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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举例
2009年,广东省启动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工作,即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城镇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据广东省2012年公布数据显示,当年该省98%的县(市、区)已实现“两相当”。广肇庆市在珠三角地区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姚远在肇庆市德庆县某中学担任语文教师,工作已经19年。姚远的工资单显示,职务工资649元,级别工资488元,岗位津贴408元,应发工资2395.7元,扣除住房公积金273元,实发2122.7元。相比肇庆,经济发达的深圳,教师待遇则要好很多。在深圳某省重点中学担任高三班主任的夏凌,如今加上职务补贴、岗位补贴等,月工资1万元以上。以肇庆市为例,全市工资水平最高的是四会市,2012年,四会市专任教师月均工资,县镇地区为5319元,农村地区为5340元。该市县镇、农村公务员工资分别为5467元、5277元。教师和公务员待遇相当,农村地区教师月均工资甚至超过当地公务员。而怀集县则是工资水平最低的一个县。2012年,该县专任教师月均工资,县镇地区为2768元,农村地区为2723元。而怀集县公务员月均工资为2810元。肇庆市教育局调研员石抗表示,“两相当”还要求农村老师和城镇老师工资水平也要相当。由于现在教师工资实行县长负责制,财政的钱直接发到教师的工资账户上,不用经过单位来发,农村和城镇已不存在差距。广东省财政从2009年起单列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转移支付中用于支付教师工资部分按核定的编制数下拨。省财政转移支付的教育经费和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安排的教育经费进入教育财政专户,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2012年,广东经济欠发达地区教师月平均工资达到3100多元,比2008年增加1400多元,增幅85%。经济发达地区教师月平均工资达7600多元,比2008年增加2300多元,增幅45%。教师月平均工资水平不到2000元的县从2008年的65个降至1个。为了保证教师工资和公务员工资相当,2009年开始,广东省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提高教师待遇。每年10亿元的财政拨款被分成了5笔专项资金。第一笔:用于代课教师“代转公”后或转录为后勤服务人员后,增加的经费由地方财政供给,省财政按各地人均财力状况、教师人数、代课教师人数等因素考虑,分别按50%、30%两个比例给予财力性补助。第二笔:2009年、2010年,对暂未招录为公办教师的代课教师,其工资福利待遇水平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增加经费由地方财政供给,省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第三笔:对未通过“代转公”招录考试及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提供一次性免费培训,金额为每人每次1500元。经费由省财政安排。第四笔:对被辞退的代课教师,由各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所需经费由县统筹解决,省财政对财力困难的县(市、区)适当补助。对被辞退代课教师的社会保险问题,劳动保障、财政、教育部门妥善解决。第五笔: 2009年开始,对未实现教师待遇“两相当”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省财政按各地实际所需资金的80%、50%、30%三个不同比例给予补助。对已实现“两相当”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省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拨款。
幸福评点
《教师法》就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虽然,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没有达到这一要求,但是广东省2009年开始的工作已经基本实现这一目标。“阳光下最光辉的职业”这些教师特有的荣誉,仅有荣誉是不够的,该省系列举措不仅为代课教师寻找出路,更为关键的是提供了财政支撑,让措施有“含金量”。提高教师待遇不能只靠一句空话,这句话已经喊了很多年。光喊口号提高不了教师待遇也解决不了教师收入问题,只有“真金白银”才有效。稳定的财政支付才是提高教师待遇的基础。用“真金白银”为教师办实事,关注教师、关注教师中的弱势群体,广东的示范意义不言而喻。
2009年,广东省启动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工作,即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城镇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据广东省2012年公布数据显示,当年该省98%的县(市、区)已实现“两相当”。广肇庆市在珠三角地区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姚远在肇庆市德庆县某中学担任语文教师,工作已经19年。姚远的工资单显示,职务工资649元,级别工资488元,岗位津贴408元,应发工资2395.7元,扣除住房公积金273元,实发2122.7元。相比肇庆,经济发达的深圳,教师待遇则要好很多。在深圳某省重点中学担任高三班主任的夏凌,如今加上职务补贴、岗位补贴等,月工资1万元以上。以肇庆市为例,全市工资水平最高的是四会市,2012年,四会市专任教师月均工资,县镇地区为5319元,农村地区为5340元。该市县镇、农村公务员工资分别为5467元、5277元。教师和公务员待遇相当,农村地区教师月均工资甚至超过当地公务员。而怀集县则是工资水平最低的一个县。2012年,该县专任教师月均工资,县镇地区为2768元,农村地区为2723元。而怀集县公务员月均工资为2810元。肇庆市教育局调研员石抗表示,“两相当”还要求农村老师和城镇老师工资水平也要相当。由于现在教师工资实行县长负责制,财政的钱直接发到教师的工资账户上,不用经过单位来发,农村和城镇已不存在差距。广东省财政从2009年起单列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转移支付中用于支付教师工资部分按核定的编制数下拨。省财政转移支付的教育经费和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安排的教育经费进入教育财政专户,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2012年,广东经济欠发达地区教师月平均工资达到3100多元,比2008年增加1400多元,增幅85%。经济发达地区教师月平均工资达7600多元,比2008年增加2300多元,增幅45%。教师月平均工资水平不到2000元的县从2008年的65个降至1个。为了保证教师工资和公务员工资相当,2009年开始,广东省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提高教师待遇。每年10亿元的财政拨款被分成了5笔专项资金。第一笔:用于代课教师“代转公”后或转录为后勤服务人员后,增加的经费由地方财政供给,省财政按各地人均财力状况、教师人数、代课教师人数等因素考虑,分别按50%、30%两个比例给予财力性补助。第二笔:2009年、2010年,对暂未招录为公办教师的代课教师,其工资福利待遇水平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增加经费由地方财政供给,省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第三笔:对未通过“代转公”招录考试及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提供一次性免费培训,金额为每人每次1500元。经费由省财政安排。第四笔:对被辞退的代课教师,由各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所需经费由县统筹解决,省财政对财力困难的县(市、区)适当补助。对被辞退代课教师的社会保险问题,劳动保障、财政、教育部门妥善解决。第五笔: 2009年开始,对未实现教师待遇“两相当”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省财政按各地实际所需资金的80%、50%、30%三个不同比例给予补助。对已实现“两相当”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省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拨款。
幸福评点
《教师法》就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虽然,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没有达到这一要求,但是广东省2009年开始的工作已经基本实现这一目标。“阳光下最光辉的职业”这些教师特有的荣誉,仅有荣誉是不够的,该省系列举措不仅为代课教师寻找出路,更为关键的是提供了财政支撑,让措施有“含金量”。提高教师待遇不能只靠一句空话,这句话已经喊了很多年。光喊口号提高不了教师待遇也解决不了教师收入问题,只有“真金白银”才有效。稳定的财政支付才是提高教师待遇的基础。用“真金白银”为教师办实事,关注教师、关注教师中的弱势群体,广东的示范意义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