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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体作为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历来受到人们的关注。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对政体思想的研究最早可溯源到古希腊城邦时代对理想的城邦制度的探寻。追寻历史发展的轨迹,政体理论在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研究主题,古希腊时期以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思想家主要是从权力归谁所有的主题研究政体,而到近代以马基雅维利提出国家权力为转折点,逐渐转向以权力如何运行为研究主题,主要以洛克的两权分立和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为代表。
关键词:政体;城邦;三权分立
一、古希腊城邦政体思想:权力归谁所有
古希腊城邦政体思想是多样化,而非单一化。从横向来看,城邦政体的分类是丰富多样的,大体而言,权力归一人所有为君主制,权力归少数人所有为贵族制,权力归多数人所有为民主制;从纵向来看,每一个城邦都经历了不同政体的演变。柏拉图的政体思想恰恰是古希腊政体思想分类多样化的代表。从横向来看,柏拉图提出两条划分依据:第一条是统治者人数的多少,即权力归一人所有、少数人所有还是多数人所有;第二条是政体的好坏,即这三类政体有使用暴力和自愿接受的、贫的和富的、不守法的和守法的之分。因此,权力归一人所有,可分为王制和僭主制;权力归少数人所有,可分为贵族制和寡头制;权力归多数人所有,可分为共和制和民主制。从纵向来看,柏拉图提出每一种政体都有其内在精神,每种政体下的统治者和公民也有其独特的品格和心灵。政体的内在精神发生变化,政体发生嬗变,大体上是从贤人政体走向荣誉政体,荣誉政体走向寡头政体,寡头政体走向平民政体,平民政体走向僭主政体,这一发展是逐渐走向堕落的。
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划分政体的两条标准:第一条是统治者只照顾统治者自身的利益还是照顾到全部的公共利益,依此标准,政体分为正确政体和错误政体。“显而易见,种种政体都应以公民的共同利益为着眼点,正确的政体会以单纯的正义原则为依据,而仅仅着眼于统治者的利益的政体全部都是错误的或是正确政体的蜕变。”第二条是掌握城邦最高统治权人数的多寡依此标准,政体分为一人统治、少数人统治和多数人统治三种。“政体和政府表示的是同一个意思,后者是城邦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一个人、少数人或多数人执掌。”将上述两个标准结合起来,就区分出了六种政体,即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
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对于理想城邦制度的设计是不同的,表现在他们对于最好政体的设计上。柏拉图认为最好的政体是贤人政体,因为贤人政体的内在精神是智慧,由充满智慧的贤人来执政,政治生活会趋于良善。亚里士多德所认为理想中最好的政体是贵族政体,因为贵族政体混合了自由、财富与德行三项要素,指向德行的政体自然是最为理想的政体。进而,亚里士多德提出,“我们考虑的范围仅限于大多数人都有可能享受到的生活和大多数城邦都有可能实现的政体。方才我们提到的所谓贵族政体,一方面非大多数城邦所能企及,一方面极其接近所谓的共和政体。”在现实中能实现的最好政体是共和政体,因为共和政体混合了贫富两要素,“最优良的政治共同体应由中产阶层执掌政权,凡是中产阶层庞大的城邦,就有可能得到良好的治理。”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政体思想有相同之处,表现为对最坏政体的看法和平民政体的态度上。他们认为最坏的政体是僭主政体,在柏拉图看来,僭主政体的内在精神是专制,在所有政体中,它是最坏的;亚里士多德的政体思想显示,由一人統治的只着眼于统治者一人利益的僭主政体最坏,因为这种蜕变了的政体绝不会为全体公民谋取共同利益。对于平民政体,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持有相同的态度,即民主从来都不是最好的选择,只是一种最不坏的选择。
二、转折点:权力归谁所有到权力如何行使
由权力归谁所有转向权力如何行使,关键性的代表人物有马基雅维利、布丹和霍布斯。马基雅维利目睹了祖国意大利封建割据、领土分裂,因此,马基雅维利深知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的重要性。那么,在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之前,必须解决权力统一问题,有统一的权力就有统一的民族国家。这时候,权力归谁所有的问题指向国家统一问题,为维护国家统一,马基雅维利提出应当建立君主专制制度,君主也应当运用自身的统治术来维持这种统一的国家权力。马基雅维利只是提出了统一权力的重要性,并未提出这种统一的国家权力是什么。
布丹在马基雅维利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主权理论。他将这种统一的权力称为主权,并将其定义为“超乎于公民和臣民之上,不受法律限制的最高权力”,主权是国家的基石、灵魂,主权由国家内部的人享有。因为主权具有绝对性和永久性,所以布丹认为最好的政体是君主政体,君主政体能够最好的实现真正统一和不可分割的国家权力。布丹对于政体的看法与马基雅维利极其相似,都认识到了君主掌握国家统一权力的重要性。
国家拥有统一的权力对于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至关重要,布丹也提出这种权力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主权,但是主权又从何而来呢?霍布斯解决了权力来源问题,提出权力来自于人民的同意,使国家权力的基础从神走向人。与马基雅维利和布丹相同,霍布斯同样认为权力归一人所有的君主政体最好。君主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目的不在于宣扬君主专制,而在于表明君主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同意。从马基雅维利到布丹,再到霍布斯,这三位思想家对于权力的认识已经为权力如何运行奠定了基础。
三、权力如何运行:两权分立到三权分立
洛克对于权力如何运行的论述集中于他对两权分立的阐发,两种权力即行政权和立法权,立法权是从君主的行政权中分立出来的,而行政权包括执行权和对外权。关于这三种权力,洛克也指明了三者的关系,即执行权和对外权交由君主一人掌握,立法权交给由少数人组成的资产阶级议会。洛克明确指出了执行权和对外权必须从属于立法权,因此,君主必须服从国会,不得僭权。两权分立也就是西方政体中的立宪君主制。
孟德斯鸠在洛克两权分立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三权分立,三种权力就是立法权、行政权以及从行政权分立出来的司法权。对于三种权力的归属以及关系孟德斯鸠也做出了进一步的说明,即立法权交由议会掌握,行政权应该掌握在国王手中,以便执行统一的国家权力,司法权由法院掌握。三种权力分开行使,彼此之间能够很好的合作但又彼此制衡,只有分权才会有力的保障人民的自由。
总的来说,从权力归谁所有到权力如何运行是一个巨大的飞跃,每一阶段所关注的问题都有所不同,经由古希腊城邦政体的发展,近代马基雅维利、布丹、霍布斯政体思想的转折,再到洛克的两权分立和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西方的政体理论才趋于完善。无论是注重于权力归谁所有,还是关注于权力如何运行,都是为了生活趋于良善。
参考文献
[1]徐大同.西方政治思想史[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5.
[2]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
关键词:政体;城邦;三权分立
一、古希腊城邦政体思想:权力归谁所有
古希腊城邦政体思想是多样化,而非单一化。从横向来看,城邦政体的分类是丰富多样的,大体而言,权力归一人所有为君主制,权力归少数人所有为贵族制,权力归多数人所有为民主制;从纵向来看,每一个城邦都经历了不同政体的演变。柏拉图的政体思想恰恰是古希腊政体思想分类多样化的代表。从横向来看,柏拉图提出两条划分依据:第一条是统治者人数的多少,即权力归一人所有、少数人所有还是多数人所有;第二条是政体的好坏,即这三类政体有使用暴力和自愿接受的、贫的和富的、不守法的和守法的之分。因此,权力归一人所有,可分为王制和僭主制;权力归少数人所有,可分为贵族制和寡头制;权力归多数人所有,可分为共和制和民主制。从纵向来看,柏拉图提出每一种政体都有其内在精神,每种政体下的统治者和公民也有其独特的品格和心灵。政体的内在精神发生变化,政体发生嬗变,大体上是从贤人政体走向荣誉政体,荣誉政体走向寡头政体,寡头政体走向平民政体,平民政体走向僭主政体,这一发展是逐渐走向堕落的。
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划分政体的两条标准:第一条是统治者只照顾统治者自身的利益还是照顾到全部的公共利益,依此标准,政体分为正确政体和错误政体。“显而易见,种种政体都应以公民的共同利益为着眼点,正确的政体会以单纯的正义原则为依据,而仅仅着眼于统治者的利益的政体全部都是错误的或是正确政体的蜕变。”第二条是掌握城邦最高统治权人数的多寡依此标准,政体分为一人统治、少数人统治和多数人统治三种。“政体和政府表示的是同一个意思,后者是城邦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一个人、少数人或多数人执掌。”将上述两个标准结合起来,就区分出了六种政体,即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
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对于理想城邦制度的设计是不同的,表现在他们对于最好政体的设计上。柏拉图认为最好的政体是贤人政体,因为贤人政体的内在精神是智慧,由充满智慧的贤人来执政,政治生活会趋于良善。亚里士多德所认为理想中最好的政体是贵族政体,因为贵族政体混合了自由、财富与德行三项要素,指向德行的政体自然是最为理想的政体。进而,亚里士多德提出,“我们考虑的范围仅限于大多数人都有可能享受到的生活和大多数城邦都有可能实现的政体。方才我们提到的所谓贵族政体,一方面非大多数城邦所能企及,一方面极其接近所谓的共和政体。”在现实中能实现的最好政体是共和政体,因为共和政体混合了贫富两要素,“最优良的政治共同体应由中产阶层执掌政权,凡是中产阶层庞大的城邦,就有可能得到良好的治理。”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政体思想有相同之处,表现为对最坏政体的看法和平民政体的态度上。他们认为最坏的政体是僭主政体,在柏拉图看来,僭主政体的内在精神是专制,在所有政体中,它是最坏的;亚里士多德的政体思想显示,由一人統治的只着眼于统治者一人利益的僭主政体最坏,因为这种蜕变了的政体绝不会为全体公民谋取共同利益。对于平民政体,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持有相同的态度,即民主从来都不是最好的选择,只是一种最不坏的选择。
二、转折点:权力归谁所有到权力如何行使
由权力归谁所有转向权力如何行使,关键性的代表人物有马基雅维利、布丹和霍布斯。马基雅维利目睹了祖国意大利封建割据、领土分裂,因此,马基雅维利深知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的重要性。那么,在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之前,必须解决权力统一问题,有统一的权力就有统一的民族国家。这时候,权力归谁所有的问题指向国家统一问题,为维护国家统一,马基雅维利提出应当建立君主专制制度,君主也应当运用自身的统治术来维持这种统一的国家权力。马基雅维利只是提出了统一权力的重要性,并未提出这种统一的国家权力是什么。
布丹在马基雅维利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主权理论。他将这种统一的权力称为主权,并将其定义为“超乎于公民和臣民之上,不受法律限制的最高权力”,主权是国家的基石、灵魂,主权由国家内部的人享有。因为主权具有绝对性和永久性,所以布丹认为最好的政体是君主政体,君主政体能够最好的实现真正统一和不可分割的国家权力。布丹对于政体的看法与马基雅维利极其相似,都认识到了君主掌握国家统一权力的重要性。
国家拥有统一的权力对于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至关重要,布丹也提出这种权力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主权,但是主权又从何而来呢?霍布斯解决了权力来源问题,提出权力来自于人民的同意,使国家权力的基础从神走向人。与马基雅维利和布丹相同,霍布斯同样认为权力归一人所有的君主政体最好。君主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目的不在于宣扬君主专制,而在于表明君主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同意。从马基雅维利到布丹,再到霍布斯,这三位思想家对于权力的认识已经为权力如何运行奠定了基础。
三、权力如何运行:两权分立到三权分立
洛克对于权力如何运行的论述集中于他对两权分立的阐发,两种权力即行政权和立法权,立法权是从君主的行政权中分立出来的,而行政权包括执行权和对外权。关于这三种权力,洛克也指明了三者的关系,即执行权和对外权交由君主一人掌握,立法权交给由少数人组成的资产阶级议会。洛克明确指出了执行权和对外权必须从属于立法权,因此,君主必须服从国会,不得僭权。两权分立也就是西方政体中的立宪君主制。
孟德斯鸠在洛克两权分立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三权分立,三种权力就是立法权、行政权以及从行政权分立出来的司法权。对于三种权力的归属以及关系孟德斯鸠也做出了进一步的说明,即立法权交由议会掌握,行政权应该掌握在国王手中,以便执行统一的国家权力,司法权由法院掌握。三种权力分开行使,彼此之间能够很好的合作但又彼此制衡,只有分权才会有力的保障人民的自由。
总的来说,从权力归谁所有到权力如何运行是一个巨大的飞跃,每一阶段所关注的问题都有所不同,经由古希腊城邦政体的发展,近代马基雅维利、布丹、霍布斯政体思想的转折,再到洛克的两权分立和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西方的政体理论才趋于完善。无论是注重于权力归谁所有,还是关注于权力如何运行,都是为了生活趋于良善。
参考文献
[1]徐大同.西方政治思想史[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5.
[2]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