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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在城乡一体化的新形势下,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在给经济发展和城市的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流动人口也给城市带来了社会治安等一系列问题,尤其是引发的各类刑事案件居高不下,也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中日益突出的问题。如何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已成为关系到减少城市犯罪的关键。如何从源头上减少城市犯罪,本文拟从出租屋管理的角度来探讨如何减少城市犯罪,以期建立一个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的有效机制。
【关键词】流动人口;管理;犯罪;思考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持续良性发展带动了人口流动的速度和广度,吸引了大量来自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流动人口进入到经济发达地区或各个中心城市,外来流动人口为城市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流动人口的过量无序涌入与城市承载能力的矛盾也日益突出。由于管理机制的问题以及流动人口管理的复杂性,使得流动人口的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各个城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难点。根据统计,笔者所在的肇庆市端州区在近几年的全部的刑事案件中。外来人口的犯罪占了全部刑事案件的一半。因此,如何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已成为关系到减少城市犯罪的关键,本文拟就从出租屋管理的角度来探讨如何减少城市犯罪,以期建立一个依法管理外来人口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城市犯罪。
一、当前城市外来流动人口现状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来流动人口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无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全国人口中,流动人口为14735万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4779万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繁荣,大量的流动人口涌入城市,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加快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大多数外来流动人口在城市主要从事建筑业,以及商业贸易、餐饮等传统服务业,还有环境卫生等行业,作为城市居民劳动力的补充,缓解了此间就业不足的问题,实现了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此外,一些高素质外来专业人才的引进,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另一个层次的贡献。
(二)外来流动人口的激增也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社会消极影响
但在大量外来流动人口涌入的同时,不仅要看到其对促进城市发展起到的积极作用,还要看到过多外来人口的流入。特别是较低素质人口的流入,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消极影响:首先,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外来流动人口构成复杂,鱼龙混杂,有些外来流窜犯罪分子混迹其中,从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有些外来流动人口好逸恶劳、不务正业,进行卖淫嫖娼等活动,影响了社会风气。其次对城市本地劳动力的就业、用工产生影响。大量外来劳动力的进入,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劳动力供给储备库。也对城市劳动力就业带来了很大压力,本市人员的待业、失业问题将随着就业竞争的日益加剧而趋于明显。再次对城市的环境卫生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外来流动人口的卫生意识普遍较差。也没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常乱丢垃圾;有的沿街乱设摊点。不少外来“三无”、盲流人员在景区、闹市、车站、码头等处流浪乞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城市的市容环境。
(三)由于对出租屋的管理不到位,导致一部分出租屋成了藏污纳垢的场所
毫无疑问,外来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必须要去找出租屋居住。而当前,对出租屋的管理还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机制,使得一系列问题暴露出来。
1.出租屋在事实上已经成为藏污纳垢的主要场所。笔者所在的肇庆市端州区,经过对刑事案件进行分析,在抓获的外来人口中,有70%以上的不法分子就是在出租屋或者利用出租屋进行违法犯罪的。尤其是传销引发的各类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几乎全部是利用出租屋进行犯罪的。出租屋在事实上已经成为了藏污纳垢的主要场所,也是各类犯罪分子的落脚点,犯罪活动的中转站,这里面存在着大量的治安隐患。
2.出租屋类型复杂,对其监控难度大。从出租屋类型来看。主要有集体楼宇出租类型,有城市私人住宅出租类型。城中村的村民自有屋出租类型。在出租屋中。有公房出租,也有私房出租,而后者为了逃避中介或公安机关的管理,不去办理房屋租赁的有关登记手续,这就给犯罪分子留下空子,也给打击和预防犯罪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二、外来流动人口难以管理的原因分析
现阶段,解决流动人口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发展经济,消灭地区之间差距,缩小城乡之间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但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人口流动从无序到有序也将是一个长期而又复杂的过程。然而,一些部门对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在整个经济社会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工作中缺乏紧迫性和预见性。导致了认识、体制、手段上的滞后,主要体现在:
(一)外来流动人口绝大部分自身素质普遍较低
外来流动人口在文化素质、法制意识、道德观念等方面与沿海城市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因此对城市的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方面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有些外来流动人口往往是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而造成违法犯罪、违反计划生育、逃避管理等行为。有的外来流动人口却因自身好逸恶劳、无一技之长,选择以违法犯罪作为谋生立足之道。同时外来流动人口行为方式具有其特殊性,外来流动人口离开原籍地进入城市后,一方面脱离了原籍地的约束,隔断了一定的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和友群关系等能够有效规制其行为的社会群体关系。因而容易形成随心所欲、不负责任的行为倾向。另一方面又因有受城市歧视和排挤的心理,不存在对城市的认同感和责任心,这势必导致其狭隘的眼光和短期行为,以致引发不择手段、不计后果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流动人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理念存在偏差。在经济、社会迅速发展过程中,对流动人口的迅猛增长难以适应,对其人口增加的幅度估计不足或没有充分考虑到,从而使流动人口在管理中存在许多片面问题,不能及时控制社会治安问题。如有关部门对人口管理工作的认识还停留在计划时代。仅片面强调流动人口对社会治安等方面增加了压力,而忽视了其在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并且认为流动人口管理是派出所的工作,没有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一个重要环节抓紧抓好。在出现问题后,便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管理队伍整体素质不同
由于流动人口的流动性,从而决定了在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上会很复杂、麻烦,因此让那些承担主要管理工作的专管员、协管员不愿、不知如何去很好地管理。他们认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太困难、太麻烦,缺乏责任感和积极性,导致日常工作仅仅是形式主义,没有从根本上对流动人口负责。维护他们的权益。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情况依然不明确,甚 至于一些专管员、协管员法制观念淡薄,工作中不依法管理,且在管理中摆官架子,这样不仅阻碍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进行。而且影响了政府形象,使流动人口容易产生对立情绪,引发社会的不稳定。
3.管理措施的不到位
在管理观念存在偏差和管理^员不重视的基础上,管理措施上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不足,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虽然我国也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采取并制定了相应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并非如此。像在基层管理组织实际操作中一直存在的重收费、轻检查和缺打击的现象,忽视了对流动人口的教育工作,缺乏服务意识。造成流动人口的抵触情绪,逃避登记、办征现象严重,对相当部分的流动人口漏管。对流动人员的变动情况登记不明确,掌握不清楚,这容易造成即便发现了流动人员违法犯罪线索,也往往是查找不到嫌疑人员的情况,使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绘社会秩序造成—定的混乱。
4.管理体系不健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没有真正落实综合治理措施
我国对流动人口管理中倡导的“政府领导、公安为主、各方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都未真正落到实处,因此不能很好地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暂住人口规范化管理。我国建立了一些基层管理组织,并且也与各部门共同联系、共同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如劳动、城建、工商、民政等),但各部门之间工作合力尚未形成,管理成员单位职责不清,部门之间缺乏细化的工作制度和必要的监督考核机制。同时公安派出所日常行政管理事务繁多、警力缺乏也是造成流动人口管理上难度大的主要原因。我国目前警力明显不足是阻碍社会治安治理的重要因素。
三、以出租屋管理为突破口,建立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的长效机制。是从源头上减少城市犯罪的有效措施
针对目前城市出租屋外来人口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如何以出租屋管理为突破口,建立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的长效机制,笔者认为这是从源头上减少城市犯罪的有效措施。
(一)将出租屋管理纳入政府的管理工作机制中来。建立日常的出租屋管理工作体系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出租屋管理不仅是预防和打击犯罪的一项最基础工作。它除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之外,同时也是城市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将出租屋管理纳入政府的管理工作机制中来。建立日常的出租屋管理工作体系,使得政府对出租屋的管理能够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可以从源头上减少城市的外来人口犯罪,对于犯罪的打击也是必不可少的,这对城市的管理水平的提高也是一个很大的促进。
(二)为外来流动人口建立管理服务机制,促进社会的真正和谐
加强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必须对外来流动人口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服务机制,实现“流动有序、管理有法、教育有方、服务有效”的工作目标,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的真正和谐。
在具体的服务管理措施上要把好下面几个方面:一是把好入口关。实行证件化管理,即外来流动人口在持有本人身份证的前提下,需办理暂住证、务工证、健康证和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对无证或证件不全的外来流动人口,采取清理遣送或引流疏导的措施,防止对社会治安造成影响。二是把好劳务关。劳动部门要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情况,有控制的核发务工证。各用工单位要凭劳动部门核发的务工证录用外来务工人员。对擅自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从而逐步规范劳务市场,防止非法招工对城市流动人口的总量控制造成影响。三是把好治安关。要结合推进社区警务战略和建设打防控一体化社会治安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暂住户口登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以及暂住证的办理和查验等各项基础工作,全面掌握外来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及时发现和控制各类可疑人员。要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制,督促用工单位、出租房东和社区居委会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管理工作。四是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体的劳动力市场,合理引导劳动力流向。积极发展劳务中介组织,鼓励兴办跨区域的劳务服务机构,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劳动力市场信息。组织对口的技能培训,做好劳务输出的各项服务工作。要严格规范各类劳务中介组织的经营服务活动,坚决取
【上接第53页】缔非法的劳务中介组织,打击蒙骗、坑害外来劳动者的行为,通过合理引导。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减小其流动的盲目性。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出租屋管理人口信息系统
目前由公安机关的外口办、户政科及基层派出所负责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主要涉及社会治安方面。而外来流动人口造成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环境卫生、人口素质等方面的问题,却需要依靠有关职能部门解决。要加强对出租房屋、中小旅馆、建筑工地、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外来流动人口主要落脚点和活动场所的经常性治安检查,适时组织清理整顿,及时发现和打击混迹其中的流窜犯、在逃犯和其他违法犯罪人员。因此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出租屋管理人口信息系统,做到各个单位能够信息共享。共同担负管理义务和责任。
(四)逐步建立对城市外来人口的社会保障激励机制
外来流动人口是社会人口中最不稳定的一部分,只有建立使之保持相对稳定的保障激励机制,才能使外来流动人口的积极作用得以发挥、消极作用得以抑制。因此要给外来流动人口提供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使进城务工人员能够享受到子女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人身保险、生活救济等基本公共服务。使为城市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外来劳动者的工作、学习、生活有所保障。同时还要切实维护外来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要坚决清理对外来流动人口的歧视性政策和各种乱收费,加大对用工单位劳动保障的监察力度,切实解决同工不同酬、拖欠和克扣工资、限制人身自由、劳动条件差、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护没有保障等侵犯外来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问题。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同时也能更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城市中的流动人口犯罪问题。
【关键词】流动人口;管理;犯罪;思考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持续良性发展带动了人口流动的速度和广度,吸引了大量来自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流动人口进入到经济发达地区或各个中心城市,外来流动人口为城市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流动人口的过量无序涌入与城市承载能力的矛盾也日益突出。由于管理机制的问题以及流动人口管理的复杂性,使得流动人口的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各个城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难点。根据统计,笔者所在的肇庆市端州区在近几年的全部的刑事案件中。外来人口的犯罪占了全部刑事案件的一半。因此,如何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已成为关系到减少城市犯罪的关键,本文拟就从出租屋管理的角度来探讨如何减少城市犯罪,以期建立一个依法管理外来人口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城市犯罪。
一、当前城市外来流动人口现状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来流动人口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无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全国人口中,流动人口为14735万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4779万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繁荣,大量的流动人口涌入城市,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加快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大多数外来流动人口在城市主要从事建筑业,以及商业贸易、餐饮等传统服务业,还有环境卫生等行业,作为城市居民劳动力的补充,缓解了此间就业不足的问题,实现了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此外,一些高素质外来专业人才的引进,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另一个层次的贡献。
(二)外来流动人口的激增也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社会消极影响
但在大量外来流动人口涌入的同时,不仅要看到其对促进城市发展起到的积极作用,还要看到过多外来人口的流入。特别是较低素质人口的流入,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消极影响:首先,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外来流动人口构成复杂,鱼龙混杂,有些外来流窜犯罪分子混迹其中,从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有些外来流动人口好逸恶劳、不务正业,进行卖淫嫖娼等活动,影响了社会风气。其次对城市本地劳动力的就业、用工产生影响。大量外来劳动力的进入,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劳动力供给储备库。也对城市劳动力就业带来了很大压力,本市人员的待业、失业问题将随着就业竞争的日益加剧而趋于明显。再次对城市的环境卫生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外来流动人口的卫生意识普遍较差。也没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常乱丢垃圾;有的沿街乱设摊点。不少外来“三无”、盲流人员在景区、闹市、车站、码头等处流浪乞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城市的市容环境。
(三)由于对出租屋的管理不到位,导致一部分出租屋成了藏污纳垢的场所
毫无疑问,外来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必须要去找出租屋居住。而当前,对出租屋的管理还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机制,使得一系列问题暴露出来。
1.出租屋在事实上已经成为藏污纳垢的主要场所。笔者所在的肇庆市端州区,经过对刑事案件进行分析,在抓获的外来人口中,有70%以上的不法分子就是在出租屋或者利用出租屋进行违法犯罪的。尤其是传销引发的各类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几乎全部是利用出租屋进行犯罪的。出租屋在事实上已经成为了藏污纳垢的主要场所,也是各类犯罪分子的落脚点,犯罪活动的中转站,这里面存在着大量的治安隐患。
2.出租屋类型复杂,对其监控难度大。从出租屋类型来看。主要有集体楼宇出租类型,有城市私人住宅出租类型。城中村的村民自有屋出租类型。在出租屋中。有公房出租,也有私房出租,而后者为了逃避中介或公安机关的管理,不去办理房屋租赁的有关登记手续,这就给犯罪分子留下空子,也给打击和预防犯罪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二、外来流动人口难以管理的原因分析
现阶段,解决流动人口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发展经济,消灭地区之间差距,缩小城乡之间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但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人口流动从无序到有序也将是一个长期而又复杂的过程。然而,一些部门对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在整个经济社会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工作中缺乏紧迫性和预见性。导致了认识、体制、手段上的滞后,主要体现在:
(一)外来流动人口绝大部分自身素质普遍较低
外来流动人口在文化素质、法制意识、道德观念等方面与沿海城市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因此对城市的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方面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有些外来流动人口往往是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而造成违法犯罪、违反计划生育、逃避管理等行为。有的外来流动人口却因自身好逸恶劳、无一技之长,选择以违法犯罪作为谋生立足之道。同时外来流动人口行为方式具有其特殊性,外来流动人口离开原籍地进入城市后,一方面脱离了原籍地的约束,隔断了一定的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和友群关系等能够有效规制其行为的社会群体关系。因而容易形成随心所欲、不负责任的行为倾向。另一方面又因有受城市歧视和排挤的心理,不存在对城市的认同感和责任心,这势必导致其狭隘的眼光和短期行为,以致引发不择手段、不计后果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流动人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理念存在偏差。在经济、社会迅速发展过程中,对流动人口的迅猛增长难以适应,对其人口增加的幅度估计不足或没有充分考虑到,从而使流动人口在管理中存在许多片面问题,不能及时控制社会治安问题。如有关部门对人口管理工作的认识还停留在计划时代。仅片面强调流动人口对社会治安等方面增加了压力,而忽视了其在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并且认为流动人口管理是派出所的工作,没有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一个重要环节抓紧抓好。在出现问题后,便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管理队伍整体素质不同
由于流动人口的流动性,从而决定了在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上会很复杂、麻烦,因此让那些承担主要管理工作的专管员、协管员不愿、不知如何去很好地管理。他们认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太困难、太麻烦,缺乏责任感和积极性,导致日常工作仅仅是形式主义,没有从根本上对流动人口负责。维护他们的权益。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情况依然不明确,甚 至于一些专管员、协管员法制观念淡薄,工作中不依法管理,且在管理中摆官架子,这样不仅阻碍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进行。而且影响了政府形象,使流动人口容易产生对立情绪,引发社会的不稳定。
3.管理措施的不到位
在管理观念存在偏差和管理^员不重视的基础上,管理措施上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不足,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虽然我国也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采取并制定了相应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并非如此。像在基层管理组织实际操作中一直存在的重收费、轻检查和缺打击的现象,忽视了对流动人口的教育工作,缺乏服务意识。造成流动人口的抵触情绪,逃避登记、办征现象严重,对相当部分的流动人口漏管。对流动人员的变动情况登记不明确,掌握不清楚,这容易造成即便发现了流动人员违法犯罪线索,也往往是查找不到嫌疑人员的情况,使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绘社会秩序造成—定的混乱。
4.管理体系不健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没有真正落实综合治理措施
我国对流动人口管理中倡导的“政府领导、公安为主、各方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都未真正落到实处,因此不能很好地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暂住人口规范化管理。我国建立了一些基层管理组织,并且也与各部门共同联系、共同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如劳动、城建、工商、民政等),但各部门之间工作合力尚未形成,管理成员单位职责不清,部门之间缺乏细化的工作制度和必要的监督考核机制。同时公安派出所日常行政管理事务繁多、警力缺乏也是造成流动人口管理上难度大的主要原因。我国目前警力明显不足是阻碍社会治安治理的重要因素。
三、以出租屋管理为突破口,建立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的长效机制。是从源头上减少城市犯罪的有效措施
针对目前城市出租屋外来人口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如何以出租屋管理为突破口,建立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的长效机制,笔者认为这是从源头上减少城市犯罪的有效措施。
(一)将出租屋管理纳入政府的管理工作机制中来。建立日常的出租屋管理工作体系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出租屋管理不仅是预防和打击犯罪的一项最基础工作。它除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之外,同时也是城市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将出租屋管理纳入政府的管理工作机制中来。建立日常的出租屋管理工作体系,使得政府对出租屋的管理能够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可以从源头上减少城市的外来人口犯罪,对于犯罪的打击也是必不可少的,这对城市的管理水平的提高也是一个很大的促进。
(二)为外来流动人口建立管理服务机制,促进社会的真正和谐
加强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必须对外来流动人口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服务机制,实现“流动有序、管理有法、教育有方、服务有效”的工作目标,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的真正和谐。
在具体的服务管理措施上要把好下面几个方面:一是把好入口关。实行证件化管理,即外来流动人口在持有本人身份证的前提下,需办理暂住证、务工证、健康证和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对无证或证件不全的外来流动人口,采取清理遣送或引流疏导的措施,防止对社会治安造成影响。二是把好劳务关。劳动部门要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情况,有控制的核发务工证。各用工单位要凭劳动部门核发的务工证录用外来务工人员。对擅自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从而逐步规范劳务市场,防止非法招工对城市流动人口的总量控制造成影响。三是把好治安关。要结合推进社区警务战略和建设打防控一体化社会治安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暂住户口登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以及暂住证的办理和查验等各项基础工作,全面掌握外来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及时发现和控制各类可疑人员。要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制,督促用工单位、出租房东和社区居委会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管理工作。四是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体的劳动力市场,合理引导劳动力流向。积极发展劳务中介组织,鼓励兴办跨区域的劳务服务机构,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劳动力市场信息。组织对口的技能培训,做好劳务输出的各项服务工作。要严格规范各类劳务中介组织的经营服务活动,坚决取
【上接第53页】缔非法的劳务中介组织,打击蒙骗、坑害外来劳动者的行为,通过合理引导。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减小其流动的盲目性。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出租屋管理人口信息系统
目前由公安机关的外口办、户政科及基层派出所负责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主要涉及社会治安方面。而外来流动人口造成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环境卫生、人口素质等方面的问题,却需要依靠有关职能部门解决。要加强对出租房屋、中小旅馆、建筑工地、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外来流动人口主要落脚点和活动场所的经常性治安检查,适时组织清理整顿,及时发现和打击混迹其中的流窜犯、在逃犯和其他违法犯罪人员。因此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出租屋管理人口信息系统,做到各个单位能够信息共享。共同担负管理义务和责任。
(四)逐步建立对城市外来人口的社会保障激励机制
外来流动人口是社会人口中最不稳定的一部分,只有建立使之保持相对稳定的保障激励机制,才能使外来流动人口的积极作用得以发挥、消极作用得以抑制。因此要给外来流动人口提供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使进城务工人员能够享受到子女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人身保险、生活救济等基本公共服务。使为城市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外来劳动者的工作、学习、生活有所保障。同时还要切实维护外来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要坚决清理对外来流动人口的歧视性政策和各种乱收费,加大对用工单位劳动保障的监察力度,切实解决同工不同酬、拖欠和克扣工资、限制人身自由、劳动条件差、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护没有保障等侵犯外来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问题。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同时也能更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城市中的流动人口犯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