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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民收入不仅关系农民利益和农村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从农民利益的角度而言,提高收入是他们最大的希望;从农村发展的角度看,农村公共事业落后,无一不与农民收入水平较低息息相关;从国民经济的大局看,如果农民收入上不去,农村购买力也就没法提高,扩大内需、发展经济就受到制约。广大农民不能富裕起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不可能最终实现。农民收入问题是当前“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因此,认清我国农民收入现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寻求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仍是非常值得我们关注和研究的重大问题。
【关键词】农民;农业;收入问题;增收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全国近13亿人口当中,农村人口占了接近70%。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农村能否如期完成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任务,对全国来说举足轻重。因此,农民收入问题是我国农村经济工作的一个核心问题。当前,我国的农民收入问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特别是1997年以来,我国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明显回落。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不仅影响我国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对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有不利的影响。
为此,要实现农民收入的增长,必须相应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包括减轻农民负担,加快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等。
1 尊重农民首创精神论,认真规范政府涉农行为,积极转变政府职能
如果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做一番历史考察,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是推动农村经济创新和发展从而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动力。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共出现过三个方面的大的创新:一是抛弃人民公社体制,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制度创新;二是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的结构创新;三是推广以育种为核心的农用先进科技,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实现农业产业化的技术创新。这些都是尊重农民首创精神的结果。
政府的角色必须发生改变,尤其是在市场引导和财政支出方面要下大力气。目前主要的研究观点认为:国家必须认真规范基层政府的涉农行为,杜绝“好心办坏事”,“帮农却坑农”的事情发生。为此,基层政府的职能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进一步调整:建立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管理系统、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业教育科技推广体制。同时政府要制定有利于农民收入增长的产业政策以减少农业生产者的成本支出。减轻农民负担从近期来看,为解决农民收入低下的问题,政府部门应采取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促进农业发展。
2 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土地制度
关于土地制度的改革,必须根据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适时探索土地制度改革的新路径。土地制度的创新也必须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开展。
首先,应明确构建以村为农地产权主体的农地产权制度。在现行的乡、村、村民小组三级体制中,由村民委员会来代表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者行使土地所有权的职能,既合理又合法。
其次,应改革现行的征地制度,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现行的征地制度缺乏对农民权利和利益的保护,农民失去土地后无法利用过低的补偿去生活。就业。强制性征地严重损害了农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政府对土地的征用,也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市场方式,实行“阳光作业”;应借鉴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做法,将土地的市场价格作为对农民征地后的补偿依据;应以征地安置费和土地征用后的增值收益作为主要资金来源,来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生产就业。
最后,要用法律法规引导土地制度创新。法制化应逐渐成为农地制度进一步完善的方向,这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维系社会公正的必然选择。当前,最重要的是完善最直接影响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和创新的三部法律法规,即《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此外,应抓紧时机促使《物权法》的出台。
3 改革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提高农业产品的商品化率
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民的收入来源渠道呈多样化的趋势,但农村家庭经营性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增幅的下降也主要是农村家庭经营性收入增幅下降的结果。因此,实现农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稳定增长是实现农民增收的一个关键因素。在目前农产品普遍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像前几年那样通过提高农产品收购价以增加农村家庭收入的方法已经行不通了。为增加农民家庭的经营性收入,各地要大力调整农产品种养结构,根据市场的需要引导农民的生产行为,积极发展名、优、特、新的农产品。在农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各地政府要充当市场与农民之间的桥梁,积极为农业生产和结构调整服务。另一方面,各地要改革目前以家庭分散经营为主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扶植一批适应产业化发展的“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农产品的深加工和精加工,以提高农产品的商品化水平,使农民在深加工中获得较高的收益。此外,各地还要对农业实行应有的保护和扶持政策,目前的关键是执行农产品保护价政策,以稳定农产品价格,最终实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
4 发展教育产业,努力提高农村居民的人力资本积累水平
人力资本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越来越大。教育资源的匮乏使得农村居民接受教育的机会远远低于城镇居民。农民改变身份与职业的主要途径是接受高等或中等教育,这是被城镇居民阶层接纳的基本条件。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的民工在城市中只能从事建筑业、饮食业、服务业等重体力劳动,倍受歧视,这是农民兼业化的主要原因。中国参与城镇化的农民是以民工还是以学生的身份,对中国社会安定有着重要的影响。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提升,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对文化程度的要求越来越高,提高农民的文化程度,是增加农民社会流动的前提条件。各级财政應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转移支付,特别是要加大贫困地区的教育投资,积极发挥“希望工程”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改善农村教育设施条件,增强师资力量。切实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必须在保证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开放中学社会办学教育市场,形成一个充分竞争的高效的农村教育市场,降低农民接受教育的成本,力争尽快普及农村高中教育,大幅度扩充高等教育的招生数量,为农民子弟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奠定人力资源基础。 5 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为农民进城提供方便条件
目前,在许多城市,对农民进城,往往采取限制和排斥的态度。有些城市甚至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限制外地劳动力对某些行业的进入。从短期看,这对于缓解其就业矛盾,可能是有益的。但从较长的时间看,却是得不偿失的。实践表明,农民进城打工,能够促进城乡统一的勞动力市场形成,整合城乡劳动力资源,合理调整行业之间劳动力结构,有利于实现劳动力资源更有效的配置。
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必须打破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壁垒和地方保护、地区封锁的格局,把农村劳动力的流动、配置纳入劳动力市场的运作范围,从而形成全国性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大市场,使全国各地城乡劳动力能够在不同地区、不同城乡、不同行业、不同职业、不同单位之间自由流动、合理流动。要彻底改革城乡不平等的规章制度,首先要改革劳动就业制度,严格按照《“十二五”纲要》的要求,消除农村劳动力进人城市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引导农村富裕劳动力在城乡、地区间的有序流动”。二要帮助建立连接城乡的就业信息系统,减少农民就业的信息寻找成本。三要下大力气搞好农村基础教育和农民进城就业培训,消除农民就业的能力障碍。四要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的就业、工资、医疗、伤残等各方面利益提供保护。
6 充分利用政策措施,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
加入WTO后,我国应把国际上的一些措施作为支持农业发展的主要手段来使用。一是加大对农业科研和科技推广的投入,把农业科研投资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目前的0.17%~0.25%提高到0.5%,以后逐渐达到1%以上。二是搞好规划,充分利用WTO规则中的补贴条款。在加入WTO的情况下,按允许的“微量标准”计算,我国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与补贴仍有较大的调节空间,至少为1000亿元人民币。关键是要利用好WTO规则,把这笔钱补贴到最重要的产品上去。从我国当前和今后的形势看,应重点加大对粮食价格和粮食生产资料的补贴力度,对其他农产品进行补贴时,也应调整补贴结构,逐步减少对流通环节的补贴,把支持与补贴的重点转向农业生产者。三是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农业收入支持体系。目前许多国家在对农业提供价格支持和投入补贴的同时,还通过建立农业收入支持体系来稳定农业生产者收入。建议国家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对农业生产提供保险支持。为了使农业生产者真正得到保险,避免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又能使农业保险者正常经营下去,各级财政应设立灾害保险补助金,对农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增加保险险种。与此同时,还应尝试建立农民收入保险制度,使之逐步成为保证农业生产者最低收入水平的保障手段。四是结合当前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建立农业结构调整基金。根据WTO《农业协议》,政府财政对农业结构调整提供一定的支持属于“绿箱”政策范围,可以放行。基金的主要使用方向是:(1)对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提供资金支持;(2)扶持出口导向型农产品的生产;(3)对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支持。
总之,三农问题是一个宏观性的问题,它具有一定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它更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软肋”。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只是浮在表面上的问题,而要真正从根本上解决就应该对现存的制约农民增收的制度进行创新。制度创新就是改革,坚持制度创新也就是坚持改革。中国三农问题的顺利解决必将对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解决其农业和农村问题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借鉴作。
参考文献:
[1] 杨树成.农村居民收入的政策效应检验[J].安徽农业科学,2010年22期.
[2] 饶文山.我国农民收入现状分析[J].知识经济,2009年13期.
[3] 李全喜,赵玲.社会转型以来农民流动的特点与趋势[J].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01期.
[4] 马宇,许晓阳,韩存.劳动力转移、非农产业投入与农民收入增加[J].财贸研究,2008年02期.
【关键词】农民;农业;收入问题;增收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全国近13亿人口当中,农村人口占了接近70%。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农村能否如期完成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任务,对全国来说举足轻重。因此,农民收入问题是我国农村经济工作的一个核心问题。当前,我国的农民收入问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特别是1997年以来,我国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明显回落。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不仅影响我国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对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有不利的影响。
为此,要实现农民收入的增长,必须相应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包括减轻农民负担,加快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等。
1 尊重农民首创精神论,认真规范政府涉农行为,积极转变政府职能
如果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做一番历史考察,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是推动农村经济创新和发展从而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动力。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共出现过三个方面的大的创新:一是抛弃人民公社体制,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制度创新;二是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的结构创新;三是推广以育种为核心的农用先进科技,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实现农业产业化的技术创新。这些都是尊重农民首创精神的结果。
政府的角色必须发生改变,尤其是在市场引导和财政支出方面要下大力气。目前主要的研究观点认为:国家必须认真规范基层政府的涉农行为,杜绝“好心办坏事”,“帮农却坑农”的事情发生。为此,基层政府的职能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进一步调整:建立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管理系统、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业教育科技推广体制。同时政府要制定有利于农民收入增长的产业政策以减少农业生产者的成本支出。减轻农民负担从近期来看,为解决农民收入低下的问题,政府部门应采取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促进农业发展。
2 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土地制度
关于土地制度的改革,必须根据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适时探索土地制度改革的新路径。土地制度的创新也必须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开展。
首先,应明确构建以村为农地产权主体的农地产权制度。在现行的乡、村、村民小组三级体制中,由村民委员会来代表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者行使土地所有权的职能,既合理又合法。
其次,应改革现行的征地制度,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现行的征地制度缺乏对农民权利和利益的保护,农民失去土地后无法利用过低的补偿去生活。就业。强制性征地严重损害了农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政府对土地的征用,也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市场方式,实行“阳光作业”;应借鉴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做法,将土地的市场价格作为对农民征地后的补偿依据;应以征地安置费和土地征用后的增值收益作为主要资金来源,来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生产就业。
最后,要用法律法规引导土地制度创新。法制化应逐渐成为农地制度进一步完善的方向,这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维系社会公正的必然选择。当前,最重要的是完善最直接影响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和创新的三部法律法规,即《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此外,应抓紧时机促使《物权法》的出台。
3 改革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提高农业产品的商品化率
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民的收入来源渠道呈多样化的趋势,但农村家庭经营性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增幅的下降也主要是农村家庭经营性收入增幅下降的结果。因此,实现农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稳定增长是实现农民增收的一个关键因素。在目前农产品普遍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像前几年那样通过提高农产品收购价以增加农村家庭收入的方法已经行不通了。为增加农民家庭的经营性收入,各地要大力调整农产品种养结构,根据市场的需要引导农民的生产行为,积极发展名、优、特、新的农产品。在农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各地政府要充当市场与农民之间的桥梁,积极为农业生产和结构调整服务。另一方面,各地要改革目前以家庭分散经营为主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扶植一批适应产业化发展的“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农产品的深加工和精加工,以提高农产品的商品化水平,使农民在深加工中获得较高的收益。此外,各地还要对农业实行应有的保护和扶持政策,目前的关键是执行农产品保护价政策,以稳定农产品价格,最终实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
4 发展教育产业,努力提高农村居民的人力资本积累水平
人力资本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越来越大。教育资源的匮乏使得农村居民接受教育的机会远远低于城镇居民。农民改变身份与职业的主要途径是接受高等或中等教育,这是被城镇居民阶层接纳的基本条件。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的民工在城市中只能从事建筑业、饮食业、服务业等重体力劳动,倍受歧视,这是农民兼业化的主要原因。中国参与城镇化的农民是以民工还是以学生的身份,对中国社会安定有着重要的影响。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提升,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对文化程度的要求越来越高,提高农民的文化程度,是增加农民社会流动的前提条件。各级财政應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转移支付,特别是要加大贫困地区的教育投资,积极发挥“希望工程”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改善农村教育设施条件,增强师资力量。切实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必须在保证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开放中学社会办学教育市场,形成一个充分竞争的高效的农村教育市场,降低农民接受教育的成本,力争尽快普及农村高中教育,大幅度扩充高等教育的招生数量,为农民子弟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奠定人力资源基础。 5 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为农民进城提供方便条件
目前,在许多城市,对农民进城,往往采取限制和排斥的态度。有些城市甚至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限制外地劳动力对某些行业的进入。从短期看,这对于缓解其就业矛盾,可能是有益的。但从较长的时间看,却是得不偿失的。实践表明,农民进城打工,能够促进城乡统一的勞动力市场形成,整合城乡劳动力资源,合理调整行业之间劳动力结构,有利于实现劳动力资源更有效的配置。
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必须打破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壁垒和地方保护、地区封锁的格局,把农村劳动力的流动、配置纳入劳动力市场的运作范围,从而形成全国性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大市场,使全国各地城乡劳动力能够在不同地区、不同城乡、不同行业、不同职业、不同单位之间自由流动、合理流动。要彻底改革城乡不平等的规章制度,首先要改革劳动就业制度,严格按照《“十二五”纲要》的要求,消除农村劳动力进人城市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引导农村富裕劳动力在城乡、地区间的有序流动”。二要帮助建立连接城乡的就业信息系统,减少农民就业的信息寻找成本。三要下大力气搞好农村基础教育和农民进城就业培训,消除农民就业的能力障碍。四要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的就业、工资、医疗、伤残等各方面利益提供保护。
6 充分利用政策措施,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
加入WTO后,我国应把国际上的一些措施作为支持农业发展的主要手段来使用。一是加大对农业科研和科技推广的投入,把农业科研投资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目前的0.17%~0.25%提高到0.5%,以后逐渐达到1%以上。二是搞好规划,充分利用WTO规则中的补贴条款。在加入WTO的情况下,按允许的“微量标准”计算,我国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与补贴仍有较大的调节空间,至少为1000亿元人民币。关键是要利用好WTO规则,把这笔钱补贴到最重要的产品上去。从我国当前和今后的形势看,应重点加大对粮食价格和粮食生产资料的补贴力度,对其他农产品进行补贴时,也应调整补贴结构,逐步减少对流通环节的补贴,把支持与补贴的重点转向农业生产者。三是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农业收入支持体系。目前许多国家在对农业提供价格支持和投入补贴的同时,还通过建立农业收入支持体系来稳定农业生产者收入。建议国家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对农业生产提供保险支持。为了使农业生产者真正得到保险,避免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又能使农业保险者正常经营下去,各级财政应设立灾害保险补助金,对农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增加保险险种。与此同时,还应尝试建立农民收入保险制度,使之逐步成为保证农业生产者最低收入水平的保障手段。四是结合当前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建立农业结构调整基金。根据WTO《农业协议》,政府财政对农业结构调整提供一定的支持属于“绿箱”政策范围,可以放行。基金的主要使用方向是:(1)对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提供资金支持;(2)扶持出口导向型农产品的生产;(3)对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支持。
总之,三农问题是一个宏观性的问题,它具有一定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它更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软肋”。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只是浮在表面上的问题,而要真正从根本上解决就应该对现存的制约农民增收的制度进行创新。制度创新就是改革,坚持制度创新也就是坚持改革。中国三农问题的顺利解决必将对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解决其农业和农村问题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借鉴作。
参考文献:
[1] 杨树成.农村居民收入的政策效应检验[J].安徽农业科学,2010年22期.
[2] 饶文山.我国农民收入现状分析[J].知识经济,2009年13期.
[3] 李全喜,赵玲.社会转型以来农民流动的特点与趋势[J].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01期.
[4] 马宇,许晓阳,韩存.劳动力转移、非农产业投入与农民收入增加[J].财贸研究,2008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