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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是国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国税事业健康发展的成败。近年来,我们莘县国税局在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方针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同时,紧紧围绕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
近年来,我局通过明确廉政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落实、检查、考核、追究等举措,加大了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有效实现了“收好税、带好队”的国税工作目标。
(一)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廉政主体
廉政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社会工程,决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分清廉政责任主体,分级分类抓好廉政责任的落实。因此,我们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廉政责任主体,建立廉政工作层级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等“三位一体”的廉政责任组织体系。
一是层级责任制。加强廉政建设,主体是各级领导,关键在于“一把手”。因此,我们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廉政工作要求,建立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廉政工作层级责任制。在强化各级“一把手”的主要责任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精神,于每年年初,由县局主管局长分别与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基层分局长签订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同时按照国税纪检监察的序列,在基层各部门明确一名分管廉政工作的领导,通过强化分管领导具体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的廉政工作机制。目前,全系统主抓和分管廉政工作的领导有11名,发挥了廉政主体的保障作用。
二是部门责任制。部门是国税工作落实的重要载体,也是强化廉政建设的重要单元体。只有充分发挥县局各单元体承上启下的主导作用,才能把国税系统廉政压力机制逐级传递到基层,传递到每位国税干部的肩上。因此,我们在明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同时,按照各部门岗位分工和职能作用,建立起各部门内部廉政工作责任制。同时把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指标纳入各部门的岗位目标“千分制”考核内容,并将廉政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评比先进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促进了各部门把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一根尺子量到底、一揽子责任抓到位,收到了同步推进的效果。
三是岗位责任制。廉政建设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必须依靠每位国税干部的积极参与和主动监督,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因此,我们把国税系统廉政建设的具体标准与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行政管理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先后制订出台了制度和办法,规范了税收执法岗位、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岗位目标、工作规程、执法责任和考核办法,使每位国税干部操作有规范、工作有标准、执法有责任、过错有追究。通过人人参与、个个有责、上下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群众性的廉政工作,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廉政自觉性。近年来,全系统干部职工在组织税收收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中,没有发生一起以税谋私等问题。
(二)强化落实意识,把握廉政环节
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是国税部门的重要权力,也是国税系统廉政建设必须加强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因此,我们结合国税工作的实践和行业的特点,把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融入到各项税收工作之中,做到重点部位重点管理、重点环节重点落实,强化了廉政的落实意识。主要体现在“三个环节”上:
一是在税收征管环节抓落实。税收的征收管理是国税部门重要的工作内容,也是加强国税系统廉政建设的“主阵地”。因此,我们对税收征收管理随意性强、自由裁量权大、容易产生不廉政的岗位,层层制订工作行为规范、廉政标准和申报考核工作办法,突出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的权力制衡这个重点,进一步完善个体税收集体定额、计算机定额,以及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工作程序。同时对每个执法岗位职责及业务流程进行量化,纳入税收征管软件实行“流水线”作业,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全过程的监控管理。并在办税服务厅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全面提高办税效率。近年来,我们通过规范定额、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调整、查补税收近万元,大大减少了为税不廉的空间和机会。
二是在行政管理环节抓落实。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是减少和遏止为政不廉的关键举措。因此,我们在建立健全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同时,对基建工程、购进或退出固定资产实行全程阳光运作,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和系统内部干部职工公开工程招标、大宗物品采购、基建维修、车辆定点修理、大额经费支出等招投标的程序和经费支出的事实经过。同时建起了机关食堂“廉政灶”,车辆实行双休日集中“封存”保管,大宗物品集体采购,很好地解决了“嘴”上不廉、“腿”上不廉、“手”上不廉等问题。近年来,我们先后次 。
三是在干部人事管理环节抓落实。实践证明,干部人事管理是一项敏感的工作,也是不廉政的高发“地段”。因此,我们严格按照干部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坚持“以发展论英雄、为发展配干部”的原则,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引入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任用新机制。对农村分局和机关中层干部组织了竞争上岗,对一般干部采取了“双向选择、优化组合”。通过个人申请报名,组织考察、考试,以及公示任命等程序,把一些德才兼备的干部选拔、充实到关键的岗位,让其发挥所长、建功立业,很好地构筑起干部人事管理工作“防火墙”,阻挡了干部任用和工作调动上的病毒侵害。近年来,我们共调整一般干部岗位余人,没有发生一起不廉政的问题。
(三)强化检查考核,严格廉政追究
检查和考核能及早发现为税不廉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实施廉政责任追究的重要基础。因此,我们在加强廉政举报案件查处的同时,有目的地开展了廉政工作的日常检查和考核。主要是开展“三项检查”,突出“三个结合”,做到“三个必究”。
一是开展“三项检查”,强化责任落实。首先是实施廉政检查,通过听取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走访当地党委政府,开展民意测评,了解和掌握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政情况,促进了廉政工作的全面开展。今年以来,我们共走访纳税人170户次,发放调查问卷1000多份。其次是抓好执法廉政检查,把廉政监察与税收执法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部门开展综合性的、审计式的监察检查。今年,我们通过核对文件资料,梳理出近4个违规问题,逐一进行了纠正。第三是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检查。我们先后对分局3名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面达到了100%。
二是突出三个结合,强化责任考核。首先是坚持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把廉政责任制内容、责任目标、责任落实进行分解细化,量化为分值,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增强了考核的操作性。其次是坚持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每月组织对各分局各科室进行明查明访、暗查暗访、明查暗访,并把考核情况记录在案,结合年度单位和个人的述职述廉,组织群众测评、进行个别访谈,评定出各责任主体的考核等次,增强了考核的公正性。第三是坚持人工考核与计算机考核相结合,重点把经费收支、固定资产,以及日常使用的物品纳入计算机管理,做到实时记载、自行考核,增强了考核的准确性。去年,我们对廉政考核得分靠后的10名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促进了廉政责任制的落实。
三是做到三个必究,强化责任追究。首先是直接责任必究。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按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严格追究其直接责任。其次是分管领导责任必究。坚持分清责任,查清連带责任,对分管范围内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报告、以及廉政建设制度不落实,而发生不廉举报案件的,严肃追究分管领导责任。第三是主要领导责任必究。对少数单位和部门在贯彻落实责任制不力,敷衍塞责、有案不报、报而不查、查而不处,以致发生大案要案的,严厉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去年,我们共对6名干部实施了廉政责任追究,其中批评教育4人、戒勉谈话2人。
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主要效果
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极大地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效地改善了机关工作作风,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促进了作风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提升了国税干部的思想境界和政治素质,激发了国税干部廉洁从税、奉公守法、用权为民的自觉性。具体表现在:提升了征税质量,依法科学组织收入;推进了依法治税,规范了行政权力的行使,实施了科学管理,全面提高征管质效;优化了纳税服务,构建了和谐征纳关系。目前,全局上下已形成高效廉洁的领导作风、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为民谋利的亲民作风、关心疾苦的爱民作风、严于律己的生活作风。
(二)促进了国税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挖掘和培养了国税干部的共同情感,形成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共同价值理念,将个人价值的实现与国税事业的发展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使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发挥,使团队精神得到弘扬,使大家团结在一起,奋斗在一起。2008年1至10月,我局共组织收入元,比上年增长%,同比增长元,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收入计划。
(三)促进了源头管理
党风廉政建设可以让广大国税人员自觉不自觉的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使大家的思想和行动带有明显的倾向性,从情感上和心理上控制、支配和决定国税干部的言行,营造不愿腐败、不能腐败和不敢腐败的氛围,起到“思危于未形,绝祸于方末”的效果。
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体会
通过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认识到位是前提
认识到位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持之以恒地有效开展的决定性因素。思想认识到位的与否,特别是领导干部认识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成效和能否长期、有效的开展。必须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才能采取措施有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在全系统形成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谋实效的良好氛围。
(二)领导重视是关键
多年来,我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促进国税部门各项工作开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与组织税收收入、班子队伍建设等各项工组一起抓。2008年,县纪委将我局作为廉政建设示范点,我们专门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调度指挥,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具体的组织协调,各单位、各部门通力配合、协同作战,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教育工作是基础
我局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讲廉政事、唱廉政歌、拍廉政片、树廉政风,从每一个国税干部抓起,让廉政宣传教育在整个思想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做到让廉政文化进入国税机关各单位、各部门,让“廉荣腐耻”成为国税干部的精神支柱,在国税干部的日常生活和行动中开花结果。
(四)制度建设是保障
制度建设是一项具有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工作,科学的制度具有强大的约束力和规范保障功能。我局围绕行为规范、工作程序、考核标准、追究依据等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了一个行有规则、考有指标、抓有落实的科学管理格局,保障了执法有依据、操作有规程、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责任有追究,较好地解决了以往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重权力、轻责任,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实现了由“人管人”向“制度管人”的转变。
(五)齐抓共管是手段
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干部思想工作中,融入到各部门的业务中,融入到基层的税收征管中。加强对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认真谋划,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各职能部门要主动配合,发挥优势,形成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六)创新思路是途径
创新思路就是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工作思路。创新,不是简单地重复过去,而是针对新形势,结合新目标,探索新方法,走出新路子。近年来,我局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背景、大趋势下去考虑和审视,充分认识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给国税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课题、新挑战,来确定国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实现目标,領导班子注重掌握精神实质,深入基层调研,探索新思路,找准突破口;二是突出实践科学发展观这个时代主题,把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作为检验和衡量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标准。三是以公正执法和优化服务为重点,以纳税人满意为根本标准,大力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国税机关成为廉洁、勤政、务实、规范、高效的服务窗口。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
近年来,我局通过明确廉政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落实、检查、考核、追究等举措,加大了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有效实现了“收好税、带好队”的国税工作目标。
(一)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廉政主体
廉政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社会工程,决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分清廉政责任主体,分级分类抓好廉政责任的落实。因此,我们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廉政责任主体,建立廉政工作层级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等“三位一体”的廉政责任组织体系。
一是层级责任制。加强廉政建设,主体是各级领导,关键在于“一把手”。因此,我们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廉政工作要求,建立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廉政工作层级责任制。在强化各级“一把手”的主要责任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精神,于每年年初,由县局主管局长分别与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基层分局长签订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同时按照国税纪检监察的序列,在基层各部门明确一名分管廉政工作的领导,通过强化分管领导具体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的廉政工作机制。目前,全系统主抓和分管廉政工作的领导有11名,发挥了廉政主体的保障作用。
二是部门责任制。部门是国税工作落实的重要载体,也是强化廉政建设的重要单元体。只有充分发挥县局各单元体承上启下的主导作用,才能把国税系统廉政压力机制逐级传递到基层,传递到每位国税干部的肩上。因此,我们在明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同时,按照各部门岗位分工和职能作用,建立起各部门内部廉政工作责任制。同时把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指标纳入各部门的岗位目标“千分制”考核内容,并将廉政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评比先进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促进了各部门把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一根尺子量到底、一揽子责任抓到位,收到了同步推进的效果。
三是岗位责任制。廉政建设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必须依靠每位国税干部的积极参与和主动监督,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因此,我们把国税系统廉政建设的具体标准与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行政管理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先后制订出台了制度和办法,规范了税收执法岗位、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岗位目标、工作规程、执法责任和考核办法,使每位国税干部操作有规范、工作有标准、执法有责任、过错有追究。通过人人参与、个个有责、上下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群众性的廉政工作,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廉政自觉性。近年来,全系统干部职工在组织税收收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中,没有发生一起以税谋私等问题。
(二)强化落实意识,把握廉政环节
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是国税部门的重要权力,也是国税系统廉政建设必须加强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因此,我们结合国税工作的实践和行业的特点,把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融入到各项税收工作之中,做到重点部位重点管理、重点环节重点落实,强化了廉政的落实意识。主要体现在“三个环节”上:
一是在税收征管环节抓落实。税收的征收管理是国税部门重要的工作内容,也是加强国税系统廉政建设的“主阵地”。因此,我们对税收征收管理随意性强、自由裁量权大、容易产生不廉政的岗位,层层制订工作行为规范、廉政标准和申报考核工作办法,突出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的权力制衡这个重点,进一步完善个体税收集体定额、计算机定额,以及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工作程序。同时对每个执法岗位职责及业务流程进行量化,纳入税收征管软件实行“流水线”作业,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全过程的监控管理。并在办税服务厅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全面提高办税效率。近年来,我们通过规范定额、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调整、查补税收近万元,大大减少了为税不廉的空间和机会。
二是在行政管理环节抓落实。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是减少和遏止为政不廉的关键举措。因此,我们在建立健全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同时,对基建工程、购进或退出固定资产实行全程阳光运作,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和系统内部干部职工公开工程招标、大宗物品采购、基建维修、车辆定点修理、大额经费支出等招投标的程序和经费支出的事实经过。同时建起了机关食堂“廉政灶”,车辆实行双休日集中“封存”保管,大宗物品集体采购,很好地解决了“嘴”上不廉、“腿”上不廉、“手”上不廉等问题。近年来,我们先后次 。
三是在干部人事管理环节抓落实。实践证明,干部人事管理是一项敏感的工作,也是不廉政的高发“地段”。因此,我们严格按照干部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坚持“以发展论英雄、为发展配干部”的原则,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引入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任用新机制。对农村分局和机关中层干部组织了竞争上岗,对一般干部采取了“双向选择、优化组合”。通过个人申请报名,组织考察、考试,以及公示任命等程序,把一些德才兼备的干部选拔、充实到关键的岗位,让其发挥所长、建功立业,很好地构筑起干部人事管理工作“防火墙”,阻挡了干部任用和工作调动上的病毒侵害。近年来,我们共调整一般干部岗位余人,没有发生一起不廉政的问题。
(三)强化检查考核,严格廉政追究
检查和考核能及早发现为税不廉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实施廉政责任追究的重要基础。因此,我们在加强廉政举报案件查处的同时,有目的地开展了廉政工作的日常检查和考核。主要是开展“三项检查”,突出“三个结合”,做到“三个必究”。
一是开展“三项检查”,强化责任落实。首先是实施廉政检查,通过听取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走访当地党委政府,开展民意测评,了解和掌握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政情况,促进了廉政工作的全面开展。今年以来,我们共走访纳税人170户次,发放调查问卷1000多份。其次是抓好执法廉政检查,把廉政监察与税收执法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部门开展综合性的、审计式的监察检查。今年,我们通过核对文件资料,梳理出近4个违规问题,逐一进行了纠正。第三是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检查。我们先后对分局3名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面达到了100%。
二是突出三个结合,强化责任考核。首先是坚持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把廉政责任制内容、责任目标、责任落实进行分解细化,量化为分值,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增强了考核的操作性。其次是坚持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每月组织对各分局各科室进行明查明访、暗查暗访、明查暗访,并把考核情况记录在案,结合年度单位和个人的述职述廉,组织群众测评、进行个别访谈,评定出各责任主体的考核等次,增强了考核的公正性。第三是坚持人工考核与计算机考核相结合,重点把经费收支、固定资产,以及日常使用的物品纳入计算机管理,做到实时记载、自行考核,增强了考核的准确性。去年,我们对廉政考核得分靠后的10名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促进了廉政责任制的落实。
三是做到三个必究,强化责任追究。首先是直接责任必究。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按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严格追究其直接责任。其次是分管领导责任必究。坚持分清责任,查清連带责任,对分管范围内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报告、以及廉政建设制度不落实,而发生不廉举报案件的,严肃追究分管领导责任。第三是主要领导责任必究。对少数单位和部门在贯彻落实责任制不力,敷衍塞责、有案不报、报而不查、查而不处,以致发生大案要案的,严厉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去年,我们共对6名干部实施了廉政责任追究,其中批评教育4人、戒勉谈话2人。
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主要效果
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极大地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效地改善了机关工作作风,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促进了作风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提升了国税干部的思想境界和政治素质,激发了国税干部廉洁从税、奉公守法、用权为民的自觉性。具体表现在:提升了征税质量,依法科学组织收入;推进了依法治税,规范了行政权力的行使,实施了科学管理,全面提高征管质效;优化了纳税服务,构建了和谐征纳关系。目前,全局上下已形成高效廉洁的领导作风、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为民谋利的亲民作风、关心疾苦的爱民作风、严于律己的生活作风。
(二)促进了国税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挖掘和培养了国税干部的共同情感,形成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共同价值理念,将个人价值的实现与国税事业的发展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使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发挥,使团队精神得到弘扬,使大家团结在一起,奋斗在一起。2008年1至10月,我局共组织收入元,比上年增长%,同比增长元,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收入计划。
(三)促进了源头管理
党风廉政建设可以让广大国税人员自觉不自觉的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使大家的思想和行动带有明显的倾向性,从情感上和心理上控制、支配和决定国税干部的言行,营造不愿腐败、不能腐败和不敢腐败的氛围,起到“思危于未形,绝祸于方末”的效果。
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体会
通过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认识到位是前提
认识到位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持之以恒地有效开展的决定性因素。思想认识到位的与否,特别是领导干部认识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成效和能否长期、有效的开展。必须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才能采取措施有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在全系统形成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谋实效的良好氛围。
(二)领导重视是关键
多年来,我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促进国税部门各项工作开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与组织税收收入、班子队伍建设等各项工组一起抓。2008年,县纪委将我局作为廉政建设示范点,我们专门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调度指挥,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具体的组织协调,各单位、各部门通力配合、协同作战,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教育工作是基础
我局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讲廉政事、唱廉政歌、拍廉政片、树廉政风,从每一个国税干部抓起,让廉政宣传教育在整个思想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做到让廉政文化进入国税机关各单位、各部门,让“廉荣腐耻”成为国税干部的精神支柱,在国税干部的日常生活和行动中开花结果。
(四)制度建设是保障
制度建设是一项具有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工作,科学的制度具有强大的约束力和规范保障功能。我局围绕行为规范、工作程序、考核标准、追究依据等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了一个行有规则、考有指标、抓有落实的科学管理格局,保障了执法有依据、操作有规程、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责任有追究,较好地解决了以往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重权力、轻责任,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实现了由“人管人”向“制度管人”的转变。
(五)齐抓共管是手段
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干部思想工作中,融入到各部门的业务中,融入到基层的税收征管中。加强对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认真谋划,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各职能部门要主动配合,发挥优势,形成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六)创新思路是途径
创新思路就是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工作思路。创新,不是简单地重复过去,而是针对新形势,结合新目标,探索新方法,走出新路子。近年来,我局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背景、大趋势下去考虑和审视,充分认识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给国税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课题、新挑战,来确定国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实现目标,領导班子注重掌握精神实质,深入基层调研,探索新思路,找准突破口;二是突出实践科学发展观这个时代主题,把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作为检验和衡量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标准。三是以公正执法和优化服务为重点,以纳税人满意为根本标准,大力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国税机关成为廉洁、勤政、务实、规范、高效的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