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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委大力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在探索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公推公选”这一新的“一把手”选拔方式。这种方式由公推和公选两个方面组成。公推,是指在个人自荐、联名举荐和组织推荐的基础上,通过扩大民主的方式产生初步人选,主要是解决初始提名权和在多数人中选人的问题;公选,是指让更多的人参与比较和选择,主要是解决多数人选人和好中选优的问题。公推公选一般包括发布岗位和任职条件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民主推荐、驻点调研、演讲答辩和民意选择、组织考察、差额票决、任前公示、依法任命等9个必经程序。
公推公选这种方式比较适合选拔“一把手”。它更加突出“一把手”的职位特点,让知情人投知情票,参与推荐的大多是现任“一把手”,谁更适合,他们心里最有数;更加突出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积累的竞争,比的不单单是知识水平和应试能力。把公推公选的设计理念和操作程序运用到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中,就是公推直选。从公推公选到公推直选,实现了创新干部选拔制度和改进党内选举制度的结合。
公推公选在江苏始于2003年,源于选拔宿迁市宿豫县的乡镇党委书记人选,同年10月选拔产生了徐州沛县、常州金坛市和南京白下区、雨花台区4名县(市、区)长人选。此后,公推公选在南京逐步推开。截至目前,在南京市各个层面共开展了12批次,选拔产生了517名“一把手”,其中正局职领导干部61名,实现了从区县到部门、从党政机关到群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从市管领导干部到基层党组织书记、从党内干部到党外干部的全覆盖。2008年市政府换届时,对43名政府组成人员人选全部进行了公推公选。用公推公选的方式选拔“一把手”,在南京已经基本实现了常态化。公推公选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一起,共同构成了南京市竞争性选拔不同职位干部的制度体系。构成这一制度体系的主要原则基础有以下几个方面:
让符合条件的人都有参与机会。南京市采取干部自荐、联名举荐和组织推荐这三种方式,给符合条件的人创造了平等参与的机会。干部对自己的岗位有了更多的自主选择,有了干好工作的内生动力,实现了组织号召、工作需要和干部个人职业生涯设计的有机统一。公推公选也使那些长期默默无闻、埋头苦干,在艰苦环境和岗位上做出实绩的干部,有了更多“亮相”和胜出的机会,从机制上保证了“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让知情人投知情票。南京市根据不同职位的需要和特点,按照广泛、知情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界定参与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让富有领导经验的“一把手”来推荐,让有代表性的党员群众来测评,让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的专家来评判,从而把经验选择、民意选择、专家选择等有机结合在一起,确保推荐和测评的结果真实有效。
在充分竞争中实现好中选优。充分竞争才能充分比较,充分比较才能好中选优。从民主推荐到组织考察到最后决策,每轮都有差额。在公推公选程序中设置了现场演讲、现场答题、现场辩论、现场承诺、无领导小组讨论等环节,给干部提供了展示才华的平台。竞职人选在有“讲”有“答”有“辩”中,把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真实展示出来。同时,也为干部群众创造了充分比较的条件,他们根据人选的表现,结合自己对岗位要求的理解,作出选择。公推公选结束后,一些落选干部表示,几轮竞争下来,我确实有差距,我接受这个结果。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在干部中也形成了一个好的导向:要赢得竞争,就得把心思用在踏踏实实干事业上,在干好工作中增长才干、完善自我,用工作实绩取得干部群众信任。
干部的竞职表现要与组织考察相吻合。如何防止以演讲取人、防止只会说不会做,组织考察至关重要,这是党管干部原则在公推公选中的重要体现。南京市在创新选人用人方式的同时,始终严把组织考察关,严格遵循《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法,全面深入细致地了解干部的政治素质、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等各方面的情况。对近几年岗位变动的,还实行过细的延伸考察。统计分析表明,这些年通过公推公选提拔上来的市管“一把手”,在民主推荐、演讲答辩、组织考察中的最后排名,都名列前茅。
市委决策实行逐轮差额票决。早在2002年5月,市委就建立了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票决制,自2003年开始,又从票决制发展到常委会和全委会两轮差额票决。决策主体由常委会扩大到全委会,决策方式由等额票决变成差额票决,市委书记始终只有平等的一票。公推公选进入全委会差额票决的两名人选都是优秀的,差额票决是好中选优,多数情况下得票相差都不大。每次票决后,都有许多市委委员感慨,两名人选素质都很好,很难取舍,谁上都行。
用公开承诺强化干部用权为民的责任。南京在公推公选的制度设计中,安排了竞职干部公开承诺的环节,为的是强化他们认真履职的责任意识。2009年,组织新当选的363个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今年清明节,又组织机构改革后41位市政府工作部门“一把手”,以“向党旗宣誓、对人民承诺”为主题,在雨花台烈士陵园面对长眠的先烈、面对鲜红的党旗、面对选择他们的党员和群众,进行集体宣誓。仪式虽然短暂,但承诺将时刻撞击他们的心灵,鞭策他们更好地服务群众。说得好就要做得到,还要做得比说得更好。高淳县砖墙镇党委书记在2006年竞职演讲时,作出了“三年内户户实现24小时清洁供水”的郑重承诺,他上任后,多方筹措资金1370万元,提前1年兑现了承诺,1.7万老百姓的饮水难题得以彻底解决。有了干部的公开承诺,群众才知道了监督谁、监督什么。去年,市劳动局局长通过公推公选上任后仅一周,就有一个市民写信,要求他兑现电视直播上的承诺,就进低保问题给一个满意答复。该局长坦言,有了老百姓的监督,履职的压力更大了。
这些年来,南京市运用公推公选的方式,把一大批优秀干部选拔到“一把手”岗位上来,通过不断探索,逐步形成了一种比较科学合理的选拔“一把手”的新制度,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和社会反响,得到了干部群众的认同。公推直选社区党组织班子结束后下发了400份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98.5%的党员群众对这种换届方式表示满意,96.5%的党员群众认为这是一项有意义的改革,100%的党员群众对新一届党组织班子表示满意。这些成果产生了如下制度效应。
一是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提高公信度,根本靠制度。公推公选给每个人创造了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从源头上克服了“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可能带来的亲疏有别、视野内外等现象;公推公选始终坚持在党委领导下进行,始终把多数人的意愿放在第一位,选上来的干部党委放心、群众满意;公推公选把竞争贯穿于全过程,在逐轮比较中择优,上者服众、下者服气;公推公选坚持阳光运作,从“几双几十双眼睛选人”变成“千百双眼睛选人”,选上来的干部党委放心、群众满意,组织部门也从简单的“盘人头”中跳出来,摆脱了利益羁绊,解放了自己,赢得了信任。
二是推进了党内民主建设。公推公选在更大范围内体现民主参与,通过建立程序化、规范化、公开化的民意表达机制,落实了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党员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公推公选促进用人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全委会差额票决集中了多数人的意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选举产生反映了全体党员的意愿。这些年,南京市公推公选产生的干部,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均以高票通过;由区县人代会选举的,很多是全票当选。
三是巩固了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广大党员群众在行使民主权利和表达利益诉求中,发自内心认同选出来的干部,这种认同拉近了干部和群众的距离,密切了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南京的干部制度改革也得到了社会方方面面的广泛关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进行深度报道,《党建研究》、《学习时报》、《理论动态》等刊发理论文章给予了积极评价。
公推公选这种方式比较适合选拔“一把手”。它更加突出“一把手”的职位特点,让知情人投知情票,参与推荐的大多是现任“一把手”,谁更适合,他们心里最有数;更加突出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积累的竞争,比的不单单是知识水平和应试能力。把公推公选的设计理念和操作程序运用到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中,就是公推直选。从公推公选到公推直选,实现了创新干部选拔制度和改进党内选举制度的结合。
公推公选在江苏始于2003年,源于选拔宿迁市宿豫县的乡镇党委书记人选,同年10月选拔产生了徐州沛县、常州金坛市和南京白下区、雨花台区4名县(市、区)长人选。此后,公推公选在南京逐步推开。截至目前,在南京市各个层面共开展了12批次,选拔产生了517名“一把手”,其中正局职领导干部61名,实现了从区县到部门、从党政机关到群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从市管领导干部到基层党组织书记、从党内干部到党外干部的全覆盖。2008年市政府换届时,对43名政府组成人员人选全部进行了公推公选。用公推公选的方式选拔“一把手”,在南京已经基本实现了常态化。公推公选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一起,共同构成了南京市竞争性选拔不同职位干部的制度体系。构成这一制度体系的主要原则基础有以下几个方面:
让符合条件的人都有参与机会。南京市采取干部自荐、联名举荐和组织推荐这三种方式,给符合条件的人创造了平等参与的机会。干部对自己的岗位有了更多的自主选择,有了干好工作的内生动力,实现了组织号召、工作需要和干部个人职业生涯设计的有机统一。公推公选也使那些长期默默无闻、埋头苦干,在艰苦环境和岗位上做出实绩的干部,有了更多“亮相”和胜出的机会,从机制上保证了“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让知情人投知情票。南京市根据不同职位的需要和特点,按照广泛、知情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界定参与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让富有领导经验的“一把手”来推荐,让有代表性的党员群众来测评,让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的专家来评判,从而把经验选择、民意选择、专家选择等有机结合在一起,确保推荐和测评的结果真实有效。
在充分竞争中实现好中选优。充分竞争才能充分比较,充分比较才能好中选优。从民主推荐到组织考察到最后决策,每轮都有差额。在公推公选程序中设置了现场演讲、现场答题、现场辩论、现场承诺、无领导小组讨论等环节,给干部提供了展示才华的平台。竞职人选在有“讲”有“答”有“辩”中,把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真实展示出来。同时,也为干部群众创造了充分比较的条件,他们根据人选的表现,结合自己对岗位要求的理解,作出选择。公推公选结束后,一些落选干部表示,几轮竞争下来,我确实有差距,我接受这个结果。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在干部中也形成了一个好的导向:要赢得竞争,就得把心思用在踏踏实实干事业上,在干好工作中增长才干、完善自我,用工作实绩取得干部群众信任。
干部的竞职表现要与组织考察相吻合。如何防止以演讲取人、防止只会说不会做,组织考察至关重要,这是党管干部原则在公推公选中的重要体现。南京市在创新选人用人方式的同时,始终严把组织考察关,严格遵循《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法,全面深入细致地了解干部的政治素质、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等各方面的情况。对近几年岗位变动的,还实行过细的延伸考察。统计分析表明,这些年通过公推公选提拔上来的市管“一把手”,在民主推荐、演讲答辩、组织考察中的最后排名,都名列前茅。
市委决策实行逐轮差额票决。早在2002年5月,市委就建立了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票决制,自2003年开始,又从票决制发展到常委会和全委会两轮差额票决。决策主体由常委会扩大到全委会,决策方式由等额票决变成差额票决,市委书记始终只有平等的一票。公推公选进入全委会差额票决的两名人选都是优秀的,差额票决是好中选优,多数情况下得票相差都不大。每次票决后,都有许多市委委员感慨,两名人选素质都很好,很难取舍,谁上都行。
用公开承诺强化干部用权为民的责任。南京在公推公选的制度设计中,安排了竞职干部公开承诺的环节,为的是强化他们认真履职的责任意识。2009年,组织新当选的363个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今年清明节,又组织机构改革后41位市政府工作部门“一把手”,以“向党旗宣誓、对人民承诺”为主题,在雨花台烈士陵园面对长眠的先烈、面对鲜红的党旗、面对选择他们的党员和群众,进行集体宣誓。仪式虽然短暂,但承诺将时刻撞击他们的心灵,鞭策他们更好地服务群众。说得好就要做得到,还要做得比说得更好。高淳县砖墙镇党委书记在2006年竞职演讲时,作出了“三年内户户实现24小时清洁供水”的郑重承诺,他上任后,多方筹措资金1370万元,提前1年兑现了承诺,1.7万老百姓的饮水难题得以彻底解决。有了干部的公开承诺,群众才知道了监督谁、监督什么。去年,市劳动局局长通过公推公选上任后仅一周,就有一个市民写信,要求他兑现电视直播上的承诺,就进低保问题给一个满意答复。该局长坦言,有了老百姓的监督,履职的压力更大了。
这些年来,南京市运用公推公选的方式,把一大批优秀干部选拔到“一把手”岗位上来,通过不断探索,逐步形成了一种比较科学合理的选拔“一把手”的新制度,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和社会反响,得到了干部群众的认同。公推直选社区党组织班子结束后下发了400份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98.5%的党员群众对这种换届方式表示满意,96.5%的党员群众认为这是一项有意义的改革,100%的党员群众对新一届党组织班子表示满意。这些成果产生了如下制度效应。
一是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提高公信度,根本靠制度。公推公选给每个人创造了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从源头上克服了“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可能带来的亲疏有别、视野内外等现象;公推公选始终坚持在党委领导下进行,始终把多数人的意愿放在第一位,选上来的干部党委放心、群众满意;公推公选把竞争贯穿于全过程,在逐轮比较中择优,上者服众、下者服气;公推公选坚持阳光运作,从“几双几十双眼睛选人”变成“千百双眼睛选人”,选上来的干部党委放心、群众满意,组织部门也从简单的“盘人头”中跳出来,摆脱了利益羁绊,解放了自己,赢得了信任。
二是推进了党内民主建设。公推公选在更大范围内体现民主参与,通过建立程序化、规范化、公开化的民意表达机制,落实了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党员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公推公选促进用人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全委会差额票决集中了多数人的意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选举产生反映了全体党员的意愿。这些年,南京市公推公选产生的干部,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均以高票通过;由区县人代会选举的,很多是全票当选。
三是巩固了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广大党员群众在行使民主权利和表达利益诉求中,发自内心认同选出来的干部,这种认同拉近了干部和群众的距离,密切了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南京的干部制度改革也得到了社会方方面面的广泛关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进行深度报道,《党建研究》、《学习时报》、《理论动态》等刊发理论文章给予了积极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