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在体育辅导员制度的实施的过程中,首先发现校内原有各项有关体育的制度和规定不够完善,需要及时修改和补充;随着时间的延续,对波及到的校内其他制度的改革和建设也起到了推动作用。
【关键词】体育;辅导员;校内制度
1、体育辅导员制度的实施对有关体育制度改革的作用
体育辅导员制度的实施,体育辅导员从政策制定者转变为执行者,在各学院的体育辅导活动中亲身体验有关体育制度和政策的合理性,从而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体育部,以便管理机构和部门能完善和修改各种制度,使其更好的为学校体育管理工作服务。
1.1体育辅导员制度的实施使校内竞赛项目和内容设置发生变化
以往由体育部组织的各项校内竞赛活动都是以各院系为单位而进行的,各学院系的代表队相对人数较少,除了代表队少数同学外,大部分同学作为观众参与比赛,主动参与意识不够。
体育辅导员制度实施后,体育辅导员在各学院开展工作,组织活动,使大批原来很少参与体育活动的同学对课余体育活动逐渐有了兴趣并且付诸了行动,他们不再满足于观众身份,想加入进来。在这种情况下,校内竞赛的目的任务就需要有所转变,不但要满足提高任务,更重要的是普及任务。为了让更多的同学加入到课余体育活动中来,体育部首先对年度校内竞赛计划做了修改,考虑到学生参加人数,专门设置了太极拳、广播操、拔河这类参与人数多的项目。其次,对每年参加人数最多的春季田径运动会,在比赛项目设置上,淡化竞赛内容,增加趣味和群众项目。
1.2体育辅导员制度的实施使校内竞赛与阳光体育运动相结合
高校对每年安排的竞赛任务,在每个单项比赛结束后,从学院参与情况、成绩等方面,对各个学院计算团体总分并进行累计,全年比赛结束后对各学院全年比赛总成绩进行排名,在每年的春季田径运动会闭幕时由校领导宣布成绩并进行表彰。
在体育辅导员制度实施后,为了推动体育辅导员活动的开展,调动体育辅导员的积极性,更好地落实阳光体育运动。经体育部建议,学校将各学院年度体育竞赛总分排名奖励,变更为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年度先进单位奖励,并增加体育用品实物奖励的数量和种类,为体育辅导员组织各学院学生开展课余体育活动提供器材支持等。经过一系列改革,使我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落到了实处。
2、体育辅导员制度的实施对校内裁判制度改革的作用
在体育辅导员制度实施前,由体育部组织的校内院系间的比赛由体育部群体竞赛室安排各教研室专项教师负责竞赛及裁判工作,在具体比赛的执裁工作上并不用考虑太多,只要有制裁经历的教师都可以报名参加。
实施体育辅导员制度后,每年都有体育教师担任各学院的体育辅导员,各种比赛的裁判工作就要考虑裁判人为因素,尤其主观打分的比赛项目。为了使比赛公平和公正,体育部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出台校内竞赛裁判员上岗回避制度,由群体竞赛室在组织比赛时执行。裁判员上岗制度规定,校内的各项比赛的在选聘裁判长时,必须为未担任体育辅导员的专项教师,并且尽量为高级职称;裁判长在安排裁判员执裁三大球等团体项目时,除了避开各学院系的体育辅导员外,还要让同组的体育辅导员和可能在随后轮次中相遇的各学院的体育辅导员回避;在主观打分的项目中,尽量不使用体育辅导员;如果无法回避,也只能有一位(1000人以上学院有2位体育辅导员)体育辅导员参与,遇到所在学院比赛,由替补裁判员来打分;同时规定,如果发现有体育辅导员在校内竞赛的裁判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者,直接取消其裁判资格,以后不再聘用,年度体育辅导员考核直接扣除5分等等。通过校内比赛裁判制度的改革,采用裁判员回避制度,基本杜绝了假哨和黑哨的情况,使校内各种比赛得以顺利进行。
3、体育辅导员制度的实施对体育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作用
在体育辅导员制度实施的过程中,从各学院角度考虑,首先,各学院在选聘体育辅导员时,只是将体育部推荐的体育教师作为自己学院的候选人,更多的是通过自己学院的学生和教职工对拟选聘体育教师的专项水平以及口碑来最后确定各学院体育辅导员的人选;其次,成为各学院体育辅导员后,在具体工作中各学院学生的体育运动水平参差不齐,对体育辅导员的各专项要求也不尽相同。从体育教师角度考虑,在各学院选聘体育辅导员时,部分体育教师专项技术突出,但并没有被一些体育基础好的大学院所选中,这些体育教师尽管心里有失落感,但也会从自己觉度自省,从新定位自己;在被各学院选聘为体育辅导员后,随着活动的开展,学生对体育活动项目要求的不同,大多数体育辅导员都会觉得自己所学专项相对于学生所需的不足。
以上两方面都会对体育辅导员自己产生一定的压力,而且体育辅导员每年都要考核,不合格的不但没有岗位津贴,来年还不能参与下各轮次的聘任。所以,各体育辅导员为了搞好工作,成为称职的体育辅导员,他们都会自觉产生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念头并能付诸实际行动。只要能正确引导,给予一定的政策,就能提高和完成师资队伍建设的任务。
4、体育辅导员制度的实施对体育教师业务水平提高的作用
体育辅导员制度实施前,我校体育部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提出“一专多能”的要求,也曾每学期专门组织业务培训活动,目的是让所有体育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能能胜任各种体育教学任务。有部分教师对此不理解,认为是强人所难,没有多大的意义,培训活动尽管都有考勤,由于没有从内心解决问题,培训流于形式,收效不够显著。
体育辅导员制度实施后,体育辅导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自己的不足,从内心有了提高自己业务能力的迫切需要,使“一专多能”活动成了体育辅导员自己的要求,将督促活动变为自觉活动。
【参考文献】
[1]邱冠寰,林琳.体育教师在高校兼职辅导员的探讨[J].体育世界(学术版),2008(12):8.
[2]陈至立.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促进广大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Z].在全国学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6-12-23.
【关键词】体育;辅导员;校内制度
1、体育辅导员制度的实施对有关体育制度改革的作用
体育辅导员制度的实施,体育辅导员从政策制定者转变为执行者,在各学院的体育辅导活动中亲身体验有关体育制度和政策的合理性,从而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体育部,以便管理机构和部门能完善和修改各种制度,使其更好的为学校体育管理工作服务。
1.1体育辅导员制度的实施使校内竞赛项目和内容设置发生变化
以往由体育部组织的各项校内竞赛活动都是以各院系为单位而进行的,各学院系的代表队相对人数较少,除了代表队少数同学外,大部分同学作为观众参与比赛,主动参与意识不够。
体育辅导员制度实施后,体育辅导员在各学院开展工作,组织活动,使大批原来很少参与体育活动的同学对课余体育活动逐渐有了兴趣并且付诸了行动,他们不再满足于观众身份,想加入进来。在这种情况下,校内竞赛的目的任务就需要有所转变,不但要满足提高任务,更重要的是普及任务。为了让更多的同学加入到课余体育活动中来,体育部首先对年度校内竞赛计划做了修改,考虑到学生参加人数,专门设置了太极拳、广播操、拔河这类参与人数多的项目。其次,对每年参加人数最多的春季田径运动会,在比赛项目设置上,淡化竞赛内容,增加趣味和群众项目。
1.2体育辅导员制度的实施使校内竞赛与阳光体育运动相结合
高校对每年安排的竞赛任务,在每个单项比赛结束后,从学院参与情况、成绩等方面,对各个学院计算团体总分并进行累计,全年比赛结束后对各学院全年比赛总成绩进行排名,在每年的春季田径运动会闭幕时由校领导宣布成绩并进行表彰。
在体育辅导员制度实施后,为了推动体育辅导员活动的开展,调动体育辅导员的积极性,更好地落实阳光体育运动。经体育部建议,学校将各学院年度体育竞赛总分排名奖励,变更为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年度先进单位奖励,并增加体育用品实物奖励的数量和种类,为体育辅导员组织各学院学生开展课余体育活动提供器材支持等。经过一系列改革,使我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落到了实处。
2、体育辅导员制度的实施对校内裁判制度改革的作用
在体育辅导员制度实施前,由体育部组织的校内院系间的比赛由体育部群体竞赛室安排各教研室专项教师负责竞赛及裁判工作,在具体比赛的执裁工作上并不用考虑太多,只要有制裁经历的教师都可以报名参加。
实施体育辅导员制度后,每年都有体育教师担任各学院的体育辅导员,各种比赛的裁判工作就要考虑裁判人为因素,尤其主观打分的比赛项目。为了使比赛公平和公正,体育部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出台校内竞赛裁判员上岗回避制度,由群体竞赛室在组织比赛时执行。裁判员上岗制度规定,校内的各项比赛的在选聘裁判长时,必须为未担任体育辅导员的专项教师,并且尽量为高级职称;裁判长在安排裁判员执裁三大球等团体项目时,除了避开各学院系的体育辅导员外,还要让同组的体育辅导员和可能在随后轮次中相遇的各学院的体育辅导员回避;在主观打分的项目中,尽量不使用体育辅导员;如果无法回避,也只能有一位(1000人以上学院有2位体育辅导员)体育辅导员参与,遇到所在学院比赛,由替补裁判员来打分;同时规定,如果发现有体育辅导员在校内竞赛的裁判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者,直接取消其裁判资格,以后不再聘用,年度体育辅导员考核直接扣除5分等等。通过校内比赛裁判制度的改革,采用裁判员回避制度,基本杜绝了假哨和黑哨的情况,使校内各种比赛得以顺利进行。
3、体育辅导员制度的实施对体育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作用
在体育辅导员制度实施的过程中,从各学院角度考虑,首先,各学院在选聘体育辅导员时,只是将体育部推荐的体育教师作为自己学院的候选人,更多的是通过自己学院的学生和教职工对拟选聘体育教师的专项水平以及口碑来最后确定各学院体育辅导员的人选;其次,成为各学院体育辅导员后,在具体工作中各学院学生的体育运动水平参差不齐,对体育辅导员的各专项要求也不尽相同。从体育教师角度考虑,在各学院选聘体育辅导员时,部分体育教师专项技术突出,但并没有被一些体育基础好的大学院所选中,这些体育教师尽管心里有失落感,但也会从自己觉度自省,从新定位自己;在被各学院选聘为体育辅导员后,随着活动的开展,学生对体育活动项目要求的不同,大多数体育辅导员都会觉得自己所学专项相对于学生所需的不足。
以上两方面都会对体育辅导员自己产生一定的压力,而且体育辅导员每年都要考核,不合格的不但没有岗位津贴,来年还不能参与下各轮次的聘任。所以,各体育辅导员为了搞好工作,成为称职的体育辅导员,他们都会自觉产生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念头并能付诸实际行动。只要能正确引导,给予一定的政策,就能提高和完成师资队伍建设的任务。
4、体育辅导员制度的实施对体育教师业务水平提高的作用
体育辅导员制度实施前,我校体育部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提出“一专多能”的要求,也曾每学期专门组织业务培训活动,目的是让所有体育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能能胜任各种体育教学任务。有部分教师对此不理解,认为是强人所难,没有多大的意义,培训活动尽管都有考勤,由于没有从内心解决问题,培训流于形式,收效不够显著。
体育辅导员制度实施后,体育辅导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自己的不足,从内心有了提高自己业务能力的迫切需要,使“一专多能”活动成了体育辅导员自己的要求,将督促活动变为自觉活动。
【参考文献】
[1]邱冠寰,林琳.体育教师在高校兼职辅导员的探讨[J].体育世界(学术版),2008(12):8.
[2]陈至立.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促进广大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Z].在全国学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6-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