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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能指”的角度看,上古大部分白色词是专指性的,最初多限指某物之白色。(注意:这里的“专指性”是针对这些表白色词的本义而言的。如下文所引“皤”之本义就是指“老人白也”,具有专指性;而后才如《段注》所云“引申为凡白素之称”,其专指“老人白”之义随引申义之产生而消失了。)如据《说文·七下·白部》载:皎,月之白也。晓,日之白也。晳,人色白也。皤,老人白也。皬,鸟之白也。皑,霜雪之白也。皦,玉石之白也。等等。《段注》释“皎”时对上古“白”色词群的这一特点进行过解释:“上文云‘物色白’。不一其物则不一其白,故皆为分别之词。”若深入到义素层面考察上古“白”色词群的这一特点,我们会发现上古先民实际上是借助具体事物来区别所指之白色。如下所示:
义位 义 素 分 析
皎 (月)+(白)
晓 (日)+(白)
皙 (人)+(白)
皤 (老人)+(白)
皬 (鸟)+(白)
皑 (霜·雪)+(白)
皦 (玉石)+(白)
其中的“月”、“日”、“人”、“老人”、“鸟”、“霜·雪”、“玉石”正是所谓的“区别性义素”,对各“白”色词所指之白色起着限定说明的作用。
1666年,英国的物理学家牛顿曾做过一个奠定现代色彩学基础的光学实验:当他把阳光从细缝引入暗室,让光束通过三棱镜时,就会发生折射,不同波长的光折射率迥别,结果在白色屏幕上呈现出红、橙、黄、绿、青、蓝、紫的光谱色带。七色光中,当任一色光都不能再被单独分解时,称之为“单色光”。反之,将这些色光用聚透镜收敛后,投射的七色光会再恢复到原来的白光之中。太阳光是由以上不同波长的色光复合而成的,故称“复合光”。这一试验的意义在于科学地发现并明确了光与色的关系:“光是色之母,色是光之子。”更进一步说,物体本身并没有色彩,但它能够通过对不同波长色光的吸收、反射或透射,显示出发光体中的某一色彩面貌。如我们看到国旗是红色的,这是由于国旗表面吸收了除红色之外的其他色光,而主要反射红色单光所致。红色便成了该物体的本色,即常言的“固有色”概念。就白色而言,情况则较为特殊。从光的性质来说,白色是光谱中全部色彩的总和,故有“全光色”之称。在自然界中,由于不存在着全反射现象,故纯粹的白色也就不复存在。①这也就意味着,人们日常所见的有着种种细微差别的不同“白色”,是不同物体对聚合有七色光之“白光”进行程度不同的反射的结果,物体对白光的反射越接近于“全反射”,则给人的“白色”的观感就越纯粹。
从上述现代色彩学理论出发,分析《段注》对上古“白”色词群“专指性”特点所进行的解释,不难发现上古先民对色彩现象把握之准确:虽然没有现代色彩学理论的指导,但上古先民已经能够自觉意识到不同物体对同一种色彩(这里指白色这种“全光色”)的不同反映,并能够在语言中用“分别之词”对其进行不同的概括。对色彩词研究来说,上古白色词群中这些“分别之词”的语义结构方式,在义素层面上显示出与所谓“物色词”颇为一致的语义生成轨迹,即都是沿着“借物表色”的线索来完成对不同物体所呈现色彩的反映。这里,我们有必要对“物色词”作一些说明:“人们通常看到的各种物体的色彩被称为物体色。这些物体色往往取决于物体自身的表面与照射于物体的光线两个要素”,而“物色词”正是“用表物词素与表色词素将决定物体色的两个要素同时标记出来的”一种色彩词。②如“湖蓝”、“湖绿”、“虾红”、“桃红”、“鹅黄”、“草绿”、“土黄”、“乳白”、“鸽灰”、“鸡血红”、“宝石蓝”、“橄榄绿”、 “葡萄紫”、“翡翠绿”等等。
词义理论研究表明:“在汉语合成词的造词过程中,词素的选择最早体现出人们对义素的认识,是造词时思维活动的外现。”③对“物色词”来说,其中的“表物词素”及“表色词素”正是对人们“借物表色”之思维活动的一种体现。它们虽然是以构词词素的身份出现在词的表层结构中,但实质上它们也分别标记和体现了“物色词”赖以生成的主要的深层语义元素,即形成“物色词”核心语义内容的“物”与“色”两个重要的义素。显然,如果抛开双(多)音节词形的屏蔽,“物色词”展现出来的是与上古“白”色词群中各个“分别之词”极为相似的“物”、“色”相加的深层语义结构,这一点可以通过对上举各“物色词”的义素分析得到印证:
义 位 义 素 分 析
湖蓝 (湖水)+(蓝)
湖绿 (湖水)+(绿)
虾红 (虾)+(红)
桃红 (桃)+(红)
鸭黄 (小鸭)+(黄)
草绿 (草)+(绿)
土黄 (土)+(黄)
乳白 (乳)+(白)
鸽灰 (鸽)+(灰)
鸡血红 (鸡血)+(红)
宝玉蓝 (宝石)+(蓝)
橄榄绿 (橄榄)+(绿)
葡萄紫 (葡萄)+(紫)
翡翠绿 (翡翠)+(绿)
但必须注意到的是:首先,上古白色词群中的各个“分别之词”最初是具有专指性的,如“皎”就是指“月之白”,“晓”就是指“日之白”,“皙”就是指“人之白”,等等。而上举“物色词”则具有泛指性,即这些“物色词”并不只局限于指称该“物色词”中“表物词素”所指之事物所具有的色彩。它们还可以说明凡具有该色彩的事物的色彩特征。结合二者的语义结构方式来看,上古白色词群中的各个“分别之词”与所谓“物色词”在宏观上有着同样“物+色”的义素结构,但其中“物”与“色”之间的关系,存在着细微的差别——在上古白色词群的各个“分别之词”中,“物”与“色”之间是一种直接的限定、说明的关系。如“皎”,其语义结构式中的“月”是对“白”的直接的限定、说明,“皎”也因此具有了专指性,只指“月之白”;而在“物色词”中,“物”与“色”之间则是一种带有喻指性质的限定、说明的关系。如“湖绿”,其语义结构式中的“湖水”就是对“绿”的喻指性限定、说明,即指“像湖水一样”的“绿色”,“湖绿”也因此而具有了泛指性,不单指“湖水”之“绿”了。
其次,上古“白”色词群中各个“分别之词”单音节的词形特点,使其“物+色”的语义结构方式只能隐蔽在义素层面,而无法外现到词的表层构词结构中;与此相对,所谓“物色词”则借其中“表物词素”与“表色词素”在表层构词结构中对其深层语义元素的直接标记,将“物+色”的语义结构方式外化为构词方式。
总结上述两种情况,本文认为,由于上古白色词群中的各个“分别之词”与“物色词”一样是沿着“借物表色”的线索完成其语义组合的,因此,它们实际上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物色词”。但考虑到词形及指称范围的不同,可以将上古白色词群中的各个“分别之词”称作“隐性专指物色词”,而将前此所谓“物色词”称为“显性泛指物色词”。其中的“隐性”及“显性”是针对词形中有无对表“物”、表“色”义素的有形标记而言的;而“专指”和“泛指”则是针对该词的指称范围而言的。
那么,为什么要将上古白色词群中的各个“分别之词”与所谓“物色词”联系在一起,并进行这样的划分呢?
语言事实表明,“借物表色”的方式是汉语色彩词的一种重要的生成方式。在静态语言系统中,因它而生的色彩词所占据的比例就已不低,如从现代共时平面考察,据笔者统计,仅在《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2年增补版)所收约325个“色彩词”中,通过“借物表色”方式生成的“物色词”就有92个,约占28%。而在动态言语交际中,由于“借物表色”方式便利、直观的特点,其使用频率更高,借此生成的动态“物色词”在不同历时层面都有出现:如元末明初陶宗仪撰《南村辍耕录》所载20种流传于民间的表“褐”色词中,“砖褐”、“荆褐”、“艾褐”、“鹰背褐”、“银褐”、“珠子褐”、“藕丝褐”、“露褐”、“茶褐”、“麝香褐”、“檀褐”、“山谷褐”、“枯竹褐”、“湖水褐”、“葱白褐”、“棠梨褐”、“秋茶褐”、“鼠毛褐”、“葡萄褐”、“丁香褐”等④,几乎皆为“物色词”;再如今人范干良对《红楼梦》前八十回的色彩词运用情况进行的统计,共用到155种色彩词,其中“物色词”最多,约占23%;⑤就是在新近产生的色彩新词中,“物色词”也占有很高的比例,以笔者收集的68个手机新色名为例,其中“物色词”有46个,约占总数的68%。⑥在收集了2500余种中国色名的《中国颜色名称》(尹泳龙著,地质出版社,1997年)一书中,“物色词”约为1200余种,几近总数的二分之一,且绝大多数未被通行的静态语言词典所收录,仍属于动态或“准静态”的“物色词”。这一系列情况提醒我们,“借物表色”的方式作为一种色彩词造词方法有着悠久的历史。即使是到了现代,它仍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和实用性,它往往体现出语言使用者面对复杂色彩现象时极强的言语应变能力,同时也能
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种语言符号系统色彩表记功能的弹性。
有学者通过历时的考辨,认为汉语史利用这种重要的表色方式所创造的色彩词是中古时期新产生的一类成员。不过,在将通过“借物表色”方式创造出来的色彩词视为中古时期新产生的一类成员的过程中,研究者也承认这种类型的色彩词在上古已有用例,如:“臣尝闻相人于师,敦颜而土色者忍丑。”(《吕氏春秋·达郁》)其中“土色”是借“土”喻指黄色。笔者以为,若从词频的角度出发,依据出现之次数及数量将这种类型的色彩词视为中古时期的“产儿”应该说是有说服力的。
不过,“在造词活动中,人们的认识和思维活动是非常重要的,它往往起着先导的作用,因为新词都是在新事物、新现象的不断涌现下,根据具体的环境和条件,通过人们的认识和联想,然后用语言材料使其外部现实化,才被创造出来。”⑦这就提醒我们,造词活动首先是一种思维活动,而造词方式的形成作为造词活动有序进行的一种表现,则往往反映出人们在造词活动中的某种共性的思维规律。因此,若着眼于造词方式所反映出的共性思维规律,则“借物表色”的色彩词生成之法实应远溯至上古。更确切地说,我们在上古白色词群中的“隐性专指物色词”的义素层面,已经能够清楚地看到汉民族“借物表色”之思维习惯的发萌。也可以说,上古白色词群中特点鲜明、已成系列的“隐性专指物色词”的存在为后来大量“显性泛指物色词”的产生作了语义学上的准备。本文将上古白色词群中的各个“分别之词”与所谓的“物色词”联系在一起,并分别命名为“隐性专指物色词”和“显性泛指物色词”,其实就是为了揭示出“借物表色”的方式作为汉民族表达色彩的一种习惯在上古即已有之,只是囿于词形的束缚而表现得甚为隐蔽。一旦词形的束缚被打破,亦即汉语词汇开始走上复音化道路,“借物表色”的方式就会由一种隐蔽的“思维习惯”物化为一种具体的语言习惯,进而成为色彩词造词活动中极富活力的重要方式之一;而“显性泛指物色词”也便逐渐成为汉语色彩词群中的高比例成员。实际上,上文提及的载于《吕氏春秋》中的“土色”完全可以视为“借物表色”方式摆脱词形束缚而外化为一种造词方式的“先声”。
总之,被我们称作“隐性专指物色词”的上古“白”色词群中的“分别之词”,在义素层面上所反映出的语义结构方式使我们对汉民族“借物表色”的思维习惯有了更接近于源头性质的把握,并为廓清沿用至今的色彩词“借物表色”的造词方式的形成缘由提供了语义学上的证据。
这里需要补充一点,即类似于上古白色词群中“分别之词”的“隐性专指物色词”在上古其他色彩词群中也有零星存在(如“苍”、“黮”等),只是不具备上古“白”色词群中“隐性专指物色词”俨成系列的鲜明表现。因此,本文主要围绕“白”色词群中的几个词进行了说明。而其他色彩词群中的类似现象则可以作为我们所谓的“隐性专指物色词”并非上古“白”色词群所专有的特殊现象的明证,从而进一步体现出“借物表色”方式在上古表达色彩过程中所具有的普遍性特点。
注释
①转引自崔唯编著《色彩构成》323页,中国纺织出版社,1997
②叶军《现代汉语色彩词研究》46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1
③王军《规约义素和隐含义素》,载于《汉语词汇论》,山东大学出版社,1997
④陶宗仪《南村辍耕录》133页,中华书局,1959
⑤吴竞存编《〈红楼梦〉的语言》223页,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6
⑥参见叶军《谈手机带来的色彩新词》,载《2002中国辞书论集》,四川辞书出版社,2004
⑦葛本仪《现代汉语词汇学》73页,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
(通讯地址:100710 商务印书馆汉语编辑室,作者为编审)
义位 义 素 分 析
皎 (月)+(白)
晓 (日)+(白)
皙 (人)+(白)
皤 (老人)+(白)
皬 (鸟)+(白)
皑 (霜·雪)+(白)
皦 (玉石)+(白)
其中的“月”、“日”、“人”、“老人”、“鸟”、“霜·雪”、“玉石”正是所谓的“区别性义素”,对各“白”色词所指之白色起着限定说明的作用。
1666年,英国的物理学家牛顿曾做过一个奠定现代色彩学基础的光学实验:当他把阳光从细缝引入暗室,让光束通过三棱镜时,就会发生折射,不同波长的光折射率迥别,结果在白色屏幕上呈现出红、橙、黄、绿、青、蓝、紫的光谱色带。七色光中,当任一色光都不能再被单独分解时,称之为“单色光”。反之,将这些色光用聚透镜收敛后,投射的七色光会再恢复到原来的白光之中。太阳光是由以上不同波长的色光复合而成的,故称“复合光”。这一试验的意义在于科学地发现并明确了光与色的关系:“光是色之母,色是光之子。”更进一步说,物体本身并没有色彩,但它能够通过对不同波长色光的吸收、反射或透射,显示出发光体中的某一色彩面貌。如我们看到国旗是红色的,这是由于国旗表面吸收了除红色之外的其他色光,而主要反射红色单光所致。红色便成了该物体的本色,即常言的“固有色”概念。就白色而言,情况则较为特殊。从光的性质来说,白色是光谱中全部色彩的总和,故有“全光色”之称。在自然界中,由于不存在着全反射现象,故纯粹的白色也就不复存在。①这也就意味着,人们日常所见的有着种种细微差别的不同“白色”,是不同物体对聚合有七色光之“白光”进行程度不同的反射的结果,物体对白光的反射越接近于“全反射”,则给人的“白色”的观感就越纯粹。
从上述现代色彩学理论出发,分析《段注》对上古“白”色词群“专指性”特点所进行的解释,不难发现上古先民对色彩现象把握之准确:虽然没有现代色彩学理论的指导,但上古先民已经能够自觉意识到不同物体对同一种色彩(这里指白色这种“全光色”)的不同反映,并能够在语言中用“分别之词”对其进行不同的概括。对色彩词研究来说,上古白色词群中这些“分别之词”的语义结构方式,在义素层面上显示出与所谓“物色词”颇为一致的语义生成轨迹,即都是沿着“借物表色”的线索来完成对不同物体所呈现色彩的反映。这里,我们有必要对“物色词”作一些说明:“人们通常看到的各种物体的色彩被称为物体色。这些物体色往往取决于物体自身的表面与照射于物体的光线两个要素”,而“物色词”正是“用表物词素与表色词素将决定物体色的两个要素同时标记出来的”一种色彩词。②如“湖蓝”、“湖绿”、“虾红”、“桃红”、“鹅黄”、“草绿”、“土黄”、“乳白”、“鸽灰”、“鸡血红”、“宝石蓝”、“橄榄绿”、 “葡萄紫”、“翡翠绿”等等。
词义理论研究表明:“在汉语合成词的造词过程中,词素的选择最早体现出人们对义素的认识,是造词时思维活动的外现。”③对“物色词”来说,其中的“表物词素”及“表色词素”正是对人们“借物表色”之思维活动的一种体现。它们虽然是以构词词素的身份出现在词的表层结构中,但实质上它们也分别标记和体现了“物色词”赖以生成的主要的深层语义元素,即形成“物色词”核心语义内容的“物”与“色”两个重要的义素。显然,如果抛开双(多)音节词形的屏蔽,“物色词”展现出来的是与上古“白”色词群中各个“分别之词”极为相似的“物”、“色”相加的深层语义结构,这一点可以通过对上举各“物色词”的义素分析得到印证:
义 位 义 素 分 析
湖蓝 (湖水)+(蓝)
湖绿 (湖水)+(绿)
虾红 (虾)+(红)
桃红 (桃)+(红)
鸭黄 (小鸭)+(黄)
草绿 (草)+(绿)
土黄 (土)+(黄)
乳白 (乳)+(白)
鸽灰 (鸽)+(灰)
鸡血红 (鸡血)+(红)
宝玉蓝 (宝石)+(蓝)
橄榄绿 (橄榄)+(绿)
葡萄紫 (葡萄)+(紫)
翡翠绿 (翡翠)+(绿)
但必须注意到的是:首先,上古白色词群中的各个“分别之词”最初是具有专指性的,如“皎”就是指“月之白”,“晓”就是指“日之白”,“皙”就是指“人之白”,等等。而上举“物色词”则具有泛指性,即这些“物色词”并不只局限于指称该“物色词”中“表物词素”所指之事物所具有的色彩。它们还可以说明凡具有该色彩的事物的色彩特征。结合二者的语义结构方式来看,上古白色词群中的各个“分别之词”与所谓“物色词”在宏观上有着同样“物+色”的义素结构,但其中“物”与“色”之间的关系,存在着细微的差别——在上古白色词群的各个“分别之词”中,“物”与“色”之间是一种直接的限定、说明的关系。如“皎”,其语义结构式中的“月”是对“白”的直接的限定、说明,“皎”也因此具有了专指性,只指“月之白”;而在“物色词”中,“物”与“色”之间则是一种带有喻指性质的限定、说明的关系。如“湖绿”,其语义结构式中的“湖水”就是对“绿”的喻指性限定、说明,即指“像湖水一样”的“绿色”,“湖绿”也因此而具有了泛指性,不单指“湖水”之“绿”了。
其次,上古“白”色词群中各个“分别之词”单音节的词形特点,使其“物+色”的语义结构方式只能隐蔽在义素层面,而无法外现到词的表层构词结构中;与此相对,所谓“物色词”则借其中“表物词素”与“表色词素”在表层构词结构中对其深层语义元素的直接标记,将“物+色”的语义结构方式外化为构词方式。
总结上述两种情况,本文认为,由于上古白色词群中的各个“分别之词”与“物色词”一样是沿着“借物表色”的线索完成其语义组合的,因此,它们实际上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物色词”。但考虑到词形及指称范围的不同,可以将上古白色词群中的各个“分别之词”称作“隐性专指物色词”,而将前此所谓“物色词”称为“显性泛指物色词”。其中的“隐性”及“显性”是针对词形中有无对表“物”、表“色”义素的有形标记而言的;而“专指”和“泛指”则是针对该词的指称范围而言的。
那么,为什么要将上古白色词群中的各个“分别之词”与所谓“物色词”联系在一起,并进行这样的划分呢?
语言事实表明,“借物表色”的方式是汉语色彩词的一种重要的生成方式。在静态语言系统中,因它而生的色彩词所占据的比例就已不低,如从现代共时平面考察,据笔者统计,仅在《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2年增补版)所收约325个“色彩词”中,通过“借物表色”方式生成的“物色词”就有92个,约占28%。而在动态言语交际中,由于“借物表色”方式便利、直观的特点,其使用频率更高,借此生成的动态“物色词”在不同历时层面都有出现:如元末明初陶宗仪撰《南村辍耕录》所载20种流传于民间的表“褐”色词中,“砖褐”、“荆褐”、“艾褐”、“鹰背褐”、“银褐”、“珠子褐”、“藕丝褐”、“露褐”、“茶褐”、“麝香褐”、“檀褐”、“山谷褐”、“枯竹褐”、“湖水褐”、“葱白褐”、“棠梨褐”、“秋茶褐”、“鼠毛褐”、“葡萄褐”、“丁香褐”等④,几乎皆为“物色词”;再如今人范干良对《红楼梦》前八十回的色彩词运用情况进行的统计,共用到155种色彩词,其中“物色词”最多,约占23%;⑤就是在新近产生的色彩新词中,“物色词”也占有很高的比例,以笔者收集的68个手机新色名为例,其中“物色词”有46个,约占总数的68%。⑥在收集了2500余种中国色名的《中国颜色名称》(尹泳龙著,地质出版社,1997年)一书中,“物色词”约为1200余种,几近总数的二分之一,且绝大多数未被通行的静态语言词典所收录,仍属于动态或“准静态”的“物色词”。这一系列情况提醒我们,“借物表色”的方式作为一种色彩词造词方法有着悠久的历史。即使是到了现代,它仍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和实用性,它往往体现出语言使用者面对复杂色彩现象时极强的言语应变能力,同时也能
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种语言符号系统色彩表记功能的弹性。
有学者通过历时的考辨,认为汉语史利用这种重要的表色方式所创造的色彩词是中古时期新产生的一类成员。不过,在将通过“借物表色”方式创造出来的色彩词视为中古时期新产生的一类成员的过程中,研究者也承认这种类型的色彩词在上古已有用例,如:“臣尝闻相人于师,敦颜而土色者忍丑。”(《吕氏春秋·达郁》)其中“土色”是借“土”喻指黄色。笔者以为,若从词频的角度出发,依据出现之次数及数量将这种类型的色彩词视为中古时期的“产儿”应该说是有说服力的。
不过,“在造词活动中,人们的认识和思维活动是非常重要的,它往往起着先导的作用,因为新词都是在新事物、新现象的不断涌现下,根据具体的环境和条件,通过人们的认识和联想,然后用语言材料使其外部现实化,才被创造出来。”⑦这就提醒我们,造词活动首先是一种思维活动,而造词方式的形成作为造词活动有序进行的一种表现,则往往反映出人们在造词活动中的某种共性的思维规律。因此,若着眼于造词方式所反映出的共性思维规律,则“借物表色”的色彩词生成之法实应远溯至上古。更确切地说,我们在上古白色词群中的“隐性专指物色词”的义素层面,已经能够清楚地看到汉民族“借物表色”之思维习惯的发萌。也可以说,上古白色词群中特点鲜明、已成系列的“隐性专指物色词”的存在为后来大量“显性泛指物色词”的产生作了语义学上的准备。本文将上古白色词群中的各个“分别之词”与所谓的“物色词”联系在一起,并分别命名为“隐性专指物色词”和“显性泛指物色词”,其实就是为了揭示出“借物表色”的方式作为汉民族表达色彩的一种习惯在上古即已有之,只是囿于词形的束缚而表现得甚为隐蔽。一旦词形的束缚被打破,亦即汉语词汇开始走上复音化道路,“借物表色”的方式就会由一种隐蔽的“思维习惯”物化为一种具体的语言习惯,进而成为色彩词造词活动中极富活力的重要方式之一;而“显性泛指物色词”也便逐渐成为汉语色彩词群中的高比例成员。实际上,上文提及的载于《吕氏春秋》中的“土色”完全可以视为“借物表色”方式摆脱词形束缚而外化为一种造词方式的“先声”。
总之,被我们称作“隐性专指物色词”的上古“白”色词群中的“分别之词”,在义素层面上所反映出的语义结构方式使我们对汉民族“借物表色”的思维习惯有了更接近于源头性质的把握,并为廓清沿用至今的色彩词“借物表色”的造词方式的形成缘由提供了语义学上的证据。
这里需要补充一点,即类似于上古白色词群中“分别之词”的“隐性专指物色词”在上古其他色彩词群中也有零星存在(如“苍”、“黮”等),只是不具备上古“白”色词群中“隐性专指物色词”俨成系列的鲜明表现。因此,本文主要围绕“白”色词群中的几个词进行了说明。而其他色彩词群中的类似现象则可以作为我们所谓的“隐性专指物色词”并非上古“白”色词群所专有的特殊现象的明证,从而进一步体现出“借物表色”方式在上古表达色彩过程中所具有的普遍性特点。
注释
①转引自崔唯编著《色彩构成》323页,中国纺织出版社,1997
②叶军《现代汉语色彩词研究》46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1
③王军《规约义素和隐含义素》,载于《汉语词汇论》,山东大学出版社,1997
④陶宗仪《南村辍耕录》133页,中华书局,1959
⑤吴竞存编《〈红楼梦〉的语言》223页,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6
⑥参见叶军《谈手机带来的色彩新词》,载《2002中国辞书论集》,四川辞书出版社,2004
⑦葛本仪《现代汉语词汇学》73页,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
(通讯地址:100710 商务印书馆汉语编辑室,作者为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