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梭罗谈到其《瓦尔登湖》(1854)时曾说:“我是一个神秘主义者,同时也是一名超验主义者,一名自然哲学家。”
在我们简化的理解中,他的传奇(手持斧子走进瓦尔登湖的森林)有点像是行为艺术,至今都不失其轰动效应。内地《瓦尔登湖》的中译目前计有三十八位译者的三十九个版本,可见受欢迎的程度。不过,要对这位作家读得深入一点,就不能停留在一个剪影式的形象上面。他的生活、他的思想特质和思想渊源都需要细加检视。这方面,评传作品往往会给我们提供方便的途径,用来追本溯源。
罗伯特·理查德森的《梭罗传》(刘洋译,浙江文艺出版社2020年)是一部梳理有致的著作,对传主的知识谱系和哲学渊源做了一番探究。国内目前翻译出版的梭罗传记中,罗伯特·理查德森的这部侧重于思想体系,学理性较强,层次更为丰厚。限于篇幅,本文拟从三个方面略作转述,只是一点有限的分享。
文学史讲到超验主义,将梭罗、麦尔维尔、霍桑、惠特曼等作家归在爱默生发起的超验主义运动的名下,这已然是常识。但要几句话把这个知识点讲清楚,殊为不易。且不说这些作家和超验主义的关系难以一刀切来处理,超验主义的来龙去脉本身就不简单,恐怕需要花一点篇幅才能把概念的轮廓清理出来。
超验主义的奠基者是爱默生。爱默生在《论自然》(1836)中指出,物质是理念的表象,人应该凭借(超验的)直觉认识事物。这和洛克所宣扬的凭借经验认识事物的观念大相径庭。又说:研究自然和研究自我殊途同归。这和托马斯·潘恩的观点是一致的,即对自然法则的研究导向对人性和科学的开明观点,体现一种新时代的神学。梭罗从爱默生处领会到,人要寻求可靠的道德立场,构建人生观和世界观,则不能求助于上帝、城邦和国家,而是应该向自然索取答案,要以对自然的研究为基础,建立美好而合理的生活。也就是说,应该从宗教转向道德,不是遵循上帝的律法而是凭借人的良知。
梭罗亲炙爱默生的思想,倾心于自然哲学论。《瓦尔登湖》的核心主题是讲自然哲学。谈论的方式有时像爱默生,带有神职人员的口吻,但也像爱默生一样有点离经叛道的风格。对于新英格兰的清教传统而言,信奉自然哲学并且把自然哲学对科学的全盘接受视为一种真正的神学,就是在驳斥历史传统中的基督教,这不是离经叛道又是什么呢?爱默生出版了超验主义的宣言作品《论自然》,同时开讲座宣讲历史哲学,可见这个概念扎根之深,不只是停留在和自然对话的层面上,更是试图重新定义看待历史和人类文化的方式。梭罗说:“我走进的那个自然,与摩奴、摩西、荷马、乔叟等古代先知和诗人走进的世界全然相同。”这是典型的爱默生思想。在《瓦尔登湖》中我们随处可以领略這种定义自我和历史文化的方式。
罗伯特·理查德森在《梭罗传》中专设一章讲超验主义。他引用《日晷》杂志上的一篇文章,把超验主义定义为“承认人类身上存在着一种凭借本能认知真理的能力”。那么,这是一种直觉主义和唯心主义。正如罗伯特·理查德森指出,超验主义说穿了就是“美国唯心主义”,堪称“德国唯心主义的美国化身”;其思想源头是康德的哲学(《纯粹理性批判》)。在一八四二年的讲座中爱默生把这一点说得很清楚,他解释说:
如今的唯心主义被冠以“超验”名号,这个词来源于伊曼努尔·康德,他在批判洛克的怀疑主义哲学时首先使用了“超验”一词。……康德思想的深刻性与准确性让这一术语在欧美迅速流行起来,以致大凡属于直觉思想范畴的事物都被冠以如今的“超验”名号。
新英格兰超验主义取法康德,摈斥洛克,归根结底是要强调个人的主体性和自由,声称认知的最佳出发点在于自我意识。爱默生的《论自然》中有一个著名的隐喻叫作“透明的眼球”(transparent eyeball),阐释了这样一种体验:
我们在丛林中重新找到了理智和信仰……站在空地上,我的头颅沐浴在清爽宜人的空气中,飘飘欲仙,升向无垠的天空—而所有卑微的私心杂念都荡然无存了,此刻的我变成了一只透明的眼球。我不复存在,却又洞悉一切。世上的生命潮流围绕着我穿越而过,我成了上帝的一部分或一小块内容。
从这个段落中是否能够听到回荡在梭罗文章中的那个声音?几乎是在追求相同的体悟和狂喜。其泛神论的神秘主义体验基于这样一种哲学立场:“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一种关联,自然中存在的事物都会存在于心灵。”爱默生告诫梭罗说,具体的自然现象指涉具体的心灵现象,至少两者之间是具有可比拟性的。
“透明的眼球”可视为超验主义典型的体悟方式,一种超历史的自然哲学理念。或者可以说,它呈现的是一种作家的视角,更容易让文人感兴趣。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强调心灵作为世界的本源动力,此种理念得到卡莱尔、爱默生等人青睐,应该是出于相同的缘由。
超验主义和德国思想的渊源,非只一个康德便可尽述。《梭罗传》介绍说,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爱默生潜心阅读德国作品;他和同道者看法一样,认为近期最有趣的思想和艺术的风潮都是源于德国,不懂康德、赫尔德、黑格尔和歌德,则无法真正理解十九世纪。 诗人朗费罗也对德国思想感兴趣,在哈佛大学的讲座中引入德国人特有的“个体教育”的理念,用自我培育(self-culture)一词阐释歌德的典范意义。朗费罗和卡莱尔一样,对宣讲歌德的作品不遗余力。就启蒙的意义而言,歌德对爱默生、梭罗的影响同样很深刻。
德国思想对美国超验主义的影响很大,而从认识论和形而上学的角度讲,后者并无原创性的贡献,主要体现为一种美国语境中的传播和运用。从“个体教育”到爱默生倡导的“自立”“自足”,从超验直觉的自我确证到美国式的新主观主义的道德激情,无不证明新思想对生活和工作的指导意义。罗伯特·理查德森认为,后面这一点学界的评价还不够充分。在他看来,德国主观主义在美国的传播并未导向哲学上的唯我论,而是强化了一种个体的道德激情;爱默生、梭罗等超验主义者都是政治上的异议者和激进主义者,他们投身于社会改革和思想改革的洪流,其激进程度大大超过爱伦·坡、麦尔维尔和霍桑等作家。德国唯心主义于此转化为一种美国特色的道德哲学了。
因此谈到《瓦尔登湖》,“隐居”一词似乎很难用我们传统的概念来对接,它闪烁着某种新英格兰气质的英雄主义。爱默生、梭罗等人都热衷于谈论“勇敢”。爱默生用清刚明亮的语言召唤:“有谁能在日志中、讲坛上,或是在大街上,为我们解说清楚英雄主义的秘密呢?”梭罗则以机智的隽语来阐释:“勇敢并不在于刚毅之举,而在于健康安稳的休憩。勇敢的最佳表现是待在家里……片刻的宁静和自信的生活远比奋勇杀敌更显荣光。”而在表达公民不服从的原则时,他挺身而出践行其主张,扮演敲钟人的角色。也就是说,隐士的自足和斗士的大声疾呼一样显示勇敢和荣光。
以爱默生、梭罗这对师徒为核心来勾勒美国超验主义,不是说要将这场思想运动局限于康科德地区,而是通过一种亲缘关系来说明此种思想的面貌,它兼具历史化的语境和超历史的观点,时而隐晦时而明快。超历史的观点亦为时人所诟病,斥之为空疏、晦涩而不切现实,而它却是超验主义的时空观和想象力的特质。
爱默生在日志中说:
我得到的不过是从前的那套信仰—每个人都可谓吾性自足,每个人的身上都能完美地展现自然法则,不论是自身经历,或是罗马、巴勒斯坦、英格兰的历史,都可以证明这一点。
梭罗在《瓦尔登湖》中以诗的语言重述这个观点。他写道:
最古老的埃及哲学家和印度哲学家从神像上曳起轻纱一角,这微颤着的袍子,现在仍是撩起的,我望见它跟当初一样鲜艳荣耀,因为当初如此勇敢的是他体内的“我”,而现在重新瞻仰着那个形象的是我体内的“他”。
罗伯特·理查德森指出,对于具有勇武精神的人而言,任何时代都是英雄时代,这正是梭罗的理念的核心。吾辈男女与希腊人无异;“如果希腊人的子孙为希腊人创造了新的天地,那么康科德的子孙则没有任何理由做不到这一点”。这不是康科德拓荒者那种粗壮的骄傲和好胜心,而是对“普遍人性”的一种悦纳和信仰。
我们看到,梭罗在康科德的见闻中嵌入史诗的意识和英雄观念。德国唯心主义被涤除了晦涩繁缛的概念体系,注入新英格兰人的纯真的乐观主义气息。一个玄虚的德国哲学概念,在爱默生师徒手中转化为关于直觉、想象力和道德勇气的学说。它的价值和意义不在于本体论和认识论,而在于个体及个体自由对普遍人性的一种弘扬。可以说,梭罗的生活和写作便是一种令人瞩目的印证。
“野性”是梭罗精神的一个关键词。梭罗之于“野性”,兼具道德哲学和自然哲学的双重意蕴。我们从罗伯特·理查德森的《梭罗传》中可以理出三个方面的阐述。
首先,梭罗的野性体现在他对主流文化的不服从上面。《瓦尔登湖》作为一场自由的实验,既有个人自由的意义,也体现公共生活改革的呼声。后者并不是学者的附会。梭罗在迁居日记中谈到,他寻求的是“西印度群岛在思想领域和想象领域的解放”。为什么要扯到西印度群岛上去?因为西印度群岛,尤其是英属加勒比地区,牙买加和巴巴多斯,是奴隶贸易和奴隶制的重镇。梭罗是废奴主义者,协助美国废奴运动的积极分子工作。他们把自我的解放和奴隶制的解放等同起来。这种自我“黑人化”的想象是值得加以关注的。梭罗说:“这股解放潮流不该仅仅局限于岛屿范围之内。解放的心灵和思想足以粉碎数百万奴隶的脚镣。”罗伯特·理查德森甚至认为,这一点构成了《瓦尔登湖》讲述的基调。也就是说,一个人的生平值得讲述,乃是基于其心灵为自由所作的斗争,反对政治和经济的形形色色的奴役。一般来说,我们会从这个角度去评说梭罗的湖滨隐居,但具体的思想背景则通常还是缺少梳理的。
瓦尔登湖是梭罗的“终极改革公社”,可以被视为一八四三年至一八四五年间美国涌现的数十个新型乌托邦公社中的一个,恐怕也是唯一的“独家经营”了。它们对美国社会的竞争本质、生产的工厂化模式和物质主义挥霍提出了质疑。从上述公共生活的语境看,梭罗将其迁居看成是一种解放,如同追随斯宾塞《仙后》中的红十字骑士,就让人不难理解了。隐居像是有距离的对话,而且不离开文明的外沿。它是一种有限度的拓荒。重要的是个体心灵的觉醒,让人对生活中真实和緊要的东西产生清醒的认识。
可以说,梭罗的道德哲学的表达,一半是社会化的抗争和异议,一半是斯多葛式的心灵自由的觉知。这也是梭罗的超验主义的特色。他讲西印度群岛的解放,重心是在“思想领域和想象领域”的解放,因此是一种“超验”性质的召唤。超验指向内心和灵性,在梭罗身上却能够和难以驯服的异端和野性的气质协调起来,甚至和“黑人化”的自我想象协调起来。一八四六年八月,梭罗出狱后在其林中小屋主持了废奴者学会的年会。这是《瓦尔登湖》等书不曾记录的细节。
其次,关于野性的第二个层次的表达,罗伯特·理查德森概括为“温和原始主义”和“严酷原始主义”的两个阶段。他提醒我们,要了解梭罗关于野性的观念,得去读长达百页的旅行记录《卡塔丁山》。一八四六年八月末,梭罗离开瓦尔登湖去缅因州森林旅行,他的旅行日志写得像未来主义诗歌—“爬树—激流—宿营—离群—逆流而上—冷杉—湖水—岩石—云层—疲惫—露营—绿色的鱼—夜晚生火—峡谷穿行”。在《卡塔丁山》的初稿序言中,梭罗感叹道:“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什么才叫作真正的‘林中隐湖’。”和缅因州的无人荒野相比,瓦尔登湖是一派“仁慈、田园、文明”的大自然了。他在书中写道: 我终于深刻地体会到,这里的大自然并不仁慈,它拥有远古恶魔般狰狞的面孔……它是那样的原始、广袤、令人敬畏,却又如此美丽,永远不会被驯服。
他此前体验到的原始,不过是人类学家所言的“温和的原始主义”。他为其远足的记录提供一个新的主题:人类生活,不管是个人生活还是集体生活,都不是大自然中最重要的事情;人绝非大自然的领主;而崇高源于恐惧。梭罗对“严酷的原始主义”的体验和感悟,和今天流行的生态主义文学观念是同调的。
再次,有关野性的第三个层次的总结,评传的作者为我们提供了一些说法,见之于梭罗的《行走》(1862)一书,它是梭罗关于荒野(the wild)这个主题的讲座稿汇编。书中广泛引用了洪堡、居约、林奈、布丰等人的著作,将西方对新世界的地理探索喻为对心灵深处野性的探索。梭罗的有些说法颇为耐人寻味—“我们前往东方,为的是了解历史……我们去往西方,则是为了面向未来”,“我所谓的西方,不过是野性的另外一种称呼罢了”,“世界存在于野性之中”,“生命由野性構成,最具生命力的事物同时也是最具野性的”,云云。
爱默生对梭罗的野性之梦不以为然,认为后者是走火入魔,要将人引向“广阔的洞穴和虚无的沙漠”,让人最终趋于“欲念和疯狂”。这个评价移用在康拉德的《黑暗的心》上面倒是贴切的。但是,正如罗伯特·理查德森指出的,爱默生没有真正理解梭罗对“棕色语法”的兴趣。“棕色语法”源于西班牙语“gramatica parda”,是指大自然母亲的智慧,一种野性的幽暗的知识。就常识而言,野性与文明对立,而梭罗要强调的是,人类文明的建构和拓展“都是从充满野性的源头获取养分和活力”。因此梭罗为“野性”赋予极高的道德价值,他说:“所有的善的事物都是野性而自由的。”而他感兴趣的就是“绝对的自由”,于幽暗未定的知识边界彰显“我们内心深处的一种品质”。
梭罗对野性的崇尚就是对自由的崇尚,赋予自由这个概念以善的积极的意义。我们从旁观的立场看他,觉得他身上的自由意识和个体意识离不开新教背景,而他本人则试图摆脱这个框架,另立门户。他的梦想是产生一部“更新的《新约》”,是一部康科德的《吠陀经》,用“温润雅致”的英语写就。
梭罗和爱默生一样,对如何建设美国文化及美国文学深表关注。在有关“野性”的思考中,他试图定义西方文明的本质,并且对英语文学做出了独具特色的概观。他不无挑衅地指出:“从游吟诗人的时代到湖畔诗人的时代,从乔叟、斯宾塞到莎士比亚、弥尔顿,英语文学似乎从未发出过任何新颖或野性的声音。”他认为,英语文学总体上是驯服和文明的,而“希腊神话所扎根的大自然,要比孕育了英语文学的大自然富饶得多”。
这个观点就其本身而言是颇有启发性的。莎士比亚、弥尔顿等人是否能从希腊文化中逐出,暂且不予评说,梭罗的价值重估的意图是清楚的,他试图在基督教文化之外寻找能量,不仅是希腊神话和德国唯心主义,还有印度唯心主义、印第安文化等,都是他汲取“野性”的资源。
《梭罗传》为我们提供了文化哲学方面的概览式的介绍,尤其是关于“野性”的三个层次的梳理,让人得以窥见梭罗的视野和全方位定义自我的欲望。全方位的自我定义和无边无际的注意力,正是《瓦尔登湖》展示的一个激动人心的特质。
梭罗尚未出道时爱默生就尊他为诗人了。在梭罗的多重身份中,诗人是他的第一身份,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只要看《康科德与梅里马克河上的一周》《瓦尔登湖》等书的表述即可得知,他如何汲汲于词句的精雕细刻的圆满感,如何从隽语和隐喻的播撒中获得愉悦。在《瓦尔登湖》的《种豆》一章中他表示,他在田里耕作,“只是为了寻求修辞方式和表达方式,希望有一天能够创造属于自己的隐喻”。此言道出了他写作的心声。
罗伯特·理查德森指出,梭罗注重修辞手法,喜欢使用“似非而是的隽语”。例如,用“白色的黑暗”描写冬季的森林,用“家庭般的温暖”形容大雪覆盖的树木,以及“温暖的雪”“文明的森林”,等等,弄得爱默生都有些恼火了,埋怨他太过喜欢反语,削弱了词语的正当效用。梭罗虚心接受批评。不过,诗人之为诗人,总是体现在对词典和文字游戏的嗜好上面。
梭罗对语言的使用最能够展示其作为诗人的天性。他遣词造句的手段,从对明喻的使用便可见一斑。例如,“一尊尊灰白色的佛塔,仿佛是大地灰白的眉毛……”这个比喻显得稚气、精巧,颇有想象力,并不弱于叶芝的佳喻。作者看事物的眼光是睿智而梦幻的。
再如下面这段文字:
只有灵魂与自然的联姻才能让智慧结出果实,才能产生想象力。当我们死去,变得像马路般干枯时,那些哺育过我们的健康的思想将把我们与自然联系起来,与她产生共鸣;一些飘浮在空中的营养花粉会纷纷落在我们身上。霎时间,整片天空都变为一道彩虹,充满着芬芳。
对超验主义思想的华美动人的阐释,也许莫过于这个段落。其中关于死亡的比喻—“当我们死去,变得像马路般干枯时”—令人暗暗称赏。英语诗歌要到两次大战前后才流行这种类型的比喻,先是艾略特后是奥登,敢拿最无诗意的物象设譬,用于神秘的对象。此外,艾略特推崇十七世纪英国玄学派诗歌,是这方面最有力的推手,而从语言层面看,梭罗在《瓦尔登湖》中就用经济学的语汇来扩张词语库,构建别致的语体了,其实就是典型的玄学派诗学作风。他的这种尝试有点被遮蔽了,未能得到恰当的关注和评价。博尔赫斯谈到北美文学,每每称引爱默生、霍桑和惠特曼,几乎不提梭罗,这让人有点不解。也许他在某篇文章中提到过,我们还没有看到。
从《梭罗传》的形形色色的引文,亦可一窥梭罗的诗心和手艺。他是蜜蜂般辛勤劳作的游记作家、日志作家和博物学家,可他的天职终究是写诗。爱默生指出,梭罗的人生传记—至少是其中的一部分—都写在了他的诗里。但诗歌我们缺乏译介。传记提供的引文是有限的,多半是一鳞半爪。且看这首小诗《生活如斯》: 我是一个包裹,身体里裹挟着徒劳的努力,
被根根偶然的绳索绑在一起,
左右摇摆。
为何它们绑得如此宽松?
我在想。
啊,那是为了迎接更和暖的天气。
这样的诗,既不是典型地表达大自然的治愈性力量,也不着眼于其散文中钟爱的“勇武”主题,而是提供一幅淳朴、诙谐而不失隽永的自画像。罗伯特·理查德森指出,梭罗的诗歌多半比较老套,特色不明显,像《生活如斯》这样的佳作并不多見。确实,梭罗的诗艺在散文写作中辨识度更高,他的创作重心也是很早就转到散文上了。
这种转向恐怕未必像评传作者所说的那样是潮流使然—散文的时代取代了诗歌的时代。爱默生两种文体兼擅,惠特曼专写诗歌,也都是可行的。不管原因(此处不做展开探讨)有多么复杂,梭罗摆脱惯常题材的束缚,脱离爱默生风格的影响,事实上正是在散文写作中实现的。也许散文是更合适的载体,用来记叙他对森林、船只和垂钓的知识,他对动植物的兴趣(《马萨诸塞州自然史》)。诗人和博物学家的联姻才造就了一个独具特色的梭罗。他追求的既不是“事实”,也不是“幻想”,而是“事实”和“神话”的联结,那种能使客体的表象取得闳深境界的东西。梭罗说:
对自然法则—重力、热度、光、湿度、干燥度—进行沉思,是健康而有益的。或许对于那些冷漠或粗心的人而言,他们观察到的不过是科学事实,但对于得到过心灵启蒙的人而言,他们看到的不只是事实,更是行为,是纯粹的道德,是神性的生活模式。
另一个表述更简洁,也更具自画像的性质,他说:“所谓诗人就是能够写出纯粹的神话的人。”
《梭罗传》对传主的诗学特色及其演变,考察比较周详,体认也颇细腻,能够打开读者的眼界,填补认知上的空白。梭罗此人,年寿不长,生活大体是波澜不惊,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身上缺少戏剧性。和爱默生相比,他显得神经质一些,更容易伤感、冷漠和消沉。他的语言显示其洞察背后的梦幻,绵密深邃,时冷时热,似乎不容易让人理解。和所有善于制造明喻隐喻的诗人一样,他的思想是复杂的,而隐居、远足或单身生活有时成为遮掩其复杂性的面具(这方面我们会想起威尔士诗人R.S.托马斯)。可以说,梭罗的人生传记离不开他所锻造的明喻和暗喻。爱默生的那句话应该是包含了这层意思。
《瓦尔登湖》的魅力不也在于此吗?它传达一个几乎是家喻户晓的思想:减少负累,回归自然,过一种自给自足的生活。然而,使得我们一遍遍读它的理由,除了这个感召人的宗旨,还在于它并非透明地呈现于我们眼前的冥思和理念,它独特的语言和构成方式。
中文译介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早期诗歌及数量庞大的日志和书信都是亟需选编出版的,它们只有一部分内容在其代表作中得到采用。罗伯特·理查德森的评传花了不少篇幅介绍梭罗的阅读书目,大半出自于日志和书信,让我们看到诗人创作的重要影响源。
梭罗对歌德、林奈、达尔文、拉斯金、罗伯特·吉尔平以及《耶稣会报道》的研读,也是为了锤炼其所谓的“观看的艺术”。他那种内在强度十足的阅读兴趣,几乎是难以自满的探索,使人感到振奋又钦敬。他对观察和描绘如何显得真确,有严苛的要求,成了他活着便不会中止的一种思虑。他在日志中写道:“吉尔平说得不错,薄雾是‘既远又近’的。”
在我们简化的理解中,他的传奇(手持斧子走进瓦尔登湖的森林)有点像是行为艺术,至今都不失其轰动效应。内地《瓦尔登湖》的中译目前计有三十八位译者的三十九个版本,可见受欢迎的程度。不过,要对这位作家读得深入一点,就不能停留在一个剪影式的形象上面。他的生活、他的思想特质和思想渊源都需要细加检视。这方面,评传作品往往会给我们提供方便的途径,用来追本溯源。
罗伯特·理查德森的《梭罗传》(刘洋译,浙江文艺出版社2020年)是一部梳理有致的著作,对传主的知识谱系和哲学渊源做了一番探究。国内目前翻译出版的梭罗传记中,罗伯特·理查德森的这部侧重于思想体系,学理性较强,层次更为丰厚。限于篇幅,本文拟从三个方面略作转述,只是一点有限的分享。
一、超验主义
文学史讲到超验主义,将梭罗、麦尔维尔、霍桑、惠特曼等作家归在爱默生发起的超验主义运动的名下,这已然是常识。但要几句话把这个知识点讲清楚,殊为不易。且不说这些作家和超验主义的关系难以一刀切来处理,超验主义的来龙去脉本身就不简单,恐怕需要花一点篇幅才能把概念的轮廓清理出来。
超验主义的奠基者是爱默生。爱默生在《论自然》(1836)中指出,物质是理念的表象,人应该凭借(超验的)直觉认识事物。这和洛克所宣扬的凭借经验认识事物的观念大相径庭。又说:研究自然和研究自我殊途同归。这和托马斯·潘恩的观点是一致的,即对自然法则的研究导向对人性和科学的开明观点,体现一种新时代的神学。梭罗从爱默生处领会到,人要寻求可靠的道德立场,构建人生观和世界观,则不能求助于上帝、城邦和国家,而是应该向自然索取答案,要以对自然的研究为基础,建立美好而合理的生活。也就是说,应该从宗教转向道德,不是遵循上帝的律法而是凭借人的良知。
梭罗亲炙爱默生的思想,倾心于自然哲学论。《瓦尔登湖》的核心主题是讲自然哲学。谈论的方式有时像爱默生,带有神职人员的口吻,但也像爱默生一样有点离经叛道的风格。对于新英格兰的清教传统而言,信奉自然哲学并且把自然哲学对科学的全盘接受视为一种真正的神学,就是在驳斥历史传统中的基督教,这不是离经叛道又是什么呢?爱默生出版了超验主义的宣言作品《论自然》,同时开讲座宣讲历史哲学,可见这个概念扎根之深,不只是停留在和自然对话的层面上,更是试图重新定义看待历史和人类文化的方式。梭罗说:“我走进的那个自然,与摩奴、摩西、荷马、乔叟等古代先知和诗人走进的世界全然相同。”这是典型的爱默生思想。在《瓦尔登湖》中我们随处可以领略這种定义自我和历史文化的方式。
罗伯特·理查德森在《梭罗传》中专设一章讲超验主义。他引用《日晷》杂志上的一篇文章,把超验主义定义为“承认人类身上存在着一种凭借本能认知真理的能力”。那么,这是一种直觉主义和唯心主义。正如罗伯特·理查德森指出,超验主义说穿了就是“美国唯心主义”,堪称“德国唯心主义的美国化身”;其思想源头是康德的哲学(《纯粹理性批判》)。在一八四二年的讲座中爱默生把这一点说得很清楚,他解释说:
如今的唯心主义被冠以“超验”名号,这个词来源于伊曼努尔·康德,他在批判洛克的怀疑主义哲学时首先使用了“超验”一词。……康德思想的深刻性与准确性让这一术语在欧美迅速流行起来,以致大凡属于直觉思想范畴的事物都被冠以如今的“超验”名号。
新英格兰超验主义取法康德,摈斥洛克,归根结底是要强调个人的主体性和自由,声称认知的最佳出发点在于自我意识。爱默生的《论自然》中有一个著名的隐喻叫作“透明的眼球”(transparent eyeball),阐释了这样一种体验:
我们在丛林中重新找到了理智和信仰……站在空地上,我的头颅沐浴在清爽宜人的空气中,飘飘欲仙,升向无垠的天空—而所有卑微的私心杂念都荡然无存了,此刻的我变成了一只透明的眼球。我不复存在,却又洞悉一切。世上的生命潮流围绕着我穿越而过,我成了上帝的一部分或一小块内容。
从这个段落中是否能够听到回荡在梭罗文章中的那个声音?几乎是在追求相同的体悟和狂喜。其泛神论的神秘主义体验基于这样一种哲学立场:“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一种关联,自然中存在的事物都会存在于心灵。”爱默生告诫梭罗说,具体的自然现象指涉具体的心灵现象,至少两者之间是具有可比拟性的。
“透明的眼球”可视为超验主义典型的体悟方式,一种超历史的自然哲学理念。或者可以说,它呈现的是一种作家的视角,更容易让文人感兴趣。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强调心灵作为世界的本源动力,此种理念得到卡莱尔、爱默生等人青睐,应该是出于相同的缘由。
超验主义和德国思想的渊源,非只一个康德便可尽述。《梭罗传》介绍说,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爱默生潜心阅读德国作品;他和同道者看法一样,认为近期最有趣的思想和艺术的风潮都是源于德国,不懂康德、赫尔德、黑格尔和歌德,则无法真正理解十九世纪。 诗人朗费罗也对德国思想感兴趣,在哈佛大学的讲座中引入德国人特有的“个体教育”的理念,用自我培育(self-culture)一词阐释歌德的典范意义。朗费罗和卡莱尔一样,对宣讲歌德的作品不遗余力。就启蒙的意义而言,歌德对爱默生、梭罗的影响同样很深刻。
德国思想对美国超验主义的影响很大,而从认识论和形而上学的角度讲,后者并无原创性的贡献,主要体现为一种美国语境中的传播和运用。从“个体教育”到爱默生倡导的“自立”“自足”,从超验直觉的自我确证到美国式的新主观主义的道德激情,无不证明新思想对生活和工作的指导意义。罗伯特·理查德森认为,后面这一点学界的评价还不够充分。在他看来,德国主观主义在美国的传播并未导向哲学上的唯我论,而是强化了一种个体的道德激情;爱默生、梭罗等超验主义者都是政治上的异议者和激进主义者,他们投身于社会改革和思想改革的洪流,其激进程度大大超过爱伦·坡、麦尔维尔和霍桑等作家。德国唯心主义于此转化为一种美国特色的道德哲学了。
因此谈到《瓦尔登湖》,“隐居”一词似乎很难用我们传统的概念来对接,它闪烁着某种新英格兰气质的英雄主义。爱默生、梭罗等人都热衷于谈论“勇敢”。爱默生用清刚明亮的语言召唤:“有谁能在日志中、讲坛上,或是在大街上,为我们解说清楚英雄主义的秘密呢?”梭罗则以机智的隽语来阐释:“勇敢并不在于刚毅之举,而在于健康安稳的休憩。勇敢的最佳表现是待在家里……片刻的宁静和自信的生活远比奋勇杀敌更显荣光。”而在表达公民不服从的原则时,他挺身而出践行其主张,扮演敲钟人的角色。也就是说,隐士的自足和斗士的大声疾呼一样显示勇敢和荣光。
以爱默生、梭罗这对师徒为核心来勾勒美国超验主义,不是说要将这场思想运动局限于康科德地区,而是通过一种亲缘关系来说明此种思想的面貌,它兼具历史化的语境和超历史的观点,时而隐晦时而明快。超历史的观点亦为时人所诟病,斥之为空疏、晦涩而不切现实,而它却是超验主义的时空观和想象力的特质。
爱默生在日志中说:
我得到的不过是从前的那套信仰—每个人都可谓吾性自足,每个人的身上都能完美地展现自然法则,不论是自身经历,或是罗马、巴勒斯坦、英格兰的历史,都可以证明这一点。
梭罗在《瓦尔登湖》中以诗的语言重述这个观点。他写道:
最古老的埃及哲学家和印度哲学家从神像上曳起轻纱一角,这微颤着的袍子,现在仍是撩起的,我望见它跟当初一样鲜艳荣耀,因为当初如此勇敢的是他体内的“我”,而现在重新瞻仰着那个形象的是我体内的“他”。
罗伯特·理查德森指出,对于具有勇武精神的人而言,任何时代都是英雄时代,这正是梭罗的理念的核心。吾辈男女与希腊人无异;“如果希腊人的子孙为希腊人创造了新的天地,那么康科德的子孙则没有任何理由做不到这一点”。这不是康科德拓荒者那种粗壮的骄傲和好胜心,而是对“普遍人性”的一种悦纳和信仰。
我们看到,梭罗在康科德的见闻中嵌入史诗的意识和英雄观念。德国唯心主义被涤除了晦涩繁缛的概念体系,注入新英格兰人的纯真的乐观主义气息。一个玄虚的德国哲学概念,在爱默生师徒手中转化为关于直觉、想象力和道德勇气的学说。它的价值和意义不在于本体论和认识论,而在于个体及个体自由对普遍人性的一种弘扬。可以说,梭罗的生活和写作便是一种令人瞩目的印证。
二、野性和文明
“野性”是梭罗精神的一个关键词。梭罗之于“野性”,兼具道德哲学和自然哲学的双重意蕴。我们从罗伯特·理查德森的《梭罗传》中可以理出三个方面的阐述。
首先,梭罗的野性体现在他对主流文化的不服从上面。《瓦尔登湖》作为一场自由的实验,既有个人自由的意义,也体现公共生活改革的呼声。后者并不是学者的附会。梭罗在迁居日记中谈到,他寻求的是“西印度群岛在思想领域和想象领域的解放”。为什么要扯到西印度群岛上去?因为西印度群岛,尤其是英属加勒比地区,牙买加和巴巴多斯,是奴隶贸易和奴隶制的重镇。梭罗是废奴主义者,协助美国废奴运动的积极分子工作。他们把自我的解放和奴隶制的解放等同起来。这种自我“黑人化”的想象是值得加以关注的。梭罗说:“这股解放潮流不该仅仅局限于岛屿范围之内。解放的心灵和思想足以粉碎数百万奴隶的脚镣。”罗伯特·理查德森甚至认为,这一点构成了《瓦尔登湖》讲述的基调。也就是说,一个人的生平值得讲述,乃是基于其心灵为自由所作的斗争,反对政治和经济的形形色色的奴役。一般来说,我们会从这个角度去评说梭罗的湖滨隐居,但具体的思想背景则通常还是缺少梳理的。
瓦尔登湖是梭罗的“终极改革公社”,可以被视为一八四三年至一八四五年间美国涌现的数十个新型乌托邦公社中的一个,恐怕也是唯一的“独家经营”了。它们对美国社会的竞争本质、生产的工厂化模式和物质主义挥霍提出了质疑。从上述公共生活的语境看,梭罗将其迁居看成是一种解放,如同追随斯宾塞《仙后》中的红十字骑士,就让人不难理解了。隐居像是有距离的对话,而且不离开文明的外沿。它是一种有限度的拓荒。重要的是个体心灵的觉醒,让人对生活中真实和緊要的东西产生清醒的认识。
可以说,梭罗的道德哲学的表达,一半是社会化的抗争和异议,一半是斯多葛式的心灵自由的觉知。这也是梭罗的超验主义的特色。他讲西印度群岛的解放,重心是在“思想领域和想象领域”的解放,因此是一种“超验”性质的召唤。超验指向内心和灵性,在梭罗身上却能够和难以驯服的异端和野性的气质协调起来,甚至和“黑人化”的自我想象协调起来。一八四六年八月,梭罗出狱后在其林中小屋主持了废奴者学会的年会。这是《瓦尔登湖》等书不曾记录的细节。
其次,关于野性的第二个层次的表达,罗伯特·理查德森概括为“温和原始主义”和“严酷原始主义”的两个阶段。他提醒我们,要了解梭罗关于野性的观念,得去读长达百页的旅行记录《卡塔丁山》。一八四六年八月末,梭罗离开瓦尔登湖去缅因州森林旅行,他的旅行日志写得像未来主义诗歌—“爬树—激流—宿营—离群—逆流而上—冷杉—湖水—岩石—云层—疲惫—露营—绿色的鱼—夜晚生火—峡谷穿行”。在《卡塔丁山》的初稿序言中,梭罗感叹道:“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什么才叫作真正的‘林中隐湖’。”和缅因州的无人荒野相比,瓦尔登湖是一派“仁慈、田园、文明”的大自然了。他在书中写道: 我终于深刻地体会到,这里的大自然并不仁慈,它拥有远古恶魔般狰狞的面孔……它是那样的原始、广袤、令人敬畏,却又如此美丽,永远不会被驯服。
他此前体验到的原始,不过是人类学家所言的“温和的原始主义”。他为其远足的记录提供一个新的主题:人类生活,不管是个人生活还是集体生活,都不是大自然中最重要的事情;人绝非大自然的领主;而崇高源于恐惧。梭罗对“严酷的原始主义”的体验和感悟,和今天流行的生态主义文学观念是同调的。
再次,有关野性的第三个层次的总结,评传的作者为我们提供了一些说法,见之于梭罗的《行走》(1862)一书,它是梭罗关于荒野(the wild)这个主题的讲座稿汇编。书中广泛引用了洪堡、居约、林奈、布丰等人的著作,将西方对新世界的地理探索喻为对心灵深处野性的探索。梭罗的有些说法颇为耐人寻味—“我们前往东方,为的是了解历史……我们去往西方,则是为了面向未来”,“我所谓的西方,不过是野性的另外一种称呼罢了”,“世界存在于野性之中”,“生命由野性構成,最具生命力的事物同时也是最具野性的”,云云。
爱默生对梭罗的野性之梦不以为然,认为后者是走火入魔,要将人引向“广阔的洞穴和虚无的沙漠”,让人最终趋于“欲念和疯狂”。这个评价移用在康拉德的《黑暗的心》上面倒是贴切的。但是,正如罗伯特·理查德森指出的,爱默生没有真正理解梭罗对“棕色语法”的兴趣。“棕色语法”源于西班牙语“gramatica parda”,是指大自然母亲的智慧,一种野性的幽暗的知识。就常识而言,野性与文明对立,而梭罗要强调的是,人类文明的建构和拓展“都是从充满野性的源头获取养分和活力”。因此梭罗为“野性”赋予极高的道德价值,他说:“所有的善的事物都是野性而自由的。”而他感兴趣的就是“绝对的自由”,于幽暗未定的知识边界彰显“我们内心深处的一种品质”。
梭罗对野性的崇尚就是对自由的崇尚,赋予自由这个概念以善的积极的意义。我们从旁观的立场看他,觉得他身上的自由意识和个体意识离不开新教背景,而他本人则试图摆脱这个框架,另立门户。他的梦想是产生一部“更新的《新约》”,是一部康科德的《吠陀经》,用“温润雅致”的英语写就。
梭罗和爱默生一样,对如何建设美国文化及美国文学深表关注。在有关“野性”的思考中,他试图定义西方文明的本质,并且对英语文学做出了独具特色的概观。他不无挑衅地指出:“从游吟诗人的时代到湖畔诗人的时代,从乔叟、斯宾塞到莎士比亚、弥尔顿,英语文学似乎从未发出过任何新颖或野性的声音。”他认为,英语文学总体上是驯服和文明的,而“希腊神话所扎根的大自然,要比孕育了英语文学的大自然富饶得多”。
这个观点就其本身而言是颇有启发性的。莎士比亚、弥尔顿等人是否能从希腊文化中逐出,暂且不予评说,梭罗的价值重估的意图是清楚的,他试图在基督教文化之外寻找能量,不仅是希腊神话和德国唯心主义,还有印度唯心主义、印第安文化等,都是他汲取“野性”的资源。
《梭罗传》为我们提供了文化哲学方面的概览式的介绍,尤其是关于“野性”的三个层次的梳理,让人得以窥见梭罗的视野和全方位定义自我的欲望。全方位的自我定义和无边无际的注意力,正是《瓦尔登湖》展示的一个激动人心的特质。
三、诗人梭罗
梭罗尚未出道时爱默生就尊他为诗人了。在梭罗的多重身份中,诗人是他的第一身份,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只要看《康科德与梅里马克河上的一周》《瓦尔登湖》等书的表述即可得知,他如何汲汲于词句的精雕细刻的圆满感,如何从隽语和隐喻的播撒中获得愉悦。在《瓦尔登湖》的《种豆》一章中他表示,他在田里耕作,“只是为了寻求修辞方式和表达方式,希望有一天能够创造属于自己的隐喻”。此言道出了他写作的心声。
罗伯特·理查德森指出,梭罗注重修辞手法,喜欢使用“似非而是的隽语”。例如,用“白色的黑暗”描写冬季的森林,用“家庭般的温暖”形容大雪覆盖的树木,以及“温暖的雪”“文明的森林”,等等,弄得爱默生都有些恼火了,埋怨他太过喜欢反语,削弱了词语的正当效用。梭罗虚心接受批评。不过,诗人之为诗人,总是体现在对词典和文字游戏的嗜好上面。
梭罗对语言的使用最能够展示其作为诗人的天性。他遣词造句的手段,从对明喻的使用便可见一斑。例如,“一尊尊灰白色的佛塔,仿佛是大地灰白的眉毛……”这个比喻显得稚气、精巧,颇有想象力,并不弱于叶芝的佳喻。作者看事物的眼光是睿智而梦幻的。
再如下面这段文字:
只有灵魂与自然的联姻才能让智慧结出果实,才能产生想象力。当我们死去,变得像马路般干枯时,那些哺育过我们的健康的思想将把我们与自然联系起来,与她产生共鸣;一些飘浮在空中的营养花粉会纷纷落在我们身上。霎时间,整片天空都变为一道彩虹,充满着芬芳。
对超验主义思想的华美动人的阐释,也许莫过于这个段落。其中关于死亡的比喻—“当我们死去,变得像马路般干枯时”—令人暗暗称赏。英语诗歌要到两次大战前后才流行这种类型的比喻,先是艾略特后是奥登,敢拿最无诗意的物象设譬,用于神秘的对象。此外,艾略特推崇十七世纪英国玄学派诗歌,是这方面最有力的推手,而从语言层面看,梭罗在《瓦尔登湖》中就用经济学的语汇来扩张词语库,构建别致的语体了,其实就是典型的玄学派诗学作风。他的这种尝试有点被遮蔽了,未能得到恰当的关注和评价。博尔赫斯谈到北美文学,每每称引爱默生、霍桑和惠特曼,几乎不提梭罗,这让人有点不解。也许他在某篇文章中提到过,我们还没有看到。
从《梭罗传》的形形色色的引文,亦可一窥梭罗的诗心和手艺。他是蜜蜂般辛勤劳作的游记作家、日志作家和博物学家,可他的天职终究是写诗。爱默生指出,梭罗的人生传记—至少是其中的一部分—都写在了他的诗里。但诗歌我们缺乏译介。传记提供的引文是有限的,多半是一鳞半爪。且看这首小诗《生活如斯》: 我是一个包裹,身体里裹挟着徒劳的努力,
被根根偶然的绳索绑在一起,
左右摇摆。
为何它们绑得如此宽松?
我在想。
啊,那是为了迎接更和暖的天气。
这样的诗,既不是典型地表达大自然的治愈性力量,也不着眼于其散文中钟爱的“勇武”主题,而是提供一幅淳朴、诙谐而不失隽永的自画像。罗伯特·理查德森指出,梭罗的诗歌多半比较老套,特色不明显,像《生活如斯》这样的佳作并不多見。确实,梭罗的诗艺在散文写作中辨识度更高,他的创作重心也是很早就转到散文上了。
这种转向恐怕未必像评传作者所说的那样是潮流使然—散文的时代取代了诗歌的时代。爱默生两种文体兼擅,惠特曼专写诗歌,也都是可行的。不管原因(此处不做展开探讨)有多么复杂,梭罗摆脱惯常题材的束缚,脱离爱默生风格的影响,事实上正是在散文写作中实现的。也许散文是更合适的载体,用来记叙他对森林、船只和垂钓的知识,他对动植物的兴趣(《马萨诸塞州自然史》)。诗人和博物学家的联姻才造就了一个独具特色的梭罗。他追求的既不是“事实”,也不是“幻想”,而是“事实”和“神话”的联结,那种能使客体的表象取得闳深境界的东西。梭罗说:
对自然法则—重力、热度、光、湿度、干燥度—进行沉思,是健康而有益的。或许对于那些冷漠或粗心的人而言,他们观察到的不过是科学事实,但对于得到过心灵启蒙的人而言,他们看到的不只是事实,更是行为,是纯粹的道德,是神性的生活模式。
另一个表述更简洁,也更具自画像的性质,他说:“所谓诗人就是能够写出纯粹的神话的人。”
《梭罗传》对传主的诗学特色及其演变,考察比较周详,体认也颇细腻,能够打开读者的眼界,填补认知上的空白。梭罗此人,年寿不长,生活大体是波澜不惊,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身上缺少戏剧性。和爱默生相比,他显得神经质一些,更容易伤感、冷漠和消沉。他的语言显示其洞察背后的梦幻,绵密深邃,时冷时热,似乎不容易让人理解。和所有善于制造明喻隐喻的诗人一样,他的思想是复杂的,而隐居、远足或单身生活有时成为遮掩其复杂性的面具(这方面我们会想起威尔士诗人R.S.托马斯)。可以说,梭罗的人生传记离不开他所锻造的明喻和暗喻。爱默生的那句话应该是包含了这层意思。
《瓦尔登湖》的魅力不也在于此吗?它传达一个几乎是家喻户晓的思想:减少负累,回归自然,过一种自给自足的生活。然而,使得我们一遍遍读它的理由,除了这个感召人的宗旨,还在于它并非透明地呈现于我们眼前的冥思和理念,它独特的语言和构成方式。
中文译介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早期诗歌及数量庞大的日志和书信都是亟需选编出版的,它们只有一部分内容在其代表作中得到采用。罗伯特·理查德森的评传花了不少篇幅介绍梭罗的阅读书目,大半出自于日志和书信,让我们看到诗人创作的重要影响源。
梭罗对歌德、林奈、达尔文、拉斯金、罗伯特·吉尔平以及《耶稣会报道》的研读,也是为了锤炼其所谓的“观看的艺术”。他那种内在强度十足的阅读兴趣,几乎是难以自满的探索,使人感到振奋又钦敬。他对观察和描绘如何显得真确,有严苛的要求,成了他活着便不会中止的一种思虑。他在日志中写道:“吉尔平说得不错,薄雾是‘既远又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