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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课程开发包括:课程的设置、规划,方案的编制,目标的设定,内容的选择,材料的组织与呈现,还包括课程的实施与评价等。但地方课程开发有这样几个主要问题应引起更多的关注:一是开发的主体问题,即由谁来开发;二是开发的程序和模式问题,即怎样开发;三是开发的内容,即开发什么。
何为地方课程开发的主体
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地方课程作出界定,但具有本质意义的维度应是考量开发的主体,即由谁来开发,因为开发主体决定了课程的性质。其实,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它们从名称上就揭示了其课程开发的主体。地方是地方课程的开发者,是地方课程的主持者,凡是由地方独立开发的课程就是地方课程。
地方是分层次的,在地方课程的开发中,不同的地方承担的主体角色不同。总的说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地方课程的规划主体,具有对本省地方课程设置的决策权;是地方课程的审定主体,具有对地方课程教材等教学资源的审定权;是地方课程的统筹主体,要对地方课程开发过程进行统筹协调。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教学资源的开发主体,即组织力量进行地方课程教材的编写及其他教学资源的开发。
学校是地方课程的实施主体。总之,地方课程开发主体是一个由不同层次形成的结构。
如何开发地方课程
课程开发有其特有的规定,不是随意的行为。目前,地方课程才刚刚起步,缺少开发的准备和可供借鉴的经验,加上各地的基础、条件很不相同,差异性很显著,在开发初期,肯定会有很多问题,碰到很多困难。此外,还有认识上的误区,即地方课程的地方性、独特性使其带有随意性和简单化倾向。因此,对地方课程的开发亟需规范,以保证其开发的质量和水平。
地方课程开发的依据。一是政策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规定要设置地方课程,并在以下方面对地方课程作了规定:课程功能既要关注知识和技能,还要关注过程和方法,更要关注态度、情感和价值观;课程实施要着力变革学生的学习方式,提倡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等。
二是现实依据,地方课程要从当地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地方的文化传统应是地方课程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的特色也应是地方课程的特色。地方课程应紧贴地方的“地面”,紧随地方发展的步伐,这是地方课程设置与存在的价值,也是地方课程的命脉。三是理论依据,现代课程理论、新的知识观尤其是地方性知识理论、社会科学本土化发展走向,以及人类学、社会学的田野工作方法等,都为地方课程提供了多种理论支持,地方课程也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对理论的追求。以上三个方面依据的核心内容都是学生的发展,要围绕学生发展,在现实与理论之间、在实践与理论之间搭起桥梁。
对于地方课程开发和申报的程序也有一定的规定。首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作出对地方课程开发的规划。要通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对环境作出分析,对条例和基础作出评估,对学生的需求有准确的把握,在此基础上研制规划。规划要在课程理念与指导思想、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课程内容与课程形态、课程实施途径与方法、课程资源开发、课程评价、课时安排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管理权限、实施阶段与步骤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规划要听取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社会有关人士的意见,充分论证,报教育部备案。
其次是组织申报与立项。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一定的行政权,要发动和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团队和个人,依据地方课程开发规划,选取其中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开发,形成开发方案。方案应包括:
课程名称、目标和内容、材料呈现的方式、评价要求、课时安排等,连同申报报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经专家审定、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后予以立项。
第三是申报者按通过的立项方案组织开发。开发时,在申报前工作的基础上,再作进一步的调查,尤其是对地方的历史、发展及地方需求、资源要有更深入的了解,对该课程的性质、特点要有更准确的把握,对具体的课程形态、教师用书形式要有清晰的规定,最终形成送审报告。
第四是对教师用书的审定,要通过后再供学校和地方选用。
地方课程开发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一是思辩型的,即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课程理论,思考地方课程的内涵,框定地方课程的内容,设计内容呈现的方式,然后组织专家编写。二是改造型的,即地方凭借编写乡土教材的经验,对已有的乡土教材进行改造,或用开发校本课程的方法,对校本课程加以扩展和改造。三是采用学科课程延伸、补充的方法。在地方课程开发的初期,采用这些方法是必要的,但不规范也不符合地方课程的特质和开发的理念与要求。
方法要为课程的性质和内容服务,地方课程可以从地方性知识产生的方法中寻找具有个性的开发方法。比如“田野工作”,即在日常生活的现场,在生活的情境中进行观察和反思。地方性知识更具生活性、情境性,地方课程只有在日常生活的“生活世界”中才能寻找到自己的根据。因此,地方课程开发首先要对当地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的发展进行调查和考察,在调查的基础上再进行提炼。再如“内部眼界”,即用文化去关照、过滤和整合地方知识。课程开发者是“文化持有者”,也应是“文化创造者”,他们的“内部眼界”实际上是一种文化的视角、文化的审视和文化整合能力,用“内部眼界”对通过“田野工作”获取的素材加以修复和调整,使之具有文化意义和课程规定性。再比如“深度描写”,即用显微研究法,以小见大,以此类推地观察、认定。地方课程开发可以从小处着手,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或对情景描述的解读,组织课程的内容,进而才能有新的认识和发现。
地方课程重在开发资源
新一轮课改把课程资源摆放到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引起了广泛关注和深入研究,资源观已初步形成。
这说明,课程资源是课程开发的重要内容,其对课程建设和学生的学习有着重要的作用。
地方课程的内容主要来自于地方,资源的开发对地方课程的开发有着特殊的意义。
在对地方课程资源的开发中要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创造条件建设课程资源或课程资源中心。资源是非常丰富的,但需要加工,不断提高其质量,使之从“天然”资源的状态提升为具有教育意义的“课程资源”。同时,教师们由于时间、精力和智力的限制,不可能及时获取教学所需要的资源,这就需要集中资源,以方便大家分享,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资源库或资源中心就是一个好办法,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二是建设课程资源基地或课程学习室。根据规划和教学的需要,选择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业、图书馆、博物馆及具有教育意义的场所,建成供教学使用的资源基地,建设为学生学习地方课程的活动室、研究室。三是建设信息网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平台,把课程资源在网上公布,形成网络,供各学校使用。另外,还可提供多种形式的参考资料。
何为地方课程开发的主体
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地方课程作出界定,但具有本质意义的维度应是考量开发的主体,即由谁来开发,因为开发主体决定了课程的性质。其实,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它们从名称上就揭示了其课程开发的主体。地方是地方课程的开发者,是地方课程的主持者,凡是由地方独立开发的课程就是地方课程。
地方是分层次的,在地方课程的开发中,不同的地方承担的主体角色不同。总的说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地方课程的规划主体,具有对本省地方课程设置的决策权;是地方课程的审定主体,具有对地方课程教材等教学资源的审定权;是地方课程的统筹主体,要对地方课程开发过程进行统筹协调。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教学资源的开发主体,即组织力量进行地方课程教材的编写及其他教学资源的开发。
学校是地方课程的实施主体。总之,地方课程开发主体是一个由不同层次形成的结构。
如何开发地方课程
课程开发有其特有的规定,不是随意的行为。目前,地方课程才刚刚起步,缺少开发的准备和可供借鉴的经验,加上各地的基础、条件很不相同,差异性很显著,在开发初期,肯定会有很多问题,碰到很多困难。此外,还有认识上的误区,即地方课程的地方性、独特性使其带有随意性和简单化倾向。因此,对地方课程的开发亟需规范,以保证其开发的质量和水平。
地方课程开发的依据。一是政策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规定要设置地方课程,并在以下方面对地方课程作了规定:课程功能既要关注知识和技能,还要关注过程和方法,更要关注态度、情感和价值观;课程实施要着力变革学生的学习方式,提倡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等。
二是现实依据,地方课程要从当地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地方的文化传统应是地方课程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的特色也应是地方课程的特色。地方课程应紧贴地方的“地面”,紧随地方发展的步伐,这是地方课程设置与存在的价值,也是地方课程的命脉。三是理论依据,现代课程理论、新的知识观尤其是地方性知识理论、社会科学本土化发展走向,以及人类学、社会学的田野工作方法等,都为地方课程提供了多种理论支持,地方课程也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对理论的追求。以上三个方面依据的核心内容都是学生的发展,要围绕学生发展,在现实与理论之间、在实践与理论之间搭起桥梁。
对于地方课程开发和申报的程序也有一定的规定。首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作出对地方课程开发的规划。要通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对环境作出分析,对条例和基础作出评估,对学生的需求有准确的把握,在此基础上研制规划。规划要在课程理念与指导思想、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课程内容与课程形态、课程实施途径与方法、课程资源开发、课程评价、课时安排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管理权限、实施阶段与步骤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规划要听取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社会有关人士的意见,充分论证,报教育部备案。
其次是组织申报与立项。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一定的行政权,要发动和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团队和个人,依据地方课程开发规划,选取其中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开发,形成开发方案。方案应包括:
课程名称、目标和内容、材料呈现的方式、评价要求、课时安排等,连同申报报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经专家审定、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后予以立项。
第三是申报者按通过的立项方案组织开发。开发时,在申报前工作的基础上,再作进一步的调查,尤其是对地方的历史、发展及地方需求、资源要有更深入的了解,对该课程的性质、特点要有更准确的把握,对具体的课程形态、教师用书形式要有清晰的规定,最终形成送审报告。
第四是对教师用书的审定,要通过后再供学校和地方选用。
地方课程开发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一是思辩型的,即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课程理论,思考地方课程的内涵,框定地方课程的内容,设计内容呈现的方式,然后组织专家编写。二是改造型的,即地方凭借编写乡土教材的经验,对已有的乡土教材进行改造,或用开发校本课程的方法,对校本课程加以扩展和改造。三是采用学科课程延伸、补充的方法。在地方课程开发的初期,采用这些方法是必要的,但不规范也不符合地方课程的特质和开发的理念与要求。
方法要为课程的性质和内容服务,地方课程可以从地方性知识产生的方法中寻找具有个性的开发方法。比如“田野工作”,即在日常生活的现场,在生活的情境中进行观察和反思。地方性知识更具生活性、情境性,地方课程只有在日常生活的“生活世界”中才能寻找到自己的根据。因此,地方课程开发首先要对当地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的发展进行调查和考察,在调查的基础上再进行提炼。再如“内部眼界”,即用文化去关照、过滤和整合地方知识。课程开发者是“文化持有者”,也应是“文化创造者”,他们的“内部眼界”实际上是一种文化的视角、文化的审视和文化整合能力,用“内部眼界”对通过“田野工作”获取的素材加以修复和调整,使之具有文化意义和课程规定性。再比如“深度描写”,即用显微研究法,以小见大,以此类推地观察、认定。地方课程开发可以从小处着手,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或对情景描述的解读,组织课程的内容,进而才能有新的认识和发现。
地方课程重在开发资源
新一轮课改把课程资源摆放到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引起了广泛关注和深入研究,资源观已初步形成。
这说明,课程资源是课程开发的重要内容,其对课程建设和学生的学习有着重要的作用。
地方课程的内容主要来自于地方,资源的开发对地方课程的开发有着特殊的意义。
在对地方课程资源的开发中要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创造条件建设课程资源或课程资源中心。资源是非常丰富的,但需要加工,不断提高其质量,使之从“天然”资源的状态提升为具有教育意义的“课程资源”。同时,教师们由于时间、精力和智力的限制,不可能及时获取教学所需要的资源,这就需要集中资源,以方便大家分享,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资源库或资源中心就是一个好办法,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二是建设课程资源基地或课程学习室。根据规划和教学的需要,选择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业、图书馆、博物馆及具有教育意义的场所,建成供教学使用的资源基地,建设为学生学习地方课程的活动室、研究室。三是建设信息网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平台,把课程资源在网上公布,形成网络,供各学校使用。另外,还可提供多种形式的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