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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从档案的属性价值说起,从几个方面详细的介绍了档案对国家和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从而希望唤醒社会对档案管理的重视。以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性和做好档案工作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档案;使用价值;现实意义
每个国家和各类型企业事业单位年年岁岁保持保存档案的传统和管理模式,传给后人或者后续事业,是因为档案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价值。在专业的档案学科和档案管理工作术语中,其的价值和作用,经常被作为基本等同的概念理解和使用,但从严格的科学意义上看,这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差别。档案的价值指档案对国家、企事业单位组织或者个人的有用性。它是档案使用者及其使用需求与客体,即各不同时代产生的各种类型、载体、内容的档案之间的关系范畴。档案价值作为一种关系论,是主体需要和客体属性的统一和结合。主体的需要是构成档案价值的前提条件,而客体的属性是构成价值的客观基础。当客体属性满足主体需求时便形成价值关系,两者都不能单独决定档案的价值。档案价值关系在社会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就是档案的作用,档案的作用通常是指档案对人们所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
从关系属性而言,二者都属于主客体之间的关系范畴,但价值具有较高的抽象性,作用则是比较且蚀的。也就是说,“价值”通常是从总体上、一般意义上表示档案的有益性、有用性,而“作用”往往是从具体的、个别的意义上表述档案的有益'性、有用性,可以看做是价值的体现和扩展。一般说来,价值具有比较稳定的特征,而作用则可以根据社会的发展、需求的变化呈现出多种形式。
此外,价值一般是指档案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是主体需求对客体属性的肯定,而作用则可以包括正、负两个方面。因此,尽管档案的价值和作用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但在进行理论研究时,还是应该将二者区别开来,分别进行论述。档案作用问题可以属于档案价值理论的研究范畴,但二者的涵义、特征是有差异的。古今中外对档案价值和作用曾有各种各样的看法。,有的学者偏重客体研究,有的学者则偏重主体研究。但是二者实际上都包含了档案及其属性、主体及其需要(或社会需要)两个方面,因为失去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无法构成档案的价值。对于档案的作用,不同研究者、利用者的认识也不尽相同。黄彝仲编著的《档案管理之理论与实际》(1947)一书中说:“档案之功用,多因观点与立场不同,持论见解互有差异,各以其自己之主观,强调其作用。历史学家视档案为史料,可供编篡史籍之根据与参考。收藏家视档案为古物。行政家则视档案为治事之工具,对档案价值与作用的研究需要辩证的、多维的视角,需要从主体和客体的统一性、从抽象和具体的不同层面来把握,才能得出科学、全面、深刻的认识。这里所讲的档案价值基于哲学价值概念,是指从各种具体的价值形态和价值现象中抽象、概括出来的一般的、普遍的价值。经济学中的劳动价值指的是人的劳动创造的劳动产品的价值,主要限制在商品的范围之内,是一种交换价值。哲学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哲学价值是普遍价值。档案价值是档案学中的重要理论问题,它涉及档案价值的一般概念、档案价值的结构形态、档案价值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实现档案价值的规律性等一系列问题。搞清楚这些问题,是理解档案和档案管理活动的前提。
当前的档案管理工作中主要有四个大问题:一是存放档案的地方,即档案室。也有人简称是库房。很多的单位档案室库房阴暗潮湿,太过简陋,致使很多的材料的书面文字字迹模糊不清楚,甚至纸张变色、变质;或者是纸质档案遭到虫子、老鼠的蛀咬;二是工作人员的问题。很多单位的档案室是后勤中心,都是些关系户,需要照顾的人员,或年纪大的,或身体弱的,或带着孩子的,这些人员没有专业的知识,没有人关注和注重管理,因而更不会合理的利用和存留档案,白白浪费人力物力。三是档案的混乱无章。大多的单位和企业都比较注重技术,机器和人员的功用,忽略了档案的价值,不能对其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一些好的经验和材料无法发挥更大的引导作用。四是很少有人能了解档案对单位的重大作用。
我们需要积极、耐心地宣传档案的重要性,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尽快改变当前档案工作中存在的落后状况,充分发挥档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同时还要告诫人们轻视或忽视档案作用会给我们的事业带来严重的损失。 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条规定的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等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二项“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第二十九条 :“违反《档案法》和本办法,造成档案损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损失档案的价值,责令赔偿损失。” 大同矿务局晋华宫矿由于平时对科技档案不重视,1983年10月在南山延伸井的施工中将积满泥水的97米井筒误认为实体岩层,以致发生透水事故,造成两人死亡,给国家造成18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继承和发挥历史的作用,并不是说让我们照抄前辈的缩影。古人说:“迷往事,思来者”、“往知来”“以史为鉴”,我们要剔除历史的糟粕,汲取其精华,不断的指引我们今天的工作,减少迷路和弯路。
参考文献:
[1]张贵华.档案价值定义述论[J].档案学研究,2003(01).
[2]王先发.困惑与思考——对文件与档案双重价值论的若干思考[J].档案管理,2007(01).
[3]刘东斌.档案形成在前说对档案价值的解读——六论档案形成在前[J].档案管理,2008(03).
(作者单位:周口市城市管理局园林处)
关键词:档案;使用价值;现实意义
每个国家和各类型企业事业单位年年岁岁保持保存档案的传统和管理模式,传给后人或者后续事业,是因为档案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价值。在专业的档案学科和档案管理工作术语中,其的价值和作用,经常被作为基本等同的概念理解和使用,但从严格的科学意义上看,这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差别。档案的价值指档案对国家、企事业单位组织或者个人的有用性。它是档案使用者及其使用需求与客体,即各不同时代产生的各种类型、载体、内容的档案之间的关系范畴。档案价值作为一种关系论,是主体需要和客体属性的统一和结合。主体的需要是构成档案价值的前提条件,而客体的属性是构成价值的客观基础。当客体属性满足主体需求时便形成价值关系,两者都不能单独决定档案的价值。档案价值关系在社会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就是档案的作用,档案的作用通常是指档案对人们所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
从关系属性而言,二者都属于主客体之间的关系范畴,但价值具有较高的抽象性,作用则是比较且蚀的。也就是说,“价值”通常是从总体上、一般意义上表示档案的有益性、有用性,而“作用”往往是从具体的、个别的意义上表述档案的有益'性、有用性,可以看做是价值的体现和扩展。一般说来,价值具有比较稳定的特征,而作用则可以根据社会的发展、需求的变化呈现出多种形式。
此外,价值一般是指档案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是主体需求对客体属性的肯定,而作用则可以包括正、负两个方面。因此,尽管档案的价值和作用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但在进行理论研究时,还是应该将二者区别开来,分别进行论述。档案作用问题可以属于档案价值理论的研究范畴,但二者的涵义、特征是有差异的。古今中外对档案价值和作用曾有各种各样的看法。,有的学者偏重客体研究,有的学者则偏重主体研究。但是二者实际上都包含了档案及其属性、主体及其需要(或社会需要)两个方面,因为失去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无法构成档案的价值。对于档案的作用,不同研究者、利用者的认识也不尽相同。黄彝仲编著的《档案管理之理论与实际》(1947)一书中说:“档案之功用,多因观点与立场不同,持论见解互有差异,各以其自己之主观,强调其作用。历史学家视档案为史料,可供编篡史籍之根据与参考。收藏家视档案为古物。行政家则视档案为治事之工具,对档案价值与作用的研究需要辩证的、多维的视角,需要从主体和客体的统一性、从抽象和具体的不同层面来把握,才能得出科学、全面、深刻的认识。这里所讲的档案价值基于哲学价值概念,是指从各种具体的价值形态和价值现象中抽象、概括出来的一般的、普遍的价值。经济学中的劳动价值指的是人的劳动创造的劳动产品的价值,主要限制在商品的范围之内,是一种交换价值。哲学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哲学价值是普遍价值。档案价值是档案学中的重要理论问题,它涉及档案价值的一般概念、档案价值的结构形态、档案价值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实现档案价值的规律性等一系列问题。搞清楚这些问题,是理解档案和档案管理活动的前提。
当前的档案管理工作中主要有四个大问题:一是存放档案的地方,即档案室。也有人简称是库房。很多的单位档案室库房阴暗潮湿,太过简陋,致使很多的材料的书面文字字迹模糊不清楚,甚至纸张变色、变质;或者是纸质档案遭到虫子、老鼠的蛀咬;二是工作人员的问题。很多单位的档案室是后勤中心,都是些关系户,需要照顾的人员,或年纪大的,或身体弱的,或带着孩子的,这些人员没有专业的知识,没有人关注和注重管理,因而更不会合理的利用和存留档案,白白浪费人力物力。三是档案的混乱无章。大多的单位和企业都比较注重技术,机器和人员的功用,忽略了档案的价值,不能对其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一些好的经验和材料无法发挥更大的引导作用。四是很少有人能了解档案对单位的重大作用。
我们需要积极、耐心地宣传档案的重要性,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尽快改变当前档案工作中存在的落后状况,充分发挥档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同时还要告诫人们轻视或忽视档案作用会给我们的事业带来严重的损失。 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条规定的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等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二项“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第二十九条 :“违反《档案法》和本办法,造成档案损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损失档案的价值,责令赔偿损失。” 大同矿务局晋华宫矿由于平时对科技档案不重视,1983年10月在南山延伸井的施工中将积满泥水的97米井筒误认为实体岩层,以致发生透水事故,造成两人死亡,给国家造成18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继承和发挥历史的作用,并不是说让我们照抄前辈的缩影。古人说:“迷往事,思来者”、“往知来”“以史为鉴”,我们要剔除历史的糟粕,汲取其精华,不断的指引我们今天的工作,减少迷路和弯路。
参考文献:
[1]张贵华.档案价值定义述论[J].档案学研究,2003(01).
[2]王先发.困惑与思考——对文件与档案双重价值论的若干思考[J].档案管理,2007(01).
[3]刘东斌.档案形成在前说对档案价值的解读——六论档案形成在前[J].档案管理,2008(03).
(作者单位:周口市城市管理局园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