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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国务院批准了浦东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这是国家交给上海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推动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为浦东的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提供法制保障,2007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国务院批准浦东综改试点及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决定》以来,浦东综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落户浦东的新形势,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对《决定》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列为2014年度重点监督工作之一,目的是推动浦东综改的进一步深化,更好地实现浦东综改工作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联动,继续发挥立法在本市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浦东综改的良好氛围。
5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决定》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正式拉开了对《决定》为期四个月的执法检查序幕。9月2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本市贯彻实施《决定》情况的报告以及执法检查报告。
精心组织,
通过微创新推动执法检查出实效
本次执法检查工作,在工作方式方法上进行了新的尝试和探索:一是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殷一璀主任、吴汉民副主任亲自负责,姚海同秘书长配合,市人大法制委、财经委和浦东新区人大共同组织实施。二是上下联动。市人大常委会与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联动检查。三是分工协作。市人大法制委和财经委各抓一个重点,并协同组织实施。四是代表参与。部分在沪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和浦东新区人大代表一起参与检查活动。五是科学评估。创新性地引入上海社科院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执法检查,并作出评估报告。六是加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把宣传浦东综改工作贯穿于执法检查的全过程。
直面矛盾,
理性认识浦东综改面临的问题
浦东综改在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的前提下,经历了近10年不断发现问题、认识问题、破解问题的过程。如何理性、客观地判断、解决问题,是在浦东综改过程中无法回避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次执法检查,将浦东综改中尚待解决的问题作了系统性梳理,总结出了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先行先试并从全局角度谋划决定了需要进一步深化对浦东综改意义的认识,加大统筹推进改革合力。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和本市创新转型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谋划、推动改革的认识尚需在浦东综改的进程中得以加强。要加大市政府各部门给予浦东综改指导、支持和保障的力度,市、区形成改革合力,共同突破改革面临的瓶颈问题,并站在全市深化改革、辐射长三角、服务全国改革发展的全局高度,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广浦东综改经验。
综合性强、覆盖面广的特点要求系统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由重准入到重监管的转变速度。通过浦东综改,需要进一步深化研究转变政府职能方面的相关措施,理顺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的关系,以体现“大监管”、“大市场”的监管效能。量大面广的市场监管需求对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一线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业务能力提出了较大的挑战。在政府简政放权的同时,市场和社会承载政府职能的能力亟待提高,以进一步明确事中事后监管的路径和方式,健全多部门协同和社会共治等相关体制机制。
经济转型发展亟需进一步深化制度性瓶颈问题的研究,加强制度创新和协同配套的力度。在金融、航运、贸易等领域的重大改革创新上,需要拿出更多的智慧、更大的勇气予以研究和寻找解决改革创新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地方事权与中央事权、国家与地方条块管理体制的协调等问题的路径。突破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创新和产业化过程的制度瓶颈并协同配套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
用足《决定》授权,进一步改进浦东综改的制度保障工作是下一步浦东综改需要开展的重要工作之一。要提升浦东综改制度建设的综合性、配套性、系统性,对接市级层面统筹协调举措和新区、市各部门的推动落实措施,加大适应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相关制度的出台力度,拓展《决定》授权出台规范性文件的空间;建立健全有关备案审查的制度机制。
任重道远,
浦东综改要力争取得更大突破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作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新部署,本市所提出的创新转型发展新要求,浦东综改要力争在建立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制度体系,创新要素聚集、资源配置高效、转化路径清晰的科技创新体系,透明高效、活力多元、和谐包容的特大城区治理体系,以及以城带乡、互动融合、成果共享的城乡一体化发展体系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全市各个方面要更加自觉地将浦东综改放到完成国家改革试点任务、推动全市改革不断深化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充实和拓展浦东综改的内涵,形成支持和保障浦东综改的长效机制。
一是主动加强浦东综改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互动、对接。按照市委提出的“浦东能突破、全市能推广、全国能借鉴”的要求,加强浦东综改与自贸试验区的联动。借鉴研究自贸试验区成功经验,借用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平台,推动浦东综改进一步深化。运用中央对自贸试验区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赋权”,将浦东综改中遇到的体制机制等深层次“瓶颈性”难题放在自贸试验区内进行探索和实践,打造浦东综改升级版。
二是切实推进以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的政府管理方式创新。通过构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新型互动合作关系,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治理的新机制,建设特大城区治理体系,建立透明高效、活力多元、和谐包容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新措施。积极积累改革经验,继续深化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进一步服务好本市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三是继续发挥先行先试的引领作用,将上海打造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取决于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关系到转变经济运行方式能否跨出实质性步伐。浦东综改要充分利用自身制度优势和科技资源优势,在把握好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做好产业发展、服务体系和人才战略三个方面的工作,力争通过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运行方式的转变。
四是保持制度创新支撑和保障浦东综改工作的连续性。制度创新作为浦东综改的核心任务,需要进一步突出改革方案的综合性、整体性,坚持立、改、废并举的方针,突出法制保障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也要注重法制保障的协同性、配套性,切实保障浦东综改的各项工作在法制框架内有序推进。充分发挥舆论在聚焦改革重点、凝聚社会共识、推广改革成效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升报道的思想性,积极为浦东综改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希望通过本次执法检查,下一阶段的浦东综改能够抓住这一历史契机,承载好本市全面深化改革赋予的新的历史使命,力争在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经济运行方式和根据《决定》授权制定规范性文件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胆魄、更有力的举措,充分发挥浦东综改在本市全面深化改革中先行区的作用,为全国的改革发展继续创造新的经验。
5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决定》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正式拉开了对《决定》为期四个月的执法检查序幕。9月2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本市贯彻实施《决定》情况的报告以及执法检查报告。
精心组织,
通过微创新推动执法检查出实效
本次执法检查工作,在工作方式方法上进行了新的尝试和探索:一是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殷一璀主任、吴汉民副主任亲自负责,姚海同秘书长配合,市人大法制委、财经委和浦东新区人大共同组织实施。二是上下联动。市人大常委会与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联动检查。三是分工协作。市人大法制委和财经委各抓一个重点,并协同组织实施。四是代表参与。部分在沪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和浦东新区人大代表一起参与检查活动。五是科学评估。创新性地引入上海社科院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执法检查,并作出评估报告。六是加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把宣传浦东综改工作贯穿于执法检查的全过程。
直面矛盾,
理性认识浦东综改面临的问题
浦东综改在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的前提下,经历了近10年不断发现问题、认识问题、破解问题的过程。如何理性、客观地判断、解决问题,是在浦东综改过程中无法回避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次执法检查,将浦东综改中尚待解决的问题作了系统性梳理,总结出了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先行先试并从全局角度谋划决定了需要进一步深化对浦东综改意义的认识,加大统筹推进改革合力。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和本市创新转型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谋划、推动改革的认识尚需在浦东综改的进程中得以加强。要加大市政府各部门给予浦东综改指导、支持和保障的力度,市、区形成改革合力,共同突破改革面临的瓶颈问题,并站在全市深化改革、辐射长三角、服务全国改革发展的全局高度,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广浦东综改经验。
综合性强、覆盖面广的特点要求系统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由重准入到重监管的转变速度。通过浦东综改,需要进一步深化研究转变政府职能方面的相关措施,理顺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的关系,以体现“大监管”、“大市场”的监管效能。量大面广的市场监管需求对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一线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业务能力提出了较大的挑战。在政府简政放权的同时,市场和社会承载政府职能的能力亟待提高,以进一步明确事中事后监管的路径和方式,健全多部门协同和社会共治等相关体制机制。
经济转型发展亟需进一步深化制度性瓶颈问题的研究,加强制度创新和协同配套的力度。在金融、航运、贸易等领域的重大改革创新上,需要拿出更多的智慧、更大的勇气予以研究和寻找解决改革创新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地方事权与中央事权、国家与地方条块管理体制的协调等问题的路径。突破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创新和产业化过程的制度瓶颈并协同配套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
用足《决定》授权,进一步改进浦东综改的制度保障工作是下一步浦东综改需要开展的重要工作之一。要提升浦东综改制度建设的综合性、配套性、系统性,对接市级层面统筹协调举措和新区、市各部门的推动落实措施,加大适应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相关制度的出台力度,拓展《决定》授权出台规范性文件的空间;建立健全有关备案审查的制度机制。
任重道远,
浦东综改要力争取得更大突破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作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新部署,本市所提出的创新转型发展新要求,浦东综改要力争在建立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制度体系,创新要素聚集、资源配置高效、转化路径清晰的科技创新体系,透明高效、活力多元、和谐包容的特大城区治理体系,以及以城带乡、互动融合、成果共享的城乡一体化发展体系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全市各个方面要更加自觉地将浦东综改放到完成国家改革试点任务、推动全市改革不断深化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充实和拓展浦东综改的内涵,形成支持和保障浦东综改的长效机制。
一是主动加强浦东综改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互动、对接。按照市委提出的“浦东能突破、全市能推广、全国能借鉴”的要求,加强浦东综改与自贸试验区的联动。借鉴研究自贸试验区成功经验,借用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平台,推动浦东综改进一步深化。运用中央对自贸试验区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赋权”,将浦东综改中遇到的体制机制等深层次“瓶颈性”难题放在自贸试验区内进行探索和实践,打造浦东综改升级版。
二是切实推进以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的政府管理方式创新。通过构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新型互动合作关系,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治理的新机制,建设特大城区治理体系,建立透明高效、活力多元、和谐包容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新措施。积极积累改革经验,继续深化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进一步服务好本市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三是继续发挥先行先试的引领作用,将上海打造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取决于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关系到转变经济运行方式能否跨出实质性步伐。浦东综改要充分利用自身制度优势和科技资源优势,在把握好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做好产业发展、服务体系和人才战略三个方面的工作,力争通过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运行方式的转变。
四是保持制度创新支撑和保障浦东综改工作的连续性。制度创新作为浦东综改的核心任务,需要进一步突出改革方案的综合性、整体性,坚持立、改、废并举的方针,突出法制保障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也要注重法制保障的协同性、配套性,切实保障浦东综改的各项工作在法制框架内有序推进。充分发挥舆论在聚焦改革重点、凝聚社会共识、推广改革成效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升报道的思想性,积极为浦东综改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希望通过本次执法检查,下一阶段的浦东综改能够抓住这一历史契机,承载好本市全面深化改革赋予的新的历史使命,力争在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经济运行方式和根据《决定》授权制定规范性文件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胆魄、更有力的举措,充分发挥浦东综改在本市全面深化改革中先行区的作用,为全国的改革发展继续创造新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