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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榜样示范法作为中职生德育的一种重要且有效的教育形式,在德育过程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在不断发生转变,如何更好地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以提高其实效性,是中职院校开展“立德树人”的重要依据。本文主要针对中职院校在运用榜样示范法进行德育教育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试提出几点对策以促使榜样示范法的有效发挥。
【关键词】:榜样示范法;德育;中職院校
“榜样示范法,也称典型示范法,是指通过具有典型、榜样意义的人或事(正面的、先进的抑或反面的、落后的人或事)的示范引导、警示警诫作用,教育人们提高思想认识、规范自身行为的方法。”[1]苏霍姆林斯基说:“品德基础的建立不是靠长篇大论的说教,而是用榜样的砖石一天天地铺砌起来的。”[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人的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价值观念、思想观念也在不断更新的现代社会,榜样示范法更应该紧跟时代的步伐,不断创新和优化以便更好地发挥其实效性,促使中职院校的德育工作能够有新的突破和创新。
一、当前榜样示范法在中职德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中职院校虽然在不断开展榜样示范活动,但总体来说质量不高,效果不佳,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具体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忽视德育过程规律,榜样示范流于形式
在中职院校中对于榜样示范活动的开展没有系统的安排和整体的设计,有很大程度上的随意性和临时性。第一,榜样示范活动得以开展主要来自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强制,缺乏自觉主动实施榜样示范作用的意识。如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中,武汉市出现了许多模范先进人物,某些中职院校只是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强制要求下带领学生开展了先进人物的学习活动,活动形式只是让学生把先进人物的名称背下来,学生并不知道这些先进人物到底有什么样的先进事迹值得他们学习,再加上学生学完以后没有一个系统的后期追踪和检验过程,这就导致榜样示范教育流于形式,出现了走过场的现象,从而达不到所预期的教育效果。第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学习的先进模范人物主要是在校外,某些中职院校除了完成上级规定的学习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以外,缺乏学校内部的深度挖掘,尤其是在发生在学生身边的一些先进事迹更是少之又少。虽然学校每年都会开展关于“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一系列先进人物的评选活动,但是在评选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可控因素,导致评选结果不具代表性,没有发挥榜样示范的真正作用。
(二)忽视中职学生特点,榜样示范效果不佳
中职学生最大的特点就是文化基础和专业理论功底比较薄弱,学习理解能力比较差,与普通的高中学生相比,他们更喜欢也更容易接受一些形象直观的东西,对于理论思考和观点的凝结和提炼能力不擅长,积极主动地学习自觉性也不强烈,这就决定了在对中职学生进行德育教育时的特殊性。从中职学生的特点出发,就不能向普通的高中院校一样采取传统的教育模式,如报告会、座谈会等的理论宣传,而要将传统的理论灌输转化为形象直观的人物事迹,以便学生能够适应的方法。
(三)忽视教师的“言传身教”,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学生在学校里接触的最多的就是教师,教师的一言一行都有可能对学生产生深刻的影响,教师可以说是学生最直接、最现实的榜样。但是,某些中职院校的教师则是言行不一,说一套做一套,尤其是德育老师,往往只是在课堂上要求学生要学习榜样的先进事迹,自己却放松了学习的要求,不能够起到为人师表的作用。还有一些专业老师,认为德育课没有用,不应该开设德育这门课程,更认为德育工作与他们无关,他们只要教会专业课就行,榜样示范与自己无关,不是“分内之事”。学校行政人员在日常的学生管理工作中也不注意自己的形象和工作态度,不能够做到与社会所要求的道德规范相一致,严重有损教育工作者的形象。表面一套,背地一套,使得榜样示范作用大打折扣。
三、榜样示范法在中职德育工作中有效运用的对策
(一)注重榜样示范的真实性
在树立榜样的形象时一定要注意榜样的真实性,不能够无限制的将榜样拔高,更不能无中生有,要切实符合榜样的实际情况。让学生学习榜样关键是要抓住榜样的实质,切实反映榜样的真实情况,不能让学生感觉到榜样高大上,离他们很遥远,要让他们觉得榜样就在身边,要让他们学会善于发现自己身上的闪光点,使他们感到榜样有可能就是自己,从而激发他们学习榜样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如《感动中国》的先进人物洪战辉,虽身处逆境却永不退缩,凭借自己的责任心勇敢的挑起了家庭的重担,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自己的命运,这样的人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可以直接模仿的,是非常具有真实性的,这样的榜样更容易使学生接受,更加富有生命力。
(二)注重“以生为本”,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教育者要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全面了解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掌握学生的实际需求。根据中职学生接受和理解能力慢的特点,作为教育者在进行教育的过程中,不管是榜样的选取还是具体的教育方法的选择,都要符合中职学生的身心特点和需求,选择学生愿意学习、喜欢学习、能够学会的榜样形象,对不同类型的榜样形象采取不同的教育形式,使学生真正能够与榜样产生情感上的共鸣,真正接受和认可榜样的行为,从而乐意去学习和践行榜样的行为。同时在教育方式上,也要符合“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要尽可能的搭建先进模范和学生进行一对一的交流和互动,而不是召开大型的报告交流会,只有让学生真正与榜样人物达到价值观上的认同,这样的教育方式才可能扎实有效。
(三)注重教育者的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战争年代,我军指挥官往往喊得是“同志们,跟我上”,而敌军指挥官往往喊得则是“弟兄们,给我往上冲”,一个“跟我上”,一个“给我冲”,很明显体现了我军指挥官的榜样示范作用,这其实也是我军能够用小米加步枪打败拥有先进武器的强大敌人的重要原因之一。教育者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受教育者在学校接触最多的人。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教师节参加北师大师生座谈会发表讲话时也指出:“一个人遇到好老师是人一生的幸运。”这里说的“好老师”其实就是那些能够在思想道德、行为表现和知识能力等方面给学生起到参照的作用,能够让学生从自己身上发现生活中的真善美和假恶丑的老师。学生在老师日常的行为习惯中学到的东西远远超出从老师教授的课本上学到的知识。学生的品行习惯多是在潜移默化中通过模仿老师的行为表现获得的。教育者要想成为受教育者真正的榜样,必须加强自身修养,以身作则,起到为人师表的作用。切勿出现“说一套,做一套”的言行不一的现象。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包括行政人员、班主任以及科任老师都应该遵守职业道德,做好学生的楷模。只要这样,才能使学生真正以老师为表率,真正做到学习榜样模范的先进事迹,自觉主动的树立榜样意识。
注释:
[1]陈万柏,张耀灿著.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7:第226页
[2]李康耀.学校德育长期低效的原因[J].教育前沿(综合版),2009(1)
参考文献:
[1]袁文斌.当代中国榜样教育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2]孙海滨.中职学校学生德育典型教育的改革研究[D].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
[3]韩洁.中职学校德育教育现状与对策研究[D].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硕士学位论文.
[4]陈丽芬,廉永杰.当前思想政治教育榜样教育法存在的偏差及对策[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01):125-127.
[5]刘晓.榜样教育法在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应用[J].边疆经济与文化,2011(01):64-65.
[6]廖美暖.榜样教育法在高职德育中的现状及对策[J].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06):108-110.
[7]陈万柏,何英.对青少年榜样教育效应弱化的思考[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0(02):13-15.
【关键词】:榜样示范法;德育;中職院校
“榜样示范法,也称典型示范法,是指通过具有典型、榜样意义的人或事(正面的、先进的抑或反面的、落后的人或事)的示范引导、警示警诫作用,教育人们提高思想认识、规范自身行为的方法。”[1]苏霍姆林斯基说:“品德基础的建立不是靠长篇大论的说教,而是用榜样的砖石一天天地铺砌起来的。”[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人的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价值观念、思想观念也在不断更新的现代社会,榜样示范法更应该紧跟时代的步伐,不断创新和优化以便更好地发挥其实效性,促使中职院校的德育工作能够有新的突破和创新。
一、当前榜样示范法在中职德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中职院校虽然在不断开展榜样示范活动,但总体来说质量不高,效果不佳,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具体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忽视德育过程规律,榜样示范流于形式
在中职院校中对于榜样示范活动的开展没有系统的安排和整体的设计,有很大程度上的随意性和临时性。第一,榜样示范活动得以开展主要来自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强制,缺乏自觉主动实施榜样示范作用的意识。如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中,武汉市出现了许多模范先进人物,某些中职院校只是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强制要求下带领学生开展了先进人物的学习活动,活动形式只是让学生把先进人物的名称背下来,学生并不知道这些先进人物到底有什么样的先进事迹值得他们学习,再加上学生学完以后没有一个系统的后期追踪和检验过程,这就导致榜样示范教育流于形式,出现了走过场的现象,从而达不到所预期的教育效果。第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学习的先进模范人物主要是在校外,某些中职院校除了完成上级规定的学习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以外,缺乏学校内部的深度挖掘,尤其是在发生在学生身边的一些先进事迹更是少之又少。虽然学校每年都会开展关于“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一系列先进人物的评选活动,但是在评选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可控因素,导致评选结果不具代表性,没有发挥榜样示范的真正作用。
(二)忽视中职学生特点,榜样示范效果不佳
中职学生最大的特点就是文化基础和专业理论功底比较薄弱,学习理解能力比较差,与普通的高中学生相比,他们更喜欢也更容易接受一些形象直观的东西,对于理论思考和观点的凝结和提炼能力不擅长,积极主动地学习自觉性也不强烈,这就决定了在对中职学生进行德育教育时的特殊性。从中职学生的特点出发,就不能向普通的高中院校一样采取传统的教育模式,如报告会、座谈会等的理论宣传,而要将传统的理论灌输转化为形象直观的人物事迹,以便学生能够适应的方法。
(三)忽视教师的“言传身教”,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学生在学校里接触的最多的就是教师,教师的一言一行都有可能对学生产生深刻的影响,教师可以说是学生最直接、最现实的榜样。但是,某些中职院校的教师则是言行不一,说一套做一套,尤其是德育老师,往往只是在课堂上要求学生要学习榜样的先进事迹,自己却放松了学习的要求,不能够起到为人师表的作用。还有一些专业老师,认为德育课没有用,不应该开设德育这门课程,更认为德育工作与他们无关,他们只要教会专业课就行,榜样示范与自己无关,不是“分内之事”。学校行政人员在日常的学生管理工作中也不注意自己的形象和工作态度,不能够做到与社会所要求的道德规范相一致,严重有损教育工作者的形象。表面一套,背地一套,使得榜样示范作用大打折扣。
三、榜样示范法在中职德育工作中有效运用的对策
(一)注重榜样示范的真实性
在树立榜样的形象时一定要注意榜样的真实性,不能够无限制的将榜样拔高,更不能无中生有,要切实符合榜样的实际情况。让学生学习榜样关键是要抓住榜样的实质,切实反映榜样的真实情况,不能让学生感觉到榜样高大上,离他们很遥远,要让他们觉得榜样就在身边,要让他们学会善于发现自己身上的闪光点,使他们感到榜样有可能就是自己,从而激发他们学习榜样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如《感动中国》的先进人物洪战辉,虽身处逆境却永不退缩,凭借自己的责任心勇敢的挑起了家庭的重担,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自己的命运,这样的人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可以直接模仿的,是非常具有真实性的,这样的榜样更容易使学生接受,更加富有生命力。
(二)注重“以生为本”,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教育者要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全面了解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掌握学生的实际需求。根据中职学生接受和理解能力慢的特点,作为教育者在进行教育的过程中,不管是榜样的选取还是具体的教育方法的选择,都要符合中职学生的身心特点和需求,选择学生愿意学习、喜欢学习、能够学会的榜样形象,对不同类型的榜样形象采取不同的教育形式,使学生真正能够与榜样产生情感上的共鸣,真正接受和认可榜样的行为,从而乐意去学习和践行榜样的行为。同时在教育方式上,也要符合“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要尽可能的搭建先进模范和学生进行一对一的交流和互动,而不是召开大型的报告交流会,只有让学生真正与榜样人物达到价值观上的认同,这样的教育方式才可能扎实有效。
(三)注重教育者的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战争年代,我军指挥官往往喊得是“同志们,跟我上”,而敌军指挥官往往喊得则是“弟兄们,给我往上冲”,一个“跟我上”,一个“给我冲”,很明显体现了我军指挥官的榜样示范作用,这其实也是我军能够用小米加步枪打败拥有先进武器的强大敌人的重要原因之一。教育者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受教育者在学校接触最多的人。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教师节参加北师大师生座谈会发表讲话时也指出:“一个人遇到好老师是人一生的幸运。”这里说的“好老师”其实就是那些能够在思想道德、行为表现和知识能力等方面给学生起到参照的作用,能够让学生从自己身上发现生活中的真善美和假恶丑的老师。学生在老师日常的行为习惯中学到的东西远远超出从老师教授的课本上学到的知识。学生的品行习惯多是在潜移默化中通过模仿老师的行为表现获得的。教育者要想成为受教育者真正的榜样,必须加强自身修养,以身作则,起到为人师表的作用。切勿出现“说一套,做一套”的言行不一的现象。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包括行政人员、班主任以及科任老师都应该遵守职业道德,做好学生的楷模。只要这样,才能使学生真正以老师为表率,真正做到学习榜样模范的先进事迹,自觉主动的树立榜样意识。
注释:
[1]陈万柏,张耀灿著.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7:第226页
[2]李康耀.学校德育长期低效的原因[J].教育前沿(综合版),2009(1)
参考文献:
[1]袁文斌.当代中国榜样教育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2]孙海滨.中职学校学生德育典型教育的改革研究[D].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
[3]韩洁.中职学校德育教育现状与对策研究[D].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硕士学位论文.
[4]陈丽芬,廉永杰.当前思想政治教育榜样教育法存在的偏差及对策[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01):125-127.
[5]刘晓.榜样教育法在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应用[J].边疆经济与文化,2011(01):64-65.
[6]廖美暖.榜样教育法在高职德育中的现状及对策[J].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06):108-110.
[7]陈万柏,何英.对青少年榜样教育效应弱化的思考[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0(02):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