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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4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主持的例行记者会上,将孟晚舟事件称为“严重的政治事件”。
“美国政府炮制这一事件不是出于什么法律原因,真正的目的是要打压中国的高技术企业,阻挠中国的科技发展,加拿大政府扮演了美国政府帮凶的角色,拘押没有违反任何加拿大法律的无辜中国公民,这引起了中国人民的强烈的愤慨,导致两年来中加关系陷入了低谷。”
这是中国官方对于孟晚舟引渡案一直以来的态度。在这起吸引全世界目光的引渡案当中,美方和加方的哪些做法引发了争议?孟晚舟团队是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申诉的?孟晚舟能否早日回家?
越来越多的人,正在等待答案。
“双重犯罪”迷局
加拿大当地时间2020年5月27日,温哥华风和日丽,孟晚舟身穿一袭黑色连衣裙缓缓穿过记者的“长枪短炮”,挂着微笑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疲态。那一天,全世界聚焦于她。上午11时,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法官霍尔姆斯判定孟晚舟符合“双重犯罪”。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告诉《环球人物》记者:“双重犯罪是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执行美国与加拿大引渡条约的重要原则。”根据加拿大《引渡法》,被請求引渡的嫌疑人所涉行为依据加拿大法律也构成犯罪,且刑期在两年以上才能执行引渡。也就是说,美国指控孟晚舟的罪行,如在加拿大同属犯罪,且量刑标准满足两年,则符合双重犯罪标准,从而具备被引渡的前提条件。
2018年底,根据针对伊朗的制裁法案,美国指控孟晚舟向汇丰银行隐瞒了华为与香港星通公司之间的关系(美国称该公司与伊朗有贸易往来)。但是,孟晚舟本就没有向汇丰有所隐瞒。加拿大法律并不禁止非加拿大公民在加域外与伊朗贸易往来。“加方判决孟晚舟符合双重犯罪,考虑了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是典型的政治打压!”黄风认为,加拿大方面给出的判决依据十分牵强,难以服众。“刑法有一个基本原则叫‘罪刑法定原则’,就是说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某行为是违法,则该行为就是合法的。”孟晚舟被美国指控的罪名,是一项在加拿大并无法律规定的罪名。“但加拿大法院没有完全从法律的角度去认定孟晚舟是否符合双重犯罪,而是根据‘美国针对伊朗的制裁法案并不违反加拿大的价值观念’来定罪,这不仅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还说明判决里面带有政治色彩。加拿大法官如果能够冷静下来,理性思考,也会觉得这一判决比较草率。”
随着加拿大法官一锤定音,双方第一阶段的交锋落下帷幕,孟晚舟被判双重犯罪的事实已不可逆。但是根据引渡条约,“也不是符合双重犯罪的人就一定会被引渡”,若司法程序存在问题,加拿大方面依然有可能停止引渡孟晚舟。
滥用程序四分支,孟晚舟团队欲挽天倾
2020年,孟晚舟引渡案正式进入第二阶段——审理美加两国政府对孟晚舟的逮捕及引渡申请是否存在滥用司法程序。
孟晚舟团队在此阶段向加拿大法院提供了4个分支理由,以终止孟晚舟的引渡程序。这4个分支分别是:第一分支,政治干预司法;第二分支,加拿大执法部门逮捕孟晚舟的程序违法并侵犯了她的宪章权利;第三分支,美方提供的证据存在重大遗漏;第四分支,美方对孟晚舟域外管辖违反国际法。
这4条分支理由各自依据的法理是什么?对于加拿大司法来说这4条分支指出了什么问题?孟晚舟案是否会因这4条分支的提出而逆风翻盘?黄风教授一一作出了解答。
关于第一个分支“政治干预司法”,黄风告诉《环球人物》记者:“如果引渡请求方所指控的行为属于具有政治性质的犯罪,或者请求方的追诉行为出于政治目的,则被申请方可以终止引渡程序。”
2020年7月4日,人民日报曾发文称:“公开证据表明,所谓孟晚舟案,完全是美国炮制的政治案件。”这种说法也得到了黄风的赞同,他说:“美国将孟晚舟视为贸易战筹码,企图用政治手段破坏他国科技发展。美国引渡请求背后的政治目的昭然若揭。”
《环球人物》记者注意到,因涉及政治原因从而拒绝引渡请求,在国际上早有先例。2013年1月3日,韩国曾以“犯罪事实具有政治背景”的理由,拒绝向日本引渡曾向靖国神社投掷燃烧瓶的中国男子刘强。
对于第二个分支“逮捕程序违法”,黄风解读道:“当初加拿大接到美国的临时羁押请求,有关人员的职责应该是将孟晚舟控制起来,然后通过简单的询问确定被羁押者的身份,仅此而已。”但事实上,当天被加拿大皇家骑警临时羁押后,孟晚舟又接受了加拿大边境服务局长达3小时的盘问,被问到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密码”“电脑密码”“住址门锁密码”等与身份确认不相干的信息。“没有法官签发的令状,这种调查就算违法。” “巧合”的是,这些信息后来因边境服务局官员斯科特·柯克兰的“工作失误”,被交到了皇家骑警手上。2020年10月底,柯克兰在法庭上承认自己“违反了隐私保护法”,至于“信息是否会被皇家骑警交给FBI(美国联邦调查局)”,他的答案是:“我也不知道。”与此同时,两年前逮捕孟晚舟的加拿大皇家骑警温斯顿·叶也在同期接受了孟晚舟团队的交叉询问,并被指在法庭上不诚实、证言自相矛盾。
“这是美国一贯的做法。”黄风说道:“有时美国申请临时羁押某人,但并不掌握具体罪证。这时他们会通过各种手段,在临时羁押时对目标进行非法调查,然后获取罪证。我接触过一些类似案件,这不仅是滥用司法程序问题,还是对人权的侵犯。”毫无疑问,这些“压迫性的”违法调查如被法院认定为事实,也会迫使加拿大方面终止引渡程序。
与前两个分支不同的是,第三个分支“美方提供的证据存在重大遗漏”直到晚些时候(2020年10月底)才被加拿大法院接受。
这是一条极受外界关注的分支,有媒体将此分支解读为“汇丰银行配合美国构陷华为以及孟晚舟”。当初,美方指控孟晚舟的唯一证据由汇丰银行提供,这份证据意图证明孟晚舟向汇丰银行隐瞒了华为与香港星通的关系。但事实是,孟晚舟向汇丰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了必要事实。后来汇丰银行又称,孟晚舟“只向初级员工说明了华为与香港星通公司的关系,并未通知汇丰高层”。
根据黄风的解读,金融机构与客户交涉时,接受信息的对象并不区分为“初级员工”和“高级员工”。孟晚舟只要将必要事实提供给汇丰的工作人员,就可视为向汇丰银行履行了告知义务。孟晚舟的辩护律师曾直言道:“美方对这份证据的总结遗漏了重大信息,甚至存在故意误导的行为。”
其实在美方遗漏的重大信息当中,还有一条同样引人关注。美国检方称香港星通在与伊朗企业进行商业往来时,因采取美元结算通道,所以违反了美国针对伊朗的制裁。但孟晚舟的辩护律师称,汇丰银行完全有能力绕开美元结算进行交易。也就是说,走不走美元结算,完全是汇丰银行自己决定。这也是孟晚舟方提出的第四条分支——美国起诉孟晚舟的行为远远超出了其司法管辖范围,违反了国际法。
“当初孟晚舟是在香港与汇丰银行交涉,也就是说美国所指控的行为完全发生在美国的领域之外。美国声称汇丰银行是一家美国银行,但汇丰银行在美国只是设有一个分支机构,并不是美国银行。”黄风沉思了一会儿,继续说道:“美国找到的‘连接点’就是美元结算,这是美国的一贯作风,是长臂管辖的一种。”
美国的长臂管辖是指美国以不符合国际法的方式将其管辖权或制裁措施延伸至国外的做法。“美国的长臂管辖在全世界臭名昭著,无数国家深受其害,欧盟甚至为此出台了‘阻断法令’。”
如果对孟晚舟的引渡被加拿大法院认为是“长臂管辖”,那么这将不再是美加引渡条例的问题,而是加拿大的“司法独立”问题,届时孟晚舟的引渡也极有可能会终止。
天下苦“长臂管辖”久矣
“当我搭乘航班经过24小时连续飞行,抵达美国纽约肯尼迪国际机场进行公务旅行时,居然是FBI特工等着我。他们宣布对我进行拘捕,给我戴上手铐,直接送进监狱。于是,我的磨难开始了。”这是阿尔斯通公司前高管皮耶鲁齐的回忆,他所描述的就是美国著名的长臂管辖事件——阿尔斯通案。
2013年4月,皮耶鲁齐在机场被FBI控制,随后被告知要对某次贿赂印尼官员的行为负责。他怎么都想不明白,作为欧洲公司的高管和一名法国公民,在印尼行贿为何会违反美国法律?美国人给出的答案是,他违反了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
美国《反海外腐败法》是长臂管辖的重要法律依据。它规定,如果有外国人或外国公司,“直接或通过中介”向外国行贿,只要这笔支付与美国领土有关,该法律就有管辖权。在某些情况下,该法律可以扩展到外国行贿方。美国金融产业发达,跨国商业支付难免经过美国的银行及其遍布全球的金融基础设施。如果行贿方使用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等金融工具,也难免不经过华尔街及其衍生机构。这些金融设施与机构当然是在美国领土,这就让美国司法部可以把手伸得很长,达到长臂管辖的目的。
直到后来,皮耶鲁齐才知道美国人的真正目的并不是惩罚“一个在印尼行贿的法国人”,而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打压他背后的美国企业竞争对手阿尔斯通公司。
在案件中,皮耶鲁齐被美方用长臂管辖的方式变成了人质。
2019年,出狱后的皮耶鲁齐将他的经历写成了一本名叫《美国陷阱》的书。他写道,美国的长臂管辖使得欧洲不少企业遭到惩罚。从1977年到2014年,美国方面开出26个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罚单,其中21个是对非美国公司。“这就是勒索敲诈,而且规模前所未有”。
一石激起千层浪,整个欧洲都抗议美国的长臂管辖。德国新闻电视台认为,美国通过《反海外腐败法》进行的长臂管辖可谓“一箭三雕”:财政上获得巨额罚款收入;强化了美式价值观的传播;替美企打压竞争对手。瑞士《每日导报》则报道称:“我们也有被山姆大叔‘落井下石’的经历。瑞士对此类事件很熟悉,去年华为高管被捕是最新的案例。” “其实在司法独立层面,中国与加拿大是有共同利益的。”黄风分析道:“美国的长臂管辖是对中加两国司法独立的践踏。当初与孟晚舟交涉的是汇丰银行位于香港的机构,汇丰银行却绕过了香港和中国大陆的法律程序,直接将涉及华为商业机密的PPT交给了美国。而美国在加拿大疑似直接指挥皇家骑警与边境服务局的行为,可能会引来加拿大司法界的不满。”
“如果加拿大的法官是一个讲法治、坚定维护自己本国的司法主权的人,那么他会很反感美国这样的做法。”
好消息是,加拿大法官似乎在认真对待加拿大司法独立的问题。
“引渡的成功与否,加拿大法官的态度非常重要。他本可以在做出双重犯罪的判决后,将滥用司法程序问题推给司法部来评判,那样的话对孟晚舟是十分不利的,因为加拿大司法部作为政府部门,可能会考虑与美国之间的关系。但是现在,加拿大法官主动把滥用司法程序问题的判决揽了过来,这代表最终判决有可能会从司法独立的角度来考虑。”
“孟晚舟案进行到这种程度,真正讲法治的国家都不会答应引渡合作的。”黄风对《环球人物》记者说道。
早日释放孟晚舟是“三赢局面”
“就像外交部发言人所说,孟晚舟案件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政治事件。”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助理研究员董一凡对《环球人物》记者说道:“案件背后,其实是中美经贸、科技乃至结构性的竞争。”
近些年,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不断上升,科技成为两国竞争冲突的重要领域,而华为因为5G技术的领先,成了美国瞄准的目标。“孟晚舟被抓反映了美国通过施压别国企业,来达到战略目的的一面。”
不过让美国意外的是,华为并非像他们预想的那样“不堪一击”。
华为挺住了,案件进入僵持阶段,“这是美国所不愿意看到的”。“对于美国来说,孟晚舟案拖得时间越长,国际社会对于长臂管辖的讨论就会越多,招来的反感也会越来越多。”
如今,美国政府“按兵不动”给了加拿大很大压力。从孟晚舟被抓以来,中加关系迅速陷入低谷,许多加拿大民众感到不满。一些加拿大民间组织开始指责特鲁多政府“过于配合美方利益,牺牲了加拿大利益”。越来越多的加拿大民众、媒体、高官发声力挺孟晚舟。
2019年初,孟晚舟被抓捕后不久,时任加拿大驻华大使麦家廉就曾仗义执言:“孟晚舟事件涉及政治干预。”面对某华文媒体时,麦家廉说:“孟晚舟有很好的反对引渡的论据,其一,特朗普有关她案件的评论显示了政治参与;其二,她的案子有一个治外法权的问题;其三,有关伊朗制裁的问题涉及她的案件,而加拿大并没有签署这些伊朗制裁决议。”
加拿大多伦多华人团体联合会主席、资深大律师陈丙丁对《环球人物》记者说道:“麦家廉大使发表其对孟案的观点时,我也在场。我完全同意他的观点,因为他说的符合客观实际。”可惜的是,麦家廉在发表上述言论后的几天,就应特鲁多政府要求而辞任加驻华大使一职。
这并没有阻挠加拿大民间舆论声援孟晚舟。“2020年6月,数十名加拿大政界和司法界的重要人物联名致信给特鲁多总理,呼吁终止孟晚舟引渡案。”除此之外,越来越多的加拿大民间组织开始呼吁“中加关系积极重启”。
孟晚舟案僵持700多天,中美加三国各自面临着不同压力。“就目前局面来说,尽快释放孟晚舟是个‘三赢’局面。”
在采訪最后,董一凡放慢语速,冷静地说道:“不管结果如何,我们都要清晰地认识到,孟晚舟案很可能仅仅是个前哨战,是美国对中国的‘火力试探’。”
中美关系将会走向何处?特鲁多政府是否会一改往日对华强硬的态度?孟晚舟案能否尽快迎来“大结局”?
答案,将会很快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