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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在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由于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而衍生出的新矛盾,并将长期存在并日益凸显。妥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问题,学校、社会都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应该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各自发挥职能作用。但家长的作用和优势是无可替代的,首先还是引导家长重视孩子的管理和教育问题。
第一,慎重抉择 父母外出打工要“三思而后行”,要重视孩子的教育和成长问题,兼顾孩子的现实需要和未来的发展。既要为孩子的未来着想,也要尽可能满足孩子现实的需要。金钱固然重要,但不能以牺牲孩子的成长为代价。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可让文化程度稍高的一方留在家中监护子女,一般以母亲为主。父母双双外出务工的,如果条件允许,可带孩子在打工地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慎重寻找“代理” 如果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需要父母双双外出务工而祖父母又没有能力照看孩子的,父母可在亲戚朋友中为孩子寻找“代理妈妈” ,并经常保持联系。“ 代理妈妈”应当既可以辅导孩子学习,又能够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对孩子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第三,定期“温馨对话” 在外打工的父母,一定要跟孩子保持心灵的沟通,及时了解孩子的近况。一方面,要经常利用电话或书信定期与孩子保持联系,让孩子亲身感受到父母的关爱、体贴,家庭的温暖;另一方面,向老师和临时监护人及时了解孩子学习生活等个方面的情况。
第四,加强对孩子品德的教育与引导 鼓励孩子正确看待暂时的家庭困难,帮助他们树立直面现实、勇于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以更积极、更乐观的态度面对人生。
作为家长,虽然与孩子分居两地,但必须承担抚养、管理和教育子女的责任,不能推卸,不能一股脑推给临时监护人。尽可能地减少孩子离开父母的孤独感和无助感,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常回家看看”和孩子团聚。
社会各界,特别是留守儿童所在学校,应针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通过指导和培训,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临时监护人真正负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注重道德品质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教育,更多地满足孩子的精神需求。引导进城务工的农村家长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明确教育子女的职责。在留守少年儿童父母回乡探亲时,组织他们参加家长会或家长学校学习,引导他们采取多种方式经常与孩子进行情感交流,弥补父母不在身边给孩子造成的不良影响。
(赵忠心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
第一,慎重抉择 父母外出打工要“三思而后行”,要重视孩子的教育和成长问题,兼顾孩子的现实需要和未来的发展。既要为孩子的未来着想,也要尽可能满足孩子现实的需要。金钱固然重要,但不能以牺牲孩子的成长为代价。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可让文化程度稍高的一方留在家中监护子女,一般以母亲为主。父母双双外出务工的,如果条件允许,可带孩子在打工地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慎重寻找“代理” 如果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需要父母双双外出务工而祖父母又没有能力照看孩子的,父母可在亲戚朋友中为孩子寻找“代理妈妈” ,并经常保持联系。“ 代理妈妈”应当既可以辅导孩子学习,又能够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对孩子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第三,定期“温馨对话” 在外打工的父母,一定要跟孩子保持心灵的沟通,及时了解孩子的近况。一方面,要经常利用电话或书信定期与孩子保持联系,让孩子亲身感受到父母的关爱、体贴,家庭的温暖;另一方面,向老师和临时监护人及时了解孩子学习生活等个方面的情况。
第四,加强对孩子品德的教育与引导 鼓励孩子正确看待暂时的家庭困难,帮助他们树立直面现实、勇于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以更积极、更乐观的态度面对人生。
作为家长,虽然与孩子分居两地,但必须承担抚养、管理和教育子女的责任,不能推卸,不能一股脑推给临时监护人。尽可能地减少孩子离开父母的孤独感和无助感,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常回家看看”和孩子团聚。
社会各界,特别是留守儿童所在学校,应针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通过指导和培训,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临时监护人真正负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注重道德品质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教育,更多地满足孩子的精神需求。引导进城务工的农村家长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明确教育子女的职责。在留守少年儿童父母回乡探亲时,组织他们参加家长会或家长学校学习,引导他们采取多种方式经常与孩子进行情感交流,弥补父母不在身边给孩子造成的不良影响。
(赵忠心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