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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笔者所在的检察院检验了多起因书写人已死亡,而案件当事人或侦查工作需要,要求进行笔迹检验的案件,所涉及的检材有遗书、合同、欠条、收条、存单等。这些书证往往也是确定案件性质的直接证据,鉴定结论的正确与否,不仅直接影响案件处理结果,同时也关系到书写人的名誉及其亲属或相关人的利益。因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