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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08年10月3日夜,一则有关苹果公司CEO史蒂夫·乔布斯突发心脏病的消息在互联网上迅速传播,甚至导致了苹果股价出现短暂大幅下跌。但很快,苹果官方和多家媒体都已经证实,这则消息是彻底的假新闻,乔布斯并未因病住院。该消息最早出现于CNN旗下的iReport网站,这是一家“公民记者网站”,即由网友自行撰写新闻直接发表,其口号就是“无编辑、无过滤”的新闻。
乔布斯假新闻事件让公民新闻成为媒体热议的焦点,让公民新闻或者说Web 2.0网友新闻这一新生网络生态的公信力受到严重打击。
公民新闻的产生及发展情况
公民新闻也称参与式新闻、开放式新闻、草根新闻,是指市民(非专业新闻传播者)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和个人通讯工具向社会发布自己在特殊时空中得到和掌握的新近发生的特殊的、重要的信息。
公民新闻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的美国,伴随着今天Web2.0时代的到来而兴盛。最著名的网络公民新闻事件当数美国德拉吉个人博客网站,1998年率先揭露了克林顿性丑闻的内幕。2005年的英国伦敦地铁爆炸案发生时,在很短的时间内,BBC、TTV、《卫报》等英国主流媒体就陆续收到了来自公民的有关爆炸的图片和录像片段。这让传统媒体更加感受到非专业新闻传播者的能量。因此,2005年10月,当美国新奥尔良市遭受“卡特里娜”飓风袭击,造成罕见灾害之际,CNN的网站主页上立刻增加了一个栏目——“公民记者”,成为传统媒体对“公民新闻”认同的开端。CNN网站通过这个栏目刊登了大量普通网民发出的有关风灾的文字和图片,真实地记录了这场灾难的全过程。
公民新闻的诞生,打破了“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传统界限,从根本上改变了受众群体在传播中的地位,传播者和受众群体不仅完全处于平等的地位,而且在意义上可以互换,实现了传播主体的位移。因为有了大众的参与和影响,主流媒体的报道将会变得更加客观、更加理性。新闻将不再是几家媒体的发言,而会成为全社会共同的声音,公民新闻势必会带来新闻业的一场革命。美国学者斯蒂夫·奥汀在他的文章《公民新闻的11个层次》中,依照公民在新闻报道和传播中发挥的主观能动作用的大小顺序,由低向高将公民新闻划分为:公共评论的开放、公民提供新闻线索、开放信源报道、博客、独立公民新闻网站、公民新闻与专业新闻的整合、维基新闻等11个层次。①他根据美国的新闻实践,清晰地勾勒出公民新闻的衍进逻辑,为我们展示了公民新闻的理想模式——这就是位居公民新闻最高层次、依照维基百科成功模式所创办的维基新闻模式。在这个模式中,读者扮演着记者和编辑的双重角色,不仅可以撰写和发表新闻稿件,而且可以对任何人所发表的内容进行在线编辑和修改。
现今,公共评论和博客已经比较普及,维基新闻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维基百科这个在线百科全书已经成为网络上最全的信息资源中心之一,美国的权威媒体《纽约时报》、《时代周刊》、《新闻周刊》以及Slashdot等科技网站纷纷报道,对维基百科的成功予以密切关注。从2004年起,在中国大陆、台湾和香港等地也出现了一些技术试验性和专业性的小型维基网站。
当前公民新闻存在的问题
当前公民新闻的发展十分迅速,构建了一个较为广泛的公共交流平台,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样的例子在我们身边就有很多。
首先,公民新闻信息发布者的素质良莠不齐,造成新闻的真实性、客观性受到质疑。公民新闻的主要参与者绝大部分是未受过专业训练的网民,通常不具有新闻工作者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对责任、公正、公平、真实、准确等新闻基本价值观也不一定认同,使新闻组织和受众不能确认新闻来源的可靠性,从而对真实性发生质疑。公民新闻传播中信息发布的门槛降低和“流通”的自由使一些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能够在网上生存,特别是互联网的隐身功能,给一些信息造假者和谣言传播者提供了舞台,使他们能够在网上随意发表言论,或有意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混乱。任何人都可以报道自己亲历其境的事情,这种报道体现的往往是个人的观点,难以用一个客观、公正的态度去处理,而且亦难避免有人会借助这个公众空间浑水摸鱼,发表一些有利于自己甚至是失实的报道。一条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不实信息如果出现在网络上,就会得到快速传播,这样以讹传讹,造成恶劣影响。
SARS期间出现的超市抢购情景也只是因为当时一名少年贪玩,制作了一个新闻网站,并发布虚假消息指香港会被隔离,而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因此,“公民新闻”的出现虽然扩展了传统的新闻学理论中的新闻定义,但是由于采写新闻不是训练有素的专业记者承担,网民的个人情感不加修饰地夹杂其中,导致内容的客观正确性一直没有保证。
其次,公民新闻中对“把关人”的解构,使新闻的质量得不到保障。当前的公民新闻主要强调的是公民在信息的传递过程中的主动性,号召每一个公民都成为“公民记者”,号召每一个“公民记者”记录下身边发生的新闻事件,然后把他们发布出来。这些草根新闻虽然为专业新闻记者提供了丰富的新闻素材和新闻线索,但是始终没有经过严格的把关,报道的真实性、客观性很值得怀疑。
当前发展较为迅速、普及率比较高的公民新闻形式主要是公共评论和公民博客,而这两种形式主要的依托就是网络。在互联网上,信息不再来源于特定的传播者,可以来自任何组织和个人,信息内容多元化,几乎无所不包,使得媒介组织提供给公众的信息比重降低,在大众传播中的影响也相应下降,而公众发布的信息在大众传播中的比重明显增加,影响力也显著提高,这就意味着大众传播中信息内容多元化,使话语权不再仅仅掌握在高度组织化的媒介组织手中,而是分散到每一个公众。“博客新闻”、“播客新闻”等草根新闻的传播者以独立的身份行事,他们不会拘泥于传统媒介的宗旨和报道方针,也不会拘泥于专业传播人员的新闻价值观和倾向,甚至跨越了社会文化的一般规范和价值标准。在这样的传播渠道中,把关人的缺失带来了受众对信息可信度的又一次质疑。在互联网传播时代,把关人消失了,人人都可以传播,这很可能造成一些不真实、不客观的报道出现。由此,社会舆论对公民新闻的质疑也逐渐出现。②
再次,把关人的解构还带来了一些道德伦理问题和法制问题。公民新闻本身提倡的是自由表达的形式,但是自由可能被滥用。网络的出现和普及使信息的传播出现了超地域的特征,网络传播为信息传受双方营造了一个极端自由的言论与信息传递的环境。在互联网上,信息传播可以自下而上,每个用户都可以制造信息,提供给网络向成千上万的用户传输,传输期间没有新闻审查和核实系统,而网络传播速度和范围都大大优于传统传播方式,其影响难以控制。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网络行为主体出现了其行为自由度与其应当担负的社会责任不协调的情况,这一矛盾已经导致了许多消极的结果:个人隐私遭泄露、黄色信息泛滥,一些原始的、未经验证的信息快速倾销给受众,诸如假信息、不负责任信息和无聊信息四处传播,网上谩骂与人身攻击等情况不断出现,有些名人以及商家甚至利用博客炒作自己,误导公民,谋取一些不正当利益,使公民的出版权、名誉权、隐私权、知识产权等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侵害。这些现象的出现引发了一系列的道德和伦理上的问题。
最后,公民新闻的技术门槛较高,限制了缺乏经济实力、文化程度偏低、拥有传播工具稀少的平民的话语权。即使简单地提供新闻线索,平民也由于受地域和通信工具所限而很难做到,更遑论借助手机、DV等设备自己制作新闻报道,或借助网络对新闻事件进行评论以及报道和传播新闻事件了。大众传播媒介技术的发展和手段的日益增多,不但没有使平民接触和参与媒体活动的渠道变宽,相反却给平民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接触媒介、参与新闻报道的壁垒。
公民新闻发展前景展望
尽管公民新闻的兴起和繁荣,为大众提供了自由传播新闻的平台,但是我们也一定要认识到,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任何自由都是伴随着一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美国互联网法律界举足轻重的人物、斯坦福大学法学教授劳伦斯·莱格斯在耶鲁大学讲授网络法学课程时说:“网络空间一词本义并非自由,而是指控制。网络空间的自由绝非来源于政府的缺席。在网络社会中,某只看不见的手正在建造一种与网络空间诞生时完全相反的架构。”③“公民新闻”作为自由最杰出的代表,即指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
网络作为“公民新闻”发表的虚拟空间,内容也体现了现实生活中的事情,两者不可能绝对脱离关系。虚拟世界虽然有虚拟社会的特点,但在基本问题上,不能借口虚拟世界而逃避现实世界法律的约束。因此对网络“公民新闻”的规制是必不可少的,也是势在必行的。另外,各国的新闻体制和构建都是不同的,在海外发展起来的“公民新闻”不能照搬到我国,各个国家都需建立一个符合自己国家国情的网络“公民新闻”规制体系,从而使公民新闻作为传统媒体的发展和补充更好地发挥作用。对于其负面影响,关键是看我们怎样去规范与管理,怎样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怎样实现有效的内容调控,做到既保证自由充分的公民参与,又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网络道德和文明。
注 释:
①斯蒂夫·奥汀(Steve Outing)著,赵俊峰、张羽、朱浩林编译:《公民新闻:一种全新的尝试和冲击》,《今传媒》,2006(3)。
②利昂·纳尔逊·弗林特著,萧严译:《报纸的良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5页。
③韩鸿:《论新媒体背景下的公民共享新闻学》,《新闻与传播研究》,2006(13),第3期。
(作者为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
编校:郑 艳
乔布斯假新闻事件让公民新闻成为媒体热议的焦点,让公民新闻或者说Web 2.0网友新闻这一新生网络生态的公信力受到严重打击。
公民新闻的产生及发展情况
公民新闻也称参与式新闻、开放式新闻、草根新闻,是指市民(非专业新闻传播者)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和个人通讯工具向社会发布自己在特殊时空中得到和掌握的新近发生的特殊的、重要的信息。
公民新闻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的美国,伴随着今天Web2.0时代的到来而兴盛。最著名的网络公民新闻事件当数美国德拉吉个人博客网站,1998年率先揭露了克林顿性丑闻的内幕。2005年的英国伦敦地铁爆炸案发生时,在很短的时间内,BBC、TTV、《卫报》等英国主流媒体就陆续收到了来自公民的有关爆炸的图片和录像片段。这让传统媒体更加感受到非专业新闻传播者的能量。因此,2005年10月,当美国新奥尔良市遭受“卡特里娜”飓风袭击,造成罕见灾害之际,CNN的网站主页上立刻增加了一个栏目——“公民记者”,成为传统媒体对“公民新闻”认同的开端。CNN网站通过这个栏目刊登了大量普通网民发出的有关风灾的文字和图片,真实地记录了这场灾难的全过程。
公民新闻的诞生,打破了“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传统界限,从根本上改变了受众群体在传播中的地位,传播者和受众群体不仅完全处于平等的地位,而且在意义上可以互换,实现了传播主体的位移。因为有了大众的参与和影响,主流媒体的报道将会变得更加客观、更加理性。新闻将不再是几家媒体的发言,而会成为全社会共同的声音,公民新闻势必会带来新闻业的一场革命。美国学者斯蒂夫·奥汀在他的文章《公民新闻的11个层次》中,依照公民在新闻报道和传播中发挥的主观能动作用的大小顺序,由低向高将公民新闻划分为:公共评论的开放、公民提供新闻线索、开放信源报道、博客、独立公民新闻网站、公民新闻与专业新闻的整合、维基新闻等11个层次。①他根据美国的新闻实践,清晰地勾勒出公民新闻的衍进逻辑,为我们展示了公民新闻的理想模式——这就是位居公民新闻最高层次、依照维基百科成功模式所创办的维基新闻模式。在这个模式中,读者扮演着记者和编辑的双重角色,不仅可以撰写和发表新闻稿件,而且可以对任何人所发表的内容进行在线编辑和修改。
现今,公共评论和博客已经比较普及,维基新闻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维基百科这个在线百科全书已经成为网络上最全的信息资源中心之一,美国的权威媒体《纽约时报》、《时代周刊》、《新闻周刊》以及Slashdot等科技网站纷纷报道,对维基百科的成功予以密切关注。从2004年起,在中国大陆、台湾和香港等地也出现了一些技术试验性和专业性的小型维基网站。
当前公民新闻存在的问题
当前公民新闻的发展十分迅速,构建了一个较为广泛的公共交流平台,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样的例子在我们身边就有很多。
首先,公民新闻信息发布者的素质良莠不齐,造成新闻的真实性、客观性受到质疑。公民新闻的主要参与者绝大部分是未受过专业训练的网民,通常不具有新闻工作者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对责任、公正、公平、真实、准确等新闻基本价值观也不一定认同,使新闻组织和受众不能确认新闻来源的可靠性,从而对真实性发生质疑。公民新闻传播中信息发布的门槛降低和“流通”的自由使一些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能够在网上生存,特别是互联网的隐身功能,给一些信息造假者和谣言传播者提供了舞台,使他们能够在网上随意发表言论,或有意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混乱。任何人都可以报道自己亲历其境的事情,这种报道体现的往往是个人的观点,难以用一个客观、公正的态度去处理,而且亦难避免有人会借助这个公众空间浑水摸鱼,发表一些有利于自己甚至是失实的报道。一条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不实信息如果出现在网络上,就会得到快速传播,这样以讹传讹,造成恶劣影响。
SARS期间出现的超市抢购情景也只是因为当时一名少年贪玩,制作了一个新闻网站,并发布虚假消息指香港会被隔离,而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因此,“公民新闻”的出现虽然扩展了传统的新闻学理论中的新闻定义,但是由于采写新闻不是训练有素的专业记者承担,网民的个人情感不加修饰地夹杂其中,导致内容的客观正确性一直没有保证。
其次,公民新闻中对“把关人”的解构,使新闻的质量得不到保障。当前的公民新闻主要强调的是公民在信息的传递过程中的主动性,号召每一个公民都成为“公民记者”,号召每一个“公民记者”记录下身边发生的新闻事件,然后把他们发布出来。这些草根新闻虽然为专业新闻记者提供了丰富的新闻素材和新闻线索,但是始终没有经过严格的把关,报道的真实性、客观性很值得怀疑。
当前发展较为迅速、普及率比较高的公民新闻形式主要是公共评论和公民博客,而这两种形式主要的依托就是网络。在互联网上,信息不再来源于特定的传播者,可以来自任何组织和个人,信息内容多元化,几乎无所不包,使得媒介组织提供给公众的信息比重降低,在大众传播中的影响也相应下降,而公众发布的信息在大众传播中的比重明显增加,影响力也显著提高,这就意味着大众传播中信息内容多元化,使话语权不再仅仅掌握在高度组织化的媒介组织手中,而是分散到每一个公众。“博客新闻”、“播客新闻”等草根新闻的传播者以独立的身份行事,他们不会拘泥于传统媒介的宗旨和报道方针,也不会拘泥于专业传播人员的新闻价值观和倾向,甚至跨越了社会文化的一般规范和价值标准。在这样的传播渠道中,把关人的缺失带来了受众对信息可信度的又一次质疑。在互联网传播时代,把关人消失了,人人都可以传播,这很可能造成一些不真实、不客观的报道出现。由此,社会舆论对公民新闻的质疑也逐渐出现。②
再次,把关人的解构还带来了一些道德伦理问题和法制问题。公民新闻本身提倡的是自由表达的形式,但是自由可能被滥用。网络的出现和普及使信息的传播出现了超地域的特征,网络传播为信息传受双方营造了一个极端自由的言论与信息传递的环境。在互联网上,信息传播可以自下而上,每个用户都可以制造信息,提供给网络向成千上万的用户传输,传输期间没有新闻审查和核实系统,而网络传播速度和范围都大大优于传统传播方式,其影响难以控制。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网络行为主体出现了其行为自由度与其应当担负的社会责任不协调的情况,这一矛盾已经导致了许多消极的结果:个人隐私遭泄露、黄色信息泛滥,一些原始的、未经验证的信息快速倾销给受众,诸如假信息、不负责任信息和无聊信息四处传播,网上谩骂与人身攻击等情况不断出现,有些名人以及商家甚至利用博客炒作自己,误导公民,谋取一些不正当利益,使公民的出版权、名誉权、隐私权、知识产权等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侵害。这些现象的出现引发了一系列的道德和伦理上的问题。
最后,公民新闻的技术门槛较高,限制了缺乏经济实力、文化程度偏低、拥有传播工具稀少的平民的话语权。即使简单地提供新闻线索,平民也由于受地域和通信工具所限而很难做到,更遑论借助手机、DV等设备自己制作新闻报道,或借助网络对新闻事件进行评论以及报道和传播新闻事件了。大众传播媒介技术的发展和手段的日益增多,不但没有使平民接触和参与媒体活动的渠道变宽,相反却给平民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接触媒介、参与新闻报道的壁垒。
公民新闻发展前景展望
尽管公民新闻的兴起和繁荣,为大众提供了自由传播新闻的平台,但是我们也一定要认识到,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任何自由都是伴随着一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美国互联网法律界举足轻重的人物、斯坦福大学法学教授劳伦斯·莱格斯在耶鲁大学讲授网络法学课程时说:“网络空间一词本义并非自由,而是指控制。网络空间的自由绝非来源于政府的缺席。在网络社会中,某只看不见的手正在建造一种与网络空间诞生时完全相反的架构。”③“公民新闻”作为自由最杰出的代表,即指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
网络作为“公民新闻”发表的虚拟空间,内容也体现了现实生活中的事情,两者不可能绝对脱离关系。虚拟世界虽然有虚拟社会的特点,但在基本问题上,不能借口虚拟世界而逃避现实世界法律的约束。因此对网络“公民新闻”的规制是必不可少的,也是势在必行的。另外,各国的新闻体制和构建都是不同的,在海外发展起来的“公民新闻”不能照搬到我国,各个国家都需建立一个符合自己国家国情的网络“公民新闻”规制体系,从而使公民新闻作为传统媒体的发展和补充更好地发挥作用。对于其负面影响,关键是看我们怎样去规范与管理,怎样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怎样实现有效的内容调控,做到既保证自由充分的公民参与,又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网络道德和文明。
注 释:
①斯蒂夫·奥汀(Steve Outing)著,赵俊峰、张羽、朱浩林编译:《公民新闻:一种全新的尝试和冲击》,《今传媒》,2006(3)。
②利昂·纳尔逊·弗林特著,萧严译:《报纸的良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5页。
③韩鸿:《论新媒体背景下的公民共享新闻学》,《新闻与传播研究》,2006(13),第3期。
(作者为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
编校:郑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