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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展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我国城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国家对“三农”政策的优惠倾斜和对农民的减负,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农村农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很大的提高。但由于政策和法律与经济发展的不配套,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也日益突显。使农村农民的涉法信访有增无减,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这种现象的出现一方面说明了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政治体制还存在不少缺陷,尚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亟待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本文就某沿海四十多万人口的县城目前农村信访现状问题浅谈粗浅认识和见解。
一、引发农民涉法信访问题的成因
一是国家《海域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中的问题。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农民跟着改革开放的步伐经商、办企业、外出打工先富起来。但还有不少农民受传统的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的生存、生活方式方法的影响过着比较封闭的小农生活。但随着国家《海域法》、《矿产资源法》等资源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海域和矿产等资源都是国有的,要使用,必须依法有偿使用。这样赖以生存、生活的生产资料一时被收归,对农民来说不蒂于青天辟雳。2005年以来我县某海域二期围垦工程建设引发多起周边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由此也引发了多起涉法案件的发生。
二是农村土地征用、宅基地纠纷中的问题。主要是农村农民集体的土地被政府征用后。政府给农民的补偿款及政府划拔给农民的生产生活用地,在村委会里分配不公,或村委会成员利用职权暗箱操作村民不满引发各种矛盾而上訪告状的。
三是村务、村财及村干部经济、作风中的问题。主要有:一些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村中大小事务不经村民委员会研究通过,仅由村干部个人独断专行,玩个人说了算。现有体制对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会计的财务监督力量薄弱,缺乏权威性,使一些村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管理不严,由于财务收支账目不公开、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少数村干部成了谁也管不了的“地头蛇”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温床”。近年来村民举报、控告村干部有关经济、作凤问题占信访总数的四分之一。
四是村委会换届选举与两委工作中的问题。在两委换届选举中,有的村宗族、帮派关系复杂,相互争权夺利,在换届选举中互相拆台,或在选举过程中违法拉票贿选。选举结束后没有选上的一方就煽动群众上访,反映村干部各方面的问题,以达到迫使选上的一方下台的目的。有的村村支部与村委主任工作不协调,互相争权夺利。
五是上访主体对象本身内在的因素。其表现特征:有的上访人对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差异性不能正确认识。有些案件的客观事实只有当事人更为清楚,进入法律程序后,查明的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有时存在一定的差异。当司法机关依法按照法律事实作出裁判或决定后,当事人往往得不到期待的结果,于是上访不止。有的上访人对法律缺乏正确、全面的理解,盲目多头控告。有的上访人心理扭曲。认为凡事就要找政府,事事都要靠法律,对本不属于政府和法律方面的事务,提出来寻求政府的支持和法律的保护。而是持对政府不满的心理,无休止地多处信访。一些地方出现的极个别的信访“掮客”现象在群众信访活动中起了“推波助澜”作用,其表现方式为煽动、挑唆、幕后操纵他人信访,亦是诱发重复信访的重要因素。
六是职能部门人为因素。少数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作风生硬,方法简单粗暴,态度冷、横、硬、冲。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徇私枉法造成办案不公,群众诉求的问题无法得到解决而导致旷日持久的重信重访。
二、预防农民涉法信访的策略
(一)为农村群众实实在在办实事,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就如本文提出的由于随着国家《海域法》、《矿产资源法》等资源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农民原来赖于生存的生产生活资料没有了。作为人民群众衣食父母的政府就应该主动出来,为群众谋划未来生活的篮图,如为群众办理低保生活补助、农村医保、拓宽社会保障网络; 争取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农村群众开办乡镇企业,积极为群众拓宽就业门路等。
(二)加强基层组织制约机制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一是加强村级干部法制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用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法律和廉政法规,使村干部增强法制观念,促进廉洁自律。二是实行村民代表理财制度。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成立村民代表议事会,凡村里重大财务开支项目,必须经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决定,做到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三是实行村务公开 、民主监督。对涉及全村村民公共利益的事项,要一律实行公开,听取村民评议和监督,减少村干部“暗箱操作”。四是严格村能财务制度,把好财务收支关口。村级财务要建立建全账务科目,制定具体操作性强的财务管理制度。五是实行村账务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乡镇经管站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作用,杜绝村能财务支出的随意性。六是开展村级财务大检查,组织财政、纪检、检察、审计、农业部门联合不定期地对农村账务进行检查。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干部素质。一是乡镇政府要重视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把有能力、愿意为群众办事、带领群众致富的人选进村领导班子,带领村支部、村委会提高凝聚力。二是鼓励任届毕业大学生到村级任职,这样既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文化层次,又拓宽了大学生就业渠道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运作机制,妥善处理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与村委会依法自治之间的关系。三是推荐优秀退武军人担任村干部。发挥退武军人见识广、办事果断、个人性格坚毅,在部队学有一技之长的优点,带领全体村民同心同德、艰苦创业。四是从机关事业单位中推荐选派村干部,当“下挂”支书,帮助经济薄弱村建强领导班子,夯实村干部队伍。
(四)着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公正、公平为民执法能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这是从源头上杜绝或减少农村农民涉法信访的重要手段之一。一是要努力加强执法队伍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增强司法能力。二是要制定和实行公安、法官、检察官遴选制度,更好地优化司法法队伍的结构。三是要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案件从立案到办理完结,要层层把关、层层负责,要严格按照期限办理,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合法。
三、解决、化解农民涉法信访的措施
(一)发挥村级组织作用是做好农民信访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村一级设治保主任和信息员,发挥其身处农村、发现信访苗头早、掌握信访信息多的优势,及时向乡、镇司法所报告。
(二)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的职能作用。乡镇司法所其职责的对象就是农村农民。因此乡镇司法所一要建立信息排查制度。要对乡镇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苗头性、倾向性的工作进行排查。对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的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化解,做到防患于未然;二要积极开展民情日志活动。通过走村入户,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第一手信息;三要大力开展“执法为民”活动。乡镇司法所在排查信访信息过程中,要努力加强与群众之间的思想沟通、感情交流,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发挥乡镇司法所在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独特作用。乡镇司法所要及时掌握群众信访的动态和苗头,再向县一级报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网络格局。
(三)建立健全县一级信访工作机制,促进信访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建立信访工作领导机制。信访工作是联系党、政府和司法机关同群众的纽带,是倾听群众呼声的重要途径,为及时掌握社情民意,要形成主要领导批阅信件制度,更要注重落实主要领导接访制度,采取定期接访、预约接访、主动下访的形式,以保证领导接访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建立信访工作防范机制.为全面掌握信访动态,要建立信访老户档案,共享信息资源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检察院、法院、公安部门能够共享信息,协调一致,共同做好上访者的思想工作,防止个别当事人缠访闹访。还要针对不同情况,做到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及时掌握个别老户的思想动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信访处置机制,掌控信访工作主动权。把握信访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是做好该项工作关键所在,因此,做好信访工作要有前瞻性和预见性,每年的中央、省、市、县“两会”召开都是群众信访的高发期,也是诱发各类群体性事件的敏感期。以针对“两会”期间信访集中,涉法上访多的特点,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主动介入“两会”信访接待,临时成立信访接洽小组,认真听取来访者的问题反映,对情况及时进行归纳梳理,有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议,根据情况的不同类型,分别作出相应的处理。并通过“两会”有利时期,使各级领导获取最直接的第一手信访资料,及时地掌握社情民意,为妥善处理信访矛盾提供决策和依据。四是规范信访信息反馈机制,确保信访信息渠道畅通。职能部门的信访工作要专人负责,对涉法上访和突发性群体案事件或可能影响一方稳定的,要将有关信息资料上报上级信访部门和信访领导机构,便于从全局角度掌握信访动态。而信访领导机构应将辖区内的涉法上访案事件定期或不定期予以通报,便于各职能部门把握上访动向,研究部署以后工作,力求信访工作的主动权。五是严格落实信访目标责任制,切实把信访工作落到实处。各级信访部门在受理各类信访案件时要明确责任,要认真贯彻“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决不能产生推诿扯皮的现象,要体贴民情,倾听群众呼声,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认真处理好每一件信访。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还要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如对管辖内的信访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信访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情形的要实行问责倒查制度,并逐级追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引发农民涉法信访问题的成因
一是国家《海域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中的问题。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农民跟着改革开放的步伐经商、办企业、外出打工先富起来。但还有不少农民受传统的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的生存、生活方式方法的影响过着比较封闭的小农生活。但随着国家《海域法》、《矿产资源法》等资源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海域和矿产等资源都是国有的,要使用,必须依法有偿使用。这样赖以生存、生活的生产资料一时被收归,对农民来说不蒂于青天辟雳。2005年以来我县某海域二期围垦工程建设引发多起周边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由此也引发了多起涉法案件的发生。
二是农村土地征用、宅基地纠纷中的问题。主要是农村农民集体的土地被政府征用后。政府给农民的补偿款及政府划拔给农民的生产生活用地,在村委会里分配不公,或村委会成员利用职权暗箱操作村民不满引发各种矛盾而上訪告状的。
三是村务、村财及村干部经济、作风中的问题。主要有:一些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村中大小事务不经村民委员会研究通过,仅由村干部个人独断专行,玩个人说了算。现有体制对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会计的财务监督力量薄弱,缺乏权威性,使一些村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管理不严,由于财务收支账目不公开、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少数村干部成了谁也管不了的“地头蛇”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温床”。近年来村民举报、控告村干部有关经济、作凤问题占信访总数的四分之一。
四是村委会换届选举与两委工作中的问题。在两委换届选举中,有的村宗族、帮派关系复杂,相互争权夺利,在换届选举中互相拆台,或在选举过程中违法拉票贿选。选举结束后没有选上的一方就煽动群众上访,反映村干部各方面的问题,以达到迫使选上的一方下台的目的。有的村村支部与村委主任工作不协调,互相争权夺利。
五是上访主体对象本身内在的因素。其表现特征:有的上访人对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差异性不能正确认识。有些案件的客观事实只有当事人更为清楚,进入法律程序后,查明的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有时存在一定的差异。当司法机关依法按照法律事实作出裁判或决定后,当事人往往得不到期待的结果,于是上访不止。有的上访人对法律缺乏正确、全面的理解,盲目多头控告。有的上访人心理扭曲。认为凡事就要找政府,事事都要靠法律,对本不属于政府和法律方面的事务,提出来寻求政府的支持和法律的保护。而是持对政府不满的心理,无休止地多处信访。一些地方出现的极个别的信访“掮客”现象在群众信访活动中起了“推波助澜”作用,其表现方式为煽动、挑唆、幕后操纵他人信访,亦是诱发重复信访的重要因素。
六是职能部门人为因素。少数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作风生硬,方法简单粗暴,态度冷、横、硬、冲。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徇私枉法造成办案不公,群众诉求的问题无法得到解决而导致旷日持久的重信重访。
二、预防农民涉法信访的策略
(一)为农村群众实实在在办实事,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就如本文提出的由于随着国家《海域法》、《矿产资源法》等资源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农民原来赖于生存的生产生活资料没有了。作为人民群众衣食父母的政府就应该主动出来,为群众谋划未来生活的篮图,如为群众办理低保生活补助、农村医保、拓宽社会保障网络; 争取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农村群众开办乡镇企业,积极为群众拓宽就业门路等。
(二)加强基层组织制约机制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一是加强村级干部法制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用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法律和廉政法规,使村干部增强法制观念,促进廉洁自律。二是实行村民代表理财制度。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成立村民代表议事会,凡村里重大财务开支项目,必须经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决定,做到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三是实行村务公开 、民主监督。对涉及全村村民公共利益的事项,要一律实行公开,听取村民评议和监督,减少村干部“暗箱操作”。四是严格村能财务制度,把好财务收支关口。村级财务要建立建全账务科目,制定具体操作性强的财务管理制度。五是实行村账务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乡镇经管站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作用,杜绝村能财务支出的随意性。六是开展村级财务大检查,组织财政、纪检、检察、审计、农业部门联合不定期地对农村账务进行检查。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干部素质。一是乡镇政府要重视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把有能力、愿意为群众办事、带领群众致富的人选进村领导班子,带领村支部、村委会提高凝聚力。二是鼓励任届毕业大学生到村级任职,这样既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文化层次,又拓宽了大学生就业渠道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运作机制,妥善处理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与村委会依法自治之间的关系。三是推荐优秀退武军人担任村干部。发挥退武军人见识广、办事果断、个人性格坚毅,在部队学有一技之长的优点,带领全体村民同心同德、艰苦创业。四是从机关事业单位中推荐选派村干部,当“下挂”支书,帮助经济薄弱村建强领导班子,夯实村干部队伍。
(四)着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公正、公平为民执法能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这是从源头上杜绝或减少农村农民涉法信访的重要手段之一。一是要努力加强执法队伍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增强司法能力。二是要制定和实行公安、法官、检察官遴选制度,更好地优化司法法队伍的结构。三是要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案件从立案到办理完结,要层层把关、层层负责,要严格按照期限办理,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合法。
三、解决、化解农民涉法信访的措施
(一)发挥村级组织作用是做好农民信访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村一级设治保主任和信息员,发挥其身处农村、发现信访苗头早、掌握信访信息多的优势,及时向乡、镇司法所报告。
(二)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的职能作用。乡镇司法所其职责的对象就是农村农民。因此乡镇司法所一要建立信息排查制度。要对乡镇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苗头性、倾向性的工作进行排查。对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的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化解,做到防患于未然;二要积极开展民情日志活动。通过走村入户,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第一手信息;三要大力开展“执法为民”活动。乡镇司法所在排查信访信息过程中,要努力加强与群众之间的思想沟通、感情交流,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发挥乡镇司法所在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独特作用。乡镇司法所要及时掌握群众信访的动态和苗头,再向县一级报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网络格局。
(三)建立健全县一级信访工作机制,促进信访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建立信访工作领导机制。信访工作是联系党、政府和司法机关同群众的纽带,是倾听群众呼声的重要途径,为及时掌握社情民意,要形成主要领导批阅信件制度,更要注重落实主要领导接访制度,采取定期接访、预约接访、主动下访的形式,以保证领导接访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建立信访工作防范机制.为全面掌握信访动态,要建立信访老户档案,共享信息资源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检察院、法院、公安部门能够共享信息,协调一致,共同做好上访者的思想工作,防止个别当事人缠访闹访。还要针对不同情况,做到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及时掌握个别老户的思想动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信访处置机制,掌控信访工作主动权。把握信访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是做好该项工作关键所在,因此,做好信访工作要有前瞻性和预见性,每年的中央、省、市、县“两会”召开都是群众信访的高发期,也是诱发各类群体性事件的敏感期。以针对“两会”期间信访集中,涉法上访多的特点,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主动介入“两会”信访接待,临时成立信访接洽小组,认真听取来访者的问题反映,对情况及时进行归纳梳理,有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议,根据情况的不同类型,分别作出相应的处理。并通过“两会”有利时期,使各级领导获取最直接的第一手信访资料,及时地掌握社情民意,为妥善处理信访矛盾提供决策和依据。四是规范信访信息反馈机制,确保信访信息渠道畅通。职能部门的信访工作要专人负责,对涉法上访和突发性群体案事件或可能影响一方稳定的,要将有关信息资料上报上级信访部门和信访领导机构,便于从全局角度掌握信访动态。而信访领导机构应将辖区内的涉法上访案事件定期或不定期予以通报,便于各职能部门把握上访动向,研究部署以后工作,力求信访工作的主动权。五是严格落实信访目标责任制,切实把信访工作落到实处。各级信访部门在受理各类信访案件时要明确责任,要认真贯彻“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决不能产生推诿扯皮的现象,要体贴民情,倾听群众呼声,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认真处理好每一件信访。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还要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如对管辖内的信访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信访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情形的要实行问责倒查制度,并逐级追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