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可以说,股权分置改革的最大受益者是国有资产
林义相
作者为北京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五周年之际,回顾这项牵涉中国资本市场根本性制度的改革,仍有许多问题值得反思。
中国证监会2005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正式启动,至2010年,限售股份将全部获得解禁,中国股市正式进入全流通时代。
其实,股权分置改革的实质,是全流通,即非流通股取得流通性的问题。股权分置改革的起因,是中国上市公司的发起人股及其在上市以后衍生出来的股票都不能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这在中国股票市场发展初期,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发行市场逐步向非国有企业开放,最初为了避免私有化而设定的非流通股,演变成了上市公司上市前的股份及其衍生股票都不能流通,不论是公有的还是非公有的。
股权分置改革实际上就是把上市公司的全部股票都改成可流通股票。既然如此,为什么叫股权分置改革而不叫全流通改革呢?这可能是因为在2005年之前,已经有过几次直接或间接的、或大或小的全流通改革,但都得不到市场的认同,未能得以继续和推广。股权分置改革的说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与之前的全流通改革区别开来。
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是多方面的,影响极为深远,至少可以体现在国有资产、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运作和投资者利益四个方面。
这四个方面意义的针对性是不一样的:对于资本市场的积极意义是中国证监会首先考虑的,因为股票市场是中国证监会监管的;资本市场的规范和健康发展的基础是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是上市公司治理中的最大缺陷;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是取得政府部门(特别是国资委)对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支持所必需的;对于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是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也是股权分置改革成功后的一个结果。
从国有经济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角度来看,股权分置改革为国有经济通过资本市场进行改革和整合提供了前提条件,为国有股份的资产管理提供了市场价值标准,同时也给国有股份带来了可实现的巨额增值。
应当说,股权分置改革为国有资产带来了巨大的利益,股权分置改革后国有大型企业(特别是金融机构)的巨额融资才能够实现,国有股权的流通性为国有经济在资本市场起主导作用提供了物质基础。可以说,股权分置改革的最大受益者是国有资产。
至于股权分置改革对于资本市场的积极作用,更是不言自明。如果没有股权分置改革,就很可能没有最近推出的股指期货,就不太可能有融资融券,就不太可能有现在这样的市场流通性和交易量。股权分置改革为股票市场今后的一系列改革和创新提供了前提条件。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是股权分置改革的直接对象。股权分置改革以后,大股东持股的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在股票市场上出售股票得到实现,从而避免出现“恶意圈钱”、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等现象。
因为股改以后,大股东持股可以与流通股一样在股票市场变现,大股东与流通股东在利益上趋于一致,大股东有动力提升上市公司的管理水平和业绩增长,以便获得较高的股票价格。
此外,股东利益的一致化也改变了大股东的博弈行为,使得大股东从股改前的主要与流通股东博弈转向股改后的市场博弈,股东行为特别是大股东的行为将渐趋理性。
当然,股权分置改革为国有经济改革深化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的是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再过十年八载或者更长时间,中国的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将不可避免地进行更为深入、更为广泛的大改革,五年前的股权分置改革为此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但股权分置改革并不能代替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改革本身。
对股票市场也是一样。股权分置改革只为其规范健康发展扫除了致命的缺陷,但创新和规范仍然是中国股票市场面临的首要挑战。
林义相
作者为北京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五周年之际,回顾这项牵涉中国资本市场根本性制度的改革,仍有许多问题值得反思。
中国证监会2005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正式启动,至2010年,限售股份将全部获得解禁,中国股市正式进入全流通时代。
其实,股权分置改革的实质,是全流通,即非流通股取得流通性的问题。股权分置改革的起因,是中国上市公司的发起人股及其在上市以后衍生出来的股票都不能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这在中国股票市场发展初期,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发行市场逐步向非国有企业开放,最初为了避免私有化而设定的非流通股,演变成了上市公司上市前的股份及其衍生股票都不能流通,不论是公有的还是非公有的。
股权分置改革实际上就是把上市公司的全部股票都改成可流通股票。既然如此,为什么叫股权分置改革而不叫全流通改革呢?这可能是因为在2005年之前,已经有过几次直接或间接的、或大或小的全流通改革,但都得不到市场的认同,未能得以继续和推广。股权分置改革的说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与之前的全流通改革区别开来。
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是多方面的,影响极为深远,至少可以体现在国有资产、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运作和投资者利益四个方面。
这四个方面意义的针对性是不一样的:对于资本市场的积极意义是中国证监会首先考虑的,因为股票市场是中国证监会监管的;资本市场的规范和健康发展的基础是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是上市公司治理中的最大缺陷;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是取得政府部门(特别是国资委)对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支持所必需的;对于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是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也是股权分置改革成功后的一个结果。
从国有经济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角度来看,股权分置改革为国有经济通过资本市场进行改革和整合提供了前提条件,为国有股份的资产管理提供了市场价值标准,同时也给国有股份带来了可实现的巨额增值。
应当说,股权分置改革为国有资产带来了巨大的利益,股权分置改革后国有大型企业(特别是金融机构)的巨额融资才能够实现,国有股权的流通性为国有经济在资本市场起主导作用提供了物质基础。可以说,股权分置改革的最大受益者是国有资产。
至于股权分置改革对于资本市场的积极作用,更是不言自明。如果没有股权分置改革,就很可能没有最近推出的股指期货,就不太可能有融资融券,就不太可能有现在这样的市场流通性和交易量。股权分置改革为股票市场今后的一系列改革和创新提供了前提条件。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是股权分置改革的直接对象。股权分置改革以后,大股东持股的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在股票市场上出售股票得到实现,从而避免出现“恶意圈钱”、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等现象。
因为股改以后,大股东持股可以与流通股一样在股票市场变现,大股东与流通股东在利益上趋于一致,大股东有动力提升上市公司的管理水平和业绩增长,以便获得较高的股票价格。
此外,股东利益的一致化也改变了大股东的博弈行为,使得大股东从股改前的主要与流通股东博弈转向股改后的市场博弈,股东行为特别是大股东的行为将渐趋理性。
当然,股权分置改革为国有经济改革深化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的是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再过十年八载或者更长时间,中国的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将不可避免地进行更为深入、更为广泛的大改革,五年前的股权分置改革为此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但股权分置改革并不能代替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改革本身。
对股票市场也是一样。股权分置改革只为其规范健康发展扫除了致命的缺陷,但创新和规范仍然是中国股票市场面临的首要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