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研究评价医师为细菌性阴道炎病人采取盐酸环丙沙星栓、硝呋太尔胶囊联合方案的有效性及其价值。方法:选入80例细菌性阴道炎病人,均在我院实施治疗,病例选择时间即2018.3-2021.3,抽签方法将入组病人均分2组,常规组40例病人、研究组40例病人,盐酸环丙沙星栓治疗方案用于常规组,以此为前提,研究组病人再实施硝呋太尔胶囊治疗方案,比较二组疗效。结果:研究组疾病症状好转时间均较常规组用时少,P值<0.05。结论:通过盐酸环丙沙星栓为细菌性阴道炎病人实施治疗的同时,再予以口服硝呋太尔胶囊药物方案,疗效促进,病情好转速率较快。
关键词:细菌性阴道炎;盐酸环丙沙星栓;硝呋太尔胶囊
【中图分类号】R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107-2306(2021)15--01
女性阴道内菌群平衡状态被破坏,并感染厌氧菌、加特纳菌情况下,较易诱发细菌性阴道炎,具有传染性特征,以外阴瘙痒、白带量多等为常见临床体现[1]。盐酸环丙沙星栓较常用于治疗该疾病,抗菌效果良好,然而,仅使用该药物实施治疗时,无法改善全部疾病症状,存在局限性特征。基于此情况,本院选择80例细菌性阴道炎病人为对象,讨论硝呋太尔胶囊联合盐酸环丙沙星栓方案用于治疗该疾病病人的临床效果。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对象:80例在我院治疗的细菌性阴道炎病人,病例纳入时间即2018年3月-2021年3月,抽签分组,研究组和常规组,40例病人一组。研究组:年龄分布在23岁至47岁范围,年龄均值(30.19±4.25)岁,病程范围即1个月至4个月,病程均值(2.04±0.48)个月;常规组:年龄分布在24岁至46岁范围,年龄均值(30.25±4.26)岁,病程范围即1个月至3个月,病程均值(2.10±0.49)个月。二组病人基本资料无明显差异,P值>0.05,可以展开比较研究。
1.2方法
常规组:治疗方案即盐酸环丙沙星栓,该药物由海南碧凯药业生产,批准文号及规格即国药准字H10940229及0.2g/粒,用药时间即月经完成3天至5天后,于睡前将外阴清洗干净,通过手指将药物送入阴道内,每天一次,治疗期间,病人不可进行性生活、盆浴。治疗周期:7天。
研究组:实施硝呋太尔胶囊结合盐酸环丙沙星栓方案,盐酸环丙沙星栓药物厂家、批准文号、规格、使用方法及治疗期间禁忌事项与常规组相同,硝呋太尔胶囊药物由北京金城泰乐药业生产,批准文号及规格即国药准字H20094086及0.2g/粒,每次口服0.2g,每天三次。治療周期:7天。
1.3观察指标
统计整理二组患者外阴瘙痒、烧灼感、鱼腥臭味、白带量多等症状的好转时间。
1.4统计学分析
本项研究的数据处理系统选择SPSS21.0,()体现计量数据,t值核验;P值<0.05,证明差异显著,存在统计学意义。
2结果
二组临床治疗效果比较
研究组与常规组病人疾病症状好转用时之间的差异较显著,常规组用时多于研究组,P值<0.05。详情可见表1所示。
3讨论
个人卫生、生理情况等因素均可诱发细菌性阴道炎,是发生率相对较高的妇科炎症疾病,导致其发生的主要病因即清洁过度、性传播、间接性接触等,疾病发生之后,多伴鱼腥臭味、灼热等症状,需要及时采取治疗,否则病情将会加剧,损伤女性身心健康。
临床治疗细菌性阴道炎疾病的一线药物即盐酸环丙沙星栓,为氟喹诺酮药物的一种,在抗菌方面有良好药效,于抗革兰阴性及阳性菌方面的效果较显著,能够发挥抗厌氧菌功效,用于细菌性阴道炎疾病的治疗中时,可以将厌氧菌有效灭杀,阻止细菌附着与繁殖,从而恢复阴道内菌群的平衡状态[2]。然而,部分细菌性阴道炎病人仅运用该药物进行治疗时,无法达到预期疗效,疾病症状无法完全缓解。硝呋太尔胶囊属于呋喃衍生物的一种,具有广谱性特征,在霉菌、衣原体、滴虫、革兰阴性菌、支原体、革兰阳性菌等方面均有良好灭菌功效;口服用药时,药效发挥较迅速,能够快速缓解病情,减轻病人不适感受[3]。将硝呋太尔胶囊与盐酸环丙沙星栓联合使用后,可以起到协同作用,致使抗菌效用增强,菌群失衡状态快速改善,疾病症状好转。
数据表明,研究组临床治疗效果较常规组更优,P值<0.05。说明两药联合治疗方案在细菌性阴道炎病人中有较高临床价值,对于改善病人病情,促进治愈效果方面有重要意义,值得推广。
综上所述,细菌性阴道炎病人的临床治疗工作中,落实硝呋太尔胶囊药物与盐酸环丙沙星栓结合方案的疗效较确切,病情可以得到快速缓解,临床应用价值突出。
参考文献:
[1]黎莉红. 硝呋太尔胶囊联合盐酸环丙沙星栓治疗细菌性阴道炎的临床疗效[J]. 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21,14(6):131-133.
[2]陈茜. 硝呋太尔胶囊联合盐酸环丙沙星栓对细菌性阴道炎患者阴道微生态的影响[J]. 中国合理用药探索,2019,16(6):125-127.
[3]王秋芬. 硝呋太尔胶囊联合盐酸环丙沙星栓对细菌性阴道炎患者症状改善及机体氧化应激反应的影响[J]. 北方药学,2018,15(4):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