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闻邻县某学校制订了一项《关于教师违反纪律的处罚规定》,规定教师和领导顶嘴的一次罚款50元;教师之间争吵的一次罚20元;教师所带班级出现一次重大事故罚200—400元,等等。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管理,适度的经济处罚当然是无可厚非的,也不失为一种管理手段和方法。但罚款不能替代应有的思想政治工作,更不能违反有关法律和政策。我国劳动法规《工资条例》规定,不得任意扣除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其他合法收入。
一些学校之所以动辄以罚款来处罚教师,实际上是管理的简单化,思想政治工作的弱化,教职员工主人翁地位的淡化。任何单位的管理都要以人为本,才能调动职工积极性。只有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尊重职工的意愿、民主权力和人格,才能赢得人心,而绝不能靠“罚”来树立威信。
一些学校领导以“我是校领导”自居,动辄罚款,把必要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丢到一旁。其实这种做法,既缺乏法律知识又没有群众观念,其结果当然是“罚”而不服,教职员工因此往往会产生逆反心理,隔阂了领导和广大教师之间的关系,挫伤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诸葛亮日:“罚不可妄加。”学校领导也应当记住:加强学校管理,重在教育。
由此,笔者想到,学校把日常教学工作动辄与罚款连接起来,一线教师一不小心就有会受到被罚款的处罚,是管理的人性化欠缺。一线教师一旦被查到工作有疏忽,立即就面临被开罚单的处罚,设想,对于自己所从事的事业,哪个教师不想把自己的教学工作做好呢,只是稍微的疏忽,立即开罚单的做法还是应该稍等一下,先行教育,并记录下来,超过多少次如果屡教不改再处罚也不迟,那样,即使被处罚,教师也会心服口服,会想方设法把教学工作做得更好的。
(作者单位:安徽临泉县吕寨中心学校)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管理,适度的经济处罚当然是无可厚非的,也不失为一种管理手段和方法。但罚款不能替代应有的思想政治工作,更不能违反有关法律和政策。我国劳动法规《工资条例》规定,不得任意扣除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其他合法收入。
一些学校之所以动辄以罚款来处罚教师,实际上是管理的简单化,思想政治工作的弱化,教职员工主人翁地位的淡化。任何单位的管理都要以人为本,才能调动职工积极性。只有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尊重职工的意愿、民主权力和人格,才能赢得人心,而绝不能靠“罚”来树立威信。
一些学校领导以“我是校领导”自居,动辄罚款,把必要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丢到一旁。其实这种做法,既缺乏法律知识又没有群众观念,其结果当然是“罚”而不服,教职员工因此往往会产生逆反心理,隔阂了领导和广大教师之间的关系,挫伤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诸葛亮日:“罚不可妄加。”学校领导也应当记住:加强学校管理,重在教育。
由此,笔者想到,学校把日常教学工作动辄与罚款连接起来,一线教师一不小心就有会受到被罚款的处罚,是管理的人性化欠缺。一线教师一旦被查到工作有疏忽,立即就面临被开罚单的处罚,设想,对于自己所从事的事业,哪个教师不想把自己的教学工作做好呢,只是稍微的疏忽,立即开罚单的做法还是应该稍等一下,先行教育,并记录下来,超过多少次如果屡教不改再处罚也不迟,那样,即使被处罚,教师也会心服口服,会想方设法把教学工作做得更好的。
(作者单位:安徽临泉县吕寨中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