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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现存一种"泛民主思潮",认为民主具有普世价值和绝对意义。有必要对这股思潮进行批驳,认识民主的局限和不足。需要既坚持发展民主的大方向,又要科学理性地看待民主,把民主当成一种手段而非目的。
关键词:泛民主思潮;民主;民主之路
一、现在中国的"泛民主思潮"
中国现在充斥着一股"泛民主思潮",一旦遇到问题,首先想到民主,以为民主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现在的中国,"民主"一词充斥个媒体、社会话语、官方文件。"民主"甚至被赋予了至高无上的道德涵义,简直成了所有美好事物的形容词。①他们认为民主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美好价值,甚至把民主当成价值判断的标准,"民主"成了"正义"的代名词:凡是民主的就是好的,好的东西也一定是符合民主的。民主成了一个不证自明、自给自足的绝对价值。
有些人的脑中总习惯"非黑即白"的二元思维,认为不是民主政体就是专制政体,但实际上,"民主""专制"从来不是绝对的,两者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并且还有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中性政体。也不能武断的认为"民主政体"就一定比"专制政体"好,孰优孰劣,还要根据特定历史条件,因时因地的进行分析。中国必定要走民主之路,这是历史趋势使然,也是广大中国人民群众的意愿。没有一个中国人愿意昧着良心说他愿意回到文革或者封建社会那种缺乏民主和法治的时代。但是我们现在的民主之路,也不能像一些人说的立马就实现多党轮流执政、全民普选,或者一下子就步入民主程度很高的社会。要尊重我们社会的现实,立足中国的实际,循序渐进地实现民主。
二、对"泛民主思潮"的批驳
我们对民主要抱有正确的态度,警惕"泛民主思潮",肯定民主积极意义的同时,又不能认为民主万能。应该充分肯定熊彼特的下述论断:"民主是一种政治方法,即,为达到政治--立法与行政的--决定而作出的某种形式的制度安排。……民主是一种政治方法,所以它同其他任何方法一样,其本身不能是目的。……对民主的无条件忠诚只能是由于我们对期望民主带来的某些利益或理想的无条件忠诚……所以对民主的合理忠诚必须有两个先决条件,即不但要有超理性价值的图式,而且要有可期望民主能以我们赞同的方式发挥作用的社会状况。"②现在中国,无论主张民主或者专制,都必须以"民主"或"专制"只是一个方法而非目的作为出发点,为自己的观点找到有说服力的论据。特别是"泛民主论者"必须为他们的民主主张提供民主能够更好地达到促进人民的福利或者是社会和谐发展等一些美好目标的论据,而决不能认为民主就是一个值得追求的美好价值来推崇,以此作为反对现行体制的理由,在逻辑上就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
在民主制度中,应该认识到选举代表应该是第二位的,而第一位的应该是把决定政治问题的权利赋予人民。不能把两者倒置,否则无疑把人民的利益置于危险的境地,然而现实中这样的例子却比比皆是,政客们为了得到政治权利往往牺牲人民的利益,利用人民手中的选票为自己的政治目的服务。另一方面,选举代表往往也未必能够实现把决定政治问题的权利赋予人民的最初目标。比如在某国的总统竞选中,选民往往不得不从其中一个候选人中确定投票,但是如果他对所有候选人都不满意,他就只能弃权,因为很少有人有足够的社会资源自己组织参加竞选。"选民在正常状况下无论如何并不控制他们的政治领导人,除非拒绝重选他们,或者拒绝重选支持他们的议会多数党。"④由此,选民只有在投票的时候才享受了被限制的政治权利(如上分析),而在没有投票的时候,他们几乎不享受任何政治权利。正如美国一名政治家说的那样:"实业家不了解的是,正如他们在经营石油,我在经营选票。"最典型的就属日本的选举,它的选举其实是美国民主在全球化扩张中的产物,最近的发展表明它不适合本土实际,社会机体的排斥反应越来越强烈:政治领导人的不断更迭,导致政策的不稳定,从而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人民对政治的厌恶;执政者不得不时刻防范对手,想方设法稳定既得政治权利,还要防范下属的倒戈。他们为此就已经筋疲力尽,更没有精力来从事对人民有利的事业。
人民通过民主选举出来的代表,在选民素质和选举出来的代表素质没有足够高的情况下,并不一定能够代表人民的意志,也未必能够做出科学的判断,人民重要的事项交给他们判断是危险的。试想,一个律师在面对一份诉讼状和面对一份政治决议时的反应,对于前者他能够利用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做出评判;而对于后者,他会觉得这离他距离很遥远,甚至感到困惑,其思考能力和运用逻辑推理的能力甚至不如平时,这时候若让他做出决定,结果往往不如人意,而且他很容易被利用。代表也往往因此变得懒惰不负责任,他的分析方法往往不尽合理,常常局限于自己的利益考量。试想让一个农民代表去表决修建三峡大坝,其表决结果往往仅仅取决于一些政治家们的宣传,仅仅取决于修建大坝能不能给他们带来现实利益,比如他们只考虑修建大坝能够使电价下降且不会再在用电高峰停电,能够防止洪水,如此等等。因此,他们很容易被一些政治集团利用,这也许并不比制作商业广告困难。
很多时候,人民共同事务的处理更加倚重的是个别人的聪明智慧,而非"民主"的办事方式。我们固然不能武断地做出论断:一个人或一些人一定比其他人更有智慧。但是若加一些条件的限制,如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对特定事务做出决断,我们就可以肯定,特定的人(专家或者有经验的长者)做出的判断比公众的判断要更加合理。比如让人民选举出来的代表去通过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法律,他们判断未必正确。再如在当时表决是否修建三峡大坝时,懂得水利工程的专家大多投了反对票,而他们只占代表的少数,因此他们并不能改变投票的结果。可是现在看来,三峡大坝非但没有实现当时设定的种种目标,而且可能带来越来越大的负面效应,当时的决定未必是正确的。
三、对现在中国民主之路的思考
我们在推进民主的进程中,要借鉴人类民主进程中的正反两方面经验,处理好民主与效率、民主与法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不能搞多党轮流执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民主。在现在中国,没有任何人任何团体能够替代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如果放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或实行多党轮流执政,必定会引起社会动乱。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就是我们的前车之鉴。
中国现在稳定和发展仍然是比民主更加上位的利益。我们绝对不能过快地推行街头政治,搞西方竞争选举那一套。否则很容易导致社会动乱,打断中国的发展进程,破坏人民的福祉,中国人民也绝不允许这样做。中国民主要保证在中国稳定和发展的前提下来推进。我们在继续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应该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地区平衡发展上。造就更大规模的中产阶级,培育日益发达的市民社会,促进民众政治意识的提高,提高民众政治参与的热情,再通过各种手段特别是法律的手段保证公民政治权利的实现。
要民主也要集中,民主不是万能的,有些事务并不适合靠民主的形式来做出。这时候就需要靠集中甚至是专制的手段来做出,比如国家紧急状态下相关决定,在遭受地震等灾害时的调用军队等决定。(这方面,中国现有体制就发挥了巨大的优势,在汶川地震中中国政府的表现就让美国政府在卡特里娜飓风中的表现相形见绌。)具体哪些事项需要民主来决定,哪些不需要,并没有定论,应该在实践中不断总结。
参考文献:
①【新加坡】郑永年:《中国的民主化及其限度》,《新加坡联合早报》(2011/3/22)。
②【美】约瑟夫·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59--360页。
作者简介:孙涛(1988-),男,山东临沂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10级法学理论硕士研究生。
关键词:泛民主思潮;民主;民主之路
一、现在中国的"泛民主思潮"
中国现在充斥着一股"泛民主思潮",一旦遇到问题,首先想到民主,以为民主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现在的中国,"民主"一词充斥个媒体、社会话语、官方文件。"民主"甚至被赋予了至高无上的道德涵义,简直成了所有美好事物的形容词。①他们认为民主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美好价值,甚至把民主当成价值判断的标准,"民主"成了"正义"的代名词:凡是民主的就是好的,好的东西也一定是符合民主的。民主成了一个不证自明、自给自足的绝对价值。
有些人的脑中总习惯"非黑即白"的二元思维,认为不是民主政体就是专制政体,但实际上,"民主""专制"从来不是绝对的,两者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并且还有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中性政体。也不能武断的认为"民主政体"就一定比"专制政体"好,孰优孰劣,还要根据特定历史条件,因时因地的进行分析。中国必定要走民主之路,这是历史趋势使然,也是广大中国人民群众的意愿。没有一个中国人愿意昧着良心说他愿意回到文革或者封建社会那种缺乏民主和法治的时代。但是我们现在的民主之路,也不能像一些人说的立马就实现多党轮流执政、全民普选,或者一下子就步入民主程度很高的社会。要尊重我们社会的现实,立足中国的实际,循序渐进地实现民主。
二、对"泛民主思潮"的批驳
我们对民主要抱有正确的态度,警惕"泛民主思潮",肯定民主积极意义的同时,又不能认为民主万能。应该充分肯定熊彼特的下述论断:"民主是一种政治方法,即,为达到政治--立法与行政的--决定而作出的某种形式的制度安排。……民主是一种政治方法,所以它同其他任何方法一样,其本身不能是目的。……对民主的无条件忠诚只能是由于我们对期望民主带来的某些利益或理想的无条件忠诚……所以对民主的合理忠诚必须有两个先决条件,即不但要有超理性价值的图式,而且要有可期望民主能以我们赞同的方式发挥作用的社会状况。"②现在中国,无论主张民主或者专制,都必须以"民主"或"专制"只是一个方法而非目的作为出发点,为自己的观点找到有说服力的论据。特别是"泛民主论者"必须为他们的民主主张提供民主能够更好地达到促进人民的福利或者是社会和谐发展等一些美好目标的论据,而决不能认为民主就是一个值得追求的美好价值来推崇,以此作为反对现行体制的理由,在逻辑上就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
在民主制度中,应该认识到选举代表应该是第二位的,而第一位的应该是把决定政治问题的权利赋予人民。不能把两者倒置,否则无疑把人民的利益置于危险的境地,然而现实中这样的例子却比比皆是,政客们为了得到政治权利往往牺牲人民的利益,利用人民手中的选票为自己的政治目的服务。另一方面,选举代表往往也未必能够实现把决定政治问题的权利赋予人民的最初目标。比如在某国的总统竞选中,选民往往不得不从其中一个候选人中确定投票,但是如果他对所有候选人都不满意,他就只能弃权,因为很少有人有足够的社会资源自己组织参加竞选。"选民在正常状况下无论如何并不控制他们的政治领导人,除非拒绝重选他们,或者拒绝重选支持他们的议会多数党。"④由此,选民只有在投票的时候才享受了被限制的政治权利(如上分析),而在没有投票的时候,他们几乎不享受任何政治权利。正如美国一名政治家说的那样:"实业家不了解的是,正如他们在经营石油,我在经营选票。"最典型的就属日本的选举,它的选举其实是美国民主在全球化扩张中的产物,最近的发展表明它不适合本土实际,社会机体的排斥反应越来越强烈:政治领导人的不断更迭,导致政策的不稳定,从而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人民对政治的厌恶;执政者不得不时刻防范对手,想方设法稳定既得政治权利,还要防范下属的倒戈。他们为此就已经筋疲力尽,更没有精力来从事对人民有利的事业。
人民通过民主选举出来的代表,在选民素质和选举出来的代表素质没有足够高的情况下,并不一定能够代表人民的意志,也未必能够做出科学的判断,人民重要的事项交给他们判断是危险的。试想,一个律师在面对一份诉讼状和面对一份政治决议时的反应,对于前者他能够利用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做出评判;而对于后者,他会觉得这离他距离很遥远,甚至感到困惑,其思考能力和运用逻辑推理的能力甚至不如平时,这时候若让他做出决定,结果往往不如人意,而且他很容易被利用。代表也往往因此变得懒惰不负责任,他的分析方法往往不尽合理,常常局限于自己的利益考量。试想让一个农民代表去表决修建三峡大坝,其表决结果往往仅仅取决于一些政治家们的宣传,仅仅取决于修建大坝能不能给他们带来现实利益,比如他们只考虑修建大坝能够使电价下降且不会再在用电高峰停电,能够防止洪水,如此等等。因此,他们很容易被一些政治集团利用,这也许并不比制作商业广告困难。
很多时候,人民共同事务的处理更加倚重的是个别人的聪明智慧,而非"民主"的办事方式。我们固然不能武断地做出论断:一个人或一些人一定比其他人更有智慧。但是若加一些条件的限制,如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对特定事务做出决断,我们就可以肯定,特定的人(专家或者有经验的长者)做出的判断比公众的判断要更加合理。比如让人民选举出来的代表去通过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法律,他们判断未必正确。再如在当时表决是否修建三峡大坝时,懂得水利工程的专家大多投了反对票,而他们只占代表的少数,因此他们并不能改变投票的结果。可是现在看来,三峡大坝非但没有实现当时设定的种种目标,而且可能带来越来越大的负面效应,当时的决定未必是正确的。
三、对现在中国民主之路的思考
我们在推进民主的进程中,要借鉴人类民主进程中的正反两方面经验,处理好民主与效率、民主与法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不能搞多党轮流执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民主。在现在中国,没有任何人任何团体能够替代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如果放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或实行多党轮流执政,必定会引起社会动乱。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就是我们的前车之鉴。
中国现在稳定和发展仍然是比民主更加上位的利益。我们绝对不能过快地推行街头政治,搞西方竞争选举那一套。否则很容易导致社会动乱,打断中国的发展进程,破坏人民的福祉,中国人民也绝不允许这样做。中国民主要保证在中国稳定和发展的前提下来推进。我们在继续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应该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地区平衡发展上。造就更大规模的中产阶级,培育日益发达的市民社会,促进民众政治意识的提高,提高民众政治参与的热情,再通过各种手段特别是法律的手段保证公民政治权利的实现。
要民主也要集中,民主不是万能的,有些事务并不适合靠民主的形式来做出。这时候就需要靠集中甚至是专制的手段来做出,比如国家紧急状态下相关决定,在遭受地震等灾害时的调用军队等决定。(这方面,中国现有体制就发挥了巨大的优势,在汶川地震中中国政府的表现就让美国政府在卡特里娜飓风中的表现相形见绌。)具体哪些事项需要民主来决定,哪些不需要,并没有定论,应该在实践中不断总结。
参考文献:
①【新加坡】郑永年:《中国的民主化及其限度》,《新加坡联合早报》(2011/3/22)。
②【美】约瑟夫·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59--360页。
作者简介:孙涛(1988-),男,山东临沂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10级法学理论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