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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公路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推行招投标制度,不仅会对我国公路工程建设市场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能够有效地规范市场行为,实现公平正义的竞争目的,对于工程质量的提高,造价的降低,提高施工效率也会起到非常重要的帮助。
关键词:招投标;公路工程;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U415.13 文献标识码:A
1 实行招投标制度的积极意义
运用招投标制度可以实现社会资源公平分配,在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下能够将社会资源真正分配给技术强、管理好的施工单位。同时,企业为了中好标、多中标也会加强管理,提高各类技术水平。多年来,我国开展招投制度,极大地促进了市场竞争,锻炼了大批的施工企业,培养了许多优秀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各类施工单位在这样的环境下,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和招投标竞争的要求,不断加强管理能力,追求先进技术创新,以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为基础来实现优秀的市场竞争实力,进而使我国施工企业逐渐向现代化、科学化、与世界接轨化发展转变。
2 公路工程实施招标制度的三种方式
2.1 公开招标
作为招投标制度当中最为典型规范的招标方式便是公开招标。也是最具有市场竞争力意义的一种方式,但是它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比如耗时较长、成本花销较多等。公开招标虽然形式是公开的,但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广泛社会性公开,这就导致了我国在推行公开招标制度过程中存在着公平公正时常难落实的情况。
2.2 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由业主单位邀请施工方参与招标活动的行为,对于参加人数等相关的招标工作都是由业主单位进行直接控制,因此具备目标明确、任务量小、组织活动较为容易等优势。但是因为邀请招标所参加的人数是经过选择和限定的,这就导致了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如果对前期信息掌握不充分,招标活动情报不足,就有可能错过了参与投标的机会,使得业主单位可能会错过最适合的承包企业。一般情况下,邀请招标的参与人数必须达到三个以上,但是也不会超过十个,所以参加的人数如果较少的话就会使竞争范围和竞争程度被大大地缩小,所需要的时间花销和成本花销也会比公开招标的形式更为节省。但是其存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主要表现在竞争范围太过局限,许多有实力的竞争者都可能被排除在外,这就导致了招标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自由竞争的原则,也无法真正的实现机会平等。
2.3 议标
议标是常用公路招标投标工作要求最高的招标行为,采用的是一对一的形式,直接进入谈判并确定中标方,如果一家没有达到中标要求,则由下一家进入到投标谈判中,直至协议达成。议标的程序较为随意,而且透明度低,所以很容易出现暗箱操作,存在舞弊的可能。我国对于招标投标法的制定内容中也只对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进行了规定,却没有对议标行为进行明确的规定。所以为了有效规范议标行为,必须要加强监管,重视议标项目的申报,切实提高招标行为的透明度。
3 公路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 资格审查控制不严
在一些地区存在着并不具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资格的单位却参与了投标行为,导致了资质虚报、资格挂靠、施工能力低的企业却能够中标的现象普遍,严重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违反招标投标工作的初衷,这也是扰乱建筑工程市场的行为,是当前抑制公路招标投标工作顺利开展的重大漏洞,将会直接影响到我国公路的工程质量和安全。
3.2 市场管理较为混乱
在一些地区也存在着公路工程施工市场无规划、无设计、无报建、无质量监管、无资质施工的工程,直接原因是由于这些地方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管理极为混乱,监管不到位,管控力度不强,许多工程项目在建设的过程中都不能够认真执行程序,使招标投标行为流于形式。
3.3 统一开放市场还未成形
在许多三四线城市,尤其是县一级城市,在进行公路工程施工建设时,并没有完全进入到建设工程交易市场中心进行招投标活动,或者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会向中标的施工企业定制强制性的供货渠道。不仅使工程质量面临安全隐患,同时也不利于公平公正的施工建设目的的实现,是对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违背。
3.4 陪标行为普遍
必须承认的是我国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坚持着以计划为中心的工作方式,并没有真正贯彻落实以项目为中心的建设模式。这就导致了一些相关部门存在滥用权力的行为,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有关系的施工单位,并安排其他单位进行招投标的陪衬;或者是招标与投标人员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压低或提高报价,进而使招标投标活动流于形式,陪标行为是极不利于招标投标制度的公平公开的。
3.5 监督管理混乱
我国大多公路建设项目仍然是以条块分割的方式进行建设。法人单位会有因承担的施工区域不同而不同。而且一些项目中的所谓法人并非是真正的法人,而且各级政府的委托人,这就导致了法律限制上存在着一定的漏洞,更多的情况下只能以职业道德来进行约束,所以这就导致了监管力度不强,管理较为混乱,难以真正地促进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规范进行。
3.6 代理机构良莠不齐
在进行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过程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也与代理机构的素质良莠不齐有直接的关系。代理机构作为第三方,本应提供专业的服务,却由于职业能力有限,在进行招标投标工作开展过程中代理机构存在着诸多的不规范操作情况。比如机密泄露、徇私舞弊等情况就会导致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出现问题,无法真正践行公平、公开的原则。
4 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改进措施建议
4.1 实行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为了促进公路工程招投標工作真正符合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就必须建立起规范的项目法人责任制。以项目法人公司为形式,来使管理人员真正的获得管理权力和岗位责任,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就要做到运营机构与资本管理机构彼此之间明确的责任分工,确保政企分开,实现科学管理。
4.2 做好施工企业资格审查
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经过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查,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同时应该是有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这样才能够确保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能够获得真正有施工实力的企业参与竞争。为了确保对于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的工作的有效性,资格预审工作可以委托政府的招投标中心来进行,而且参选单位应该尽可能地选择不仅有资质,而且行业内信誉好、素质高的施工企业。
4.3 科学制定工程招标方式
进行公路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必须要按照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来进行,同时参考工程概算和终审的规范要求,确保整个施工招标投标行为都能够按照国家的行业规定来进行开展。在我国进行公路施工招标中,主要采取的招标方式为整体施工招标和切块施工招标,招标单位需要根据项目情况和招标具体要求来进行招标形式的确定。
4.4 运用网络技术提高招标透明度
过去人们只能通过网络看到部分招标信息或者是中标公告,这意味着在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过程中,网络技术的使用仍然停留在基础层面。现在随着信用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的信用程度可以在网络上进行直接查询,所以我们可以运用网络技术促进招标工作的质量进一步提高。
5 结束语
加强公路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质量必然是一项不断规范化、法制化的进程,会直接影响到我国公路工程质量,也会关系到国家对于公路建设的能力,所以我们必须加强重视,加强管理,切实实现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参考文献:
[1]秦红宇.公路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7,25(24):223-224.
[2]秦龙.浅谈加强公路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工作[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7,7(14):138.
关键词:招投标;公路工程;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U415.13 文献标识码:A
1 实行招投标制度的积极意义
运用招投标制度可以实现社会资源公平分配,在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下能够将社会资源真正分配给技术强、管理好的施工单位。同时,企业为了中好标、多中标也会加强管理,提高各类技术水平。多年来,我国开展招投制度,极大地促进了市场竞争,锻炼了大批的施工企业,培养了许多优秀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各类施工单位在这样的环境下,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和招投标竞争的要求,不断加强管理能力,追求先进技术创新,以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为基础来实现优秀的市场竞争实力,进而使我国施工企业逐渐向现代化、科学化、与世界接轨化发展转变。
2 公路工程实施招标制度的三种方式
2.1 公开招标
作为招投标制度当中最为典型规范的招标方式便是公开招标。也是最具有市场竞争力意义的一种方式,但是它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比如耗时较长、成本花销较多等。公开招标虽然形式是公开的,但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广泛社会性公开,这就导致了我国在推行公开招标制度过程中存在着公平公正时常难落实的情况。
2.2 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由业主单位邀请施工方参与招标活动的行为,对于参加人数等相关的招标工作都是由业主单位进行直接控制,因此具备目标明确、任务量小、组织活动较为容易等优势。但是因为邀请招标所参加的人数是经过选择和限定的,这就导致了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如果对前期信息掌握不充分,招标活动情报不足,就有可能错过了参与投标的机会,使得业主单位可能会错过最适合的承包企业。一般情况下,邀请招标的参与人数必须达到三个以上,但是也不会超过十个,所以参加的人数如果较少的话就会使竞争范围和竞争程度被大大地缩小,所需要的时间花销和成本花销也会比公开招标的形式更为节省。但是其存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主要表现在竞争范围太过局限,许多有实力的竞争者都可能被排除在外,这就导致了招标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自由竞争的原则,也无法真正的实现机会平等。
2.3 议标
议标是常用公路招标投标工作要求最高的招标行为,采用的是一对一的形式,直接进入谈判并确定中标方,如果一家没有达到中标要求,则由下一家进入到投标谈判中,直至协议达成。议标的程序较为随意,而且透明度低,所以很容易出现暗箱操作,存在舞弊的可能。我国对于招标投标法的制定内容中也只对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进行了规定,却没有对议标行为进行明确的规定。所以为了有效规范议标行为,必须要加强监管,重视议标项目的申报,切实提高招标行为的透明度。
3 公路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 资格审查控制不严
在一些地区存在着并不具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资格的单位却参与了投标行为,导致了资质虚报、资格挂靠、施工能力低的企业却能够中标的现象普遍,严重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违反招标投标工作的初衷,这也是扰乱建筑工程市场的行为,是当前抑制公路招标投标工作顺利开展的重大漏洞,将会直接影响到我国公路的工程质量和安全。
3.2 市场管理较为混乱
在一些地区也存在着公路工程施工市场无规划、无设计、无报建、无质量监管、无资质施工的工程,直接原因是由于这些地方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管理极为混乱,监管不到位,管控力度不强,许多工程项目在建设的过程中都不能够认真执行程序,使招标投标行为流于形式。
3.3 统一开放市场还未成形
在许多三四线城市,尤其是县一级城市,在进行公路工程施工建设时,并没有完全进入到建设工程交易市场中心进行招投标活动,或者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会向中标的施工企业定制强制性的供货渠道。不仅使工程质量面临安全隐患,同时也不利于公平公正的施工建设目的的实现,是对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违背。
3.4 陪标行为普遍
必须承认的是我国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坚持着以计划为中心的工作方式,并没有真正贯彻落实以项目为中心的建设模式。这就导致了一些相关部门存在滥用权力的行为,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有关系的施工单位,并安排其他单位进行招投标的陪衬;或者是招标与投标人员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压低或提高报价,进而使招标投标活动流于形式,陪标行为是极不利于招标投标制度的公平公开的。
3.5 监督管理混乱
我国大多公路建设项目仍然是以条块分割的方式进行建设。法人单位会有因承担的施工区域不同而不同。而且一些项目中的所谓法人并非是真正的法人,而且各级政府的委托人,这就导致了法律限制上存在着一定的漏洞,更多的情况下只能以职业道德来进行约束,所以这就导致了监管力度不强,管理较为混乱,难以真正地促进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规范进行。
3.6 代理机构良莠不齐
在进行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过程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也与代理机构的素质良莠不齐有直接的关系。代理机构作为第三方,本应提供专业的服务,却由于职业能力有限,在进行招标投标工作开展过程中代理机构存在着诸多的不规范操作情况。比如机密泄露、徇私舞弊等情况就会导致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出现问题,无法真正践行公平、公开的原则。
4 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改进措施建议
4.1 实行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为了促进公路工程招投標工作真正符合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就必须建立起规范的项目法人责任制。以项目法人公司为形式,来使管理人员真正的获得管理权力和岗位责任,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就要做到运营机构与资本管理机构彼此之间明确的责任分工,确保政企分开,实现科学管理。
4.2 做好施工企业资格审查
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经过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查,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同时应该是有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这样才能够确保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能够获得真正有施工实力的企业参与竞争。为了确保对于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的工作的有效性,资格预审工作可以委托政府的招投标中心来进行,而且参选单位应该尽可能地选择不仅有资质,而且行业内信誉好、素质高的施工企业。
4.3 科学制定工程招标方式
进行公路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必须要按照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来进行,同时参考工程概算和终审的规范要求,确保整个施工招标投标行为都能够按照国家的行业规定来进行开展。在我国进行公路施工招标中,主要采取的招标方式为整体施工招标和切块施工招标,招标单位需要根据项目情况和招标具体要求来进行招标形式的确定。
4.4 运用网络技术提高招标透明度
过去人们只能通过网络看到部分招标信息或者是中标公告,这意味着在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过程中,网络技术的使用仍然停留在基础层面。现在随着信用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的信用程度可以在网络上进行直接查询,所以我们可以运用网络技术促进招标工作的质量进一步提高。
5 结束语
加强公路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质量必然是一项不断规范化、法制化的进程,会直接影响到我国公路工程质量,也会关系到国家对于公路建设的能力,所以我们必须加强重视,加强管理,切实实现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参考文献:
[1]秦红宇.公路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7,25(24):223-224.
[2]秦龙.浅谈加强公路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工作[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7,7(14):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