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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性一面
张献忠原是讲情义的人,颇有人情味。吴伟业《绥寇纪略》说,他青年时在总兵王威手下当兵,有一次犯了军纪,与同辈共18人被绑起来,就要开刀问斩。这时副总兵陈洪范正好过来,献忠仰面求恕。洪范见献忠身材魁梧,便出面保他;其他17人都杀了头,只有张献忠鞭打100下了事。后来起义,他一直念叨“陈总兵活我”(一说刻檀木为像),但陈洪范本人并不知道。
1638年张献忠接受招安后,曾住在谷城方岳宗家。岳宗很讲江湖义气,喜欢喝酒,有一回吃醉了,拳击张献忠的背,还把他的衣服撕破;但献忠并不生气。次年张献忠在谷城造反,坐在城头上驱赶百姓,接着关闭了城门。这时方岳宗才慌慌张张地跑出来,远远大喊:“张敬轩将军救我!”献忠连忙招手说:你怎么还没出城?再迟就来不及啦!于是赶快打开西门,放他全家老小一起逃走。计六奇《明季北略》说:岳家的弟弟方岳贡,任松江知府,是个清官。张献忠曾经写信争取过他:“使人人不爱钱如公,献忠何自作贼?”
《绥寇纪略》说,张献忠在谷城住得较久,产生了感情,当离开谷城时,“亦不甚杀戮”,临走还在墙上写明造反缘由,并开了一大篇上官受贿的清单,列出具体时间和钱数;后面特别注明:“襄阳道王瑞楫,不受献忠钱者,此一人耳!”表现出爱憎分明的性格。
乾隆《宝丰县志》记有1642年五月,张献忠攻占河南宝丰县,在城东河仄龙王庙捉住一批秀才,各问姓名,令勿惊怕;还操着土音说:“咱是斯文一气,老子学而未成!”与秀才们引为同调,摆谈很久,让他们各自进城回家,自己拔营而去。这件事应该是真实情况。从余瑞紫《流贼陷庐州府纪》也可看出,张营上下对知识分子比较看重。余氏在书尾还不无得意地说:“想此贼生性惨毒,杀人千百万,被掠者百十万人,而求其始终未受一日之苦,未吃一毫之亏者,必以瑞紫为首称云、”
徐燕《小腆纪年附考》记1643年张献忠攻占蕲州时,杀了一批士绅。前任陇右道李新寻找父尸,被抓到张献忠面前,不肯跪拜,还辱骂献忠:“你不是陕西人吗?本道在陕西当官时,你不过是个喂马小卒,悔不当时就剐了你!”献忠用手掌拍着膝盖说:“好哇!老子今天见到的都是些求生不得的胆小鬼,唯独你是一条好汉!”顾景星《自芳堂集》记李新被杀后,张献忠还在蕲州驿墙壁上题了一首悼诗:“山前山后皆出松,地平平地柳成阴;桃李笑柳柳笑松,千秋万古还是松!”署名是“关西张秉吾题吊李新”可见张献忠也喜欢舞文弄墨,而且有“敬轩”、“秉吾”等雅号。《明季北略》传说张献忠小时上过私塾,因和同学打架伤人,家里赔了钱,遂中止读书。献忠1643年占领武昌,《绥寇纪略》说他“有大志,故于属城不甚残杀,尝题诗黄鹤楼,令其下属和”;表明他并非文盲,还爱好做诗,可惜黄鹤楼诗没有流传下来。《圣教入川记》洋教士记有他的另一首诗: “高山有青松,黄花生谷中;一旦冰雹下,黄花不如 松。”诗风与前首一致,足见非虚。
张献忠有时颇为幽默。1641年攻入襄阳府,捉住襄王朱翊铭。《流贼陷庐州府纪》说,襄王年七旬以外,体貌修伟,须发尽白,跪下来“求千岁爷爷饶命”。献忠风趣地说:“你是千岁,倒叫我千岁。我不要你别的,只借你头用!”襄王说:“宫中金银宝玩,任千岁爷搬用。”献忠说:“你有何法禁我不搬喧?只一件事,你不给我头,那杨嗣昌不得死。”因为明廷派阁部杨嗣昌专剿流贼,是张献忠的死敌;如果皇亲襄王被杀,责任就在杨嗣昌没有保护好,必问死罪。这是一条相当高明的策略。不久,杨嗣昌果然在沙市自杀,归葬常德。当张献忠占领常德时,带着满腔仇恨挖开他的坟墓,还给了常德知府送去个照会:
照得朱贼杨某(嗣昌),昔年曾调天下兵马,敢抗天兵。某(嗣昌)幸早死,于吾忍矣。今过武陵,乃彼房屋、土田、坟基在此。只不归顺足矣,焉何拴同乡绅士庶,到处立团?合将九族尽诛,坟墓尽掘,房屋尽行烧毁。霸占土田,查还小民。有捉杨姓一人者赏银十两,捉其子孙兄弟者赏千金。为此牌仰该府。
这是杨嗣昌儿子杨山松《孤儿吁天录》所记,应该可信。
彭遵泗《蜀碧》记大西政权建立后,开科取士,“献自为万言策;历评古今帝王,以西楚霸王为第一。”同治《郧阳志·祠记》记有张献忠在接受招抚的半年多以前,在湖北上津县元真观修葺了关庙,还撰写了一通碑文:“焚戮良民非本心之所愿,实天意之所迫。亦知同居率土,开州开县;有干理法,无奈天意如此,实不我由。”这石碑一直保存到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可见张献忠仍然能文。
张献忠讨厌礼法,说话非常直率,但过于粗俗。《蜀碧》说他厌苦朝会,“掷所御冠,举足践其中,索大帽着之,乃快。”计六奇《明季南略·张献忠乱蜀始末》说:1645年,张献忠准备娶陈演之女为皇后,礼部送来册封皇后诸多礼仪。献忠见礼节十分繁琐,开口骂道:“皇后何必仪注?只要咱老子毡头硬。养得他快活,便是一块皇后矣,要许多仪注何用?”状元张大受入朝谢恩,献忠忽然皱起眉头道:“这驴养的,咱老子爱得他紧,但见他,就心上爱得过不的,咱老子有些怕看见他,你们快些与我收拾了,不可叫他再来见咱老子。”平日发敕书给群臣,必须照他的口语来写,“如差一字,便杀代书者。”《蜀碧》说,有一回夹江知县犯错,张献忠派王珂仗剑去斩他,左右随从以“罪不至死”相劝。后来献忠醒悟,便发了一道圣旨追回:“奉天承运皇帝诏日:王珂你回来,饶了夹江那个龟知县罢!”这道诏书曾保存在某资阳人手中。
二、恶性一面
农民起义军采用肉刑,有一个渐进的过程;虽非一贯如此,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则有日益加重的趋势。
费密《荒书》说,蜀中贫民揭竿而起者,为首的称为“掌盘子”。为了不连累家人,大家都习惯使用外号。1634年进入川东、川北的农民军,势力最大的是“摇天动”和“黄龙”,民间称为“摇黄贼”。他们扩大力量的办法是抓丁,中途想逃跑的人,便罚以脸上刺字。刺上“天王”、“大王”等字样,即使逃脱,也会被官府捉住以盗匪论处。所以那些人只好留下来不跑。因此,最初的肉刑是刺字。
李馥荣《滟滪囊》刻本前面,有雍正元年(1733年)嘉川刘承莆的序,谈到“曾见二三父老,聚饮一堂,述其乱离之况,闻者莫不心胆堕地。或老而劓刵者,曾遭摇黄劫者也;或老而缺左右手者,曾遭张献忠劫者也;呜呼,亦惨矣!”亲见割掉鼻子、耳朵,残缺左右手的老者,讲述他们遭受到的浩劫,应该是历史的真实。由此可知,摇黄的肉刑是割去耳鼻;而张献忠则发展到剁手。从策略上讲,割耳鼻仅仅破坏相貌、侮辱人格而已,没有什么实用价值;剁掉一只手,便丧失了战斗力,在军事方面影响很大。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载1641年,张献忠攻占襄阳后,又攻打郧阳,“献忠以所擒郧兵,人断一手纵归,以辱官军。”这大概是剁手肉刑的起始。次年 攻占六安,“将州民尽断一臂,男左女右。”肉刑由俘虏扩大到了民众。余瑞紫《流贼陷庐州府纪》记其亲历,说得比较详细:“午后,将六安人尽剁其手。先伸左手者,砍去不算,复剁其右手。”“各营皆有掳去者,如左右营之头目,又吩咐在左营者去左手,右营者去右手。”从这里得知,肉刑已发展成为胜利者的一种娱乐了。
在张献忠营中呆有半年之久的余瑞紫说:农民军攻城时宣传:“早早开城投降,秋毫不动;若是攻开,鸡犬不留。”这意味着屠城政策的开端。野史所记张献忠攻随州、桐城、蕲州、黄州、麻城等地,都有屠城记录。徐(才鼎)《小腆纪年附考》记1643年攻占蕲州时,杀了一批地主士绅:“令绅士冠带,自东门入,西门出,尽杀之。”攻占武昌后,“其幸存民,或刖手足,或凿目鼻,无一全形者。”可见肉刑已经泛滥开来。
在武昌,张献忠曾采用哄骗手段,勾引皇室宗亲出洞。“宣言宗室降者不杀,楚宗多投牒。”有些善于投机的百姓,也混在里面,想找一条安全的活路,这也反映了群众对农民军的信任。结果大家集中在一起之后,“白刃交下,欲自辩而头已落。”旧钞《献贼纪事略》还有“士民数百余万,尽赶下水”之说。此事《明史纪事本末》等均载,《绥寇纪略》、《小腆纪年》则较详:当时要求男青年当兵,其余市民皆杀;后来杀手的手腕都累得快脱臼了,于是“开汉阳门,纵之去。”城门外就是长江,大家慌忙往江中逃命,很多人又不会水,淹死大部。“自鹦鹉洲达道士-肷,浮黹蚁动,水几不流。逾月,人脂厚累寸,鱼鳖不可食。”这些描述可能有所夸张,因为那时是农历六月,长江水流浩荡,不可能发生腐尸阻塞现象。
占领武昌后,张献忠政治欲望开始膨胀,心理变态随之发生,打开了“奉天杀人”的恶性之门。据费密《荒书》所载。1644年攻占重庆相当艰苦,于是农民军带着杀鸡吓猴的心理,“城中男女皆断右手。”《明季南略》言“砍手者三十余万人,流血有声。”《明史纪事本末》称:“取丁壮万余,刳耳鼻,断一手,驱徇各州县。”张献忠意在告诉各地,这就是“兵至不下”的榜样;又宣称“但能杀王府官吏、封府库以待,则秋毫无犯。”他给各地民众说,不实施肉刑的条件,一是预先控制住官府力量,让农民军顺利进城;二是将财库封存,待农民军取用。这实际上是以群众的人身安全当做政治筹码,客观上取得了非常显著的警示效果。“由是,所至官民自乱,无不破竹下者。”顾山贞《客滇述》说:“各州县惟恐加兵,皆望风送款。献忠择其魁杰者,授以知县之职,发兵送之。”这时地主阶级趁机蠢动,而献忠则顺势利用,到处派人说降,如《滟灏囊》所述:“归诚则草木不动,抗拒即老幼不留”。
三、残酷一面
张献忠以为采用恐怖手段就能起威慑效应,便放开了屠戮的手脚;而农民军将领则在他的引导下,进一步大开杀戒。由于攻占成都时牺牲颇大,符合“抗拒即老幼不留”的条件,所以成都受屠最惨。
住在简州乡下18岁的傅迪吉,在《五马先生纪年》里写道:1644年七月,张献忠军攻破重庆府,“远兵逃回,尽剁右手”。大西建国后的十月初四,三个都督带兵到简州“打招安”,给每人背部印上“西朝顺民”字样。有千百艘船扎在灌水坝,士民纷纷到军前投降,“三帅有喜意”;但却“将昨日掳回男妇,尽剁手,号呼之声,胜如雷吼。”这是多么严重的警告!“自此以后,即不杀人。兵不甚扰民,民亦入营贸易。”这几句话,研究家曾反复引用,作为反屠蜀的证据;可惜那仅仅是大西开国时短暂的和谐气象。
第二年,19岁的傅迪吉弃文经商,被俘入营,记其亲身经历:“闻举号三阵,毕,大叫各营传兵杀人。登时只闻刀响,大杀逾时。与昨日不同,久之尸满大坝。无人可杀,住刀。随拖死人下河,河面不知堆积几层。及视墙下,所存甚多,犹难计数。”这段话,就没见研究家引用了。傅迪吉又记下他的传闻:“又传流贼起营回州,将前留妇女杀尽,上成都去了,谓之‘卷塘’。其时约在二十五六间,历腊月只近两月。”
第三年,20岁的傅迪吉再记:正月十六半夜。从山外面跑来数千人,说“将黑时流贼突至,杀人,我们走脱,不知后面……”只见远处火烛连天。连续不断,天亮时大西军到,“地方荡然一空,止见尸横遍野,河下不见一人。湾中止有一两手俱剁者,流贼不杀,云家房屋尽烧,和尚杀尽。”
简阳与成都隔着一道高大的龙泉山,乡村居民傅迪吉看到的也仅是一个局部。他那朴实的记录,反映出当时大环境的紧张气氛,已经满纸是“杀”,非常血腥。研究家也明白这一史料的可靠性,但引以为证时老是避重就轻。
第四年,21岁的傅达吉又记“肃王入川”,清军与明将杨展打了一战,清军“大败。大营由正路径走,并不入人家”如果有人论证清军没有屠蜀,可以引用这一段,说明肃王部队是“王者之帅”,也还振振有词。但这又有何实际价值呢?
写《蜀难纪略》的沈荀蔚时年5岁,同母亲住在邛州,随后逃往洪雅县止戈街,“旬余,忽一日清晨,见西岸中保坝悉为戈戟丛,而地下无衣死人数千,且衣朱碧者已纷纷渡河。方知贼已乘夜袭杀居民,人皆胆裂,不识何以竟无人马声也。”这是张献忠刚刚入川时的杀人实况,作者看到的也仅仅是一局部。
写《蜀警录》的渠县人欧阳直,自记“甲申之乱,献喊屠川:初,被执骁骑口口口口解验,奉伪旨发光禄寺给养,再发监国平东将军,再又发回骁骑营。历七月而三易,迹如游遍阿鼻诸地狱,操刀者几欲以衅鼓而未果。”他在大西军中呆了大半年,记述应当真实。
张献忠对于眼皮底下的城市居民比较放心,因为便于控制;可是乡村农民住得分散,而且有山林足以隐蔽,因此怀疑与大西政权作对的群体,可能就与这一部分农民有关,于是确定了围剿政策。欧阳直记录了“发兵出剿百姓,今日‘除城尽剿一’的部分过程:
凡剿一处,先令地方官清四至界,并乡导人送领兵官。前一日,照四至界址,布兵环围,次日开剿。
四下齐向中央搜杀,如围场合龙口之状,龙口合而野尽,然后屠其城。剿毕,复扒草寻穴,细搜数日,乃复命
这说明剿杀农民是很有计划性的,并且还有严酷的法治监督:“倘有漏网者,或于别处发觉,罪坐领兵官”欧阳直还举了他亲见因杀人不彻底而受剥刑的案例:“尝见郫县解一逃民,审系峨眉人,查剿峨眉官洪都督,剥其皮。”在这里,我们真想为张献忠辩解,却实在找不到恰当的辩护词。欧阳直接着说:“剿局始自崇庆州,终于再屠成都城盖开城时所屠者,原住城内之人;今所屠者,招勒进城之人也,”
写《荒书》的费密评论说:“古凶逆之惨,有屠城坑军者,未闻有屠山屠野,尽一省而屠之者!至千里无烟,空如大漠;书契以来,所未当有也!”屠山屠野,除屠了少数地主以外,大部分都是农民。农民起义首领如此屠戮农民,代表了谁的利益?
欧阳直讲了“调远近乡绅赴成都,尽杀之”的过程,这回杀的绝大多数是地主阶级: 谓各学生员听考。到,即禁之大慈寺,
齐集之日,自寺门两旁,各站甲士三层,至南城。献忠坐街头验发?如发一庠过前,一人执高竿,悬白纸旗一副,上书‘某府州县生员’。教官在前,士子各领仆从、行李在后,鱼贯而行、
至城门口,打落行李,剥去衣服;出一人,甲士即拿一人。牵至南门桥上,斫入水中
生员的仆从,应该不是地主了,照理便可释放;实际却不然:“师生、主仆,悉付清流,河水尽赤尸积,流阻十余日,方飘荡去尽”
最令人奇怪的是残杀自己的部属。这如果不是欧阳直的造谣诬蔑,那就该是张献忠过于残忍:
行次顺庆界,大阅、尽杀川兵,不留一卒
川兵尽,诡云欲于旧兵中,挑立四难水军献忠亲临过队不论老幼、男妇,俱从献忠面前疾趋而过,过去者即生:喝止者为挑,即登鬼录。
如挑其父母,子女不敢回顾;挑其子女,父母不敢回顾;夫妻亦然
那时大西军中并不全是战士,拉家带口,拖儿带女,可能所有农民军普遍如此。大概张献忠想清理整顿,拖出一支精干的队伍,节省一批军粮,但手段未免太毒辣了一点:
先于江边立一木栅城。挑齐男妇、老幼三万余人,交与抚南(刘文秀)押入木城,外用官兵守之。
数日后,传令于木城外,用枪炮向内攻击,毙其半;方挥兵各入斫杀:,其斫杀不尽者,群驱入江中。
这里引述的基本上都是亲见亲闻的材料,或有夸大,但非造谣。由此,可以看出张献忠由一个性情中人转变为杀人魔王的过程。其程度是渐进的,由弱而强,最后无可收拾。
这种“张献忠现象”的缘出何在?曾经有过种种合理分析。
《圣教入川记》中外国牧师对此的解释,是张献忠得了精神病:“亲见献忠震怒,七窍生烟一或令绞死、斩决、凌迟碎剐,种种虐刑,令人寒心=,又见吴继善以细故触怒献忠,即受虐刑毙命、献忠杀人无算,屡自解云:吾杀若辈,实救若辈于世上诸苦,虽杀之,实爱之也”
任意屠戮民众,不可能不引起群众的反抗。利类思与安义思二牧帅讲述:张献忠“疯病忽作,故发剿洗成都之令。”他们亲历了这一惊心骇目惨状的全过程。首先由张献忠设计一个圈套,让大西军心安理得地杀人:
一六四五年十一月二十二号,献忠欲剿洗全城居民,先暗遣一人捏词诳报,以惑众心:谓某路敌军大队将到,须当操练兵马,以作御故之计。
次日,大集人马,若将赴战场一般。献忠暗将毒谋,通知各营军官,饬令剿洗,不留一人。诡言百姓等已暗通敌人之故,勾引大队入川,以图大举;故当剿灭此城居民。尔等各宜秘密准备,不得遗漏军情云云。
次日,二司铎(即牧师)见军队纷纷出城,聚于平原,不知何事。后闻献忠吩咐各官,各保己家,否则妻儿不保、二人乃急奔寓所,欲救安当先生及佣人等
各军分队把守城门,余军驱百姓到南门就刑。时利司铎在东门上,安司铎在南门上。
接着是大屠杀的开幕:
被拘百姓无数,集于南门外沙坝桥边,一见献忠到来,众皆跪伏地下,齐声悲哭求救云:大王万岁!大王是我等之王,我等是你百姓,我等未犯国法,何故杀无辜百姓?我等无军器,亦不是兵,亦不是敌,乃是守法良民。乞大王救命,赦我众无辜小民”云云。献忠禽兽不如,不独无哀怜之意,反而厉声痛骂百姓私通敌人,随即纵马跃入人中,任马乱跳乱踢,高吼“该杀该死之反叛!”随令军士急速动刑,,真是尸积如山,血流威河,
献忠义子“孙可望此时领兵将回,离成都二百里,途中闻知成部剿洗之信,大为悲伤,痛哭不已……时日落西山,道旁死尸狼藉,其中尚有小孩呻吟者。”
不久,张献忠也感到后悔了:
一日,献忠出城巡阅军队,见人数之少,大不如前;且随身官员,不及登极初人数之众。又见城中空无人居;而川省遭其残暴,成为旷野不觉愤火中烧,狂怒间抽刀自刎,被左右上前拦阻,未得毙命、随将虐待大臣及残杀百姓之罪,皆加诸副阁老之身,怨恨不已。
两牧师总结大西政权起初“在朝之官,统计千人;离川时亦有七百人;临死时仅有二十五人。皆因献忠残暴过甚,杀人亦多 或命死于刀下;或令鞭死;或令将头皮揭去;或凌迟碎剐,种种非刑,一言难尽。”
1946年任乃强教授所写《张献忠屠蜀辨》,提出一种新的解释,认为张献忠杀人,是为了解决粮食问题;因为“常理所最不可解而易解者,为其自杀军士”他引《蜀碧》:“检各衙军及各营新兵,年十五以上者杀之各路会计,所杀卫军七十五万有奇;新兵二十三万六千有奇;家口三十二万。”《蜀难纪略》:“自戮其卒日一二万人。初杀蜀卒;蜀尽,及楚卒;楚尽,乃杀其同起之秦人。”“凡领人头目,每日必开报十余人赴死,先疏后亲,亲尽及己。人不自保,莫可如何。”包括随营妇女,一口不留。任教授认为,主要是那时军粮断绝,只好吃人肉。《蜀碧》说“军营所在,积掌如山”,是因为“人掌最无肉”,所以堆在那里。每人杀人,为的是补充口粮,只不过军中保密,无人得知而已。
这种新奇的见解,的确可以解释张献忠怪异行为之谜;不过也有说不通的地方:如果把成都人当作“人粮”的话,也该善待他们,以增加斤两;为什么采取包围践踏的方式,岂不是糟蹋“粮食”? 现代研究家则采取釜底抽薪办法,对于杀人过头的材料一概不承认。可是他们又不是埋首沙堆的鸵鸟,面对那么多亲历亲闻者的材料,去如何掩饰张献忠既有面目?
历史就是如此无情:不可能将人变成神,更不可能把鬼变成人。
张献忠原是讲情义的人,颇有人情味。吴伟业《绥寇纪略》说,他青年时在总兵王威手下当兵,有一次犯了军纪,与同辈共18人被绑起来,就要开刀问斩。这时副总兵陈洪范正好过来,献忠仰面求恕。洪范见献忠身材魁梧,便出面保他;其他17人都杀了头,只有张献忠鞭打100下了事。后来起义,他一直念叨“陈总兵活我”(一说刻檀木为像),但陈洪范本人并不知道。
1638年张献忠接受招安后,曾住在谷城方岳宗家。岳宗很讲江湖义气,喜欢喝酒,有一回吃醉了,拳击张献忠的背,还把他的衣服撕破;但献忠并不生气。次年张献忠在谷城造反,坐在城头上驱赶百姓,接着关闭了城门。这时方岳宗才慌慌张张地跑出来,远远大喊:“张敬轩将军救我!”献忠连忙招手说:你怎么还没出城?再迟就来不及啦!于是赶快打开西门,放他全家老小一起逃走。计六奇《明季北略》说:岳家的弟弟方岳贡,任松江知府,是个清官。张献忠曾经写信争取过他:“使人人不爱钱如公,献忠何自作贼?”
《绥寇纪略》说,张献忠在谷城住得较久,产生了感情,当离开谷城时,“亦不甚杀戮”,临走还在墙上写明造反缘由,并开了一大篇上官受贿的清单,列出具体时间和钱数;后面特别注明:“襄阳道王瑞楫,不受献忠钱者,此一人耳!”表现出爱憎分明的性格。
乾隆《宝丰县志》记有1642年五月,张献忠攻占河南宝丰县,在城东河仄龙王庙捉住一批秀才,各问姓名,令勿惊怕;还操着土音说:“咱是斯文一气,老子学而未成!”与秀才们引为同调,摆谈很久,让他们各自进城回家,自己拔营而去。这件事应该是真实情况。从余瑞紫《流贼陷庐州府纪》也可看出,张营上下对知识分子比较看重。余氏在书尾还不无得意地说:“想此贼生性惨毒,杀人千百万,被掠者百十万人,而求其始终未受一日之苦,未吃一毫之亏者,必以瑞紫为首称云、”
徐燕《小腆纪年附考》记1643年张献忠攻占蕲州时,杀了一批士绅。前任陇右道李新寻找父尸,被抓到张献忠面前,不肯跪拜,还辱骂献忠:“你不是陕西人吗?本道在陕西当官时,你不过是个喂马小卒,悔不当时就剐了你!”献忠用手掌拍着膝盖说:“好哇!老子今天见到的都是些求生不得的胆小鬼,唯独你是一条好汉!”顾景星《自芳堂集》记李新被杀后,张献忠还在蕲州驿墙壁上题了一首悼诗:“山前山后皆出松,地平平地柳成阴;桃李笑柳柳笑松,千秋万古还是松!”署名是“关西张秉吾题吊李新”可见张献忠也喜欢舞文弄墨,而且有“敬轩”、“秉吾”等雅号。《明季北略》传说张献忠小时上过私塾,因和同学打架伤人,家里赔了钱,遂中止读书。献忠1643年占领武昌,《绥寇纪略》说他“有大志,故于属城不甚残杀,尝题诗黄鹤楼,令其下属和”;表明他并非文盲,还爱好做诗,可惜黄鹤楼诗没有流传下来。《圣教入川记》洋教士记有他的另一首诗: “高山有青松,黄花生谷中;一旦冰雹下,黄花不如 松。”诗风与前首一致,足见非虚。
张献忠有时颇为幽默。1641年攻入襄阳府,捉住襄王朱翊铭。《流贼陷庐州府纪》说,襄王年七旬以外,体貌修伟,须发尽白,跪下来“求千岁爷爷饶命”。献忠风趣地说:“你是千岁,倒叫我千岁。我不要你别的,只借你头用!”襄王说:“宫中金银宝玩,任千岁爷搬用。”献忠说:“你有何法禁我不搬喧?只一件事,你不给我头,那杨嗣昌不得死。”因为明廷派阁部杨嗣昌专剿流贼,是张献忠的死敌;如果皇亲襄王被杀,责任就在杨嗣昌没有保护好,必问死罪。这是一条相当高明的策略。不久,杨嗣昌果然在沙市自杀,归葬常德。当张献忠占领常德时,带着满腔仇恨挖开他的坟墓,还给了常德知府送去个照会:
照得朱贼杨某(嗣昌),昔年曾调天下兵马,敢抗天兵。某(嗣昌)幸早死,于吾忍矣。今过武陵,乃彼房屋、土田、坟基在此。只不归顺足矣,焉何拴同乡绅士庶,到处立团?合将九族尽诛,坟墓尽掘,房屋尽行烧毁。霸占土田,查还小民。有捉杨姓一人者赏银十两,捉其子孙兄弟者赏千金。为此牌仰该府。
这是杨嗣昌儿子杨山松《孤儿吁天录》所记,应该可信。
彭遵泗《蜀碧》记大西政权建立后,开科取士,“献自为万言策;历评古今帝王,以西楚霸王为第一。”同治《郧阳志·祠记》记有张献忠在接受招抚的半年多以前,在湖北上津县元真观修葺了关庙,还撰写了一通碑文:“焚戮良民非本心之所愿,实天意之所迫。亦知同居率土,开州开县;有干理法,无奈天意如此,实不我由。”这石碑一直保存到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可见张献忠仍然能文。
张献忠讨厌礼法,说话非常直率,但过于粗俗。《蜀碧》说他厌苦朝会,“掷所御冠,举足践其中,索大帽着之,乃快。”计六奇《明季南略·张献忠乱蜀始末》说:1645年,张献忠准备娶陈演之女为皇后,礼部送来册封皇后诸多礼仪。献忠见礼节十分繁琐,开口骂道:“皇后何必仪注?只要咱老子毡头硬。养得他快活,便是一块皇后矣,要许多仪注何用?”状元张大受入朝谢恩,献忠忽然皱起眉头道:“这驴养的,咱老子爱得他紧,但见他,就心上爱得过不的,咱老子有些怕看见他,你们快些与我收拾了,不可叫他再来见咱老子。”平日发敕书给群臣,必须照他的口语来写,“如差一字,便杀代书者。”《蜀碧》说,有一回夹江知县犯错,张献忠派王珂仗剑去斩他,左右随从以“罪不至死”相劝。后来献忠醒悟,便发了一道圣旨追回:“奉天承运皇帝诏日:王珂你回来,饶了夹江那个龟知县罢!”这道诏书曾保存在某资阳人手中。
二、恶性一面
农民起义军采用肉刑,有一个渐进的过程;虽非一贯如此,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则有日益加重的趋势。
费密《荒书》说,蜀中贫民揭竿而起者,为首的称为“掌盘子”。为了不连累家人,大家都习惯使用外号。1634年进入川东、川北的农民军,势力最大的是“摇天动”和“黄龙”,民间称为“摇黄贼”。他们扩大力量的办法是抓丁,中途想逃跑的人,便罚以脸上刺字。刺上“天王”、“大王”等字样,即使逃脱,也会被官府捉住以盗匪论处。所以那些人只好留下来不跑。因此,最初的肉刑是刺字。
李馥荣《滟滪囊》刻本前面,有雍正元年(1733年)嘉川刘承莆的序,谈到“曾见二三父老,聚饮一堂,述其乱离之况,闻者莫不心胆堕地。或老而劓刵者,曾遭摇黄劫者也;或老而缺左右手者,曾遭张献忠劫者也;呜呼,亦惨矣!”亲见割掉鼻子、耳朵,残缺左右手的老者,讲述他们遭受到的浩劫,应该是历史的真实。由此可知,摇黄的肉刑是割去耳鼻;而张献忠则发展到剁手。从策略上讲,割耳鼻仅仅破坏相貌、侮辱人格而已,没有什么实用价值;剁掉一只手,便丧失了战斗力,在军事方面影响很大。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载1641年,张献忠攻占襄阳后,又攻打郧阳,“献忠以所擒郧兵,人断一手纵归,以辱官军。”这大概是剁手肉刑的起始。次年 攻占六安,“将州民尽断一臂,男左女右。”肉刑由俘虏扩大到了民众。余瑞紫《流贼陷庐州府纪》记其亲历,说得比较详细:“午后,将六安人尽剁其手。先伸左手者,砍去不算,复剁其右手。”“各营皆有掳去者,如左右营之头目,又吩咐在左营者去左手,右营者去右手。”从这里得知,肉刑已发展成为胜利者的一种娱乐了。
在张献忠营中呆有半年之久的余瑞紫说:农民军攻城时宣传:“早早开城投降,秋毫不动;若是攻开,鸡犬不留。”这意味着屠城政策的开端。野史所记张献忠攻随州、桐城、蕲州、黄州、麻城等地,都有屠城记录。徐(才鼎)《小腆纪年附考》记1643年攻占蕲州时,杀了一批地主士绅:“令绅士冠带,自东门入,西门出,尽杀之。”攻占武昌后,“其幸存民,或刖手足,或凿目鼻,无一全形者。”可见肉刑已经泛滥开来。
在武昌,张献忠曾采用哄骗手段,勾引皇室宗亲出洞。“宣言宗室降者不杀,楚宗多投牒。”有些善于投机的百姓,也混在里面,想找一条安全的活路,这也反映了群众对农民军的信任。结果大家集中在一起之后,“白刃交下,欲自辩而头已落。”旧钞《献贼纪事略》还有“士民数百余万,尽赶下水”之说。此事《明史纪事本末》等均载,《绥寇纪略》、《小腆纪年》则较详:当时要求男青年当兵,其余市民皆杀;后来杀手的手腕都累得快脱臼了,于是“开汉阳门,纵之去。”城门外就是长江,大家慌忙往江中逃命,很多人又不会水,淹死大部。“自鹦鹉洲达道士-肷,浮黹蚁动,水几不流。逾月,人脂厚累寸,鱼鳖不可食。”这些描述可能有所夸张,因为那时是农历六月,长江水流浩荡,不可能发生腐尸阻塞现象。
占领武昌后,张献忠政治欲望开始膨胀,心理变态随之发生,打开了“奉天杀人”的恶性之门。据费密《荒书》所载。1644年攻占重庆相当艰苦,于是农民军带着杀鸡吓猴的心理,“城中男女皆断右手。”《明季南略》言“砍手者三十余万人,流血有声。”《明史纪事本末》称:“取丁壮万余,刳耳鼻,断一手,驱徇各州县。”张献忠意在告诉各地,这就是“兵至不下”的榜样;又宣称“但能杀王府官吏、封府库以待,则秋毫无犯。”他给各地民众说,不实施肉刑的条件,一是预先控制住官府力量,让农民军顺利进城;二是将财库封存,待农民军取用。这实际上是以群众的人身安全当做政治筹码,客观上取得了非常显著的警示效果。“由是,所至官民自乱,无不破竹下者。”顾山贞《客滇述》说:“各州县惟恐加兵,皆望风送款。献忠择其魁杰者,授以知县之职,发兵送之。”这时地主阶级趁机蠢动,而献忠则顺势利用,到处派人说降,如《滟灏囊》所述:“归诚则草木不动,抗拒即老幼不留”。
三、残酷一面
张献忠以为采用恐怖手段就能起威慑效应,便放开了屠戮的手脚;而农民军将领则在他的引导下,进一步大开杀戒。由于攻占成都时牺牲颇大,符合“抗拒即老幼不留”的条件,所以成都受屠最惨。
住在简州乡下18岁的傅迪吉,在《五马先生纪年》里写道:1644年七月,张献忠军攻破重庆府,“远兵逃回,尽剁右手”。大西建国后的十月初四,三个都督带兵到简州“打招安”,给每人背部印上“西朝顺民”字样。有千百艘船扎在灌水坝,士民纷纷到军前投降,“三帅有喜意”;但却“将昨日掳回男妇,尽剁手,号呼之声,胜如雷吼。”这是多么严重的警告!“自此以后,即不杀人。兵不甚扰民,民亦入营贸易。”这几句话,研究家曾反复引用,作为反屠蜀的证据;可惜那仅仅是大西开国时短暂的和谐气象。
第二年,19岁的傅迪吉弃文经商,被俘入营,记其亲身经历:“闻举号三阵,毕,大叫各营传兵杀人。登时只闻刀响,大杀逾时。与昨日不同,久之尸满大坝。无人可杀,住刀。随拖死人下河,河面不知堆积几层。及视墙下,所存甚多,犹难计数。”这段话,就没见研究家引用了。傅迪吉又记下他的传闻:“又传流贼起营回州,将前留妇女杀尽,上成都去了,谓之‘卷塘’。其时约在二十五六间,历腊月只近两月。”
第三年,20岁的傅迪吉再记:正月十六半夜。从山外面跑来数千人,说“将黑时流贼突至,杀人,我们走脱,不知后面……”只见远处火烛连天。连续不断,天亮时大西军到,“地方荡然一空,止见尸横遍野,河下不见一人。湾中止有一两手俱剁者,流贼不杀,云家房屋尽烧,和尚杀尽。”
简阳与成都隔着一道高大的龙泉山,乡村居民傅迪吉看到的也仅是一个局部。他那朴实的记录,反映出当时大环境的紧张气氛,已经满纸是“杀”,非常血腥。研究家也明白这一史料的可靠性,但引以为证时老是避重就轻。
第四年,21岁的傅达吉又记“肃王入川”,清军与明将杨展打了一战,清军“大败。大营由正路径走,并不入人家”如果有人论证清军没有屠蜀,可以引用这一段,说明肃王部队是“王者之帅”,也还振振有词。但这又有何实际价值呢?
写《蜀难纪略》的沈荀蔚时年5岁,同母亲住在邛州,随后逃往洪雅县止戈街,“旬余,忽一日清晨,见西岸中保坝悉为戈戟丛,而地下无衣死人数千,且衣朱碧者已纷纷渡河。方知贼已乘夜袭杀居民,人皆胆裂,不识何以竟无人马声也。”这是张献忠刚刚入川时的杀人实况,作者看到的也仅仅是一局部。
写《蜀警录》的渠县人欧阳直,自记“甲申之乱,献喊屠川:初,被执骁骑口口口口解验,奉伪旨发光禄寺给养,再发监国平东将军,再又发回骁骑营。历七月而三易,迹如游遍阿鼻诸地狱,操刀者几欲以衅鼓而未果。”他在大西军中呆了大半年,记述应当真实。
张献忠对于眼皮底下的城市居民比较放心,因为便于控制;可是乡村农民住得分散,而且有山林足以隐蔽,因此怀疑与大西政权作对的群体,可能就与这一部分农民有关,于是确定了围剿政策。欧阳直记录了“发兵出剿百姓,今日‘除城尽剿一’的部分过程:
凡剿一处,先令地方官清四至界,并乡导人送领兵官。前一日,照四至界址,布兵环围,次日开剿。
四下齐向中央搜杀,如围场合龙口之状,龙口合而野尽,然后屠其城。剿毕,复扒草寻穴,细搜数日,乃复命
这说明剿杀农民是很有计划性的,并且还有严酷的法治监督:“倘有漏网者,或于别处发觉,罪坐领兵官”欧阳直还举了他亲见因杀人不彻底而受剥刑的案例:“尝见郫县解一逃民,审系峨眉人,查剿峨眉官洪都督,剥其皮。”在这里,我们真想为张献忠辩解,却实在找不到恰当的辩护词。欧阳直接着说:“剿局始自崇庆州,终于再屠成都城盖开城时所屠者,原住城内之人;今所屠者,招勒进城之人也,”
写《荒书》的费密评论说:“古凶逆之惨,有屠城坑军者,未闻有屠山屠野,尽一省而屠之者!至千里无烟,空如大漠;书契以来,所未当有也!”屠山屠野,除屠了少数地主以外,大部分都是农民。农民起义首领如此屠戮农民,代表了谁的利益?
欧阳直讲了“调远近乡绅赴成都,尽杀之”的过程,这回杀的绝大多数是地主阶级: 谓各学生员听考。到,即禁之大慈寺,
齐集之日,自寺门两旁,各站甲士三层,至南城。献忠坐街头验发?如发一庠过前,一人执高竿,悬白纸旗一副,上书‘某府州县生员’。教官在前,士子各领仆从、行李在后,鱼贯而行、
至城门口,打落行李,剥去衣服;出一人,甲士即拿一人。牵至南门桥上,斫入水中
生员的仆从,应该不是地主了,照理便可释放;实际却不然:“师生、主仆,悉付清流,河水尽赤尸积,流阻十余日,方飘荡去尽”
最令人奇怪的是残杀自己的部属。这如果不是欧阳直的造谣诬蔑,那就该是张献忠过于残忍:
行次顺庆界,大阅、尽杀川兵,不留一卒
川兵尽,诡云欲于旧兵中,挑立四难水军献忠亲临过队不论老幼、男妇,俱从献忠面前疾趋而过,过去者即生:喝止者为挑,即登鬼录。
如挑其父母,子女不敢回顾;挑其子女,父母不敢回顾;夫妻亦然
那时大西军中并不全是战士,拉家带口,拖儿带女,可能所有农民军普遍如此。大概张献忠想清理整顿,拖出一支精干的队伍,节省一批军粮,但手段未免太毒辣了一点:
先于江边立一木栅城。挑齐男妇、老幼三万余人,交与抚南(刘文秀)押入木城,外用官兵守之。
数日后,传令于木城外,用枪炮向内攻击,毙其半;方挥兵各入斫杀:,其斫杀不尽者,群驱入江中。
这里引述的基本上都是亲见亲闻的材料,或有夸大,但非造谣。由此,可以看出张献忠由一个性情中人转变为杀人魔王的过程。其程度是渐进的,由弱而强,最后无可收拾。
这种“张献忠现象”的缘出何在?曾经有过种种合理分析。
《圣教入川记》中外国牧师对此的解释,是张献忠得了精神病:“亲见献忠震怒,七窍生烟一或令绞死、斩决、凌迟碎剐,种种虐刑,令人寒心=,又见吴继善以细故触怒献忠,即受虐刑毙命、献忠杀人无算,屡自解云:吾杀若辈,实救若辈于世上诸苦,虽杀之,实爱之也”
任意屠戮民众,不可能不引起群众的反抗。利类思与安义思二牧帅讲述:张献忠“疯病忽作,故发剿洗成都之令。”他们亲历了这一惊心骇目惨状的全过程。首先由张献忠设计一个圈套,让大西军心安理得地杀人:
一六四五年十一月二十二号,献忠欲剿洗全城居民,先暗遣一人捏词诳报,以惑众心:谓某路敌军大队将到,须当操练兵马,以作御故之计。
次日,大集人马,若将赴战场一般。献忠暗将毒谋,通知各营军官,饬令剿洗,不留一人。诡言百姓等已暗通敌人之故,勾引大队入川,以图大举;故当剿灭此城居民。尔等各宜秘密准备,不得遗漏军情云云。
次日,二司铎(即牧师)见军队纷纷出城,聚于平原,不知何事。后闻献忠吩咐各官,各保己家,否则妻儿不保、二人乃急奔寓所,欲救安当先生及佣人等
各军分队把守城门,余军驱百姓到南门就刑。时利司铎在东门上,安司铎在南门上。
接着是大屠杀的开幕:
被拘百姓无数,集于南门外沙坝桥边,一见献忠到来,众皆跪伏地下,齐声悲哭求救云:大王万岁!大王是我等之王,我等是你百姓,我等未犯国法,何故杀无辜百姓?我等无军器,亦不是兵,亦不是敌,乃是守法良民。乞大王救命,赦我众无辜小民”云云。献忠禽兽不如,不独无哀怜之意,反而厉声痛骂百姓私通敌人,随即纵马跃入人中,任马乱跳乱踢,高吼“该杀该死之反叛!”随令军士急速动刑,,真是尸积如山,血流威河,
献忠义子“孙可望此时领兵将回,离成都二百里,途中闻知成部剿洗之信,大为悲伤,痛哭不已……时日落西山,道旁死尸狼藉,其中尚有小孩呻吟者。”
不久,张献忠也感到后悔了:
一日,献忠出城巡阅军队,见人数之少,大不如前;且随身官员,不及登极初人数之众。又见城中空无人居;而川省遭其残暴,成为旷野不觉愤火中烧,狂怒间抽刀自刎,被左右上前拦阻,未得毙命、随将虐待大臣及残杀百姓之罪,皆加诸副阁老之身,怨恨不已。
两牧师总结大西政权起初“在朝之官,统计千人;离川时亦有七百人;临死时仅有二十五人。皆因献忠残暴过甚,杀人亦多 或命死于刀下;或令鞭死;或令将头皮揭去;或凌迟碎剐,种种非刑,一言难尽。”
1946年任乃强教授所写《张献忠屠蜀辨》,提出一种新的解释,认为张献忠杀人,是为了解决粮食问题;因为“常理所最不可解而易解者,为其自杀军士”他引《蜀碧》:“检各衙军及各营新兵,年十五以上者杀之各路会计,所杀卫军七十五万有奇;新兵二十三万六千有奇;家口三十二万。”《蜀难纪略》:“自戮其卒日一二万人。初杀蜀卒;蜀尽,及楚卒;楚尽,乃杀其同起之秦人。”“凡领人头目,每日必开报十余人赴死,先疏后亲,亲尽及己。人不自保,莫可如何。”包括随营妇女,一口不留。任教授认为,主要是那时军粮断绝,只好吃人肉。《蜀碧》说“军营所在,积掌如山”,是因为“人掌最无肉”,所以堆在那里。每人杀人,为的是补充口粮,只不过军中保密,无人得知而已。
这种新奇的见解,的确可以解释张献忠怪异行为之谜;不过也有说不通的地方:如果把成都人当作“人粮”的话,也该善待他们,以增加斤两;为什么采取包围践踏的方式,岂不是糟蹋“粮食”? 现代研究家则采取釜底抽薪办法,对于杀人过头的材料一概不承认。可是他们又不是埋首沙堆的鸵鸟,面对那么多亲历亲闻者的材料,去如何掩饰张献忠既有面目?
历史就是如此无情:不可能将人变成神,更不可能把鬼变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