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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向我推荐看百色一位女作家陶丽群《母亲的岛》,我就在网上查找,找到后立即就看了。一边看一边琢磨,文字和生活都比较贴切,人物间的纠葛也有生活气息。第一次接触这位年轻女作家的作品,觉得颇有兴味。读到最后,“母亲”出走,顿时让我惊诧和惊喜,这篇小说的结构了得,几乎是从契诃夫、欧·亨利、莫泊桑的短篇那里悟到的。这种悟道,在广西作家中不多见。令我十分兴奋,立即电话给这位友人,予以称赞。
可是事后仔细琢磨,觉得“母亲”的出走,在现实的农村中,几乎是不可能的事。的确,广西好些地方,因为贫困,男子在当地很难谈爱成婚,有的只好讨个被拐来的外地女子。成婚之后,这些女子成为劳动力和生育的工具。如果生下男孩,丈夫和公婆眉开眼笑,添丁贺喜;如果生下女婴,妻子连鸡汤也不能喝一口。下去如果再生女孩,这个妻子有可能被老公连打带骂,在家里备受虐待。再下去,有可能被迫再嫁别处(或逃嫁别处)。如果还是生女,那这位被拐卖的妇女,很可能无法生存,不是苟延残喘活着,便是拖着一身病残回到故地。如果父母还在,也许还有一线生机;如果父母已逝,“嫁出的女人,泼出的水”,极少有兄弟来帮助你。可说是不想回,不敢回,不能回,也只能惨死他乡。所以,中国自古以来的传统就是“女子无才便是德”。在农村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着猴子绕山走”。女子出嫁以后,视丈夫和孩子为自己的依靠,丈夫和儿子便是她的命根,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绝对不会有“五十知天命”而“落叶归根”的念头。落叶归根,一般是男子或一个家庭,或知识女性的思维(而且这知识女性有经济基础),对农村女性来说,“归根”那是天方夜谭的事。根本不可能,也不会去想。
回到《母亲的岛》的“母亲”,虽然她是被拐卖到这里成为人妻的,但育有两男一女,而且还有了孙子,丈夫和孩子都把她当作妻子和母亲而尊重,没有任何是非、口角,家庭和和睦睦。只不过她一天劳碌在家务当中,很少有空闲的时候。在农村,哪位老人(五十不算老)不是这样?!应该说,这是一个幸福之家,“母亲”也是幸福之人,何来自卑无自尊之说?“母亲”不是娜拉(挪威剧作家易卜生名作《玩偶之家》的女主角),娜拉虽然养尊处优,但她在家里,在丈夫眼里不过是个“玩偶”,没有自尊和自由。所以最后她“砰”的一声,把门关上出走。这一声,可说是资本主义社会里女性解放的震天一响,震动了19世纪整个欧洲社会。娜拉是个有思想的知识女性,在没有女权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她的此举,是社会和人性的必然。但是,在中国,就算当下,虽有温饱却尚处在缺少知识文明的比较落后的农村,那些被拐卖别处的妇女,成家立业,有子有孙之后,还要离家别子,回到所谓“故土”,找回所谓失去的“尊严”,那可能是精神有病的人才去做的“蠢事”。更何况“母亲”是个安分守己、勤劳而慈祥的妇女。
如果说,即使是“祥和幸福”的家庭,而“母亲”仍然要出走,回到故地的话,除非有这么一段美好的往事:少女当年的她,曾和故土某位少男,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恋情难忘。被拐外地之后,往事常常梦里依稀。年至五十,闻说当年的恋人,依然孤单一个,而且疾病在身。由于少年恋情的深刻,母亲又是一个极富同情心的人。所以,在此时刻,宁可别夫弃子(他们已不用牵挂),而走回故地和旧恋相依为命,那是因为少年情怀总是诗。这样的出走,我觉得不但真实可信,而且更显这位女性的平凡而伟大。
我觉得奇怪的是,当下文学的真实性已经被忽视了,甚至漠视了!雨果说,如果小说失去了真实性,那就失败了(大意)。我很少去看这类大师怎么说的文章,我只认真读他们的作品,欣赏他们的作品。如今引用,也只说明我写作时总是考虑那是否是生活的真实,哪怕每个细节,每一句话,是否是作品中的人物所在的情境下所为所说。如果得不出“真实”的效果我绝不下笔的。所以小说的真实性是我考虑的第一要素。当然,这“真实”并非一定是现实生活就有,那是按照逻辑可能会有。可是,现在不少作品,根本不考虑现实的检验,一味追求“意念”。而评论家也乐此不疲。天呀,难道文学作品不要生活的真实检验了吗?如果不要“真实性”的检验,还存在什么文学?
我斗胆一句,否认生活的真实性的检验,就是否认生活——否认作家应深入地扎根下层生活。除非写你自己个人天地。也许你的个人天地就生活在芸芸众生之中,那也没关系,只要你的心牵系广大百姓之心。不过,那也还要“是否是生活的真实”检验!
可是事后仔细琢磨,觉得“母亲”的出走,在现实的农村中,几乎是不可能的事。的确,广西好些地方,因为贫困,男子在当地很难谈爱成婚,有的只好讨个被拐来的外地女子。成婚之后,这些女子成为劳动力和生育的工具。如果生下男孩,丈夫和公婆眉开眼笑,添丁贺喜;如果生下女婴,妻子连鸡汤也不能喝一口。下去如果再生女孩,这个妻子有可能被老公连打带骂,在家里备受虐待。再下去,有可能被迫再嫁别处(或逃嫁别处)。如果还是生女,那这位被拐卖的妇女,很可能无法生存,不是苟延残喘活着,便是拖着一身病残回到故地。如果父母还在,也许还有一线生机;如果父母已逝,“嫁出的女人,泼出的水”,极少有兄弟来帮助你。可说是不想回,不敢回,不能回,也只能惨死他乡。所以,中国自古以来的传统就是“女子无才便是德”。在农村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着猴子绕山走”。女子出嫁以后,视丈夫和孩子为自己的依靠,丈夫和儿子便是她的命根,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绝对不会有“五十知天命”而“落叶归根”的念头。落叶归根,一般是男子或一个家庭,或知识女性的思维(而且这知识女性有经济基础),对农村女性来说,“归根”那是天方夜谭的事。根本不可能,也不会去想。
回到《母亲的岛》的“母亲”,虽然她是被拐卖到这里成为人妻的,但育有两男一女,而且还有了孙子,丈夫和孩子都把她当作妻子和母亲而尊重,没有任何是非、口角,家庭和和睦睦。只不过她一天劳碌在家务当中,很少有空闲的时候。在农村,哪位老人(五十不算老)不是这样?!应该说,这是一个幸福之家,“母亲”也是幸福之人,何来自卑无自尊之说?“母亲”不是娜拉(挪威剧作家易卜生名作《玩偶之家》的女主角),娜拉虽然养尊处优,但她在家里,在丈夫眼里不过是个“玩偶”,没有自尊和自由。所以最后她“砰”的一声,把门关上出走。这一声,可说是资本主义社会里女性解放的震天一响,震动了19世纪整个欧洲社会。娜拉是个有思想的知识女性,在没有女权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她的此举,是社会和人性的必然。但是,在中国,就算当下,虽有温饱却尚处在缺少知识文明的比较落后的农村,那些被拐卖别处的妇女,成家立业,有子有孙之后,还要离家别子,回到所谓“故土”,找回所谓失去的“尊严”,那可能是精神有病的人才去做的“蠢事”。更何况“母亲”是个安分守己、勤劳而慈祥的妇女。
如果说,即使是“祥和幸福”的家庭,而“母亲”仍然要出走,回到故地的话,除非有这么一段美好的往事:少女当年的她,曾和故土某位少男,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恋情难忘。被拐外地之后,往事常常梦里依稀。年至五十,闻说当年的恋人,依然孤单一个,而且疾病在身。由于少年恋情的深刻,母亲又是一个极富同情心的人。所以,在此时刻,宁可别夫弃子(他们已不用牵挂),而走回故地和旧恋相依为命,那是因为少年情怀总是诗。这样的出走,我觉得不但真实可信,而且更显这位女性的平凡而伟大。
我觉得奇怪的是,当下文学的真实性已经被忽视了,甚至漠视了!雨果说,如果小说失去了真实性,那就失败了(大意)。我很少去看这类大师怎么说的文章,我只认真读他们的作品,欣赏他们的作品。如今引用,也只说明我写作时总是考虑那是否是生活的真实,哪怕每个细节,每一句话,是否是作品中的人物所在的情境下所为所说。如果得不出“真实”的效果我绝不下笔的。所以小说的真实性是我考虑的第一要素。当然,这“真实”并非一定是现实生活就有,那是按照逻辑可能会有。可是,现在不少作品,根本不考虑现实的检验,一味追求“意念”。而评论家也乐此不疲。天呀,难道文学作品不要生活的真实检验了吗?如果不要“真实性”的检验,还存在什么文学?
我斗胆一句,否认生活的真实性的检验,就是否认生活——否认作家应深入地扎根下层生活。除非写你自己个人天地。也许你的个人天地就生活在芸芸众生之中,那也没关系,只要你的心牵系广大百姓之心。不过,那也还要“是否是生活的真实”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