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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基于对晋南A村的实地研究,总结了社会变迁下农村丧葬仪式市场力量的嵌入、仪式的简化与变异、仪式的功能变迁等新特点,并探讨了其对我国殡葬改革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社会变迁 丧葬仪式 殡葬改革
[中图分类号]K89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12-0019-02
死亡是人类必须面临和处置的重大事件,为死者举办的丧葬仪式活动可统称为“葬礼”。在中国古代,丧葬仪式由于其功能意义和文化意蕴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成为一项重要的公共事件。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的变迁,特别是城镇化的推进,广大农村地区的丧葬仪式发生了诸多变化,这为研究我国殡葬文化,推进我国殡葬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一、晋南A村的传统丧葬仪式
(一)晋南A村简介
A村隶属于山西省平陆县,该村传统产业以果蔬种植业为主,生活方式传统。由于其城中村的地理位置,近年来城镇化的大潮逐渐影响到了A村,并引起村民在生产、生活方式上的一系列变化。
选择A村来开展研究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该村大体上仍留存着相对完整的、以土葬为基础的传统丧葬仪式,这为研究本地区传统丧俗提供了良好的素材;二、城中村的地理位置使得该村受城镇化的影响明显,有助于观察外部因素对丧葬仪式的影响。
(二)晋南A村传统丧葬仪式简述
范·盖内普在其《过渡仪式》一书中表明:绝大多数的人的一生中都要经历很多的关口,从一种状态进入另一种状态。范·盖内普把这种类似的仪式统称为“过渡礼仪”,并把“过渡礼仪”分为三个阶段:“分离阶段”“过渡阶段”“聚合阶段”。史婷婷基于对丧葬仪式的文献研究指出,“特纳基于盖内普的‘阈限’思想而发展出了‘阈限性’的观念,特纳认为围绕仪式展开的阈限前(日常状态)——阈限期(仪式过程)——阈限后(日常状态)这一过渡过程,是一个结构——反结构——结构的过程。经过这三个阶段仪式主体(无论是个人还是群体)重新获得了相对稳定的状态,而且还因此获得了明确定义、‘结构性’类型的权利和义务,通过仪式过程中不平等的暂时消除,来重新构造和强化社会地位差异结构。”
就晋南农村来讲,丧葬仪式一般会持续三天。在死者刚咽气时,亲人们要为死者整理遗容、清洗身体并尽快穿上寿衣,随即将死者移上草席,并设灵堂,这一阶段即所谓“阙限前阶段”;接下来的报丧、伐墓、吊唁、守孝、回灵、入殓、祭祖、出殡等程序都属于“阙限阶段”;其后在特定时间的祭奠活动均可视为“阙限后阶段”。
二、丧葬仪式变迁的特点
(一) 市场力量嵌入丧葬仪式
近年来,“一条龙”服务在我国农村红白喜事中扮演着愈来愈重要的角色,只需数人,便能独立承担起相当规模的宴席准备工作,“一条龙”以其便捷、省钱等特点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青睐,也逐渐成为农村红白喜事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一条龙”服务的出现,尽管初衷在于提供配套的餐饮服务以牟利,却在事实上改变了社区内的互助关系。以A村为例,丧事原本是社区居民都要参与的公共活动,村民们自带一些所需的材料,来到事主家义务帮忙,这是传统意义上的熟人互助。而自“一条龙”出现以后,宴席的外包不仅为事主家庭省去了大量的精力,还使得社区内部的物品、劳务互助关系相应地萎缩:主家往往只会请村里几个青年帮忙伐墓与抬棺,大部分村民则只是去到事主家吊唁、抚慰亲人,尔后随礼出席丧宴,社区内传统的互惠互助关系受到了市场力量的侵蚀。应当说,上述社区内互助关系的变化也是现如今社区居民经济条件整体好转的结果。我国传统社会扎根于精耕细作式的小农经济,生活资料匮乏,个体家庭难以独立完成葬礼的操办。随着宗法家族制度的瓦解、个体家庭经济实力的提升,死者的子女会在协商的基础上主导丧事的操办,亲属与社区其他居民的参与度则会相应地下降,葬礼的公共事件性质也随之削弱。
市场力量对丧葬仪式影响的另一方面是货币化的亲属关系。传统的丧葬活动中,亲属之间的远近亲疏以物品、劳务互助作为主要的衡量标准,而现在,随礼的多少则更为人们所看重。应当说,衡量标准的变化不仅体现了人们对货币符号象征体系的认可,也表现出一种全新的文化样态。标准的转变使得以货币为中心的精准化计量成为趋势,亲属之间的亲疏会被相当程度地量化,然而经济条件与亲疏关系并不总是对等的,因此,随礼把消费关系带入仪式中来,对于社区资本的维系无疑是不利的。
然而,尽管“一条龙”服务在农村丧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却未能影响到仪式的整体安排,本文以“嵌入”一词来描述市场与仪式的关系,就是为了表明“一条龙”服务在现下的A村,仍是尽可能地适应于传统丧葬仪式,而非以全面的市场逻辑来取而代之。
(二)传统仪式逐渐适应于现代生活
1.仪式的简化。此举既是为了减轻事主家庭的负担,也是为了适应宾客的需要。随着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社会流动迅速,人们更加忙碌,许多亲友由于工作、生活等方面原因无法参加葬礼,有的即便来了,也不能久留,故而丧葬仪式会适当简化,以适应于主客双方。笔者作为亲属参与的一次本家的葬礼中,事主就对仪式进行了一定的变通:本要持续将近两个小时的祭祖仪式(如因循传统,遵照长幼之序,亲属都应单独行礼),由于冬日天气寒冷、夜色将近,在事主的要求下,总管便将每辈人合起来行礼,结果整个仪式仅用了半个小时就结束了。事后,客人们都对主人的安排表示理解与赞赏。
当然,为了使葬礼显得不那么草率,一些关键物象仍要依照传统来准备,仪式中的核心程序更是不容简化,否则事主会受到社区内的舆论谴责。此外,为了弥补仪式的简化,主家可能会在一些特定程序与物象上多下功夫,譬如花重金购置棺材、祭品及其他丧葬用品,又或是请来专业的司仪主持追悼会,请乐队、锣鼓队来烘托气氛等等。较之于传统丧葬仪式,度量孝心的指标逐渐趋向于是否肯花钱,而仪式的繁复、完整则不再那么重要。 事实上,丧葬仪式的简化始终是传统与现代因素相互渗透的结果。一方面,在城镇化影响之下,集体用地被大量征用,农村公共活动空间缩小,破碎、割裂的地域空间不利于完整意义上的丧葬活动的开展。另一方面,传统社会中人们生产生活方式单一,丧事是少有的能使村民共同参与的公共活动之一,社区内的人们可借此仪式来摆脱日常生活的单调,因而复杂的丧葬仪式被制定来填补空白;而现代社会生活复杂多元,社会流动与变迁迅速,人们无暇在丧葬仪式上再多下功夫,也没有以此来摆脱单调的现实需求。
然而,丧葬仪式也并非是单向地朝简化发展。经济条件的好转,也促使相当一部分人在丧葬仪式上更加追求完整,许多仪式之繁复,传统仪式较之犹有不及。故而丧事渐归于个体家庭单位,实为丧葬仪式带来了更多的个体性与不确定性。
2.仪式的变异。以守孝为例,古时讲究三年丁忧,现今守孝一般至“五七”即止,仪式在时间维度上的表征,只残存在一些丧葬习俗中,譬如事主家在三年内,每逢春节不能贴红对联,只能贴绿色、黄色或紫色的对联。再如丧事期间孝子所穿的孝鞋,本应为麻布制的白鞋,后来渐渐演变为白胶鞋或白运动鞋,甚至为了便宜行事,在鞋子外圈上一层白纱布来代替也未有不可。除了丧俗、物象的变异,丧葬仪式中女性地位的变化同样不容忽视,譬如在A村的传统丧仪中,女性不被列为“自家人”,不能参与丧事的关键环节。现在,尽管在台面上女性仍不能抛头露面,但在仪式背后,女性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此外,传统仪式对女性的歧视、对女性情感表达的忽视等情况也在近年来有所改观。
(三)仪式的功能变迁
“灵魂不灭”信仰的逐渐消解,使得现代人不再将亡灵视为一种异己的力量。人们逐渐认清了传统丧葬仪式的生死建构,却仍在相当程度上认可这种仪式,因为丧葬仪式中所蕴含的精神内核并未变化,即借助于集体力量帮助个体消除对死亡的恐惧,凸显死者价值,抚慰生者哀伤的心灵。
然而,尽管隆重的葬礼对家族成员仍有强大的感染力,但丧失了根基的仪式只能以共同情感维系起一个弱化的家族结构。事实上,也只有诸如葬礼这类重大的公共事件才能将家族及社区成员重新聚集起来,参与者在这样的仪式活动中互通信息,交流感情,葬礼的气氛却远不如以前那般凝重。丧葬活动从公共事件逐渐回归到个体家庭单位,意味着参与者的位置渐趋边缘化,因之仪式对他们的影响力会相应的下降。无论是事主还是参与者,都将注意力放在自己的核心家庭单位内,同质性与集体意识的消弥,带来的是对于现世生活的珍惜与重新反思个体的努力。可以预见,传统丧葬仪式的整合与教育功能将会伴随现代社会的发展而进一步弱化。
三、丧葬仪式变迁的启示意义
A村丧葬仪式变迁的启示在于:尽管情感上难以接受,但是在未来推行火葬是大势所趋。既然传统丧葬仪式已难再存留、发展,现代意义上的丧葬仪式又久而不能建立,故而殡葬改革势在必行。
近年来,我国殡葬改革出现多次“回潮现象”,根本上是由于改革对生死观认识的偏差。传统丧葬仪式充分体现了对死者的尊重与认可,在儒家“视死如生”的伦理安排之下,死者以另一种方式“生存”下来,并融入到家族、社区的集体记忆中去,受到后代的尊重与敬仰。然而现代,死者却渐渐丧失了其社会意义。前些年我国未经深入调查就全面推行火葬,如同一些学者所提到的,“一方面是百姓没有受益,另一方是面政府遭遇合法性危机”。忽视了对土葬仪式安排所蕴含的伦理性价值的研究,加之殡葬配套服务的缺失,致使市场逻辑主导了传统仪式的安排,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之间的张力被打破,人的生死意义也便成为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因此,无论是推行火葬还是改革土葬,都要重视传统丧葬仪式所蕴含的价值,并结合节约、文明等现实要求,才能真正体现殡葬改革的生命力。并且,国家在整体推进火葬之前,必须对火葬这一整套的仪式安排作出全面的统筹,避免引起法律与习俗、惯例的冲突,从而妥善引导火葬的推行。
【参考文献】
[1]曹媞.淮北汉人社会丧葬仪式过程及其分析——以淮北地区颍上县农村葬礼为例[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03):19.
[2]史婷婷.丧葬仪式研究文献综述[J].思想战线,2011(S1):39.
[3]董磊明,聂良波.均衡与混乱的变奏——一项关于农村丧葬变迁的考察[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4):124.
责任编辑:张丽
[关键词]社会变迁 丧葬仪式 殡葬改革
[中图分类号]K89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12-0019-02
死亡是人类必须面临和处置的重大事件,为死者举办的丧葬仪式活动可统称为“葬礼”。在中国古代,丧葬仪式由于其功能意义和文化意蕴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成为一项重要的公共事件。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的变迁,特别是城镇化的推进,广大农村地区的丧葬仪式发生了诸多变化,这为研究我国殡葬文化,推进我国殡葬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一、晋南A村的传统丧葬仪式
(一)晋南A村简介
A村隶属于山西省平陆县,该村传统产业以果蔬种植业为主,生活方式传统。由于其城中村的地理位置,近年来城镇化的大潮逐渐影响到了A村,并引起村民在生产、生活方式上的一系列变化。
选择A村来开展研究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该村大体上仍留存着相对完整的、以土葬为基础的传统丧葬仪式,这为研究本地区传统丧俗提供了良好的素材;二、城中村的地理位置使得该村受城镇化的影响明显,有助于观察外部因素对丧葬仪式的影响。
(二)晋南A村传统丧葬仪式简述
范·盖内普在其《过渡仪式》一书中表明:绝大多数的人的一生中都要经历很多的关口,从一种状态进入另一种状态。范·盖内普把这种类似的仪式统称为“过渡礼仪”,并把“过渡礼仪”分为三个阶段:“分离阶段”“过渡阶段”“聚合阶段”。史婷婷基于对丧葬仪式的文献研究指出,“特纳基于盖内普的‘阈限’思想而发展出了‘阈限性’的观念,特纳认为围绕仪式展开的阈限前(日常状态)——阈限期(仪式过程)——阈限后(日常状态)这一过渡过程,是一个结构——反结构——结构的过程。经过这三个阶段仪式主体(无论是个人还是群体)重新获得了相对稳定的状态,而且还因此获得了明确定义、‘结构性’类型的权利和义务,通过仪式过程中不平等的暂时消除,来重新构造和强化社会地位差异结构。”
就晋南农村来讲,丧葬仪式一般会持续三天。在死者刚咽气时,亲人们要为死者整理遗容、清洗身体并尽快穿上寿衣,随即将死者移上草席,并设灵堂,这一阶段即所谓“阙限前阶段”;接下来的报丧、伐墓、吊唁、守孝、回灵、入殓、祭祖、出殡等程序都属于“阙限阶段”;其后在特定时间的祭奠活动均可视为“阙限后阶段”。
二、丧葬仪式变迁的特点
(一) 市场力量嵌入丧葬仪式
近年来,“一条龙”服务在我国农村红白喜事中扮演着愈来愈重要的角色,只需数人,便能独立承担起相当规模的宴席准备工作,“一条龙”以其便捷、省钱等特点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青睐,也逐渐成为农村红白喜事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一条龙”服务的出现,尽管初衷在于提供配套的餐饮服务以牟利,却在事实上改变了社区内的互助关系。以A村为例,丧事原本是社区居民都要参与的公共活动,村民们自带一些所需的材料,来到事主家义务帮忙,这是传统意义上的熟人互助。而自“一条龙”出现以后,宴席的外包不仅为事主家庭省去了大量的精力,还使得社区内部的物品、劳务互助关系相应地萎缩:主家往往只会请村里几个青年帮忙伐墓与抬棺,大部分村民则只是去到事主家吊唁、抚慰亲人,尔后随礼出席丧宴,社区内传统的互惠互助关系受到了市场力量的侵蚀。应当说,上述社区内互助关系的变化也是现如今社区居民经济条件整体好转的结果。我国传统社会扎根于精耕细作式的小农经济,生活资料匮乏,个体家庭难以独立完成葬礼的操办。随着宗法家族制度的瓦解、个体家庭经济实力的提升,死者的子女会在协商的基础上主导丧事的操办,亲属与社区其他居民的参与度则会相应地下降,葬礼的公共事件性质也随之削弱。
市场力量对丧葬仪式影响的另一方面是货币化的亲属关系。传统的丧葬活动中,亲属之间的远近亲疏以物品、劳务互助作为主要的衡量标准,而现在,随礼的多少则更为人们所看重。应当说,衡量标准的变化不仅体现了人们对货币符号象征体系的认可,也表现出一种全新的文化样态。标准的转变使得以货币为中心的精准化计量成为趋势,亲属之间的亲疏会被相当程度地量化,然而经济条件与亲疏关系并不总是对等的,因此,随礼把消费关系带入仪式中来,对于社区资本的维系无疑是不利的。
然而,尽管“一条龙”服务在农村丧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却未能影响到仪式的整体安排,本文以“嵌入”一词来描述市场与仪式的关系,就是为了表明“一条龙”服务在现下的A村,仍是尽可能地适应于传统丧葬仪式,而非以全面的市场逻辑来取而代之。
(二)传统仪式逐渐适应于现代生活
1.仪式的简化。此举既是为了减轻事主家庭的负担,也是为了适应宾客的需要。随着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社会流动迅速,人们更加忙碌,许多亲友由于工作、生活等方面原因无法参加葬礼,有的即便来了,也不能久留,故而丧葬仪式会适当简化,以适应于主客双方。笔者作为亲属参与的一次本家的葬礼中,事主就对仪式进行了一定的变通:本要持续将近两个小时的祭祖仪式(如因循传统,遵照长幼之序,亲属都应单独行礼),由于冬日天气寒冷、夜色将近,在事主的要求下,总管便将每辈人合起来行礼,结果整个仪式仅用了半个小时就结束了。事后,客人们都对主人的安排表示理解与赞赏。
当然,为了使葬礼显得不那么草率,一些关键物象仍要依照传统来准备,仪式中的核心程序更是不容简化,否则事主会受到社区内的舆论谴责。此外,为了弥补仪式的简化,主家可能会在一些特定程序与物象上多下功夫,譬如花重金购置棺材、祭品及其他丧葬用品,又或是请来专业的司仪主持追悼会,请乐队、锣鼓队来烘托气氛等等。较之于传统丧葬仪式,度量孝心的指标逐渐趋向于是否肯花钱,而仪式的繁复、完整则不再那么重要。 事实上,丧葬仪式的简化始终是传统与现代因素相互渗透的结果。一方面,在城镇化影响之下,集体用地被大量征用,农村公共活动空间缩小,破碎、割裂的地域空间不利于完整意义上的丧葬活动的开展。另一方面,传统社会中人们生产生活方式单一,丧事是少有的能使村民共同参与的公共活动之一,社区内的人们可借此仪式来摆脱日常生活的单调,因而复杂的丧葬仪式被制定来填补空白;而现代社会生活复杂多元,社会流动与变迁迅速,人们无暇在丧葬仪式上再多下功夫,也没有以此来摆脱单调的现实需求。
然而,丧葬仪式也并非是单向地朝简化发展。经济条件的好转,也促使相当一部分人在丧葬仪式上更加追求完整,许多仪式之繁复,传统仪式较之犹有不及。故而丧事渐归于个体家庭单位,实为丧葬仪式带来了更多的个体性与不确定性。
2.仪式的变异。以守孝为例,古时讲究三年丁忧,现今守孝一般至“五七”即止,仪式在时间维度上的表征,只残存在一些丧葬习俗中,譬如事主家在三年内,每逢春节不能贴红对联,只能贴绿色、黄色或紫色的对联。再如丧事期间孝子所穿的孝鞋,本应为麻布制的白鞋,后来渐渐演变为白胶鞋或白运动鞋,甚至为了便宜行事,在鞋子外圈上一层白纱布来代替也未有不可。除了丧俗、物象的变异,丧葬仪式中女性地位的变化同样不容忽视,譬如在A村的传统丧仪中,女性不被列为“自家人”,不能参与丧事的关键环节。现在,尽管在台面上女性仍不能抛头露面,但在仪式背后,女性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此外,传统仪式对女性的歧视、对女性情感表达的忽视等情况也在近年来有所改观。
(三)仪式的功能变迁
“灵魂不灭”信仰的逐渐消解,使得现代人不再将亡灵视为一种异己的力量。人们逐渐认清了传统丧葬仪式的生死建构,却仍在相当程度上认可这种仪式,因为丧葬仪式中所蕴含的精神内核并未变化,即借助于集体力量帮助个体消除对死亡的恐惧,凸显死者价值,抚慰生者哀伤的心灵。
然而,尽管隆重的葬礼对家族成员仍有强大的感染力,但丧失了根基的仪式只能以共同情感维系起一个弱化的家族结构。事实上,也只有诸如葬礼这类重大的公共事件才能将家族及社区成员重新聚集起来,参与者在这样的仪式活动中互通信息,交流感情,葬礼的气氛却远不如以前那般凝重。丧葬活动从公共事件逐渐回归到个体家庭单位,意味着参与者的位置渐趋边缘化,因之仪式对他们的影响力会相应的下降。无论是事主还是参与者,都将注意力放在自己的核心家庭单位内,同质性与集体意识的消弥,带来的是对于现世生活的珍惜与重新反思个体的努力。可以预见,传统丧葬仪式的整合与教育功能将会伴随现代社会的发展而进一步弱化。
三、丧葬仪式变迁的启示意义
A村丧葬仪式变迁的启示在于:尽管情感上难以接受,但是在未来推行火葬是大势所趋。既然传统丧葬仪式已难再存留、发展,现代意义上的丧葬仪式又久而不能建立,故而殡葬改革势在必行。
近年来,我国殡葬改革出现多次“回潮现象”,根本上是由于改革对生死观认识的偏差。传统丧葬仪式充分体现了对死者的尊重与认可,在儒家“视死如生”的伦理安排之下,死者以另一种方式“生存”下来,并融入到家族、社区的集体记忆中去,受到后代的尊重与敬仰。然而现代,死者却渐渐丧失了其社会意义。前些年我国未经深入调查就全面推行火葬,如同一些学者所提到的,“一方面是百姓没有受益,另一方是面政府遭遇合法性危机”。忽视了对土葬仪式安排所蕴含的伦理性价值的研究,加之殡葬配套服务的缺失,致使市场逻辑主导了传统仪式的安排,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之间的张力被打破,人的生死意义也便成为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因此,无论是推行火葬还是改革土葬,都要重视传统丧葬仪式所蕴含的价值,并结合节约、文明等现实要求,才能真正体现殡葬改革的生命力。并且,国家在整体推进火葬之前,必须对火葬这一整套的仪式安排作出全面的统筹,避免引起法律与习俗、惯例的冲突,从而妥善引导火葬的推行。
【参考文献】
[1]曹媞.淮北汉人社会丧葬仪式过程及其分析——以淮北地区颍上县农村葬礼为例[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03):19.
[2]史婷婷.丧葬仪式研究文献综述[J].思想战线,2011(S1):39.
[3]董磊明,聂良波.均衡与混乱的变奏——一项关于农村丧葬变迁的考察[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4):124.
责任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