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9年6月,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战略部署。三年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取得了巨大成绩。国务院扶贫办4次转发了广东省“双到”工作的做法,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国家媒体先后五百多次报道广东省“双到”工作的情况。2011年11月,广东省作为东部省区唯一的代表,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贫困户贫困村基本脱贫,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全省共帮扶3407条村37万户157万人。累计落实帮扶资金160.5亿元,平均每村471万元。截至2011年12月,贫困户人均年纯收入6111元,近32万户137万人脱贫;3407个贫困村全部实现了“五通”、“五有”,村集体经济收入都在3万元以上。至2012年底,被帮扶的贫困村贫困户可望全部脱贫。同时,全省还完成住房改造14万户、移民搬迁8000 户。现在,贫困村的票子多了、房子靓了、班子强了,新村新居到处可见,男女老少笑逐颜开,呈现出一派安居乐业的崭新气象。
区域发展不平衡状况得到矫正,贫困地区的造血能力明显增强
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007年的3.15:1回落到2011年的2.87:1。一些山区市县的经济增长速度,首次超过了珠三角发达地区。“双到”工作有效强化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最脆弱的一块“软肋”,把经济大省中似乎份量很轻的一招弱棋,走成了一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高棋。
政策法规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大扶贫”的格局基本形成
颁布了《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出台了《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保障,促进扶贫开发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首创“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平台,三年募资90亿元,社会各界参与扶贫的观念日益增强,扶贫济困在全省蔚然成风。
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基层政权进一步得到巩固
各级领导和驻村干部的素质得到明显提高。据全省17040户贫困户抽样测评,群众对驻村干部的满意度达99.8%。贫困村“两委”班子建设得到加强。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的关系越来越紧密,人民心平气顺,各方政通人和。干部群众反映,这轮“双到”工作,为几百万穷人脱贫了,把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畸形搞正了,把社会各界各层的人心搞顺了,全省的政治经济社会状况达到了一个辉煌时期。
我省在扶贫“双到”的实践中,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验,为全国乃至世界扶贫事业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盛赞:“广东扶贫工作很有远见,为全国树立了榜样。”
依据省情科学决策
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是省委省政府站在时代的高度,准确判断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正视广东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实,顺应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期盼而作出来的正确决策。这个决策顺时势,合民情,得民心,从而很快在全省上下形成了共识,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拥护。实践证明,民情是决策的依据,民心是力量的源泉。老百姓说,省委省政府发起的这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把一座德政为民的丰碑建到了人们的心里!“决策得民心,应者声如潮,”这是扶贫“双到”取得胜利的首要前提。
主官挂帅领导给力
这轮扶贫“双到”工作,领导重视前所未有。2010年,省委常委7次专题听取21个地级以上市“双到”工作汇报。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现场会、座谈会。省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成员,经常深入贫困村开展调研指导,帮助解决突出问题。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以及各市县党政一把手,都亲自挂村抓点,全力推动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心坚定,省主要领导强力推进,引领各级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用心给力,这是扶贫“双到”工作取得胜利的关键所在。
突破陈规敢于创新
扶贫年年搞,为什么这一次的效果格外显著?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敢于突破陈规,在扶贫方式上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与创新,扶真贫、真扶贫,激发了扶贫工作的生机与活力。诸如,采取“靶向疗法”,对3407条村37万户贫困户157万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电脑管理,解决了“扶谁的贫”的问题;派出3541个工作组、11524名工作队员,保证各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组, 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解决了“谁去扶贫”的问题;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筹集160多亿元资金为“双到”提供支撑,解决了“用什么扶贫”的问题;大胆实践,勇于探索,创造出了金融扶贫、产业扶贫、劳力转移扶贫、移民搬迁扶贫、社会爱心扶贫等十多种帮扶模式,解决了“怎样扶好贫”的问题。实践证明,有新思路才有大手笔,有新办法才有高成效。
注重绩效扎实推进
三年来,凡是效果好的帮扶模式和方法,都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因村、因人、因时制宜,“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地制订措施;二是一招一式、一步一个脚印地狠抓落实。工作中,我们无论是抓票子、盖房子,抓硬件建设,还是强班子、练队伍,抓软件建设,都不搞虚假动作,始终坚持用实招、求实效。发现不实,立即核查,通报曝光。实践证明,扶贫是实实在在的事情,来不得花拳绣腿,必须讲求绩效,以成败论英雄。
严格考评严肃问责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出台了《问责暂行办法》、《驻村干部管理使用规定》、《双到考评办法》,对“双到”工作实施全程、全员、全方位跟踪监控,严格考评、严肃问责。诸如,有关市县给予工作不力的5名干部撤职处分;省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实施“单兵教练”,对综合排名靠后的300个村重点督导,对20个工作落后的村限期整改。同时,组织省、市、县三个层次进行交叉大检查;“双到”考核结果向全省通报。这种“哪壶不开烧哪壶”的问责机制,有效增强了干部的责任心,保证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我省扶贫开发工作虽然取得了巨大成绩,但由于我们扶贫部门的谋划水平有限,组织协调能力不强,也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有的认识不深站位不高,有的资源投入有限;二是社会参与不够广泛,社会扶贫资源的开掘还没常态化;三是长效机制不够健全。有的急功近利,短期行为,后续绩效不乐观。 下一步,我省扶贫开发的任务仍然艰巨,要着重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巩固成果,圆满收官,超预期完成扶贫开发三年目标任务。指导督促各帮扶单位补漏强弱,力求全胜。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帮扶项目的后续管理,建立完善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帮扶项目长期发挥效益。研究制订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验收办法,建立脱贫评定机制,认真搞好三年“双到”工作的检查验收。实行继续挂钩联系制度。由省扶贫办出台一个指导性的意见,引导3407条贫困村的帮扶单位在帮三年的基础上再挂三年,定期不定期地“回头看”,发现返贫及时“补课”,确保帮扶对象稳定脱贫。
二是调整力量,推广经验,科学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重新认定扶贫开发对象。根据《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按照新的扶贫标准,重新评定重点帮扶县和贫困村贫困户作为帮扶对象。调整明确对口帮扶单位。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注重帮扶力量搭配,重新明确珠三角各市、省直和中央驻粤单位、粤东西北各市定点帮扶任务,注意克服因帮扶单位实力差异而出现的不平衡问题。总结推广“十大扶贫模式”(产业发展、金融贷款、智力劳务、设施建设、整村推进、自愿搬迁、社会参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组织建设),提高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的绩效。加大宣传造势力度,增强全社会的责任意识,克服疲劳厌战情绪,以更大的决心、更有效的举措,积极参与并扎实做好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
三是注重长效,健全机制,推动扶贫开发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长期化的轨道。按照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扎实推进扶贫“双到”工作长期化、制度化。一是对口帮扶长期化。深入推进珠江三角洲各市、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及粤东西北各市对口帮扶、定点帮扶。二是干部驻村长期化。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下基层驻农村,确保每个相对贫困村至少有一名干部驻点帮扶。三是财力支持长期化。各级政府将扶贫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承担帮扶任务的单位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扶贫,同时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监控,确保合法投入、安全投入、高效投入。四是社会扶贫长期化。制定《广东省社会扶贫条例》,依法开展社会扶贫;明确组织“扶贫济困日”活动的主管部门,拓展参与面,力求常态化。五是班子建设长期化。落实全省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村“两委”的能力水平,打造一支“永不走”的脱贫致富工作队。
三年来,广东省直机关部门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为广东各地扶贫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全省扶贫 “双到”工作“收官”在即,本刊记者与有关的省直机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了解,他们分别介绍了各自的一些经验和做法,给人很多启迪。
广东省财政厅
为扶贫开发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从财政体制上加大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发展壮大贫困地区的综合财力,加大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政策倾斜力度,通过建立县以下政权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落实财力薄弱镇(乡)帮扶政策、支持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等措施,发展壮大贫困地区财力水平。2011年,省级财政安排补助市县支出达到1568亿元,占省级支出的66.16%。
加大扶贫专项投入力度,通过构建以建立稳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为基础,以扶贫开发“双到”为主线,以切实解决贫困居民生产生活困难为重点的财政扶贫新机制,多管齐下,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水平。2011年,省财政仅用于支持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制度、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搬迁、欠发达地区小额贷款贴息和贫困村互助金试点、连南高寒山区移民安居工程等的专项资金已高达22亿元。
发挥财政资金带动效应,引导社会资金的“集聚效应”和“黏合剂”作用,通过综合运用财政激励奖补政策、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等财政政策,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金投入贫困地区,带动社会资源形成合力促进扶贫事业的发展。
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联合省直有关部门,整合农业、交通、水利、农综、教育等9大类36项支农扶贫资金,优先用于支持高寒地区群众移居安居。
全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
全力推进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省财政厅按照每户补贴1万元的标准,及时下达54.15亿元补助资金,力争在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54.15万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工作。
全力推进广东省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工作。省按每户统筹补助3万元的标准,及时下达省级补助资金,在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广东省3000个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村庄的搬迁安置任务。
继续补助省级贫困村开展村级互助金试点工作;继续对14个欠发达地市级的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县的贫困户小额贷款进行适当补助。
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进一步健全完善扶贫资金分配机制,通过实施专家评审,采用因素法、以奖代补等科学方法分配财政资金,提高扶贫资金分配的科学化程度,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积极性。
进一步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财政部门在巩固专项清查成果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促进资金使用及时、均衡、有效、安全。同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进一步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考评,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努力确保每一分扶贫投入都用到贫困群众身上,每一分扶贫资金都能产生应有的效益。
广东省农业厅
把推进扶贫开发“双到”作为重点工作
抓好协调服务,凝聚扶贫“双到”工作合力。坚持把推进扶贫开发“双到”作为全厅的重点工作,加强厅内部的统筹协调,统一调配人力、物力、财力,为省扶贫办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有关牵头组织和协调服务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为扶贫开发“双到”注入强大动力,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抓法制建设,健全了扶贫“双到”的长效机制。研究起草了《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2011-2020年)》并推动出台了《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前者提出未来十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制定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扶贫标准。后者的出台,则标志着广东省扶贫开发工作迈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为贫困地区稳定脱贫夯实产业基础
在抓产业扶贫方面,根据贫困地区的资源特点和优势,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结合实施“一乡一品”、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科技推广、农业机械化等项目,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效益农业,推进农业化经营,建设扶贫产业基地和农业产业园区,带动贫困农民增加收入。全省2403家农业龙头企业吸纳44.9万人就业,带动农户403万户年户均增收2800元;农民专业合作社达9800家,成员总数30万人,带动非成员农户近100万户。扶持发展94家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其中获得贷款贴息的51家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农户10万户,户均增收2103元。
广东省水利厅
对贫困地区水利投入给予大力支持
在省级水利投入政策上对贫困地区给予大力支持,会同相关部门多次调整及提高贫困地区省级补助标准,对全省51个山区县(市、区)给予倾斜,其中山区水库及水闸工程,省级补助标准已达到工程投资的80%,城市防洪和江堤达标加固工程比原补助标准增加1倍以上,大大减少了贫困地区县级财政支出压力。在资金投入力度上,积极发挥省级财政统筹作用,重点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水利建设,近年来广东省省级水利融资平台向银行贷款融资的15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水利建设。
全力推进贫困地区水利改革发展
下一步,将以全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和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民生水利五项工作方案为重要抓手,突出加强贫困地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全力推进贫困地区水利改革发展。
加快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到2015年,完成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规划的重点中小河流治理等任务;到2020年,全面完成贫困地区规划内的中小河流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内涝整治工程建设任务。
加快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省农村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全面开展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
着力强化贫困地区水生态保护,加快贫困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实现小流域地区的“安全、生态、发展、和谐”。
全面完成水库移民安居工程建设。将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住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纳入发展规划,确保2015年前全面完成10万户45万水库移民住房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加大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力度
结合省委省政府“双转移”工作部署,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力度。“十一五”期间,全省共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54.6万人,较好地实现了“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夯实就业扶贫基础。通过调查,摸清农村劳动力包括贫困户劳动力资源基本状况、技能水平和就业愿望,建立动态管理的信息资源库。
建立就业扶贫长效机制。以“山洽会”劳务合作为平台,建立珠三角发达地区对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的劳务对口帮扶长效机制。“十一五”期间的三届“山洽会”共签订了168份协议,协议东西北地区向珠三角地区输入劳动力108万人,协议珠三角地区为东西北地区免费培训农村劳动力12.07万人,促进省内劳动力资源合理流动。
加强就业援助。在中山与茂名创建首批省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基地,接收转移农村劳动力8000多人。成功打造了“客家大嫂”、“梅州的哥”劳动力输出品牌。每年开展“南粤春暖就业服务月”活动,积极组织珠三角企业在农村劳动力集聚地举办免费招聘会。
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组织实施“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等,优先安排农村贫困户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在全省建立了15个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基地,开创了“社区工作坊”、“村嫂工作坊”等农村劳动力专业就业新模式,为不能和不愿外出就业的农村贫困劳动力打造“乐业工程”,帮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解决农村贫困户社会养老保险问题
争取政策财政支持。自2009年广东省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以来,全省各级新农保试点实施办法均明确对农村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五保户、一户多残中的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加新农保的帮扶政策,并由统筹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社会慈善支持。联合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制定《关于资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农保的方案》,利用扶贫济困日社会筹集资金,投入2亿元,分三批资助23万农村贫困老人参加新农保。
扩大省资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农保的扶贫范围。2012年将梅州等12个地级以上市18个县区的2.72万贫困老人纳入新农保保障范围,到年底前将3409个贫困村60岁以上老人全部纳入农保范围。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加快新农村公路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广大农村地区的交通条件,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广东省从2010年起开展新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每年完成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里程5000公里左右。2011年省政府将该项任务列入“十大民生工程”,截止2011年底,全省完成了通500人以上的自然村公路以及延伸学校、养老院、农田示范区、生产园区、生态观光园、畜牧养殖基地等人流、物流较多地点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此外还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大力开展交通行业扶贫,新增2亿元专项用于安排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双到”扶贫通300人以上自然村公路硬底化。
推进农村客运服务均等化
全省安排农村客运均等化专项资金4.3亿元,基本实现全省100%镇有站、100%符合通客车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和100%有候车亭,全省农村公路和客运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有通客运班车条件的行政村已开行基本满足当地出行需求的客运班车,同时按照“四化要求”,全省农村客运逐步实现经营主体公司化、经营管理区域化、客运班线网络化、服务行为规范化。
扶持老区、中央苏区县公路建设
为支持包括革命老区在内的老、少、山、边、穷地区公路建设,每年都在省级交通基本建设资金预算中安排了老山区公路建设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老山区公路建设,“十一五”期间,省级交通基建预算共计安排老山区公路建设资金41000万元;2011年,继续安排了专项扶贫资金10000万元。
2011年经省政府同意,对原中央苏区县南雄市、饶平县的国省道新改建和大修、县乡公路和桥梁建设等公路投资项目,省将参照扶贫重点县投资补助政策给予倾斜支持。
广东省民政厅
抓好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的衔接工作
逐步提高低保标准,至2011年11月,全省各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已提高到每人每年1500元以上,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共有75.75万户183.66万人,人均月补助92元。
全额资助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对其自付医疗费给予适当比例补助,对因特殊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临时救助。
建立了覆盖全省的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对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保障。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在广东省出台《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基础上,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夯实基层建设基础。在进一步选好选强村“两委”班子基础上,全省19351个村委会平稳有序地完成了第五届村委会换届。为实施扶贫开发,建设幸福和谐新农村打牢基层组织基础。
成功策划“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2010至2012年间成功策划了“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两届活动认捐金额达62.18亿元,有效地支持了贫困村建设,同时为贫困老人购买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和两不具备高寒山区整体搬迁的安置工作。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对接,逐步提升农村低保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力争3年内实现广东省农村低保补助达到全国前10名目标。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充分发挥敬老院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推进农村村民自治工作创新,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组织在扶贫开发中的积极作用。规范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帮助贫困村、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扶贫济困持续健康发展。
贫困户贫困村基本脱贫,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全省共帮扶3407条村37万户157万人。累计落实帮扶资金160.5亿元,平均每村471万元。截至2011年12月,贫困户人均年纯收入6111元,近32万户137万人脱贫;3407个贫困村全部实现了“五通”、“五有”,村集体经济收入都在3万元以上。至2012年底,被帮扶的贫困村贫困户可望全部脱贫。同时,全省还完成住房改造14万户、移民搬迁8000 户。现在,贫困村的票子多了、房子靓了、班子强了,新村新居到处可见,男女老少笑逐颜开,呈现出一派安居乐业的崭新气象。
区域发展不平衡状况得到矫正,贫困地区的造血能力明显增强
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007年的3.15:1回落到2011年的2.87:1。一些山区市县的经济增长速度,首次超过了珠三角发达地区。“双到”工作有效强化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最脆弱的一块“软肋”,把经济大省中似乎份量很轻的一招弱棋,走成了一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高棋。
政策法规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大扶贫”的格局基本形成
颁布了《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出台了《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保障,促进扶贫开发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首创“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平台,三年募资90亿元,社会各界参与扶贫的观念日益增强,扶贫济困在全省蔚然成风。
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基层政权进一步得到巩固
各级领导和驻村干部的素质得到明显提高。据全省17040户贫困户抽样测评,群众对驻村干部的满意度达99.8%。贫困村“两委”班子建设得到加强。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的关系越来越紧密,人民心平气顺,各方政通人和。干部群众反映,这轮“双到”工作,为几百万穷人脱贫了,把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畸形搞正了,把社会各界各层的人心搞顺了,全省的政治经济社会状况达到了一个辉煌时期。
我省在扶贫“双到”的实践中,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验,为全国乃至世界扶贫事业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盛赞:“广东扶贫工作很有远见,为全国树立了榜样。”
依据省情科学决策
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是省委省政府站在时代的高度,准确判断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正视广东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实,顺应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期盼而作出来的正确决策。这个决策顺时势,合民情,得民心,从而很快在全省上下形成了共识,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拥护。实践证明,民情是决策的依据,民心是力量的源泉。老百姓说,省委省政府发起的这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把一座德政为民的丰碑建到了人们的心里!“决策得民心,应者声如潮,”这是扶贫“双到”取得胜利的首要前提。
主官挂帅领导给力
这轮扶贫“双到”工作,领导重视前所未有。2010年,省委常委7次专题听取21个地级以上市“双到”工作汇报。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现场会、座谈会。省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成员,经常深入贫困村开展调研指导,帮助解决突出问题。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以及各市县党政一把手,都亲自挂村抓点,全力推动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心坚定,省主要领导强力推进,引领各级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用心给力,这是扶贫“双到”工作取得胜利的关键所在。
突破陈规敢于创新
扶贫年年搞,为什么这一次的效果格外显著?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敢于突破陈规,在扶贫方式上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与创新,扶真贫、真扶贫,激发了扶贫工作的生机与活力。诸如,采取“靶向疗法”,对3407条村37万户贫困户157万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电脑管理,解决了“扶谁的贫”的问题;派出3541个工作组、11524名工作队员,保证各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组, 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解决了“谁去扶贫”的问题;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筹集160多亿元资金为“双到”提供支撑,解决了“用什么扶贫”的问题;大胆实践,勇于探索,创造出了金融扶贫、产业扶贫、劳力转移扶贫、移民搬迁扶贫、社会爱心扶贫等十多种帮扶模式,解决了“怎样扶好贫”的问题。实践证明,有新思路才有大手笔,有新办法才有高成效。
注重绩效扎实推进
三年来,凡是效果好的帮扶模式和方法,都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因村、因人、因时制宜,“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地制订措施;二是一招一式、一步一个脚印地狠抓落实。工作中,我们无论是抓票子、盖房子,抓硬件建设,还是强班子、练队伍,抓软件建设,都不搞虚假动作,始终坚持用实招、求实效。发现不实,立即核查,通报曝光。实践证明,扶贫是实实在在的事情,来不得花拳绣腿,必须讲求绩效,以成败论英雄。
严格考评严肃问责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出台了《问责暂行办法》、《驻村干部管理使用规定》、《双到考评办法》,对“双到”工作实施全程、全员、全方位跟踪监控,严格考评、严肃问责。诸如,有关市县给予工作不力的5名干部撤职处分;省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实施“单兵教练”,对综合排名靠后的300个村重点督导,对20个工作落后的村限期整改。同时,组织省、市、县三个层次进行交叉大检查;“双到”考核结果向全省通报。这种“哪壶不开烧哪壶”的问责机制,有效增强了干部的责任心,保证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我省扶贫开发工作虽然取得了巨大成绩,但由于我们扶贫部门的谋划水平有限,组织协调能力不强,也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有的认识不深站位不高,有的资源投入有限;二是社会参与不够广泛,社会扶贫资源的开掘还没常态化;三是长效机制不够健全。有的急功近利,短期行为,后续绩效不乐观。 下一步,我省扶贫开发的任务仍然艰巨,要着重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巩固成果,圆满收官,超预期完成扶贫开发三年目标任务。指导督促各帮扶单位补漏强弱,力求全胜。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帮扶项目的后续管理,建立完善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帮扶项目长期发挥效益。研究制订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验收办法,建立脱贫评定机制,认真搞好三年“双到”工作的检查验收。实行继续挂钩联系制度。由省扶贫办出台一个指导性的意见,引导3407条贫困村的帮扶单位在帮三年的基础上再挂三年,定期不定期地“回头看”,发现返贫及时“补课”,确保帮扶对象稳定脱贫。
二是调整力量,推广经验,科学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重新认定扶贫开发对象。根据《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按照新的扶贫标准,重新评定重点帮扶县和贫困村贫困户作为帮扶对象。调整明确对口帮扶单位。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注重帮扶力量搭配,重新明确珠三角各市、省直和中央驻粤单位、粤东西北各市定点帮扶任务,注意克服因帮扶单位实力差异而出现的不平衡问题。总结推广“十大扶贫模式”(产业发展、金融贷款、智力劳务、设施建设、整村推进、自愿搬迁、社会参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组织建设),提高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的绩效。加大宣传造势力度,增强全社会的责任意识,克服疲劳厌战情绪,以更大的决心、更有效的举措,积极参与并扎实做好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
三是注重长效,健全机制,推动扶贫开发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长期化的轨道。按照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扎实推进扶贫“双到”工作长期化、制度化。一是对口帮扶长期化。深入推进珠江三角洲各市、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及粤东西北各市对口帮扶、定点帮扶。二是干部驻村长期化。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下基层驻农村,确保每个相对贫困村至少有一名干部驻点帮扶。三是财力支持长期化。各级政府将扶贫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承担帮扶任务的单位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扶贫,同时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监控,确保合法投入、安全投入、高效投入。四是社会扶贫长期化。制定《广东省社会扶贫条例》,依法开展社会扶贫;明确组织“扶贫济困日”活动的主管部门,拓展参与面,力求常态化。五是班子建设长期化。落实全省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村“两委”的能力水平,打造一支“永不走”的脱贫致富工作队。
三年来,广东省直机关部门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为广东各地扶贫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全省扶贫 “双到”工作“收官”在即,本刊记者与有关的省直机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了解,他们分别介绍了各自的一些经验和做法,给人很多启迪。
广东省财政厅
为扶贫开发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从财政体制上加大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发展壮大贫困地区的综合财力,加大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政策倾斜力度,通过建立县以下政权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落实财力薄弱镇(乡)帮扶政策、支持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等措施,发展壮大贫困地区财力水平。2011年,省级财政安排补助市县支出达到1568亿元,占省级支出的66.16%。
加大扶贫专项投入力度,通过构建以建立稳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为基础,以扶贫开发“双到”为主线,以切实解决贫困居民生产生活困难为重点的财政扶贫新机制,多管齐下,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水平。2011年,省财政仅用于支持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制度、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搬迁、欠发达地区小额贷款贴息和贫困村互助金试点、连南高寒山区移民安居工程等的专项资金已高达22亿元。
发挥财政资金带动效应,引导社会资金的“集聚效应”和“黏合剂”作用,通过综合运用财政激励奖补政策、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等财政政策,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金投入贫困地区,带动社会资源形成合力促进扶贫事业的发展。
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联合省直有关部门,整合农业、交通、水利、农综、教育等9大类36项支农扶贫资金,优先用于支持高寒地区群众移居安居。
全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
全力推进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省财政厅按照每户补贴1万元的标准,及时下达54.15亿元补助资金,力争在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54.15万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工作。
全力推进广东省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工作。省按每户统筹补助3万元的标准,及时下达省级补助资金,在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广东省3000个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村庄的搬迁安置任务。
继续补助省级贫困村开展村级互助金试点工作;继续对14个欠发达地市级的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县的贫困户小额贷款进行适当补助。
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进一步健全完善扶贫资金分配机制,通过实施专家评审,采用因素法、以奖代补等科学方法分配财政资金,提高扶贫资金分配的科学化程度,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积极性。
进一步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财政部门在巩固专项清查成果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促进资金使用及时、均衡、有效、安全。同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进一步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考评,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努力确保每一分扶贫投入都用到贫困群众身上,每一分扶贫资金都能产生应有的效益。
广东省农业厅
把推进扶贫开发“双到”作为重点工作
抓好协调服务,凝聚扶贫“双到”工作合力。坚持把推进扶贫开发“双到”作为全厅的重点工作,加强厅内部的统筹协调,统一调配人力、物力、财力,为省扶贫办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有关牵头组织和协调服务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为扶贫开发“双到”注入强大动力,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抓法制建设,健全了扶贫“双到”的长效机制。研究起草了《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2011-2020年)》并推动出台了《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前者提出未来十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制定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扶贫标准。后者的出台,则标志着广东省扶贫开发工作迈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为贫困地区稳定脱贫夯实产业基础
在抓产业扶贫方面,根据贫困地区的资源特点和优势,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结合实施“一乡一品”、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科技推广、农业机械化等项目,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效益农业,推进农业化经营,建设扶贫产业基地和农业产业园区,带动贫困农民增加收入。全省2403家农业龙头企业吸纳44.9万人就业,带动农户403万户年户均增收2800元;农民专业合作社达9800家,成员总数30万人,带动非成员农户近100万户。扶持发展94家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其中获得贷款贴息的51家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农户10万户,户均增收2103元。
广东省水利厅
对贫困地区水利投入给予大力支持
在省级水利投入政策上对贫困地区给予大力支持,会同相关部门多次调整及提高贫困地区省级补助标准,对全省51个山区县(市、区)给予倾斜,其中山区水库及水闸工程,省级补助标准已达到工程投资的80%,城市防洪和江堤达标加固工程比原补助标准增加1倍以上,大大减少了贫困地区县级财政支出压力。在资金投入力度上,积极发挥省级财政统筹作用,重点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水利建设,近年来广东省省级水利融资平台向银行贷款融资的15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水利建设。
全力推进贫困地区水利改革发展
下一步,将以全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和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民生水利五项工作方案为重要抓手,突出加强贫困地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全力推进贫困地区水利改革发展。
加快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到2015年,完成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规划的重点中小河流治理等任务;到2020年,全面完成贫困地区规划内的中小河流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内涝整治工程建设任务。
加快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省农村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全面开展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
着力强化贫困地区水生态保护,加快贫困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实现小流域地区的“安全、生态、发展、和谐”。
全面完成水库移民安居工程建设。将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住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纳入发展规划,确保2015年前全面完成10万户45万水库移民住房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加大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力度
结合省委省政府“双转移”工作部署,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力度。“十一五”期间,全省共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54.6万人,较好地实现了“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夯实就业扶贫基础。通过调查,摸清农村劳动力包括贫困户劳动力资源基本状况、技能水平和就业愿望,建立动态管理的信息资源库。
建立就业扶贫长效机制。以“山洽会”劳务合作为平台,建立珠三角发达地区对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的劳务对口帮扶长效机制。“十一五”期间的三届“山洽会”共签订了168份协议,协议东西北地区向珠三角地区输入劳动力108万人,协议珠三角地区为东西北地区免费培训农村劳动力12.07万人,促进省内劳动力资源合理流动。
加强就业援助。在中山与茂名创建首批省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基地,接收转移农村劳动力8000多人。成功打造了“客家大嫂”、“梅州的哥”劳动力输出品牌。每年开展“南粤春暖就业服务月”活动,积极组织珠三角企业在农村劳动力集聚地举办免费招聘会。
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组织实施“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等,优先安排农村贫困户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在全省建立了15个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基地,开创了“社区工作坊”、“村嫂工作坊”等农村劳动力专业就业新模式,为不能和不愿外出就业的农村贫困劳动力打造“乐业工程”,帮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解决农村贫困户社会养老保险问题
争取政策财政支持。自2009年广东省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以来,全省各级新农保试点实施办法均明确对农村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五保户、一户多残中的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加新农保的帮扶政策,并由统筹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社会慈善支持。联合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制定《关于资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农保的方案》,利用扶贫济困日社会筹集资金,投入2亿元,分三批资助23万农村贫困老人参加新农保。
扩大省资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农保的扶贫范围。2012年将梅州等12个地级以上市18个县区的2.72万贫困老人纳入新农保保障范围,到年底前将3409个贫困村60岁以上老人全部纳入农保范围。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加快新农村公路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广大农村地区的交通条件,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广东省从2010年起开展新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每年完成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里程5000公里左右。2011年省政府将该项任务列入“十大民生工程”,截止2011年底,全省完成了通500人以上的自然村公路以及延伸学校、养老院、农田示范区、生产园区、生态观光园、畜牧养殖基地等人流、物流较多地点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此外还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大力开展交通行业扶贫,新增2亿元专项用于安排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双到”扶贫通300人以上自然村公路硬底化。
推进农村客运服务均等化
全省安排农村客运均等化专项资金4.3亿元,基本实现全省100%镇有站、100%符合通客车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和100%有候车亭,全省农村公路和客运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有通客运班车条件的行政村已开行基本满足当地出行需求的客运班车,同时按照“四化要求”,全省农村客运逐步实现经营主体公司化、经营管理区域化、客运班线网络化、服务行为规范化。
扶持老区、中央苏区县公路建设
为支持包括革命老区在内的老、少、山、边、穷地区公路建设,每年都在省级交通基本建设资金预算中安排了老山区公路建设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老山区公路建设,“十一五”期间,省级交通基建预算共计安排老山区公路建设资金41000万元;2011年,继续安排了专项扶贫资金10000万元。
2011年经省政府同意,对原中央苏区县南雄市、饶平县的国省道新改建和大修、县乡公路和桥梁建设等公路投资项目,省将参照扶贫重点县投资补助政策给予倾斜支持。
广东省民政厅
抓好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的衔接工作
逐步提高低保标准,至2011年11月,全省各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已提高到每人每年1500元以上,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共有75.75万户183.66万人,人均月补助92元。
全额资助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对其自付医疗费给予适当比例补助,对因特殊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临时救助。
建立了覆盖全省的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对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保障。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在广东省出台《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基础上,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夯实基层建设基础。在进一步选好选强村“两委”班子基础上,全省19351个村委会平稳有序地完成了第五届村委会换届。为实施扶贫开发,建设幸福和谐新农村打牢基层组织基础。
成功策划“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2010至2012年间成功策划了“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两届活动认捐金额达62.18亿元,有效地支持了贫困村建设,同时为贫困老人购买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和两不具备高寒山区整体搬迁的安置工作。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对接,逐步提升农村低保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力争3年内实现广东省农村低保补助达到全国前10名目标。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充分发挥敬老院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推进农村村民自治工作创新,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组织在扶贫开发中的积极作用。规范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帮助贫困村、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扶贫济困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