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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轩然大波,本来已随着2010年的远遁,被左一个右一个惊天事件和雷人话语覆盖和取代了。岂料2013年劳动节刚过,又有媒体拾起,意思很明确,再挖掘点儿什么出来。
想当年,除了千夫情绪化地直指宜黄县强拆和这条雷人语录,再有就是一些学者由此生发出的对宪政、产权等的分析。我们似乎集体忽略了这条雷人语录实际上是在陈述事实。顺着这个脉络再挖一下,确有价值。
抛开道德、意识形态、价值理性等不论,我们单看“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这句话本身,是不是描摹出了当下中国的客观现实呢?
用这条语录创作者的话说,当初语境下的“新中国”,是指中国的城市化。其实,不用他解释,我们也知道此新中国指的不会是1949年的新中国。那按照逻辑,我们就得捋一下,中国的城市化是靠什么实现的?
原因很好找,靠的是改革开放。这是个母原因。细一掰扯,还有很多诸如政策、信贷、政绩等子原因。光有政策和信贷,搞不成城市化,还得实打实动起来。各级各方行动之一便是拆迁。不拆迁哪能建成高速公路和高铁?不拆迁哪能建成一个比一个高的楼堂馆所?不拆迁政府哪有土地挂牌竞价?这方面的事实不用我再赘言,住在城乡的每个人都能感受到。至此,上述逻辑有了一个结点,即:没有拆迁,就没有城市化。城市化就是当下的“新中国”。这样就可以推导出:没有拆迁,就没有新中国。但由于补偿不公等原因,拆迁遇阻,于是,拆迁叫公权力弄成了强拆。
从“没有拆迁,就没有新中国”到“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虽然只置换了一个字,但里面的学问可大了,确实有再挖掘的必要。
前几年去了一趟台湾,回来后有朋友问我,台湾咋样?我回答,表面看,高楼大厦没京沪广多。朋友摇头,没我们发达呀!我说,表面看是这样,但台湾的公民权利意识比我们发达得多。比如他们的私人房屋,由于产权在民,确实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政府和社会也非常尊重公民的权利。台湾也有拆迁,但都是在法律框架内;台湾没有强拆,也不敢强拆,公民的权利意识非常浓厚,政府非常忌惮公民的权利。
假设台湾也有类似大陆式的强拆,那我敢肯定,也许在我们部署如何强迁时,他们就已强拆出一个“新台湾”了,真若如此,去台湾观光的大陆游客,看到的“新台湾”楼堂馆所,料定要比大陆的多得多。
表面看,中国大陆要比台湾发达,原因何在?很明显,托的是强拆的福。这么一看,“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确实道出了一个基本事实。顺着这句雷人语录的事实逻辑反推,结论自然是“要想有新中国,就得强拆”。因果一倒,这句话表述的就不仅仅是事实了,而是一下子道出拆迁中公权力的强大操控力。这意味着,虽然公民对自己的房屋具备占有、使用和处分等权利,但在强拆方看来,为了“新中国”,完全可以对公民的这些合法权利忽略不计。逻辑的第二个结点也出现了,中国眼下的城市化即“新中国”,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强拆实现的。站在这个角度看,“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这句话说得不对吗?纵使雷人,也是事实本身雷人。
我们不该再纠缠这句话是否在为强拆方辩解,而应该在承认这句雷语是一个事实陈述之后,利用规制,让“新新中国”别再建于违法强拆。W
想当年,除了千夫情绪化地直指宜黄县强拆和这条雷人语录,再有就是一些学者由此生发出的对宪政、产权等的分析。我们似乎集体忽略了这条雷人语录实际上是在陈述事实。顺着这个脉络再挖一下,确有价值。
抛开道德、意识形态、价值理性等不论,我们单看“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这句话本身,是不是描摹出了当下中国的客观现实呢?
用这条语录创作者的话说,当初语境下的“新中国”,是指中国的城市化。其实,不用他解释,我们也知道此新中国指的不会是1949年的新中国。那按照逻辑,我们就得捋一下,中国的城市化是靠什么实现的?
原因很好找,靠的是改革开放。这是个母原因。细一掰扯,还有很多诸如政策、信贷、政绩等子原因。光有政策和信贷,搞不成城市化,还得实打实动起来。各级各方行动之一便是拆迁。不拆迁哪能建成高速公路和高铁?不拆迁哪能建成一个比一个高的楼堂馆所?不拆迁政府哪有土地挂牌竞价?这方面的事实不用我再赘言,住在城乡的每个人都能感受到。至此,上述逻辑有了一个结点,即:没有拆迁,就没有城市化。城市化就是当下的“新中国”。这样就可以推导出:没有拆迁,就没有新中国。但由于补偿不公等原因,拆迁遇阻,于是,拆迁叫公权力弄成了强拆。
从“没有拆迁,就没有新中国”到“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虽然只置换了一个字,但里面的学问可大了,确实有再挖掘的必要。
前几年去了一趟台湾,回来后有朋友问我,台湾咋样?我回答,表面看,高楼大厦没京沪广多。朋友摇头,没我们发达呀!我说,表面看是这样,但台湾的公民权利意识比我们发达得多。比如他们的私人房屋,由于产权在民,确实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政府和社会也非常尊重公民的权利。台湾也有拆迁,但都是在法律框架内;台湾没有强拆,也不敢强拆,公民的权利意识非常浓厚,政府非常忌惮公民的权利。
假设台湾也有类似大陆式的强拆,那我敢肯定,也许在我们部署如何强迁时,他们就已强拆出一个“新台湾”了,真若如此,去台湾观光的大陆游客,看到的“新台湾”楼堂馆所,料定要比大陆的多得多。
表面看,中国大陆要比台湾发达,原因何在?很明显,托的是强拆的福。这么一看,“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确实道出了一个基本事实。顺着这句雷人语录的事实逻辑反推,结论自然是“要想有新中国,就得强拆”。因果一倒,这句话表述的就不仅仅是事实了,而是一下子道出拆迁中公权力的强大操控力。这意味着,虽然公民对自己的房屋具备占有、使用和处分等权利,但在强拆方看来,为了“新中国”,完全可以对公民的这些合法权利忽略不计。逻辑的第二个结点也出现了,中国眼下的城市化即“新中国”,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强拆实现的。站在这个角度看,“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这句话说得不对吗?纵使雷人,也是事实本身雷人。
我们不该再纠缠这句话是否在为强拆方辩解,而应该在承认这句雷语是一个事实陈述之后,利用规制,让“新新中国”别再建于违法强拆。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