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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印度和巴基斯坦的核武器发展都经过了一个长期的过程,印度的核计划进展较为顺利,而巴基斯坦的核计划发展则相对有些曲折。双方最终都建立起了各自的核力量,实现了对对方的最低可信核威慑。作为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核选择在双方的长期对抗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地缘政治上的强制性使印巴成为天生的对手,经过在常规力量上的严重失衡之后,双方在核威慑的基础上实现了战略平衡。
关键词:核武化;印度;巴基斯坦;核威慑
一、印度核政策的演变及核计划的发展
印度发展核技术,追求核武器的历史由来已久。在印度独立前不久,国大党领导人尼赫鲁就已深刻认识到了核武器的“用途”,并明确提出了印度将进行核技术研究的基本方针。1945年,塔塔家族在德里设立了“塔塔基础研究所”,开始研究原子核物理,并培养了一批从事核物理和有关技术的科学家,为后来印度的原子能研究打下了一定的基础。1947年独立以后,在追求大国地位的思想指导下,印度走上了追求核武器的旅程,其核政策大体上经过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1.尼赫鲁政府的和平核政策(1947—1964年)。其主要表现在:公开承诺不谋求制造核武器,承诺印度将建设性地开发原子能;和平利用核能,把核科技、核设施和核材料完全用于和平的目的而非用于军事目的;在国内反对从事核武器的研究和开发,在国际上则积极鼓吹核军控,二者相互作用,从而树立起了印度的和平核形象。
1948年10月8日,印度国会通过“原子能法案”,并成立了原子能委员会,统管相关工作。印度于这一年开始勘探铀矿,着手制定核发展计划。1955年,印度建立原子能部,由尼赫鲁亲自兼任部长。该部下设原子能委员会和原子能矿藏开采局,分别负责核研究的规划、组织实施和资源的勘探和开采工作。1956年,在原子能部内成立了第一个核研究中心,同年成功建造了第一座40兆瓦的研究反应堆,所需重水由美国提供。1957年印度又组建了特雷贝姆国家原子能机构。l960年印度第一座研究反应堆在巴巴原子能研究中心开始运行。1962年印度在兰格尔建立了第一座重水加工厂。
2.“核门槛”政策(1964—1997 年)。自60年代中期以来,在敏感的核问题上,印度政府走了一条既不同于五个核大国又不同于其他非核国家的发展道路,即在和平核能计划的掩盖下积极谋求掌握并发展核武器技术并最终公开走向核武化。
60年代中期一直到90年代中后期,由于核环境的变化,印度政府开始改变原先的和平核政策。自夏斯特里出任印度总理以来,历届印度政府都强调保留核选择权,执行一种“核门槛”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在不制造核武器的前提下公开宣称要保留核选择权;反对国际核查,保证印度和计划的独立自主;进行核试爆,发展核武技术;实施“最后一根导线”核战略,加紧研制和生产核武器部件。“核门槛”政策的实质是一种边缘政策,即通过民用核计划秘密储存核武器材料以及研究和开发核武器技术,但又不急于制造核武器,以便最大限度地保持核威慑能力。
1964年印度第一个钚后处理厂开始运行。1965年l1月,印度原子能委员会主席建议制定一个地下核爆炸计划,获得当时印度总理的批准。l969年,塔拉帕原子能工厂开始商业运行。1970年,印度原子能部宣布印度打算发展有关地下核试验的技术。1974年5月l8日,印度进行了第一次核试验,并宣称这次当量为1.5万吨TNT的核试验是一次用于和平目的的核爆炸,并不承认是一次核武器试验。然而,印度政府又强调此次爆炸证明了印度拥有研制核武器的能力。l974年第一次核试验之后,没有再进行核试验,但继续进行秘密核武器发展。在和平利用原子能的旗号下,印度得到了西方发达国家和前苏联的技术和物资支持。截止到1998年核试验前,印度已建成了4座双机核电站,7座核研究反应堆,6个重水加工厂,3个核废料处理厂,拥有近3万人的核技术队伍,基本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而独立的核能体系。
3.“引进核武器的选择”政策(1998年)。1998年3月,瓦杰帕伊政府在施政纲领中明确指出“将重新审议印度的核政策,并行使引进核武器的选择权”。5月11日和13日,印度就进行了两轮共五次核试验。
二、巴基斯坦核政策的演变及核计划的发展
1.第一阶段(1953年-1971年)。期间,巴基斯坦没有从事任何具体的军事核计划,主要目标是建立民用核设施,但20世纪60年代其国家领导人的一些模糊声明及拒签核不扩散条约(NPT)的行为,表明巴基斯坦开始了有条件地奉行核选择战略。
1953年是巴基斯坦核发展的一个起点,促使这一发展的不是本国或本地区的形势使然,而是始于50年代中期美国提出的“和平利用原子能”的计划。时任原子能部长的佐勒菲卡尔•阿里•布托(Zulfikar Ali Bhutto)发表讲话说:“巴基斯坦绝不在原子竞赛中落后。作为在亚洲占有重要战略地位的国家,我们无法停止也不能停止发展原子能。我向你们保证,为了国家的安全和进步,我们会做出任何改革去加快和平目的的原子能建设。”
1965--1968年间,巴基斯坦政府内部出现了因1964年印度后处理厂建设而引发的对于核武选择的首次争论。同时,基于对印度发展核武器的担忧,当印度以歧视性为由拒绝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时,巴基斯坦也拒绝签署该条约;但总体而言,这一阶段的巴基斯坦核计划仍是以和平发展为主要追求目标,核政策也没有明显核军事化的倾向。尤其是总统阿尤布•汗等军方领导人从未对核问题表现出任何兴趣,在他们看来,巴基斯坦脆弱的地理位置在某种程度上反而可以成为国家的潜在力量,通过与西方的联盟和常规武器的现代化就能保证巴基斯坦的安全。
这一时期,西方国家对巴基斯坦的核计划提供了大量帮助。1962年,美国同意向巴提供一个轻水反应堆,这个反应堆于1965年开始运行,为5兆瓦,后来成了巴的研究反应堆。1972年,加拿大向巴提供了一个重水反应堆,巴在此基础上建成了卡拉奇核电站,同时加还向巴提供了重水生产装置。
2.第二阶段(1971年-1998年),巴基斯坦在核问题上紧随印度,奉行“保留核武器选择权”的核政策。期间,巴基斯坦利用各种途径着手浓缩铀的研制,大量进口核原料和部件,全面提升核武化的研制水平,并最终拥有了制造核武器的能力。
1971年布托出任巴基斯坦政府总理成为巴基斯坦核发展历史上最具有决定性的事件,标志着伊斯兰堡核计划从民用向军事方向的转变。他明确表示,巴基斯坦也要有自己的核武器发展计划,声称“如果印度发展核武器,我们就是吃糠咽菜,也要发展核武器。除此以外,我们没有别的选择。”
1971年巴基斯坦在印巴战争中的失利使巴基斯坦与印度的实力差距进一步拉大,东巴基斯坦的分离意味着巴战略优势的丧失,新的防御思维随后出现。1972年1月20日的木尔坦会议成为巴基斯坦核历史上最为关键和重要的会议,并最终确定了巴基斯坦向核武器道路的迈进。1974年以后,迫于印度首次核试验的压力,巴基斯坦加快了其核发展计划,国内精英也要求布托政府尽快建立核武器库来应对印度的核能力。1977年德国公司向巴出口了用于铀浓缩工厂的有关设备,英国公司向巴出口了30台控制离心机转速的高频开关,为巴核理论研究和实验解决了紧迫问题。
然而,国际社会尤其是美国的压力,让巴基斯坦的核发展道路充满了曲折。1976年,美国通过了关于国际安全援助和武器出口管制的格兰赛明顿修正案(Glenn-Symington Amendment),这对强烈依赖他国核武技术的巴基斯坦来说无疑是一记重棒。1977年,美国以防止巴发展核武器为由对巴实行制裁,直到苏联入侵阿富汗之后才取消。1977年、1979年、1990年,美国运用格兰赛明顿修正案和普雷勒斯修正案(Pressler Amendment),多次中止对巴基斯坦的经济、军事援助。此外,美国和加拿大这两个同巴基斯坦在核领域方面的最大合作者同时压制法巴核后处理工厂的交易,使得法国最终放弃了1976年3月与巴基斯坦正式签署的核后处理厂合同。
现实迫使巴基斯坦将重心转向了武器级的浓缩铀计划。1975年,曾在荷兰铀浓缩工厂工作过的巴基斯坦冶金学家卡迪尔•汗回国,巴政府建立了由他领导的有关武器级浓缩铀的独立核武计划攻关小组,大大推动了研制进程。到1979年,巴基斯坦成功浓缩了少量铀。有报道显示,到1984年,巴基斯坦就完成了对机载核导弹的设计。
1979年11月苏联入侵阿富汗戏剧性地改变了巴基斯坦所面临的尴尬处境,作为“前线国家”的战略地位也由此突显出来。巴基斯坦总统齐亚•哈克(Zia-ul-Haq)借助这一机会,从多种渠道进口核原料、组件,建立核设施,加强核科技人员力量。与此同时,印巴80年代、90年代的对峙局面及不时出现的危机再次坚定了巴基斯坦的核决心。面对印度核能力不断上升的态势,伊期兰堡一直坚持核选择权政策,既不表示自愿放弃核武器,也不表明试图获得核武器;宣称不生产核武器的同时,强调并切实提升自己的核武能力。
冷战结束以后,巴基斯坦的核计划继续进行,并达到能够生产核武器的水平,以保持在核武器发展方面与印度的抗衡能力。持续不断的印巴冲突、印度不断增长的核能力和印度人民党上台后对巴基斯坦的强硬态度,使巴基斯坦越来越感到有必要依赖核武器来确保国家安全,并最终在印度核试验之后也走上了核武化的道路。
三、对南亚核武化的理论分析
一国核武器的发展和核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涉及到威慑这一古老的思想。威慑成立的条件有三个:第一,威慑方必须有确定可靠的能力;第二,要有在必要的时候使用这种能力的决心;第三,必须把自己的威慑能力有效地传递给对手。使用核威慑并取得成功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一方的核力量足以使另一方面临最大限度破环力的威胁;二是使用核力量的一方确信自己有使用这种力量的意志。因此,核威慑的效果只能是物质效力和心理效力的综合,或者说只有运用核武器在物质方面和心理方面都产生了效果,核威慑才有成效。
威慑的运作机制涉及代价评估和风险评估两个方面。代价评估是指被威慑方在对形势进行判断时,对潜在代价与潜在收益进行比较,进而决定是否采取行动。风险评估是指被威慑方在对形势进行判断时,对威慑方兑现其威慑的可能性的分析,根据风险大小决定是否采取行动。从理论上说,保证威慑奏效的措施有二:一是加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能力,提高潜在代价;二是加强兑现威胁的能力,增大对方要冒的风险。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代价的大小和风险的高低之间有一种反比倾向,威慑理论与政策的主要任务就是探求能使被威慑方的代价与风险系数同时提高的方式和手段。
印度一直奉行“地区威慑”的军事战略。其战略目标是称霸南亚,控制印度洋。在这一战略指导下,印度以中国和巴基斯坦为主要对手,突出核威慑条件下的高技术局部战争威胁,欲通过外交、军事和经济手段,特别是核威慑,谋取和维护对南亚地区的威慑与控制。印度的防务专家自己说,印度发展核武器的目的是为了对付三种潜在威胁:一个是拥有核武器的巴基斯坦,一个是美国在印度洋地区的核武器与常规能力,另一个是已拥有核威慑能力的中国。为此,印度提出了核战略的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近期目标一是慑服巴基斯坦,二是威慑中国;远期目标是通过核威慑确立对印度洋的控制。1998年核试验以后,印度进一步增加国防费用,加速运载工具的研制和试射,以尽快形成有实战能力的核打击力量。1999年8月17日,印度国家安全顾问委员会出台了《核武器政策草案》,提出了印度核武器的发展、部署和使用原则,阐明了印度的核战略,即最低限度有效的核威慑。根据这一战略,印度计划在未来30年内耗资约160亿美元,生产和部署350—400枚核弹头。印度还在该草案中规定了他使用核威慑的原则:第一要有可信性,即让任何对手确信印度的核威慑能力;第二要具备有效性,使印度的核威慑政策效应达到最大限度。目前,印度已基本形成了完整的三位一体核力量,打击范围覆盖了巴基斯坦全境和中国部分地区。
巴基斯坦的核威慑战略则基于“首先使用”这一原则,由此保持对印度的最低可信核威慑。众所周知,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国家追求的三大根本目标,然而南亚特殊的地缘环境使巴基斯坦从一开始就在与印度的较量中处于劣势,其国家安全受到来自对方的严峻挑战,因此防务问题在巴基斯坦军事战略中一直处于中心地位。由于在常规力量上与印度差距悬殊,巴基斯坦能够依赖的就只有核武器这张王牌,而且只有坚持“首先使用”的原则,提高对方的代价评估,巴基斯坦才能对印度保持有效的威慑。正如巴基斯坦前外长阿齐兹所说:“我们仍然对来自印度的威胁感到担心。尽管我们在常规力量方面存在着差距,但从核力量的角度讲,我们目前获得了某种地缘战略的平衡。”冷战后,世界格局多极化的趋势使巴基斯坦所依靠的联盟战略越来越失去功效,面对地缘政治现实,巴基斯坦更多地推行一种自助战略,特别是依靠加强军事实力来保障其安全、独立和强大。实际上,核选择早已成为巴基斯坦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结语:地缘政治上的特殊性使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存在与生俱来的矛盾。从国家安全战略的角度出发,印度发展核武器的目的是确保其在南亚的核心地位,同时排除外来势力的干预,维护其南亚战略的整体性。由于地缘政治上的强制性,巴基斯坦不可避免地成为印度核威慑的首要对象,其核战略选择更多地是对印度发展核武器的被动反应。巴基斯坦对于核武器的“首先使用”原则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一种无奈之举,但确实抵消了其在常规力量上的劣势,保持了对印度的最低可信核威慑,从而实现了与对方的战略平衡。
关键词:核武化;印度;巴基斯坦;核威慑
一、印度核政策的演变及核计划的发展
印度发展核技术,追求核武器的历史由来已久。在印度独立前不久,国大党领导人尼赫鲁就已深刻认识到了核武器的“用途”,并明确提出了印度将进行核技术研究的基本方针。1945年,塔塔家族在德里设立了“塔塔基础研究所”,开始研究原子核物理,并培养了一批从事核物理和有关技术的科学家,为后来印度的原子能研究打下了一定的基础。1947年独立以后,在追求大国地位的思想指导下,印度走上了追求核武器的旅程,其核政策大体上经过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1.尼赫鲁政府的和平核政策(1947—1964年)。其主要表现在:公开承诺不谋求制造核武器,承诺印度将建设性地开发原子能;和平利用核能,把核科技、核设施和核材料完全用于和平的目的而非用于军事目的;在国内反对从事核武器的研究和开发,在国际上则积极鼓吹核军控,二者相互作用,从而树立起了印度的和平核形象。
1948年10月8日,印度国会通过“原子能法案”,并成立了原子能委员会,统管相关工作。印度于这一年开始勘探铀矿,着手制定核发展计划。1955年,印度建立原子能部,由尼赫鲁亲自兼任部长。该部下设原子能委员会和原子能矿藏开采局,分别负责核研究的规划、组织实施和资源的勘探和开采工作。1956年,在原子能部内成立了第一个核研究中心,同年成功建造了第一座40兆瓦的研究反应堆,所需重水由美国提供。1957年印度又组建了特雷贝姆国家原子能机构。l960年印度第一座研究反应堆在巴巴原子能研究中心开始运行。1962年印度在兰格尔建立了第一座重水加工厂。
2.“核门槛”政策(1964—1997 年)。自60年代中期以来,在敏感的核问题上,印度政府走了一条既不同于五个核大国又不同于其他非核国家的发展道路,即在和平核能计划的掩盖下积极谋求掌握并发展核武器技术并最终公开走向核武化。
60年代中期一直到90年代中后期,由于核环境的变化,印度政府开始改变原先的和平核政策。自夏斯特里出任印度总理以来,历届印度政府都强调保留核选择权,执行一种“核门槛”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在不制造核武器的前提下公开宣称要保留核选择权;反对国际核查,保证印度和计划的独立自主;进行核试爆,发展核武技术;实施“最后一根导线”核战略,加紧研制和生产核武器部件。“核门槛”政策的实质是一种边缘政策,即通过民用核计划秘密储存核武器材料以及研究和开发核武器技术,但又不急于制造核武器,以便最大限度地保持核威慑能力。
1964年印度第一个钚后处理厂开始运行。1965年l1月,印度原子能委员会主席建议制定一个地下核爆炸计划,获得当时印度总理的批准。l969年,塔拉帕原子能工厂开始商业运行。1970年,印度原子能部宣布印度打算发展有关地下核试验的技术。1974年5月l8日,印度进行了第一次核试验,并宣称这次当量为1.5万吨TNT的核试验是一次用于和平目的的核爆炸,并不承认是一次核武器试验。然而,印度政府又强调此次爆炸证明了印度拥有研制核武器的能力。l974年第一次核试验之后,没有再进行核试验,但继续进行秘密核武器发展。在和平利用原子能的旗号下,印度得到了西方发达国家和前苏联的技术和物资支持。截止到1998年核试验前,印度已建成了4座双机核电站,7座核研究反应堆,6个重水加工厂,3个核废料处理厂,拥有近3万人的核技术队伍,基本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而独立的核能体系。
3.“引进核武器的选择”政策(1998年)。1998年3月,瓦杰帕伊政府在施政纲领中明确指出“将重新审议印度的核政策,并行使引进核武器的选择权”。5月11日和13日,印度就进行了两轮共五次核试验。
二、巴基斯坦核政策的演变及核计划的发展
1.第一阶段(1953年-1971年)。期间,巴基斯坦没有从事任何具体的军事核计划,主要目标是建立民用核设施,但20世纪60年代其国家领导人的一些模糊声明及拒签核不扩散条约(NPT)的行为,表明巴基斯坦开始了有条件地奉行核选择战略。
1953年是巴基斯坦核发展的一个起点,促使这一发展的不是本国或本地区的形势使然,而是始于50年代中期美国提出的“和平利用原子能”的计划。时任原子能部长的佐勒菲卡尔•阿里•布托(Zulfikar Ali Bhutto)发表讲话说:“巴基斯坦绝不在原子竞赛中落后。作为在亚洲占有重要战略地位的国家,我们无法停止也不能停止发展原子能。我向你们保证,为了国家的安全和进步,我们会做出任何改革去加快和平目的的原子能建设。”
1965--1968年间,巴基斯坦政府内部出现了因1964年印度后处理厂建设而引发的对于核武选择的首次争论。同时,基于对印度发展核武器的担忧,当印度以歧视性为由拒绝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时,巴基斯坦也拒绝签署该条约;但总体而言,这一阶段的巴基斯坦核计划仍是以和平发展为主要追求目标,核政策也没有明显核军事化的倾向。尤其是总统阿尤布•汗等军方领导人从未对核问题表现出任何兴趣,在他们看来,巴基斯坦脆弱的地理位置在某种程度上反而可以成为国家的潜在力量,通过与西方的联盟和常规武器的现代化就能保证巴基斯坦的安全。
这一时期,西方国家对巴基斯坦的核计划提供了大量帮助。1962年,美国同意向巴提供一个轻水反应堆,这个反应堆于1965年开始运行,为5兆瓦,后来成了巴的研究反应堆。1972年,加拿大向巴提供了一个重水反应堆,巴在此基础上建成了卡拉奇核电站,同时加还向巴提供了重水生产装置。
2.第二阶段(1971年-1998年),巴基斯坦在核问题上紧随印度,奉行“保留核武器选择权”的核政策。期间,巴基斯坦利用各种途径着手浓缩铀的研制,大量进口核原料和部件,全面提升核武化的研制水平,并最终拥有了制造核武器的能力。
1971年布托出任巴基斯坦政府总理成为巴基斯坦核发展历史上最具有决定性的事件,标志着伊斯兰堡核计划从民用向军事方向的转变。他明确表示,巴基斯坦也要有自己的核武器发展计划,声称“如果印度发展核武器,我们就是吃糠咽菜,也要发展核武器。除此以外,我们没有别的选择。”
1971年巴基斯坦在印巴战争中的失利使巴基斯坦与印度的实力差距进一步拉大,东巴基斯坦的分离意味着巴战略优势的丧失,新的防御思维随后出现。1972年1月20日的木尔坦会议成为巴基斯坦核历史上最为关键和重要的会议,并最终确定了巴基斯坦向核武器道路的迈进。1974年以后,迫于印度首次核试验的压力,巴基斯坦加快了其核发展计划,国内精英也要求布托政府尽快建立核武器库来应对印度的核能力。1977年德国公司向巴出口了用于铀浓缩工厂的有关设备,英国公司向巴出口了30台控制离心机转速的高频开关,为巴核理论研究和实验解决了紧迫问题。
然而,国际社会尤其是美国的压力,让巴基斯坦的核发展道路充满了曲折。1976年,美国通过了关于国际安全援助和武器出口管制的格兰赛明顿修正案(Glenn-Symington Amendment),这对强烈依赖他国核武技术的巴基斯坦来说无疑是一记重棒。1977年,美国以防止巴发展核武器为由对巴实行制裁,直到苏联入侵阿富汗之后才取消。1977年、1979年、1990年,美国运用格兰赛明顿修正案和普雷勒斯修正案(Pressler Amendment),多次中止对巴基斯坦的经济、军事援助。此外,美国和加拿大这两个同巴基斯坦在核领域方面的最大合作者同时压制法巴核后处理工厂的交易,使得法国最终放弃了1976年3月与巴基斯坦正式签署的核后处理厂合同。
现实迫使巴基斯坦将重心转向了武器级的浓缩铀计划。1975年,曾在荷兰铀浓缩工厂工作过的巴基斯坦冶金学家卡迪尔•汗回国,巴政府建立了由他领导的有关武器级浓缩铀的独立核武计划攻关小组,大大推动了研制进程。到1979年,巴基斯坦成功浓缩了少量铀。有报道显示,到1984年,巴基斯坦就完成了对机载核导弹的设计。
1979年11月苏联入侵阿富汗戏剧性地改变了巴基斯坦所面临的尴尬处境,作为“前线国家”的战略地位也由此突显出来。巴基斯坦总统齐亚•哈克(Zia-ul-Haq)借助这一机会,从多种渠道进口核原料、组件,建立核设施,加强核科技人员力量。与此同时,印巴80年代、90年代的对峙局面及不时出现的危机再次坚定了巴基斯坦的核决心。面对印度核能力不断上升的态势,伊期兰堡一直坚持核选择权政策,既不表示自愿放弃核武器,也不表明试图获得核武器;宣称不生产核武器的同时,强调并切实提升自己的核武能力。
冷战结束以后,巴基斯坦的核计划继续进行,并达到能够生产核武器的水平,以保持在核武器发展方面与印度的抗衡能力。持续不断的印巴冲突、印度不断增长的核能力和印度人民党上台后对巴基斯坦的强硬态度,使巴基斯坦越来越感到有必要依赖核武器来确保国家安全,并最终在印度核试验之后也走上了核武化的道路。
三、对南亚核武化的理论分析
一国核武器的发展和核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涉及到威慑这一古老的思想。威慑成立的条件有三个:第一,威慑方必须有确定可靠的能力;第二,要有在必要的时候使用这种能力的决心;第三,必须把自己的威慑能力有效地传递给对手。使用核威慑并取得成功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一方的核力量足以使另一方面临最大限度破环力的威胁;二是使用核力量的一方确信自己有使用这种力量的意志。因此,核威慑的效果只能是物质效力和心理效力的综合,或者说只有运用核武器在物质方面和心理方面都产生了效果,核威慑才有成效。
威慑的运作机制涉及代价评估和风险评估两个方面。代价评估是指被威慑方在对形势进行判断时,对潜在代价与潜在收益进行比较,进而决定是否采取行动。风险评估是指被威慑方在对形势进行判断时,对威慑方兑现其威慑的可能性的分析,根据风险大小决定是否采取行动。从理论上说,保证威慑奏效的措施有二:一是加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能力,提高潜在代价;二是加强兑现威胁的能力,增大对方要冒的风险。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代价的大小和风险的高低之间有一种反比倾向,威慑理论与政策的主要任务就是探求能使被威慑方的代价与风险系数同时提高的方式和手段。
印度一直奉行“地区威慑”的军事战略。其战略目标是称霸南亚,控制印度洋。在这一战略指导下,印度以中国和巴基斯坦为主要对手,突出核威慑条件下的高技术局部战争威胁,欲通过外交、军事和经济手段,特别是核威慑,谋取和维护对南亚地区的威慑与控制。印度的防务专家自己说,印度发展核武器的目的是为了对付三种潜在威胁:一个是拥有核武器的巴基斯坦,一个是美国在印度洋地区的核武器与常规能力,另一个是已拥有核威慑能力的中国。为此,印度提出了核战略的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近期目标一是慑服巴基斯坦,二是威慑中国;远期目标是通过核威慑确立对印度洋的控制。1998年核试验以后,印度进一步增加国防费用,加速运载工具的研制和试射,以尽快形成有实战能力的核打击力量。1999年8月17日,印度国家安全顾问委员会出台了《核武器政策草案》,提出了印度核武器的发展、部署和使用原则,阐明了印度的核战略,即最低限度有效的核威慑。根据这一战略,印度计划在未来30年内耗资约160亿美元,生产和部署350—400枚核弹头。印度还在该草案中规定了他使用核威慑的原则:第一要有可信性,即让任何对手确信印度的核威慑能力;第二要具备有效性,使印度的核威慑政策效应达到最大限度。目前,印度已基本形成了完整的三位一体核力量,打击范围覆盖了巴基斯坦全境和中国部分地区。
巴基斯坦的核威慑战略则基于“首先使用”这一原则,由此保持对印度的最低可信核威慑。众所周知,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国家追求的三大根本目标,然而南亚特殊的地缘环境使巴基斯坦从一开始就在与印度的较量中处于劣势,其国家安全受到来自对方的严峻挑战,因此防务问题在巴基斯坦军事战略中一直处于中心地位。由于在常规力量上与印度差距悬殊,巴基斯坦能够依赖的就只有核武器这张王牌,而且只有坚持“首先使用”的原则,提高对方的代价评估,巴基斯坦才能对印度保持有效的威慑。正如巴基斯坦前外长阿齐兹所说:“我们仍然对来自印度的威胁感到担心。尽管我们在常规力量方面存在着差距,但从核力量的角度讲,我们目前获得了某种地缘战略的平衡。”冷战后,世界格局多极化的趋势使巴基斯坦所依靠的联盟战略越来越失去功效,面对地缘政治现实,巴基斯坦更多地推行一种自助战略,特别是依靠加强军事实力来保障其安全、独立和强大。实际上,核选择早已成为巴基斯坦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结语:地缘政治上的特殊性使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存在与生俱来的矛盾。从国家安全战略的角度出发,印度发展核武器的目的是确保其在南亚的核心地位,同时排除外来势力的干预,维护其南亚战略的整体性。由于地缘政治上的强制性,巴基斯坦不可避免地成为印度核威慑的首要对象,其核战略选择更多地是对印度发展核武器的被动反应。巴基斯坦对于核武器的“首先使用”原则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一种无奈之举,但确实抵消了其在常规力量上的劣势,保持了对印度的最低可信核威慑,从而实现了与对方的战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