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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语篇分析的最终目标是对语篇进行阐释,阐释的重点聚焦在情景交际中。情景交际突显在文化语境、情景语境和语言三个方面。通过对黑人作家詹姆斯·鲍德温所写的《一个发现》进行实证分析,进一步论证了文学分析当中积极建构文化语境和情景语境对探索语言深层内涵的重大意义,厘清语篇与语境之间一脉相承的内在关系。由此,通过情境化的语篇分析,将知识建构在认知过程中。
关键词:语篇分析 文化语境 情景语境 语言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一 引言
语篇是指不受语言结构的约束限制,能在一定语境中表示完整语义的自然语言,是由一系列连续的语段或句子组成的语言整体。语篇分析以语篇为基本单位,从语篇整体出发,对篇章进行理解、分析和评价。Halliday and Hasan(1976:327)指出,对语篇进行语言分析的目的不是“说明”(Interpretation),而是“解释”(Explanation)。在我们看来,对一个语篇进行说明,就是要弄清楚该语篇是怎样(how)表示某一些意义而不是另外的意义的(黄国文,2001b)。语篇分析的主要方面有三个:文化语境、情景语境、语言。文化语境通常由语篇体裁反映,情景语境由语域体现,而语言则由语义、词汇、语法和音系(或字系)三部分组成。通过语篇分析,我们可以说明文学作品表达意义的方法以及表达出那样意义的深层原因,论证文学作品中文化语境和情景语境对建构通篇语义的重要性,揭示语言的多义性和隐藏的内涵。
二 对詹姆斯·鲍德温《一个发现》的语篇分析
根据以上理论,我们对《高级英语》课本中的一个语篇进行实例分析。所选语篇是美国黑人作家詹姆斯·鲍德温所写的《一个发现》。鲍德温的文章充满力量而且精致,集生动的描述、个人的往事记忆和深邃的思想于一体。他真实地反映自己内心的困惑和攻击性,记录下自己在孤独的作家和痛苦的黑人双重身份之间寻求平和心态所做的受尽煎熬的努力。这正是他的文章的最大优点。《一个发现》属于说明文(Expository writing)。本文从文化语境、情景语境和语言使用三个方面对其进行分析。
1 文化语境
文化语境由通篇体裁反映,构成因素有纲要式结构和体现样式。语言根源于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习惯,反映说话人对从小到大所生存环境的意识,由此而产生的内心对世界的心灵感悟,以及所形成的自我意识和价值观。文化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呈现出一个大的背景,制约而影响着语言的使用。语言受制于不同的文化,建构并影响人们的行为和思维方式。詹姆斯·鲍德温1924年出生于美国纽约的黑人家庭,他的文章也反映出美国黑人在这个多元化的国家中对自身存在和不平等地位的挣扎,以及为寻求黑人自身價值和改变社会地位所做出的努力。作为一个黑人家庭女佣的儿子,鲍德温在贫困中长大,从来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他三岁的时候,母亲嫁给了一个工厂工人。继父是个强硬而冷酷的人,1943年死于精神病院。鲍德温继承了他的姓,但是在Notes of a Native Son(1955)中,鲍德温写到:“I had inclined to be contemptuous of my father for the conditions of his life,for the conditions of our lives.”与继父不自然的关系、朋友的自杀以及种族主义驱使鲍德温于1948年离开美国到欧洲生活。在欧洲生活的十年里,陌生感和无助的愤怒困扰着他。正是在美国黑人文化的浸润下,在异国他乡的环境里,鲍德温写出了《一个发现》这篇文章,思考白人和黑人有什么不同,挖掘自己黑人文化的根,寻找自己乃至整个美国黑人知识分子的生存价值。
语篇的纲要式结构分为四个部分,以说明的形式体现出来。第一部分着重于鲍德温,作为一名美国黑人,在欧洲的十年生活期间得到了什么发现。欧洲的生活经历对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使他意识到,他是一个很爱国的美国人,所有其他在巴黎的美国作家都有同样的爱国情结;美国人,不管是白人还是黑人,都在努力地寻找着特殊的自我个性;欧洲的生活事实是他们个人身份一部分和传承的一部分;他已经不再为自己是美国黑人而感到耻辱,已经不再憎恨美国。第二部分叙述鲍德温在欧洲生活的过程使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自己的身份和自身的价值。第三部分讲述与欧洲人民的广泛交流和对他们的逐步了解打破了作者以往想当然的观念。他认识到:他的整个欧洲逗留是个人的,糟糕的;在这个可怕的充满麻烦的世界,没有哪个国家是不存在问题的;美国作家在欧洲找到的自由使他绕了一圈,重新找到自我,认识到自我发展的责任掌握在自己手里。第四部分鲍德温意识到他的责任是要去找出治理美国社会的潜规则,将欧洲和美国的视野结合起来。
语篇的通篇体裁反映出作者受美国黑人文化的影响颇深,其思维方式和语言表达也难以避免受黑人历史背景的影响,其语言是黑人民族文化的镜面反射,但是作者十年的欧洲生活经历也为他的思想增加了宽度,使他脱离了黑人忧郁的思想文化,为他找到了黑人生存更广阔的出路。
2 情景语境
情景语境是指言语行为发生的实际情况。它不是分析语篇中的词汇用法、语法规则和句子结构,而是在非语言语境中,分析语篇的“言外之意”和“弦外之音”。情景语境对语篇起着重要的暗示作用,决定在特定场合下,说话人所传达话语的实际意义。特定的情境语境有特定的词语来表达,具有其特殊的意思。例如,在语篇第二段:
“I left America because I doubted my ability to survive the fury of the color problem here.(Sometimes I still do.)”
鲍德温用了fury(狂风暴雨)这个词来形容美国的color problem(有色人种问题),暗示着语篇的语场:美国已不再有黑人奴隶,在如火如荼的黑人民权运动中,作者不再愿意仅仅当一名受人歧视的黑人:“I wanted to prevent myself from becoming merely a Negro;or even,merely a Negro writer”。进而,他在寻找改变黑人状况的出路:“I wanted to find out in what way the specialness of my experience could be made to connect me with other people instead of dividing me from them.”就是要学会与其他人种交往,而不是与他们分隔。最后,括号里的一句话(I was as isolated from Negroes as I was from whites,which is what happens when a Negro begins,at bottom,to believe what white people say about him.)作者用as…as…比较式的语式暗示如果一个黑人开始真正地相信白人对黑人的评价时,那种既不愿和黑人打交道,也不愿和白人交往的处世态度是逃避现实、是错误的。从整段语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作者的基调是积极、好斗的。他在暗示和呼吁黑人要否定白人给他们的歧视性定义,要走出去和外界交往、与外界连为一体。这种基调与当时的黑人民权运动的大环境是分不开的。 3 语言
邓炎昌指出,语言反映了一个民族的特征,它不但包含了该民族的历史和文化背景,而且蕴涵着该民族对人生的看法、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同时又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语言与文化之间的密切关系在词汇上的表现最为显著。词是语言基本的意义单位,也是语言中最活跃的构素。语言通过词汇反映人们的心理,因而是最能反映文化特征的部分。要想准确地分析语篇、理解语篇,首先要理解词汇、了解词汇背后的文化。
在语篇中,我们可以从作者的选词,通过对其语义和语言的分析反映作者的民族和文化背景。作者首先称自己是一个Negro;a Negro writer,然后在听Bessie Smith的音乐时,作者想起了自己还是一个pickaninny时说话的口吻,以及后来Bessie使“我”体会到身为“nigger”并没有什么不好。“Negro”,“nigger”,“pickaninny”都是对黑人血统和外貌、非洲人后代的称呼。关于Negro一词,马丁·路德·金在1963年著名的演说《我有一个梦想》中承认自己的种族是“Negro”,但随后在美国人权运动中,“Negro”这个词让人联想到漫长历史的奴隶制、种族隔离和对非裔美国人的歧视而受到反对,现在在正规的习惯用语中已完全摈弃不用,因而用“Black”取而代之。Pickaninny则是在南部美国对黑人奴隶小孩的称呼。这个称呼在1852年反对奴隶制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发表时得到流行,在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还是流行的,现在已经被认为是一种伤害性语言。
词汇在一定的环境中使用会体现出具体意义,这一具体意义是说话人或作者所要表达的意义。从作者语言、词汇的选择上,我们可以看出作者最初的时候对自己黑人身份的一种不认同和自卑,也是美国黑人文化的一种反映。
4 小结
与日本电影《人证》中的《草帽歌》相比,《草帽歌》反映的是黑人青年面对日本母亲的抛弃与杀害时对母爱的渴望和对生命绝望的一种呐喊,他的生命就像是风中飞舞的草帽,轻飘而不值钱;而《一个发现》中黑人作家鲍德温则不同。通过语篇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作者的思想变化:虽然曾经对自己美国黑人身份的一种不认同、自卑,悲观地为自己黑人身份感到耻辱、憎恨美国,但经过欧洲十年的逗留、反思和观察,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自己的身份和自身的价值。鲍德温最终认识到自己和美国白人没有什么不一样,也和其他美国人一样分享着爱国主义情结(patriotic feeling)。在异国的生活还让他意识到这个世界不是完美的、没有不存在问题的国家。作者写这篇文章的态度是积极的,如文中第16段所写:
“It was borne in on me-and it did not make me feel melancholy-that this sky had been there before I was born and would be there when I was dead.And it was up to me,therefore,to make of my brief opportunity the most that could be made.”
自身生命的短暂并没有使作者感到忧伤,不管他将要在这个世界生活多长时间,他都将利用这个短暂的机会来履行他作为一个美国黑人作家的职责。这个职责就是发展的责任,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要通过自己去改变美国社会、开阔人们的视野。作者的人生价值从而得到飞跃。
三 结语
从对“认知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研究中我们知道,认知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强调:“每个学习者应基于自己与世界相互作用的独特经验和赋予这些经验的意义,去建构自己的知识,而不是知识的传递”。它的理论要点是:“知识是人建构的,而不是客观地存在于人脑之外的。学习过程不是学习者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积极地建构知识的过程”。建构主义理论强调创设真实情景。我们从宏观的角度出发,对《一个发现》进行语篇分析,将语篇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引导读者树立整体语篇概念,对文章语篇的背景知识进行整体、全面、深层的理解,而不是把重點停留在对语法、单词、词组及句型等层面的解释上。读者在对语篇文化语境、情景语境、语义和语言使用的分析过程中,构建社会文化背景知识,自主地进行情境化学习,从而学习语言、理解课文内容、分析篇章结构及文体。最后,通过情境化的语言学习,将他们的知识建构在认知的过程中。
参考文献:
[1] 黄国文:《语篇分析概要》,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 黄国文:《功能语篇分析纵横谈》,《外语与外语教学》,2001年第12期。
[3] Halliday,M.A.K.& R.Hasan.Language,Context and Text:Aspects of Language in a Social-semiotics Perspective[M].Geelong,Victoria:Deakin University Press,1985.
[4] 张汉熙:《Advanced English》,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5年版。
[5] 邓炎昌、刘润清:《语言与文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9年版。
[6] 胡鸿志、马书彦、胡玉辉、王玉:《高级英语教学中的语篇分析和文体分析探索》,《石家庄学院学报》,2011年第2期。
作者简介:唐洁,女,1970—,江西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美国文学、英语教学法,工作单位:广东白云学院外国语学院。
关键词:语篇分析 文化语境 情景语境 语言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一 引言
语篇是指不受语言结构的约束限制,能在一定语境中表示完整语义的自然语言,是由一系列连续的语段或句子组成的语言整体。语篇分析以语篇为基本单位,从语篇整体出发,对篇章进行理解、分析和评价。Halliday and Hasan(1976:327)指出,对语篇进行语言分析的目的不是“说明”(Interpretation),而是“解释”(Explanation)。在我们看来,对一个语篇进行说明,就是要弄清楚该语篇是怎样(how)表示某一些意义而不是另外的意义的(黄国文,2001b)。语篇分析的主要方面有三个:文化语境、情景语境、语言。文化语境通常由语篇体裁反映,情景语境由语域体现,而语言则由语义、词汇、语法和音系(或字系)三部分组成。通过语篇分析,我们可以说明文学作品表达意义的方法以及表达出那样意义的深层原因,论证文学作品中文化语境和情景语境对建构通篇语义的重要性,揭示语言的多义性和隐藏的内涵。
二 对詹姆斯·鲍德温《一个发现》的语篇分析
根据以上理论,我们对《高级英语》课本中的一个语篇进行实例分析。所选语篇是美国黑人作家詹姆斯·鲍德温所写的《一个发现》。鲍德温的文章充满力量而且精致,集生动的描述、个人的往事记忆和深邃的思想于一体。他真实地反映自己内心的困惑和攻击性,记录下自己在孤独的作家和痛苦的黑人双重身份之间寻求平和心态所做的受尽煎熬的努力。这正是他的文章的最大优点。《一个发现》属于说明文(Expository writing)。本文从文化语境、情景语境和语言使用三个方面对其进行分析。
1 文化语境
文化语境由通篇体裁反映,构成因素有纲要式结构和体现样式。语言根源于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习惯,反映说话人对从小到大所生存环境的意识,由此而产生的内心对世界的心灵感悟,以及所形成的自我意识和价值观。文化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呈现出一个大的背景,制约而影响着语言的使用。语言受制于不同的文化,建构并影响人们的行为和思维方式。詹姆斯·鲍德温1924年出生于美国纽约的黑人家庭,他的文章也反映出美国黑人在这个多元化的国家中对自身存在和不平等地位的挣扎,以及为寻求黑人自身價值和改变社会地位所做出的努力。作为一个黑人家庭女佣的儿子,鲍德温在贫困中长大,从来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他三岁的时候,母亲嫁给了一个工厂工人。继父是个强硬而冷酷的人,1943年死于精神病院。鲍德温继承了他的姓,但是在Notes of a Native Son(1955)中,鲍德温写到:“I had inclined to be contemptuous of my father for the conditions of his life,for the conditions of our lives.”与继父不自然的关系、朋友的自杀以及种族主义驱使鲍德温于1948年离开美国到欧洲生活。在欧洲生活的十年里,陌生感和无助的愤怒困扰着他。正是在美国黑人文化的浸润下,在异国他乡的环境里,鲍德温写出了《一个发现》这篇文章,思考白人和黑人有什么不同,挖掘自己黑人文化的根,寻找自己乃至整个美国黑人知识分子的生存价值。
语篇的纲要式结构分为四个部分,以说明的形式体现出来。第一部分着重于鲍德温,作为一名美国黑人,在欧洲的十年生活期间得到了什么发现。欧洲的生活经历对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使他意识到,他是一个很爱国的美国人,所有其他在巴黎的美国作家都有同样的爱国情结;美国人,不管是白人还是黑人,都在努力地寻找着特殊的自我个性;欧洲的生活事实是他们个人身份一部分和传承的一部分;他已经不再为自己是美国黑人而感到耻辱,已经不再憎恨美国。第二部分叙述鲍德温在欧洲生活的过程使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自己的身份和自身的价值。第三部分讲述与欧洲人民的广泛交流和对他们的逐步了解打破了作者以往想当然的观念。他认识到:他的整个欧洲逗留是个人的,糟糕的;在这个可怕的充满麻烦的世界,没有哪个国家是不存在问题的;美国作家在欧洲找到的自由使他绕了一圈,重新找到自我,认识到自我发展的责任掌握在自己手里。第四部分鲍德温意识到他的责任是要去找出治理美国社会的潜规则,将欧洲和美国的视野结合起来。
语篇的通篇体裁反映出作者受美国黑人文化的影响颇深,其思维方式和语言表达也难以避免受黑人历史背景的影响,其语言是黑人民族文化的镜面反射,但是作者十年的欧洲生活经历也为他的思想增加了宽度,使他脱离了黑人忧郁的思想文化,为他找到了黑人生存更广阔的出路。
2 情景语境
情景语境是指言语行为发生的实际情况。它不是分析语篇中的词汇用法、语法规则和句子结构,而是在非语言语境中,分析语篇的“言外之意”和“弦外之音”。情景语境对语篇起着重要的暗示作用,决定在特定场合下,说话人所传达话语的实际意义。特定的情境语境有特定的词语来表达,具有其特殊的意思。例如,在语篇第二段:
“I left America because I doubted my ability to survive the fury of the color problem here.(Sometimes I still do.)”
鲍德温用了fury(狂风暴雨)这个词来形容美国的color problem(有色人种问题),暗示着语篇的语场:美国已不再有黑人奴隶,在如火如荼的黑人民权运动中,作者不再愿意仅仅当一名受人歧视的黑人:“I wanted to prevent myself from becoming merely a Negro;or even,merely a Negro writer”。进而,他在寻找改变黑人状况的出路:“I wanted to find out in what way the specialness of my experience could be made to connect me with other people instead of dividing me from them.”就是要学会与其他人种交往,而不是与他们分隔。最后,括号里的一句话(I was as isolated from Negroes as I was from whites,which is what happens when a Negro begins,at bottom,to believe what white people say about him.)作者用as…as…比较式的语式暗示如果一个黑人开始真正地相信白人对黑人的评价时,那种既不愿和黑人打交道,也不愿和白人交往的处世态度是逃避现实、是错误的。从整段语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作者的基调是积极、好斗的。他在暗示和呼吁黑人要否定白人给他们的歧视性定义,要走出去和外界交往、与外界连为一体。这种基调与当时的黑人民权运动的大环境是分不开的。 3 语言
邓炎昌指出,语言反映了一个民族的特征,它不但包含了该民族的历史和文化背景,而且蕴涵着该民族对人生的看法、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同时又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语言与文化之间的密切关系在词汇上的表现最为显著。词是语言基本的意义单位,也是语言中最活跃的构素。语言通过词汇反映人们的心理,因而是最能反映文化特征的部分。要想准确地分析语篇、理解语篇,首先要理解词汇、了解词汇背后的文化。
在语篇中,我们可以从作者的选词,通过对其语义和语言的分析反映作者的民族和文化背景。作者首先称自己是一个Negro;a Negro writer,然后在听Bessie Smith的音乐时,作者想起了自己还是一个pickaninny时说话的口吻,以及后来Bessie使“我”体会到身为“nigger”并没有什么不好。“Negro”,“nigger”,“pickaninny”都是对黑人血统和外貌、非洲人后代的称呼。关于Negro一词,马丁·路德·金在1963年著名的演说《我有一个梦想》中承认自己的种族是“Negro”,但随后在美国人权运动中,“Negro”这个词让人联想到漫长历史的奴隶制、种族隔离和对非裔美国人的歧视而受到反对,现在在正规的习惯用语中已完全摈弃不用,因而用“Black”取而代之。Pickaninny则是在南部美国对黑人奴隶小孩的称呼。这个称呼在1852年反对奴隶制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发表时得到流行,在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还是流行的,现在已经被认为是一种伤害性语言。
词汇在一定的环境中使用会体现出具体意义,这一具体意义是说话人或作者所要表达的意义。从作者语言、词汇的选择上,我们可以看出作者最初的时候对自己黑人身份的一种不认同和自卑,也是美国黑人文化的一种反映。
4 小结
与日本电影《人证》中的《草帽歌》相比,《草帽歌》反映的是黑人青年面对日本母亲的抛弃与杀害时对母爱的渴望和对生命绝望的一种呐喊,他的生命就像是风中飞舞的草帽,轻飘而不值钱;而《一个发现》中黑人作家鲍德温则不同。通过语篇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作者的思想变化:虽然曾经对自己美国黑人身份的一种不认同、自卑,悲观地为自己黑人身份感到耻辱、憎恨美国,但经过欧洲十年的逗留、反思和观察,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自己的身份和自身的价值。鲍德温最终认识到自己和美国白人没有什么不一样,也和其他美国人一样分享着爱国主义情结(patriotic feeling)。在异国的生活还让他意识到这个世界不是完美的、没有不存在问题的国家。作者写这篇文章的态度是积极的,如文中第16段所写:
“It was borne in on me-and it did not make me feel melancholy-that this sky had been there before I was born and would be there when I was dead.And it was up to me,therefore,to make of my brief opportunity the most that could be made.”
自身生命的短暂并没有使作者感到忧伤,不管他将要在这个世界生活多长时间,他都将利用这个短暂的机会来履行他作为一个美国黑人作家的职责。这个职责就是发展的责任,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要通过自己去改变美国社会、开阔人们的视野。作者的人生价值从而得到飞跃。
三 结语
从对“认知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研究中我们知道,认知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强调:“每个学习者应基于自己与世界相互作用的独特经验和赋予这些经验的意义,去建构自己的知识,而不是知识的传递”。它的理论要点是:“知识是人建构的,而不是客观地存在于人脑之外的。学习过程不是学习者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积极地建构知识的过程”。建构主义理论强调创设真实情景。我们从宏观的角度出发,对《一个发现》进行语篇分析,将语篇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引导读者树立整体语篇概念,对文章语篇的背景知识进行整体、全面、深层的理解,而不是把重點停留在对语法、单词、词组及句型等层面的解释上。读者在对语篇文化语境、情景语境、语义和语言使用的分析过程中,构建社会文化背景知识,自主地进行情境化学习,从而学习语言、理解课文内容、分析篇章结构及文体。最后,通过情境化的语言学习,将他们的知识建构在认知的过程中。
参考文献:
[1] 黄国文:《语篇分析概要》,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 黄国文:《功能语篇分析纵横谈》,《外语与外语教学》,2001年第12期。
[3] Halliday,M.A.K.& R.Hasan.Language,Context and Text:Aspects of Language in a Social-semiotics Perspective[M].Geelong,Victoria:Deakin University Press,1985.
[4] 张汉熙:《Advanced English》,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5年版。
[5] 邓炎昌、刘润清:《语言与文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9年版。
[6] 胡鸿志、马书彦、胡玉辉、王玉:《高级英语教学中的语篇分析和文体分析探索》,《石家庄学院学报》,2011年第2期。
作者简介:唐洁,女,1970—,江西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美国文学、英语教学法,工作单位:广东白云学院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