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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因其庞大而复杂决定了其造价的管理也相当复杂,建筑工程造价在我国长期存在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严重困扰着建设工程投资效益管理,本文作者对建设工程造價有效控制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仅供参考。
关键词:建设工程;造价;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如何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加强经营管理,实行经济核算,提高投资效益,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工程造价它不仅与工程内容有关,还与建设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建设者的管理和技术水平、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政策等存在着联系。正确地编制工程造价对政府和业主的决策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管理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调控建设工程造价,提高工程造价编制水平,反映工程的实际造价,已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大的课题。
1 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1.1低碳节能环保对建筑经济设计的要求越来越细
随着世界贸易环境友好趋势加强及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峰会的召开,面对世界经济体制的低碳与节能转型,我国的工程建设面临抉择,一方面要求工程项目的低碳标准达到国际要求,另一方面要使低碳经济建筑的理念得到广泛接受。低碳经济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标准不仅仅需要工程设计的节能考虑,还需要工程建筑的节能考虑,以及建筑选材的绿色化标准的考虑。
为满足建筑节能的要求,我们在设计阶段要全面考虑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环境质量、智能化技术等方面,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既可以加快施工进度,节省材料消耗,减少设备数量,为降低工程投资费用提供主要手段。
1.2 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按可行性研究上的要求进行设计,力求做到技术上先进,功能上满足需要,经济上合理,安全可靠,美观等四者的和谐统一,而要做到这点最主要的方法就是采用设计招投标,通过专家评审,综合评定设计方案优劣。
1.3推行限额设计
限额设计就是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从而避免设计部门为设计上的工作方便或为过分保护自身设计不出问题而不惜加大设计的安全系数,从而以牺牲业主方的工程造价的控制为代价。
1.4 设计审查
对设计的审查时非常重要的环节,不同的设计定会有不同的造价,要选择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设立专门的审查部门对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进行全面的审查,防止设计粗糙。控制好总体概算不能超过投资估算。
2 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2.1 资格预审
选择投标单位:为避免施工单位出现串标现象,在选择单位时应尽量杜绝同一系统几家单位投标,同时几个标段招标时应注意多选择投标单位(一个单位一个标段划分)。
资格后审:所有报名参加投标单位先投标(基本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业主收到投标书后再进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的单位作为有效投标单位再进行评分,这样做有效控制施工围标,减低社会成本。
2.2 招标文件编制要严紧
2.2.1 计价方式及合同形式
计价方式: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常用),清单计价主要采用市场竞争的形式,有利于控制造价。定额计价相对来说比较成熟,定额计价中的费率招标也是非常好的方法。
合同形式:固定价款合同、可调价款合同、成本加酬金,基本上采用的是固定价款合同,清单计价方式通常又有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什么时候用固定总价什么时候用固定单价,主要看设计的深度。根据我的经验,设计深度不高以后过程改变比较大,通常采用单价合同,反之采用总价合同,建议尽量采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弹性大不好控制造价,但可以考虑采用设置合同总造价10%的合同预留金,通过控制预留金的使用来避免设计变化过大超过预算。对于清单计价方式的固定总价合同一定要注意对工程量清单准确性的控制,通常甲方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单位答疑时通常会对少算的项目提出疑问并要求增加,但对多算的项目则不会提出,这样就要求我们业主编制的清单准确性要高。如何控制清单工程量的准确性,除了应选择一家资质比较高的单位编制外,还可以在清单中设置要求施工单位承担工程量数量和清单项目有可能存在增减的风险,使施工单位重视并认真核对工程量清单准确性。
2.2.2 投标限价及评分办法
母标限价:投标限价通常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公开形式,另一种保密形式。对于采取公开形式的方式应要对投标限价进行复核,以使投标限价合理,如果投标限价定的过高便会导致中标价偏高,导致工程造价失控(固定总价合同尤其重要)。保密形式的标底应严格控制其保密性。
评分办法:以合理低价中标,合理范围中标(区间),综合评标方法。清单计价方式应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才能体现其竞争的意义,除此之外防止不平衡报价。在评分办法里应将综合单价、合价参加评分,这样可以有效控制施工单位在投标时不敢随便调整其单价。
2.3 投标文件
由于评标时时间太短,专家无法对所有项目进行复核,所以在选定中标候选人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复核投标书、分析投标书,对施工单位报价中不完善、不清楚的地方要求撵清(如综合单价采用的费率不一致,单价与合价乘积不一致等等),对于施工单位采取严重不平衡报价应在保持总价不变的情况下作出调整,对于那些无法修正的技巧应及时作出应对策略。
2.4 施工合同签订要严密
2.4.1 进度款支付比例
由于工程大而复杂,其都是按进度来支付款项,进度款支付比例一般控制在60%~90%,实际应根据各单位一贯的审减率来控制在70%左右,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对进度款支付的控制原则一般为:一般小的变更项目如果建设方没有技术人员或监理的签名可考虑不予支付,待结算时一并支付;如果是变更大项目,需由监理方对变更事项确认建设方再审核后才给予支付到90%以内。
2.4.2 变更价款的处理
尽量减少或不产生设计变更,当工程有变更时,需经技术人员及造价审核人员确认工程变更的可行性、合理性,才进行施工。变更价款计算方式,使用清单计价形式,应考虑原来的投标的下浮比例。变更价款增加的措施费用,清单内(承包范围内)不因变更而调整,清单外(承包范围外)应给予调整组织措施费用。
3 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施工阶段是实现建设工程价值的主要阶段,也是资金投入最大的阶段,此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工程付款控制、工程变更费用控制、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挖掘节约工程造价潜力来实行实际发生费用不超过预算,而施工单位也是通过这几方面争取最大效益。因此在施工阶段我们要跟踪、收集、完善以下几方面的资料。
3.1 隐蔽记录
工程情况一定要清楚作好记录,例如基础验槽记录,不光有剖面还应有平面及平面相关尺寸,否则无法记录清楚当时的实际情况。作好相关记录,核对跟设计图纸是否有出入等,最好能画出隐蔽工程的图纸,以便结算时调整(如土质类别问题,放坡问题等)。
3.2 工程变更
由于工程庞大繁杂,经常会出现一些变更,变更时应对造价进行分析,才能够心中有数,特别需要注意分包方提出的变更,要分析是否真的需要变更,防止施工单位投标时采取的不平衡报价而使工程造价超高。做好造价控制工作的其中另一个重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对所有的设计变更和下面提到的签证控制在合同预留金以内。
3.3 工程签证
工程签证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由于在工程施工现场中,通常总包的工程师由于专业分工所限,所以对工程预结算的知识了解不够,如果签证不好会造成结算时的扯皮。为避免类似情况的出现,要求现场总包方管理人员做好以下工作:(1)签量不签消耗;(2)签量不签价;(3)不能与合同相抵触;(4)签单价不签总价;(5)签量应有明细计算式及相关图形;(6)签证事项的相关来源应清楚。
3.4 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的各项费用总和。进度款的支付通常是先由分包施工方提供進度结算,然后经由现场监理核实有关工程量并审核是否按合同有关规定编制进度结算,再提交总承包方审核确认后支付进度款。支付金额应严格按合同且应按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计算,要特别注意扣除分包项目、保质金及甲供材料,注意考虑单价合同中的清单工程量招标时一般偏大,不能完全以招标的工程量清单量来计算,而应该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
3.5 工程中新增综合单价的处理
综合单价法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若只有项目工程量改变,则按实计算工程量,并依据合同变更单价计算规则编制相应项目的单价及计费。综合单价的确定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核心内容,设备、材料价格又是综合单价组成的主要内容,而不同参数的同一种设备、材料的价格相差好大,同一参数不同生产厂家的设备、材料价格也存在差异,所以我们必须先对设备、材料的具体情况和数理及各种技术参数要求确认清楚,并确定采购方式、选用多家生产厂家,以提高综合单价组成的合理性。通过以往的经验,可以为我们在工程中有效控制增加新增单价项目的幅度在5%以内提供了资本。
4 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4 1 竣工资料及现场勘察
在工程结算的时候,要对竣工资料进行仔细核对,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竣工图必须要经现场监理和业主现场勘察核实是否跟实际施工状况一致,是否符合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是否符合施工过程中的核定、签证程序和要求,签证记录是否合理、合法,否则无论是建设方结算人员还是社会造价咨询公司都是以竣工资料为依据来核实工程量及工程项目的,所以显得非常重要了。
4.2 争议问题
当发生争议时,建设方要召集相关当事人员对现场实际做出说明,了解情况后甲方内部应召集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与总包施工单位进行洽商。应注意定额疑问可以咨询相关主管部门,但对于合同原则问题应法院来裁决。
5 结束语
建设工程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系统工程,在造价控制的全过程任何环节都缺一不可。为了实现预期投资目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只有对建筑过程中有可能增加造价的工程量、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控制在10%的合同预留金内,才能达到杜绝“三超”现象的目的。控制工程造价不仅仅是防止投资突破限额,更积极的意义是要促进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加强管理,使人力、物力、财力等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工作,对保证和加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建设工程;造价;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如何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加强经营管理,实行经济核算,提高投资效益,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工程造价它不仅与工程内容有关,还与建设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建设者的管理和技术水平、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政策等存在着联系。正确地编制工程造价对政府和业主的决策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管理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调控建设工程造价,提高工程造价编制水平,反映工程的实际造价,已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大的课题。
1 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1.1低碳节能环保对建筑经济设计的要求越来越细
随着世界贸易环境友好趋势加强及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峰会的召开,面对世界经济体制的低碳与节能转型,我国的工程建设面临抉择,一方面要求工程项目的低碳标准达到国际要求,另一方面要使低碳经济建筑的理念得到广泛接受。低碳经济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标准不仅仅需要工程设计的节能考虑,还需要工程建筑的节能考虑,以及建筑选材的绿色化标准的考虑。
为满足建筑节能的要求,我们在设计阶段要全面考虑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环境质量、智能化技术等方面,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既可以加快施工进度,节省材料消耗,减少设备数量,为降低工程投资费用提供主要手段。
1.2 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按可行性研究上的要求进行设计,力求做到技术上先进,功能上满足需要,经济上合理,安全可靠,美观等四者的和谐统一,而要做到这点最主要的方法就是采用设计招投标,通过专家评审,综合评定设计方案优劣。
1.3推行限额设计
限额设计就是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从而避免设计部门为设计上的工作方便或为过分保护自身设计不出问题而不惜加大设计的安全系数,从而以牺牲业主方的工程造价的控制为代价。
1.4 设计审查
对设计的审查时非常重要的环节,不同的设计定会有不同的造价,要选择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设立专门的审查部门对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进行全面的审查,防止设计粗糙。控制好总体概算不能超过投资估算。
2 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2.1 资格预审
选择投标单位:为避免施工单位出现串标现象,在选择单位时应尽量杜绝同一系统几家单位投标,同时几个标段招标时应注意多选择投标单位(一个单位一个标段划分)。
资格后审:所有报名参加投标单位先投标(基本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业主收到投标书后再进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的单位作为有效投标单位再进行评分,这样做有效控制施工围标,减低社会成本。
2.2 招标文件编制要严紧
2.2.1 计价方式及合同形式
计价方式: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常用),清单计价主要采用市场竞争的形式,有利于控制造价。定额计价相对来说比较成熟,定额计价中的费率招标也是非常好的方法。
合同形式:固定价款合同、可调价款合同、成本加酬金,基本上采用的是固定价款合同,清单计价方式通常又有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什么时候用固定总价什么时候用固定单价,主要看设计的深度。根据我的经验,设计深度不高以后过程改变比较大,通常采用单价合同,反之采用总价合同,建议尽量采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弹性大不好控制造价,但可以考虑采用设置合同总造价10%的合同预留金,通过控制预留金的使用来避免设计变化过大超过预算。对于清单计价方式的固定总价合同一定要注意对工程量清单准确性的控制,通常甲方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单位答疑时通常会对少算的项目提出疑问并要求增加,但对多算的项目则不会提出,这样就要求我们业主编制的清单准确性要高。如何控制清单工程量的准确性,除了应选择一家资质比较高的单位编制外,还可以在清单中设置要求施工单位承担工程量数量和清单项目有可能存在增减的风险,使施工单位重视并认真核对工程量清单准确性。
2.2.2 投标限价及评分办法
母标限价:投标限价通常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公开形式,另一种保密形式。对于采取公开形式的方式应要对投标限价进行复核,以使投标限价合理,如果投标限价定的过高便会导致中标价偏高,导致工程造价失控(固定总价合同尤其重要)。保密形式的标底应严格控制其保密性。
评分办法:以合理低价中标,合理范围中标(区间),综合评标方法。清单计价方式应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才能体现其竞争的意义,除此之外防止不平衡报价。在评分办法里应将综合单价、合价参加评分,这样可以有效控制施工单位在投标时不敢随便调整其单价。
2.3 投标文件
由于评标时时间太短,专家无法对所有项目进行复核,所以在选定中标候选人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复核投标书、分析投标书,对施工单位报价中不完善、不清楚的地方要求撵清(如综合单价采用的费率不一致,单价与合价乘积不一致等等),对于施工单位采取严重不平衡报价应在保持总价不变的情况下作出调整,对于那些无法修正的技巧应及时作出应对策略。
2.4 施工合同签订要严密
2.4.1 进度款支付比例
由于工程大而复杂,其都是按进度来支付款项,进度款支付比例一般控制在60%~90%,实际应根据各单位一贯的审减率来控制在70%左右,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对进度款支付的控制原则一般为:一般小的变更项目如果建设方没有技术人员或监理的签名可考虑不予支付,待结算时一并支付;如果是变更大项目,需由监理方对变更事项确认建设方再审核后才给予支付到90%以内。
2.4.2 变更价款的处理
尽量减少或不产生设计变更,当工程有变更时,需经技术人员及造价审核人员确认工程变更的可行性、合理性,才进行施工。变更价款计算方式,使用清单计价形式,应考虑原来的投标的下浮比例。变更价款增加的措施费用,清单内(承包范围内)不因变更而调整,清单外(承包范围外)应给予调整组织措施费用。
3 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施工阶段是实现建设工程价值的主要阶段,也是资金投入最大的阶段,此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工程付款控制、工程变更费用控制、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挖掘节约工程造价潜力来实行实际发生费用不超过预算,而施工单位也是通过这几方面争取最大效益。因此在施工阶段我们要跟踪、收集、完善以下几方面的资料。
3.1 隐蔽记录
工程情况一定要清楚作好记录,例如基础验槽记录,不光有剖面还应有平面及平面相关尺寸,否则无法记录清楚当时的实际情况。作好相关记录,核对跟设计图纸是否有出入等,最好能画出隐蔽工程的图纸,以便结算时调整(如土质类别问题,放坡问题等)。
3.2 工程变更
由于工程庞大繁杂,经常会出现一些变更,变更时应对造价进行分析,才能够心中有数,特别需要注意分包方提出的变更,要分析是否真的需要变更,防止施工单位投标时采取的不平衡报价而使工程造价超高。做好造价控制工作的其中另一个重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对所有的设计变更和下面提到的签证控制在合同预留金以内。
3.3 工程签证
工程签证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由于在工程施工现场中,通常总包的工程师由于专业分工所限,所以对工程预结算的知识了解不够,如果签证不好会造成结算时的扯皮。为避免类似情况的出现,要求现场总包方管理人员做好以下工作:(1)签量不签消耗;(2)签量不签价;(3)不能与合同相抵触;(4)签单价不签总价;(5)签量应有明细计算式及相关图形;(6)签证事项的相关来源应清楚。
3.4 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的各项费用总和。进度款的支付通常是先由分包施工方提供進度结算,然后经由现场监理核实有关工程量并审核是否按合同有关规定编制进度结算,再提交总承包方审核确认后支付进度款。支付金额应严格按合同且应按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计算,要特别注意扣除分包项目、保质金及甲供材料,注意考虑单价合同中的清单工程量招标时一般偏大,不能完全以招标的工程量清单量来计算,而应该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
3.5 工程中新增综合单价的处理
综合单价法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若只有项目工程量改变,则按实计算工程量,并依据合同变更单价计算规则编制相应项目的单价及计费。综合单价的确定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核心内容,设备、材料价格又是综合单价组成的主要内容,而不同参数的同一种设备、材料的价格相差好大,同一参数不同生产厂家的设备、材料价格也存在差异,所以我们必须先对设备、材料的具体情况和数理及各种技术参数要求确认清楚,并确定采购方式、选用多家生产厂家,以提高综合单价组成的合理性。通过以往的经验,可以为我们在工程中有效控制增加新增单价项目的幅度在5%以内提供了资本。
4 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4 1 竣工资料及现场勘察
在工程结算的时候,要对竣工资料进行仔细核对,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竣工图必须要经现场监理和业主现场勘察核实是否跟实际施工状况一致,是否符合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是否符合施工过程中的核定、签证程序和要求,签证记录是否合理、合法,否则无论是建设方结算人员还是社会造价咨询公司都是以竣工资料为依据来核实工程量及工程项目的,所以显得非常重要了。
4.2 争议问题
当发生争议时,建设方要召集相关当事人员对现场实际做出说明,了解情况后甲方内部应召集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与总包施工单位进行洽商。应注意定额疑问可以咨询相关主管部门,但对于合同原则问题应法院来裁决。
5 结束语
建设工程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系统工程,在造价控制的全过程任何环节都缺一不可。为了实现预期投资目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只有对建筑过程中有可能增加造价的工程量、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控制在10%的合同预留金内,才能达到杜绝“三超”现象的目的。控制工程造价不仅仅是防止投资突破限额,更积极的意义是要促进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加强管理,使人力、物力、财力等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工作,对保证和加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