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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2月,吴某欲在山东省潍坊市承包建筑工程,因本人无资质,即与七建公司协商挂靠经营,双方于1996年2月28日签订一份《经济责任制承包合同》,约定成立七建公司潍坊工区,承包期限1996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止,吴按完成承包工作量的2.2%,向七建公司上交22万元管理费,七建公司对潍坊工区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审批签订工程合同,审定较大、复杂工程的承接及项目负责人的确定,负责对财物的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