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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进行金融分权时,给予了地方政府金融发展权,使得地方金融快速发展,但未给予其金融监管分权。地方金融发展权与金融监管权的错位使得地方金融发展乱象丛生,风险聚集。通过整理2008年以来各地方发布的关于地方金融发展、监管与风险处置的政策文件,发现东、中、西部地区省级政府地方金融发展和监管目标具有一致性,发布的文件类别主要为普惠金融、融资租赁和担保公司方面的;而市级政府金融发展和监管目标则围绕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为核心兼具一定的差异性。地方金融发展与地方金融监管具有连续性,政策发布高峰期集中于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