传。同时,各机构还通过中国·嵩明网、云南花卉网、云南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网等网络平台,各机构在网上均有2~3个覆盖信用贷款或抵押贷款的业务品牌,通过及时发掘农村客户,进行信息对接,实现了金融服务线上与线下的有机结合。
(三)嵩明县县域金融机构发展情况
嵩明县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政策,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大信贷投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各项业务稳步发展,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至年末,嵩明县有6家银行业机构,营业网点42个(其中农行6个、建行1个、富滇银行1个、农村信用社26个、邮储银行4个-其中3个为代理网点、村镇银行1个),从业人员465人。至2013年年末,存款101.98亿元,同比增加13.67%,贷款67.89亿元,同比增加17.38%,除富滇银行外,贷款增量均呈现上升趋势。
2013年嵩明县信贷投放前三大行业为建筑业、批发零售业和农林牧渔业贷款总额48.28亿元,占各项贷款比例71.13%,新增总额达到了12.5亿元。其中信用社和村镇银行能够在人行考核时点,合理规控信贷规模,既满足了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也实现了风险的可控。
2013年全县金融机构实现利润24,829万元,同比增7,028万元,增长37.6%,资产利润率2.6%(税前,与市2.34%、省2.3%相当)。全县不良贷款余额4,022万元,比年初增466万元,不良贷款率0.59%,比年初下降0.02个百分点,呈现不良贷款小幅上升、不良贷款率小幅下降的趋势。
(四)嵩明县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及金融生态环境变化情况
嵩明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基本完成,共采集农户信息57,946户,全县农户覆盖率达到了84.2%。根据嵩明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的“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方案,共评定信用户52,866户,占采集农户量的91%,信用村40个,占比51%,信用镇1个。嵩明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使得县域在发掘经济增长点、改善投融资环境、提供便民服务等方面带来更多的便利和实惠,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段,配合农村“三权抵押”工作的放开与推进,对于解决农民贷款难、企业融资难,县域经济发展缓慢等问题都将具有积极推进作用。
在涉农信贷人员配备、新增网点设置及自助设备布放等涉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各参评机构均采取措施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信用社积极开展对所有金融网点空白乡镇布局设点工作,并实现金融空白网点建设全覆盖。目前,嵩明县全县布有ATM机72台,POS机547台,功能性机具基本满足服务要求。惠农支付服务业务214个服务点布点工作已经完成,实现了全县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惠农支付服务业务的全覆盖,惠农POS交易量逐月上升,有效填补了农村地区的金融空白,为乡村群众能享受到快捷的金融服务提供了便利。全县21个烤烟收购网点,全部实现电子支付业务服务。214个服务点中的活跃的194个服务点,2013年,共计取款5,603笔,金额350.76万元;查询8,685笔;转账741笔,金额58.84万元;消费173笔,金额53.25万元;缴费1,562笔,金额7.26万元。惠农支付服务点被打造为“服务人民、宣传金融”的新窗口,“一创两建”工程便农、利农、惠农的效果得到了充分的显现。惠农支付点作为国家重点民生工程,有效延伸了金融服务的外延,实现了支付体系推进三农建设目的,受到了农户的好评。
二、嵩明县涉农信贷政策执行效果
(一)总体情况
从总体看,嵩明县涉农贷款总量呈逐年增长态势,各金融机构均能采取会议、文件等多种形式贯彻落实人民银行等其他部门出台的涉农信贷及配套政策精神,并积极开展信贷创新;积极配合、认真落实人民银行布置、协调的各项工作;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对涉农信贷政策进行宣传与推动,贯彻执行信贷政策的措施较为得力。从社会效益看,各金融机构积极落实各项涉农信贷政策,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反映良好。 (二)涉农信贷支持指标值及变化情况
1.贷款总量指标。涉农贷款余额占比为79.6%,比去年下降8.08个百分点;涉农贷款余额增速近两年年都呈下降趋势,但2013年下降较为明显,比去年下降了16.83个百分点;涉农贷款增量、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也在连续下降,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0.76、48.29个百分点。
2.贷款结构。在贷款结构上,除了农村中小企业贷款增量有少量增长外,其他种类的农业贷款增量都在缓慢的减少。
贷款总量指标的下降就其原因主要是:(1)嵩明县的产业结构在进行这剧烈的变化,正在从传统农业向工业化转变;(2)近年来由于农业生产受气候及市场的影响,利润率波动较大,各银行加大了对风险的防控;(3)由于信贷规模总量的限制,各银行的信贷总量难以满足市场需求,贷款向利润高的行业流动。
(四)涉农信贷政策效果分析
嵩明县由于各金融机构产品定位的原因,涉农贷款的主力还是农村信用社及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由于网点遍布各乡镇及重要村镇,是涉农贷款的主力军。
1.农村信用社以深化农户小额信贷为平台,打好信贷支农基础。坚持“以农为本,面向三农”的经营理念,把信贷投放的重点定位在“三农”贷款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上来,重点支持农户种植业、养殖业、加工、运输、外出务工、创业、抗旱备耕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2.农村信用社以信用工程为载体,积极开展好客户信用评级。全年圆满完成对辖内89家企业客户重新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其中AA-级企业2家、A级企业83家、A-级企业3家、BBB级企业1家。并在评级的基础上给予合理授信,授信金额92,000万元,逐步建立健全了符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体系,解决了银企双方在授信、管信、用信过程中的瓶颈问题,在授信额度和授信有效期内,授信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将按照最简便的审贷流程,对企业贷款优先受理,快速审批,对还贷能力强,还款信誉好的企业的合理流动资金需求,可允许在授信额度内循环周转使用。2014年,嵩明县信用联社将对信用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实行更加灵活的利率定价,不断扩大授信企业群体,推动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持续繁荣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稳健、持续发展。
3.积极做好各项政策性贷款。信用联社与政府各部门充分协调,根据上级要求,抓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的投放任务并及时进行贴息申报。2013年与县妇联和县共青团合作累计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529户3,390万元,和就业局等7家单位合作全年累计发放“贷免扶补”小额创业216户1,383万元;和县级各部门的配合协作,共向5家符合申贷条件、发展前景较好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贴息贷款630万元;与县扶贫办签订了2013年农户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合作协议,按照协议要求在完成了2068户金额3,107万元的扶贫贴息贷款。
三、涉农信贷政策及涉农金融服务发展展望
(一)2014年嵩明县“三农”发展重点领域
1.农业园区的提档升级。充分发挥嵩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作为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的核心、引领作用,用发展工业的理念和思路,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和高原特色农业。在巩固现有产业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发展方向,集中精力抓好科技研发、精深加工、仓储物流、农产品交易等核心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打造高效农业园区。
2.农业产业结构优化。2014年重点投入省农科院科研实验基地、红球藻项目的建设。推广农业科技,响应中央号召,完成农作物高产田的扩容提质,保证粮食生产,力争完成粮食总产10万吨,蔬菜产值5亿元、花卉产值5.3亿元、烟叶收购总值1亿元、畜牧业产值7.9亿元的目标。
3.夯实农业基础设施。重点启动21件小(二)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完成上游水库调水工程的前期工作,力争建设“爱心水窖”2600个,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28万亩,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实施小街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建成标准化蔬菜基地1.4万亩,完成高稳产农田6700亩。
4.创新农业模式发展。依托嵩明县土地人文资源,逐步发展农业观光园区,做好以流转土地为基础的农业地产开发,着力养老与养生地产的发展。发展好中信·星耀水乡AAAA级景区创建、长松园国际养生城的建设。
(二)嵩明县金融机构落实涉农信贷政策遇到的主要问题
1.金融机构“脱农、脱小”的趋势逐步蔓延。部分机构在执行涉农政策上基本到位,但在经营模式、自身定位、发展方向以及维护金融稳定的意识仍显模糊,出于盈利需要,甚至出现“脱农、脱小”的趋势。尤其是当前,由于农村金融服务“三农”的内涵与外延逐年扩充变化,以信用社为例,为了满足存贷比,已经处于一种“存款—贷款—过度消耗资本—补充资本”的循环中,对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不如以往。
2.县域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格局尚未形成。虽然,近年来嵩明县也成立的村镇银行,但农村信用社仍处于相对垄断地位,各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实施扁平化管理,逐步撤销县域网点,只注重吸收存款,而由于权限上收,贷款业务日益萎缩。而信用社本身转型为农商行,逐步向城市经济圈挺进的冲动,导致在垄断之下,竞争缺失,贷款成本偏高。如2013年,参评的部分金融机构均未达到涉农贷款奖励的要求就可见一斑。
3.信贷产品创新与推广较为缓慢,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农业现代化的需求。目前,嵩明县农业产业发展迅速,以往的信贷产品已经不能满足农户需求,过去3万~10万的贷款额度平均需求已经上升到10万~30万左右。但目前各金融机构提供选择的涉农信贷产品比较单一化,且授信成本较高,而建立的农村信用体系基础数据库中的农户信息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因此,部分规模农户,由于欠缺抵押物,又不能通过授信得到充足资金,转而选择民间融资。这也导致嵩明县小贷公司业务发展迅速,民间借贷上升,经初步估算嵩明县民间借贷总量已经逼近30亿。 (三)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政策建议
1.构建多层次、多元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体系和融资机制。现代的农村金融体系是一个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三位一体的体系,从目前的情况看,合作性与政策性金融呈现萎缩状态。因此,要充分发挥合作金融的主导作用,激活政策性金融的扶持基点,发挥商业性金融的积极性,不断强化农业银行、信用社的支农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回归“农”业,加大支农力度;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不断巩固农村信用社的支农主力军地位。同时还要增强邮政储蓄银行为“三农”服务的功能,发挥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地区的储蓄、汇兑和小额贷款的功能。另外,通过这些金融组织的运作,鼓励和促进一部分资金回流到农村,支持农村建设。
2.推进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要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大力培训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合理引导民间资金,发展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贷款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融资机构,不断扩大金融支农军的队伍。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级部门反馈县情,争取涉农信贷产品开发政策的适当倾斜,逐步提升信贷产品的质量,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和适宜的金融服务。鉴于目前各机构对信贷人员的授信采用“终身负责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创新的主动性,因此,对创新产品的风险和授信应树立“适度宽松、容忍风险、注重程序、尽职无错”的奖惩态度,形成促进信贷产品创新的良好氛围。
3.要将财政政策的引导机制落实到位。嵩明县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税收减免、财政贴息、风险补偿、涉农奖励等多种财政政策手段,降低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增加收益,激发放贷积极性。要抓住“营改增”和“农业保险建设年”的契机,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由政府牵头,引导县域金融资金向重点涉农项目跟进。同时,要对涉农奖励进行及时兑付,不拖延,不敷衍,将政策奖励落实到位,对以往未兑付的奖励应及时兑付。
(四)嵩明县2014年度涉农信贷政策和涉农金融服务的努力方向和工作要点
1.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涉农信贷投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精神,切实承担起金融支农责任,持续增加涉农信贷投入,支持“夯实高原粮仓、发展特色经作、发展山地牧业、发展淡水渔业、推进高效林业、打造开放农业”建设。2014年嵩明县在农业生产目标上紧扣“粮食安全”主线,需实现粮食总产10万吨的目标,各机构应在春耕备耕、和农产品供应、粮食收储等时点的做好定向金融服务工作。
2.支持加快发展高原嵩明县特色农业。2014年嵩明县花卉产值预计完成5.3亿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力支持嵩明县花卉示范园区的建设,围绕“云花示范、展示、培育基地,新品种新技术创新孵化基地”的目标,配合“云花公共信息品台”加强银企对接,主动上门“问诊、输血”。要深入园区,发掘项目,重点支持晨农精品示范园等优质项目的后期投入。
3.深入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入推进以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三权三证”抵押融资为重点的农村金融产品创新。要配合人行、银监、金融办以及农业部门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制定专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产品,提升土地流转效能,更好支持“三农”经济发展。
4.做好农业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支持嵩明县特色农业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我县特色农业发展重点,不断加大信贷投入,支持生态农业、观光农业、都是休闲农庄等优势产业的发展、支持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产品品牌创建和新型农业经营注意培育,全面提升嵩明县特色农业发展水平。
5.探索开展城镇化建设金融服务,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紧紧把握当前城镇化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参与城镇化建设,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特点,积极探索并找准支付城镇化建设的切入点。积极支持交通、饮水、文化设施和生态环境等建设,支持城镇社会事业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嵩明县支行综合课题调研小组
组 长:张俊文
组 员:石少杰 彭智魁
执 笔:张俊文 石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