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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快,家庭小型化引起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使得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运而生。以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为切入点,采用问卷调查、访谈法等方式对泰安市岱岳区进行调查,发现保险待遇水平虽不断提高,但受政策、资金筹集等方面影响,实际给付水平未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据调查结果,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提出了提高农村养老待遇水平的措施。
关键词:农村 养老保险 待遇水平
一、研究背景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取得显著成效,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覆盖范围逐步扩大,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依旧面临诸多挑战,特别是以“长缴多得、多缴多得”为核心的激励机制尚未发挥应有的引导作用,养老基金存在保值增值能力弱、宣传教育未引起足够重视、缴费补贴有较大随意性等问题,对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一些学者通过实地调研、数据分析等方式为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研究提供数据资料,推动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其中穆怀中等通过利用社会保障适度水平模型,从养老生存需求的微观层次分析养老金给付的适度性状况,并得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低的现状[1];许雪莉等通过实证分析目前新农保的实际给付水平以及合适的给付水平之间的差距,得出目前新农保的实际给付水平较低,不足以满足农村居民未来的养老需求[2]。针对农村现阶段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现状,吕星民提出中央应对欠发达农村地区加大财政支出力度,同时地方根据地方政府有步骤的提高养老保障支持资金[3];吕中伟提出加快社会保险立法进程,强化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政府合理划分不同档次的缴费补贴额度,提高缴费档次对参保农民的吸引力,同时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以保证农民的缴费水平[4]。
为进一步获知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情况,本课题组对泰安市岱岳区的几个村落进行实地调研,获取岱岳区农村养老待遇现状并探讨存在的问题及背后根源,以为泰安政府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提供理论参考。
泰安市岱岳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于1992年开始组织实施,经历了试点推广(1992-1997)、整顿规范(1998-200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探索试点(2003-201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1—至今)等阶段。泰安地区新农保缴费标准由最初的5个缴费档次、最高档次为500元发展到目前12个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5000元的水平,并随农民的实际需求不断调整完善。2017年岱岳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336260人[5]。
二、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现状
(一)养老金替代率低
养老金替代率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直观的体现了养老金的保障功能。2016年5月,岱岳区根据山东省制定下发的鲁人社发[2016]19号文件,重新调整农村基础养老金与补贴标准,从7月1日起,山东省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定为100元;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缴费即补,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缴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全省缴费补贴最高500元。
调查显示,岱岳区87%的村民选择300元的缴费档次,以2017年邮政储蓄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2.03%为标准,养老金替代率仅为10.9%,与城镇职工43%的替代率相比,仅为城镇职工的四分之一左右,同时远低于国际劳工组织规定的最低标准替代率55%。养老金替代率过低影响了村民的生活质量,违背了养老制度制定的初衷。
(二)养老金难以满足消费需求
近年来,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方式的日渐多样化带来了消费水平的不断上涨。2017年岱岳区农村居民人均月消费支出为841.7元,作为村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食品烟酒、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分别占消费支出的32.3%、5.8%、7.5%,三者占总消费支出的45.6%。2017年岱岳区农村居民领取的月养老金为100-110元,占总消费支出的13.1%,远小于基本生活需求所占的比例。另外,随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对医疗保健的需求逐步增加,按现今养老金支付水平难以满足村民消费需求。
(三)待遇调整机制不完善
为保证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增长率需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具体体现在与物价上涨相一致。据图1显示,2013-2017年,我国物价增长率一直保持在1%-2%之间,变动幅度较为稳定,在此基础上,泰安市实现基础养老金四连涨,由2013年的65元到2016年的100元,2017年保持不变。2013-2016年基础养老金增长率分别为8.3%、15.4%、13.3%、17.6%,与物价上涨率相比,除2017年,城乡居民基礎养老金水平保持较快增长。由此可看出,政府在养老金保障效用不足、财政可承担的情况下,通过渐进增长的方式,不断提高养老金的待遇水平,发挥其应有的保障效果。存在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待遇的调整未与物价建立直接联系,为非科学的调整机制;较快的基础养老金增长率是在基数过低情况下实现的,只是数据意义上的攀升,对村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微乎其微。
在消费价格指数与群众消费需求不断增长的双重效应下,2013-2017年农村消费增长率保持在8%以上。以2017年农村消费增长率为例,人均月消费比2016年增长8.6%,增速比城镇消费高出0.4个百分比,其中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以及医疗保健等指标增长较快,其原因主要受村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追求方面由基本生理需求向精神需求转变以及医疗保健意识不断增强等因素的影响。
从生命周期理论分析,村民因年老导致劳动能力减弱,收入减少,若其收入和领取的养老金难以维持60岁之前的生活水平,致使生活质量下降,说明养老金保障功能较低。正如前文所列,岱岳区农村最高养老金替代率为15.7%,养老金占消费支出的13.1%,依据农民现今的消费水平与消费增长率,农民领取的养老金难以保证其基本生活质量,所以,国家要提高养老金的待遇水平,发挥其应有的保障效果。 三、影待遇水平
(一)客观因素——外在条件的制约
根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村民领取的养老金额受个人缴费水平、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的影响,其中,以个人缴费为主。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由图2所示,村民的缴费档次主要集中在100元-300元之间,较高的缴费档次只占总数的6.4%,可見农民的缴费意愿不高。
根据调查得知村民选择该缴费档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符合自己的经济状况。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006元,人均消费支出为9281元,一年纯收入为5715元。现阶段农村正处在与城市相互交融时期,物价逐渐向城市追平,2017年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率为9.2%,比城镇高1%;2018年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率为8.3%,比城镇高出0.6%。农村目前有大量的青年劳动人口向城市流动,会带动对城市的住房需求,增加消费支出。同时依据传统思想观念,多数父母会存在因为子女购置住房、教育、医疗等需求把钱存入银行储蓄,而仅拿出一小部分缴纳养老金的现象。
2.政策宣传力度不到位。政策宣传有利于提高村民对新农保的认知能力,进而提升缴费档次,为养老保险制度积累更多资金,促进养老待遇水平的提升。在了解“村民对养老保险的了解程度”中,5.2%的村民表示了解养老保险政策,35.4%的村民表示部分了解,59.4%的村民表示不了解养老保险具体政策。根据“村民获取政策信息方式”的统计:13%的村民通过电视、手机等一些媒体获知养老政策,73.4%的村民通过村委宣传获知养老政策,8.1%的村民通过亲朋好友获知养老政策,5.5%的村民通过其他方式获知养老政策。调查中有部分村民告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村委会直接告知缴纳的金额,并未对村民多加宣传其他缴费档次,因此村民只根据村委会的要求缴纳养老金。由此可见政府的宣传一定程度上未达到应有的效果,村民的缴费意愿受村委宣传指导影响较大,使村民未能充分了解养老保险带给他们的长远收益,影响了缴费档次的选择。
3.制度激励措施不足。制度若想达到预期目标,前提是要让群众有获得感;要提高群众的缴费档次,就要让群众深感“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的内涵。泰安市自2015年1月1日起要求对选择个人缴费标准300元及以下的,缴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600元缴费标准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对选择8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80元。由此可看出300元与500元的补贴差额为30元,500元与600元的补贴差额相同,500元与800元的补贴差额为20元,缴费层级补贴差额差距小,难以激励村民向更高的缴费档次靠拢。
4.补贴制度不完善。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方面制度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但对于集体补助方面却很笼统阐述: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以怎样的标准衡量;若村集体资产较多,村委是否愿意把资金划分给养老金;采取何种措施能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这些问题,制约着集体补助发挥应有的效应。
(二)主观因素——农民的认知
农民对政策的认知程度、养老观念等主观因素对养老保险的缴费意愿及缴费档次有重要影响。在对村民“选择养老方式”的调查结果中,41%的村民传统养老观念根深蒂固,选择靠子女养老,且得知现阶段养老金保障水平较低,所以不会在养老保险中投资过多,参保意识较弱;22%的村民选择依靠土地和个人储蓄养老,主张活到老,干到老,认为现今子女生活压力大,不愿给子女增添负担;27%的村民认为依靠养老金能够改善自己将来的老年生活,但短期内只有缴费义务,得不到可见利益,只有在将来年老时才领取,无法预料未来,因而部分村民也采取观望态度,参保意愿不强;10%的村民认为将来通过一些其他收入来改善自己的老年生活,例如少数民族补贴、独生子女补贴等。
村民缴纳较低的缴费档次,大致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我国受传统思想响较深,养儿防老一直是大多数老人养老的第一选择,由于现今养老金额不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老人在养老方面更加依赖于儿女,在与村民的访谈中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2.对政府的不信任。到目前为止,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一直处在不断地探索、发展、完善当中,螺旋式的上升会导致政策不断调整,使得村民担忧未来养老政策发生变动,损害其利益。加之现阶段养老保险缴费周期长,未来领取金额的不确定性,村民对养老保险政策能够“保障老年生活”这一功能并不持乐观态度。
3.个人喜好。村民喜欢把储蓄掌握在自己手中,具有踏实感。同时政策规定养老金只能在60岁之后领取,难以解决不时之需,加之现今养老金保障待遇低,村民便不愿意多缴纳养老保险。
4.知识水平制约。现生活在村庄的村民以中老年居多,受教育程度较低,对政策的理解能力不足,未能以长远目光考虑养老保险在未来所获得的收益与保障。
5.从众心理。由于村民对养老政策理解不深,没有自己的主见,会以村中多数人的缴费选择作为自己的缴费选择。
四、关于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措施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农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村民的缴费档次,而村民缴费档次选择又与自身的经济条件密切相关。所以,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是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重要方式。首先,各地政府要根据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经济。依据张兆曙教授的城乡关系与农民收入(外生性贫困的空间逻辑)理论[6],可以在靠近城镇中心与市中心相连的农村地区,通过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提高经济收入。农业规模经营是利用市场需求多样性,在农村发展需求量大、时效性强、利润高的快销农产品。其次,在稍远离市中心的郊区农村地带,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业。由政府资助,委托给村集体和个人,增加了村民的经济收入,提升了泰安这一老牌旅游城市的游乐性。再次,在远离市中心,地处偏远地区的农村地区,可以发展农村手工经济。将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产业中,使其不仅能够得到高于普通农业收入的工资报酬,还会因自己的技能提升从而发挥自身的劳动价值,进而获得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满足,提高村民自身的经济水平,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随之提高。 (二)加大宣传力度
从调研中可了解村民对于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补贴、待遇水平等内容不甚了解,随之产生了村民选择缴纳最低缴费档次及被动缴费等一系列问题。为了应对上述问题,第一,政府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可由村委带头举行带有鼓动性质的村民大会,让村民能够充分了解养老保险制度;由乡镇或市区社会保障厅带头邀请一部分于养老保险有所研究的专业人士召开讲座、座谈会等方式让村民更加深入了解有关养老保险政策。第二,发挥大众传媒的舆论引导作用。多途径进行宣传,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例如《焦点访谈》《老梁说天下》、纪录片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村民可以多途径、更系统的认识养老保险体系。
(三)适当延长缴费年限,增加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中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但因村民缺乏对养老保险政策的深入了解、远瞻性意识不强。从45岁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并期满15年即可的政策规定等诸多因素,使人们缺少延长缴费年限多缴多得的意识。因此地方政府可以出台引导村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的政策。跨时代分配理论告诉我们,人们在年轻时期年富力强,收入呈不断增加趋势,可鼓励村民延长缴费年限,从年轻有稳定收入时便可参保,并在青年时期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在中年时期可降低缴费档次且缴费档次可根据自身经状况自行选择。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应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多缴多补的养老金发放政策,不仅可提高农民参保和缴费的积极性及灵活性,也利于提高养老金替代率和新农保对农村居民生活的保障水平[7]。
(四)加大政府补贴与集体补助
政府补贴与集体补助是养老金中的一部分,针对现阶段政府补贴较少,集体补助少或没有的状况,中央应对欠发达农村地区提高财政补贴力度,同时地方政府根据自身每年的经济状况有步骤的提供养老保障支持资金。如政府可依据每年物价增长率不断提高补贴金额,同时要求补贴水平随着缴费档次的提高而提高,且缴费档次越高补贴差额越大,当缴费达到一定上限时,补贴差额又逐渐缩小。这样使补贴形成先递增后递减趋势,既调动村民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积极性,又避免因一味的递增政府补贴造成政府财政压力过大。此外,可以对集体补助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如减免企业税收、优先进行商业合作、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提高缴费补助。同时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为参保人缴费,为提高集体补贴注入活力。
参考文献:
[1]穆怀中,沈毅,陈曦.农村养老保险综合替代率及其结构分析[J].人口与发展,2013(6).
[2]许雪莉,唐晋阔.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研究[J].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14(1).
[3]吕星民.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J].现代经济信息,2016(6).
[4]吕中伟.辽宁省构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困难和对策[J].职工法律天地,2017(6).
[5]2017年泰安统计年鉴HTTP://WWW.tat.gov.c/SJ/NJ/201901/t20190114_887771.HTML.
[6]张兆曙.城乡关系、市场结构与精准扶贫[J].社会科学,2018(8).
[7]朱方圆,张庆君.农村居民最低养老水平财政保障程度分析[J].农村经济,2013(9)
关键词:农村 养老保险 待遇水平
一、研究背景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取得显著成效,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覆盖范围逐步扩大,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依旧面临诸多挑战,特别是以“长缴多得、多缴多得”为核心的激励机制尚未发挥应有的引导作用,养老基金存在保值增值能力弱、宣传教育未引起足够重视、缴费补贴有较大随意性等问题,对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一些学者通过实地调研、数据分析等方式为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研究提供数据资料,推动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其中穆怀中等通过利用社会保障适度水平模型,从养老生存需求的微观层次分析养老金给付的适度性状况,并得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低的现状[1];许雪莉等通过实证分析目前新农保的实际给付水平以及合适的给付水平之间的差距,得出目前新农保的实际给付水平较低,不足以满足农村居民未来的养老需求[2]。针对农村现阶段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现状,吕星民提出中央应对欠发达农村地区加大财政支出力度,同时地方根据地方政府有步骤的提高养老保障支持资金[3];吕中伟提出加快社会保险立法进程,强化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政府合理划分不同档次的缴费补贴额度,提高缴费档次对参保农民的吸引力,同时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以保证农民的缴费水平[4]。
为进一步获知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情况,本课题组对泰安市岱岳区的几个村落进行实地调研,获取岱岳区农村养老待遇现状并探讨存在的问题及背后根源,以为泰安政府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提供理论参考。
泰安市岱岳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于1992年开始组织实施,经历了试点推广(1992-1997)、整顿规范(1998-200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探索试点(2003-201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1—至今)等阶段。泰安地区新农保缴费标准由最初的5个缴费档次、最高档次为500元发展到目前12个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5000元的水平,并随农民的实际需求不断调整完善。2017年岱岳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336260人[5]。
二、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现状
(一)养老金替代率低
养老金替代率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直观的体现了养老金的保障功能。2016年5月,岱岳区根据山东省制定下发的鲁人社发[2016]19号文件,重新调整农村基础养老金与补贴标准,从7月1日起,山东省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定为100元;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缴费即补,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缴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全省缴费补贴最高500元。
调查显示,岱岳区87%的村民选择300元的缴费档次,以2017年邮政储蓄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2.03%为标准,养老金替代率仅为10.9%,与城镇职工43%的替代率相比,仅为城镇职工的四分之一左右,同时远低于国际劳工组织规定的最低标准替代率55%。养老金替代率过低影响了村民的生活质量,违背了养老制度制定的初衷。
(二)养老金难以满足消费需求
近年来,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方式的日渐多样化带来了消费水平的不断上涨。2017年岱岳区农村居民人均月消费支出为841.7元,作为村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食品烟酒、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分别占消费支出的32.3%、5.8%、7.5%,三者占总消费支出的45.6%。2017年岱岳区农村居民领取的月养老金为100-110元,占总消费支出的13.1%,远小于基本生活需求所占的比例。另外,随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对医疗保健的需求逐步增加,按现今养老金支付水平难以满足村民消费需求。
(三)待遇调整机制不完善
为保证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增长率需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具体体现在与物价上涨相一致。据图1显示,2013-2017年,我国物价增长率一直保持在1%-2%之间,变动幅度较为稳定,在此基础上,泰安市实现基础养老金四连涨,由2013年的65元到2016年的100元,2017年保持不变。2013-2016年基础养老金增长率分别为8.3%、15.4%、13.3%、17.6%,与物价上涨率相比,除2017年,城乡居民基礎养老金水平保持较快增长。由此可看出,政府在养老金保障效用不足、财政可承担的情况下,通过渐进增长的方式,不断提高养老金的待遇水平,发挥其应有的保障效果。存在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待遇的调整未与物价建立直接联系,为非科学的调整机制;较快的基础养老金增长率是在基数过低情况下实现的,只是数据意义上的攀升,对村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微乎其微。
在消费价格指数与群众消费需求不断增长的双重效应下,2013-2017年农村消费增长率保持在8%以上。以2017年农村消费增长率为例,人均月消费比2016年增长8.6%,增速比城镇消费高出0.4个百分比,其中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以及医疗保健等指标增长较快,其原因主要受村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追求方面由基本生理需求向精神需求转变以及医疗保健意识不断增强等因素的影响。
从生命周期理论分析,村民因年老导致劳动能力减弱,收入减少,若其收入和领取的养老金难以维持60岁之前的生活水平,致使生活质量下降,说明养老金保障功能较低。正如前文所列,岱岳区农村最高养老金替代率为15.7%,养老金占消费支出的13.1%,依据农民现今的消费水平与消费增长率,农民领取的养老金难以保证其基本生活质量,所以,国家要提高养老金的待遇水平,发挥其应有的保障效果。 三、影待遇水平
(一)客观因素——外在条件的制约
根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村民领取的养老金额受个人缴费水平、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的影响,其中,以个人缴费为主。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由图2所示,村民的缴费档次主要集中在100元-300元之间,较高的缴费档次只占总数的6.4%,可見农民的缴费意愿不高。
根据调查得知村民选择该缴费档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符合自己的经济状况。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006元,人均消费支出为9281元,一年纯收入为5715元。现阶段农村正处在与城市相互交融时期,物价逐渐向城市追平,2017年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率为9.2%,比城镇高1%;2018年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率为8.3%,比城镇高出0.6%。农村目前有大量的青年劳动人口向城市流动,会带动对城市的住房需求,增加消费支出。同时依据传统思想观念,多数父母会存在因为子女购置住房、教育、医疗等需求把钱存入银行储蓄,而仅拿出一小部分缴纳养老金的现象。
2.政策宣传力度不到位。政策宣传有利于提高村民对新农保的认知能力,进而提升缴费档次,为养老保险制度积累更多资金,促进养老待遇水平的提升。在了解“村民对养老保险的了解程度”中,5.2%的村民表示了解养老保险政策,35.4%的村民表示部分了解,59.4%的村民表示不了解养老保险具体政策。根据“村民获取政策信息方式”的统计:13%的村民通过电视、手机等一些媒体获知养老政策,73.4%的村民通过村委宣传获知养老政策,8.1%的村民通过亲朋好友获知养老政策,5.5%的村民通过其他方式获知养老政策。调查中有部分村民告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村委会直接告知缴纳的金额,并未对村民多加宣传其他缴费档次,因此村民只根据村委会的要求缴纳养老金。由此可见政府的宣传一定程度上未达到应有的效果,村民的缴费意愿受村委宣传指导影响较大,使村民未能充分了解养老保险带给他们的长远收益,影响了缴费档次的选择。
3.制度激励措施不足。制度若想达到预期目标,前提是要让群众有获得感;要提高群众的缴费档次,就要让群众深感“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的内涵。泰安市自2015年1月1日起要求对选择个人缴费标准300元及以下的,缴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600元缴费标准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对选择8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80元。由此可看出300元与500元的补贴差额为30元,500元与600元的补贴差额相同,500元与800元的补贴差额为20元,缴费层级补贴差额差距小,难以激励村民向更高的缴费档次靠拢。
4.补贴制度不完善。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方面制度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但对于集体补助方面却很笼统阐述: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以怎样的标准衡量;若村集体资产较多,村委是否愿意把资金划分给养老金;采取何种措施能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这些问题,制约着集体补助发挥应有的效应。
(二)主观因素——农民的认知
农民对政策的认知程度、养老观念等主观因素对养老保险的缴费意愿及缴费档次有重要影响。在对村民“选择养老方式”的调查结果中,41%的村民传统养老观念根深蒂固,选择靠子女养老,且得知现阶段养老金保障水平较低,所以不会在养老保险中投资过多,参保意识较弱;22%的村民选择依靠土地和个人储蓄养老,主张活到老,干到老,认为现今子女生活压力大,不愿给子女增添负担;27%的村民认为依靠养老金能够改善自己将来的老年生活,但短期内只有缴费义务,得不到可见利益,只有在将来年老时才领取,无法预料未来,因而部分村民也采取观望态度,参保意愿不强;10%的村民认为将来通过一些其他收入来改善自己的老年生活,例如少数民族补贴、独生子女补贴等。
村民缴纳较低的缴费档次,大致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我国受传统思想响较深,养儿防老一直是大多数老人养老的第一选择,由于现今养老金额不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老人在养老方面更加依赖于儿女,在与村民的访谈中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2.对政府的不信任。到目前为止,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一直处在不断地探索、发展、完善当中,螺旋式的上升会导致政策不断调整,使得村民担忧未来养老政策发生变动,损害其利益。加之现阶段养老保险缴费周期长,未来领取金额的不确定性,村民对养老保险政策能够“保障老年生活”这一功能并不持乐观态度。
3.个人喜好。村民喜欢把储蓄掌握在自己手中,具有踏实感。同时政策规定养老金只能在60岁之后领取,难以解决不时之需,加之现今养老金保障待遇低,村民便不愿意多缴纳养老保险。
4.知识水平制约。现生活在村庄的村民以中老年居多,受教育程度较低,对政策的理解能力不足,未能以长远目光考虑养老保险在未来所获得的收益与保障。
5.从众心理。由于村民对养老政策理解不深,没有自己的主见,会以村中多数人的缴费选择作为自己的缴费选择。
四、关于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措施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农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村民的缴费档次,而村民缴费档次选择又与自身的经济条件密切相关。所以,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是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重要方式。首先,各地政府要根据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经济。依据张兆曙教授的城乡关系与农民收入(外生性贫困的空间逻辑)理论[6],可以在靠近城镇中心与市中心相连的农村地区,通过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提高经济收入。农业规模经营是利用市场需求多样性,在农村发展需求量大、时效性强、利润高的快销农产品。其次,在稍远离市中心的郊区农村地带,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业。由政府资助,委托给村集体和个人,增加了村民的经济收入,提升了泰安这一老牌旅游城市的游乐性。再次,在远离市中心,地处偏远地区的农村地区,可以发展农村手工经济。将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产业中,使其不仅能够得到高于普通农业收入的工资报酬,还会因自己的技能提升从而发挥自身的劳动价值,进而获得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满足,提高村民自身的经济水平,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随之提高。 (二)加大宣传力度
从调研中可了解村民对于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补贴、待遇水平等内容不甚了解,随之产生了村民选择缴纳最低缴费档次及被动缴费等一系列问题。为了应对上述问题,第一,政府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可由村委带头举行带有鼓动性质的村民大会,让村民能够充分了解养老保险制度;由乡镇或市区社会保障厅带头邀请一部分于养老保险有所研究的专业人士召开讲座、座谈会等方式让村民更加深入了解有关养老保险政策。第二,发挥大众传媒的舆论引导作用。多途径进行宣传,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例如《焦点访谈》《老梁说天下》、纪录片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村民可以多途径、更系统的认识养老保险体系。
(三)适当延长缴费年限,增加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中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但因村民缺乏对养老保险政策的深入了解、远瞻性意识不强。从45岁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并期满15年即可的政策规定等诸多因素,使人们缺少延长缴费年限多缴多得的意识。因此地方政府可以出台引导村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的政策。跨时代分配理论告诉我们,人们在年轻时期年富力强,收入呈不断增加趋势,可鼓励村民延长缴费年限,从年轻有稳定收入时便可参保,并在青年时期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在中年时期可降低缴费档次且缴费档次可根据自身经状况自行选择。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应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多缴多补的养老金发放政策,不仅可提高农民参保和缴费的积极性及灵活性,也利于提高养老金替代率和新农保对农村居民生活的保障水平[7]。
(四)加大政府补贴与集体补助
政府补贴与集体补助是养老金中的一部分,针对现阶段政府补贴较少,集体补助少或没有的状况,中央应对欠发达农村地区提高财政补贴力度,同时地方政府根据自身每年的经济状况有步骤的提供养老保障支持资金。如政府可依据每年物价增长率不断提高补贴金额,同时要求补贴水平随着缴费档次的提高而提高,且缴费档次越高补贴差额越大,当缴费达到一定上限时,补贴差额又逐渐缩小。这样使补贴形成先递增后递减趋势,既调动村民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积极性,又避免因一味的递增政府补贴造成政府财政压力过大。此外,可以对集体补助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如减免企业税收、优先进行商业合作、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提高缴费补助。同时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为参保人缴费,为提高集体补贴注入活力。
参考文献:
[1]穆怀中,沈毅,陈曦.农村养老保险综合替代率及其结构分析[J].人口与发展,2013(6).
[2]许雪莉,唐晋阔.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研究[J].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14(1).
[3]吕星民.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J].现代经济信息,2016(6).
[4]吕中伟.辽宁省构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困难和对策[J].职工法律天地,2017(6).
[5]2017年泰安统计年鉴HTTP://WWW.tat.gov.c/SJ/NJ/201901/t20190114_887771.HTML.
[6]张兆曙.城乡关系、市场结构与精准扶贫[J].社会科学,2018(8).
[7]朱方圆,张庆君.农村居民最低养老水平财政保障程度分析[J].农村经济,2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