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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教育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江苏省教育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当前,我国校园欺凌现象愈加严重,已经逐渐由教育性问题发展成为社会性问题。中小学校园欺凌形式多样,范围广泛,手段恶劣,后果严重。如不及时治理,势必会引发更为严重的问题。
所谓欺凌,英文为Bullying,按照挪威学者欧维斯的解释就是“一个或几个人反复多次地遭遇来自另外一个或几个人的消极行为”,在西方语境中,特点有三:一是故意性,即欺凌者为达到某种目的,对被欺凌者有意采取的伤害行为;二是重复性,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在一定时间内形成的比较稳定的欺凌与被欺凌的关系;三是力量不均等性,即力量相对较强的一方对处于劣势的一方采取的攻击性行为。就中国语境来看,欺凌即欺负和凌辱,是指发生在学生间的以大欺小、以多欺少或恃强凌弱的故意性侵犯与伤害行为。需要指出的是,中国语境中的欺凌并不强调反复性与多次性,只要是故意性的攻击和伤害行为都是欺凌或暴力行为。欺凌在形式上主要是身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会性欺凌(孤立或排斥等)以及近年来出现的网络欺凌等。
欺凌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譬如,社会消极文化的误导,社会行为规范的缺失,教育选拔与评价机制的缺陷,学校道德与法治教育的失效等。除此之外,教育权威或教育威严的式微与消弭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这是由于教育文化从“传统”向“现代”转型时没有处理好各相关问题所造成的“代价”。近年来,由于我们对“以人为本”、“教育自由”、“教育民主”的要义理解片面,忽略甚至摒弃了教育理性、教育权威、教育规训、教育常识。造成教育文化结构松动,教育精神日趋游离,教育伦理逐渐消解,教育人心浮动涣散。教育越来越走向肤浅、浮躁、功利、香艳与野蛮。“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一切为了学生”等观念造成了社会对学生的“全民性纵容与溺爱”。“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等观念让教师在学生与家长面前尊严尽失。“教育”成为“过街老鼠”,人人都可以讨伐与指责,学校成为“众矢之的”,成为各种社会矛盾的“替罪羊”与“出气筒”。以法治教,以法治校形式化、虚无化、片面化,只要是学生出了事,反正都是学校与教师的错,人们已经习惯地将教育领域发生的一切问题都归结于学校的“失职”与教师的“无能”,学校与教师的传统权威与威严丧失殆尽,任由政府社区、社会大众、家长与学生攻击与谩骂。“权威”退缩,“自由”高涨,加上社会公众、各种媒体等推波助澜,学生犹如脱缰之马,为所欲为。于是,“个性”变成“野性”,“自由”成为“放肆”。部分学生的行为越来越没有了章法与底线,欺凌行为自然不可避免。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重树教育威严。重树教育威严就是要让全社会始终保持对教育事业的“敬畏”,真正在全社会树立“尊师重教”的传统。保证教育事业的崇高地位;保障学校办学的独立自主;保护教师工作的职业尊严。形成一股强大的教育威慑力量,规范教育秩序,重塑社会理性。让学生从小就养成尊重师长、尊重他人、尊重生命、尊重人权、尊重权威、尊重规则、尊重秩序的行为习惯。学生越是形成了尊重权威、规则与秩序的习惯,越是会在以后的理性人生中更为自由、民主与个性张扬。重树教育威严是培养学生知礼达仪,避免欺凌暴力,过知性与自由一生的基本前提。
具体地讲,治理校园欺凌,重树教育威严,首先教育要回归理性。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曰:“教也者,上所施,下所效也”;“育也者,养子使作善也”。教育的本义即是教书育人,培养学生的理性与德性,坚守社会主流价值与秩序,遵循社会与教育常识。反观当下教育,学生非理性主义色彩过浓,非主流倾向明显,部分学生“离经叛道”,走的太远,造成包括欺凌在内的许多教育失范行为。祛除欺凌行为,就要重建教育哲学,让教育回归理性,让师生过着一种“心平气和”的宁恬生活。只有理性的教育才会熏陶培养出理性的学生,教育学生懂价值,知意义,行礼仪,守规则。修身养性,志存高远。保持品味与境界,秉持信仰与梦想。其次,治理校园欺凌,重树教育威严,还在于严格依法治校。重树教育威严,关键要严格依法治校,依法管理,依法惩治。要在中小学建立健全法律规章,用法律规章厘定教育秩序与规范,让学生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在保护学生权利的同时要强调学生所承担的法规责任;要严格执行法律规章,在法规与制度面前,绝不允许学生越雷池半步,对于犯有严重欺凌或暴力过错的学生,要严厉惩处,绝不能姑息养奸,否则后患无穷。同时,政府、社会、家庭与媒体等各个方面都要有法治意识,尊重教育规律,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尊重学校独立处理相关问题的权力,不要任意干涉学校正常的学生管理事务,对于任何干扰或破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的校外势力,都应依法进行原则性的告诫与处理。再次,治理校园欺凌,重树教育威严,还要强化教师权威。校园欺凌治理的核心力量是教师,只有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让教师勇于承担责任,负担起管教学生的职责,欺凌问题才会得到缓解。但是,由于教育失序,目前教師权威逐渐边缘,“教师卖笑”、“跪着教书”,教师管教学生的成本太大,稍不注意,就会造成各种“事故”,不仅会遭到社会的谴责与唾骂,遭受着处分或去职的威胁,甚至还可能会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试想在这种教育生态下,有多少教师会发自内心的主动管教学生。遗憾的是,社会各界对此无动于衷,他们两眼盯着教师不放,却无奈部分学生的放肆与不羁。最后,治理校园欺凌,重树教育威严,还在于规训学生行为。治理欺凌要教育学生遵守规矩,要“规规矩矩”,而不能“逾规越矩”。如果每个人都可以任意破坏规矩,侵犯与欺凌他人,势必会秩序混乱。就像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所说的那样,你有权打别人,别人也就有权打你,这样世界就成为了“人与人的全面战争”。从某种意义上讲,学校就是一个培养学生守规矩的地方,只有教育讲规矩,学校有规矩,学生守规矩,才能培养出彬彬有礼的谦谦君子,才能真正实现教育和平与学生幸福。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当前,我国校园欺凌现象愈加严重,已经逐渐由教育性问题发展成为社会性问题。中小学校园欺凌形式多样,范围广泛,手段恶劣,后果严重。如不及时治理,势必会引发更为严重的问题。
所谓欺凌,英文为Bullying,按照挪威学者欧维斯的解释就是“一个或几个人反复多次地遭遇来自另外一个或几个人的消极行为”,在西方语境中,特点有三:一是故意性,即欺凌者为达到某种目的,对被欺凌者有意采取的伤害行为;二是重复性,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在一定时间内形成的比较稳定的欺凌与被欺凌的关系;三是力量不均等性,即力量相对较强的一方对处于劣势的一方采取的攻击性行为。就中国语境来看,欺凌即欺负和凌辱,是指发生在学生间的以大欺小、以多欺少或恃强凌弱的故意性侵犯与伤害行为。需要指出的是,中国语境中的欺凌并不强调反复性与多次性,只要是故意性的攻击和伤害行为都是欺凌或暴力行为。欺凌在形式上主要是身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会性欺凌(孤立或排斥等)以及近年来出现的网络欺凌等。
欺凌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譬如,社会消极文化的误导,社会行为规范的缺失,教育选拔与评价机制的缺陷,学校道德与法治教育的失效等。除此之外,教育权威或教育威严的式微与消弭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这是由于教育文化从“传统”向“现代”转型时没有处理好各相关问题所造成的“代价”。近年来,由于我们对“以人为本”、“教育自由”、“教育民主”的要义理解片面,忽略甚至摒弃了教育理性、教育权威、教育规训、教育常识。造成教育文化结构松动,教育精神日趋游离,教育伦理逐渐消解,教育人心浮动涣散。教育越来越走向肤浅、浮躁、功利、香艳与野蛮。“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一切为了学生”等观念造成了社会对学生的“全民性纵容与溺爱”。“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等观念让教师在学生与家长面前尊严尽失。“教育”成为“过街老鼠”,人人都可以讨伐与指责,学校成为“众矢之的”,成为各种社会矛盾的“替罪羊”与“出气筒”。以法治教,以法治校形式化、虚无化、片面化,只要是学生出了事,反正都是学校与教师的错,人们已经习惯地将教育领域发生的一切问题都归结于学校的“失职”与教师的“无能”,学校与教师的传统权威与威严丧失殆尽,任由政府社区、社会大众、家长与学生攻击与谩骂。“权威”退缩,“自由”高涨,加上社会公众、各种媒体等推波助澜,学生犹如脱缰之马,为所欲为。于是,“个性”变成“野性”,“自由”成为“放肆”。部分学生的行为越来越没有了章法与底线,欺凌行为自然不可避免。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重树教育威严。重树教育威严就是要让全社会始终保持对教育事业的“敬畏”,真正在全社会树立“尊师重教”的传统。保证教育事业的崇高地位;保障学校办学的独立自主;保护教师工作的职业尊严。形成一股强大的教育威慑力量,规范教育秩序,重塑社会理性。让学生从小就养成尊重师长、尊重他人、尊重生命、尊重人权、尊重权威、尊重规则、尊重秩序的行为习惯。学生越是形成了尊重权威、规则与秩序的习惯,越是会在以后的理性人生中更为自由、民主与个性张扬。重树教育威严是培养学生知礼达仪,避免欺凌暴力,过知性与自由一生的基本前提。
具体地讲,治理校园欺凌,重树教育威严,首先教育要回归理性。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曰:“教也者,上所施,下所效也”;“育也者,养子使作善也”。教育的本义即是教书育人,培养学生的理性与德性,坚守社会主流价值与秩序,遵循社会与教育常识。反观当下教育,学生非理性主义色彩过浓,非主流倾向明显,部分学生“离经叛道”,走的太远,造成包括欺凌在内的许多教育失范行为。祛除欺凌行为,就要重建教育哲学,让教育回归理性,让师生过着一种“心平气和”的宁恬生活。只有理性的教育才会熏陶培养出理性的学生,教育学生懂价值,知意义,行礼仪,守规则。修身养性,志存高远。保持品味与境界,秉持信仰与梦想。其次,治理校园欺凌,重树教育威严,还在于严格依法治校。重树教育威严,关键要严格依法治校,依法管理,依法惩治。要在中小学建立健全法律规章,用法律规章厘定教育秩序与规范,让学生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在保护学生权利的同时要强调学生所承担的法规责任;要严格执行法律规章,在法规与制度面前,绝不允许学生越雷池半步,对于犯有严重欺凌或暴力过错的学生,要严厉惩处,绝不能姑息养奸,否则后患无穷。同时,政府、社会、家庭与媒体等各个方面都要有法治意识,尊重教育规律,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尊重学校独立处理相关问题的权力,不要任意干涉学校正常的学生管理事务,对于任何干扰或破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的校外势力,都应依法进行原则性的告诫与处理。再次,治理校园欺凌,重树教育威严,还要强化教师权威。校园欺凌治理的核心力量是教师,只有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让教师勇于承担责任,负担起管教学生的职责,欺凌问题才会得到缓解。但是,由于教育失序,目前教師权威逐渐边缘,“教师卖笑”、“跪着教书”,教师管教学生的成本太大,稍不注意,就会造成各种“事故”,不仅会遭到社会的谴责与唾骂,遭受着处分或去职的威胁,甚至还可能会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试想在这种教育生态下,有多少教师会发自内心的主动管教学生。遗憾的是,社会各界对此无动于衷,他们两眼盯着教师不放,却无奈部分学生的放肆与不羁。最后,治理校园欺凌,重树教育威严,还在于规训学生行为。治理欺凌要教育学生遵守规矩,要“规规矩矩”,而不能“逾规越矩”。如果每个人都可以任意破坏规矩,侵犯与欺凌他人,势必会秩序混乱。就像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所说的那样,你有权打别人,别人也就有权打你,这样世界就成为了“人与人的全面战争”。从某种意义上讲,学校就是一个培养学生守规矩的地方,只有教育讲规矩,学校有规矩,学生守规矩,才能培养出彬彬有礼的谦谦君子,才能真正实现教育和平与学生幸福。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