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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对于传统民居建筑这一珍贵的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必须跨越单纯的显性的建筑本体现象进行文化、历史、政治、宗教、经济等方方面面的深层次探索。从地域文化视角探讨苏北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挖掘出蕴藏在传统民居建筑中的富有历史特色和地域特征的建筑文化价值,为苏北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提出建议,对苏北地区民族性、地域性新建筑创作具有指导意义,更有利于打造苏北地域旅游和文化品牌,促进苏北地域文化圈的建立。另外,通过对苏北传统民居建筑保护和利用的研究,也能为其他地区民居建筑保护研究开拓思路,提供新方法。
关键词:地域文化;传统民居;苏北;建筑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9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图像学视域下苏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研究”(2019SJA0976)成果。
传统民居建筑是地域文化的物化表现,地域文化是传统民居建筑的内在精髓。苏北包括徐州、连云港、宿迁、淮安、盐城五个地级市,多元文化在此交流、碰撞与融合,形成了苏北独特的地域文化。作为地域文化的物质载体,苏北传统民居建筑既有南方建筑的轻快、活泼,又有北方建筑的浑厚、庄重,糅合了南北方传统民居特色,形成了属于苏北地区的独特建筑文化,在我国种类多样的传统民居建筑中独树一帜,特色鲜明。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新、旧文化的认识出现了偏差,对本土地域文化失去了自信心和自豪感,对民居建筑地域文化保护的重要性普遍认识不足。同时新建民居建筑风格失去了地域特征,缺乏辨识度,文化传承性缺失,导致传统民居建筑及地域文化出现了衰败景象。
一、苏北传统民居建筑保护与利用的意义
苏北传统民居建筑是精神文化的外化载体,是历史遗留下来的物质文化遗产,更是不可忽视的宝贵文化资源。传统民居建筑之所以要保护、要利用,是因为它具有不可估量的文化、历史、经济、政治、教育、生态等意义。但由于苏北各城市地处“扼北锁南”的位置,自古便是兵家必争之地,战事连绵不断,因此地面遗存的传统民居建筑较之其他古城并不多,这就更要求我们必须将其保护好、利用好。
(一)有利于挖掘历史与文化
傳统民居建筑是历史留存下的产物,拥有特定地域固有的建筑特色,有着自身的文化价值。苏北传统民居建筑是苏北地区特定地域的产物,是重要的不可再生的物质遗产,是苏北地区特定时期文化、历史、经济、政治、科技的物质载体。苏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多为清末时期的建筑,所以对其进行研究和保护,有利于对清末时期的历史、社会文化、民俗等进一步发掘。
(二)对现代生态建筑创作有启发意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中国传统民居建筑一向讲究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建筑发展观。因此在苏北传统民居建筑建造时,选址、选材、工艺、装饰、色彩等各个方面无不显示出因地制宜、与生态环境融和、天人合一的思想。如徐州户部山传统民居建筑依山融合,院落错落有致,格局灵活多变,院后地势较高处依照地势建置花园、鱼池。又如窑湾古镇中的传统民居建筑前后檐均为砖砌,因此出檐极短,但古人建造时考虑到与环境的融合,在窗前用斗拱和挑梁将屋檐延出,以形成雨篷。这些无一不表现出了苏北传统民居建筑生态、科学、理性的建造精神,对苏北地区民族性、地域性新建筑创作具有指导意义,对现代生态建筑创作有着启示意义。
(三)有利于促进苏北地域文化圈的建立
保护好、利用好苏北传统民居建筑,尊重、继承和发扬苏北传统民居建筑文化,开发旅游,向外界展示苏北传统民居建筑的魅力,有利于打造苏北地区旅游和文化品牌,促进苏北地区经济文化发展,加快苏北地域文化圈的建立。
二、苏北传统民居建筑保护与利用的原则
(一)修旧如旧原则
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领域,修旧如旧原则是一项重要的思想指导。旧,是要求保存下文物建筑原有的、真实的历史信息,让人们能够感受到它真实的原状。1982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也规定:“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苏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经过数百年甚至数千年的发展,一些建筑早已破损不堪,因此修复工作是保护苏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必须做的环节。但对苏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的修复必须做到“修旧如旧”,不能盲目推翻重建,而是要尽量使用原材料,在最小破坏力度下,使用旧工艺、旧技术恢复传统民居建筑的原貌。
(二)整体性原则
博洛尼亚是意大利最秀美的城市之一,也是保存最完整的古城之一。博洛尼亚最伟大的城市保护实践经验就是把环境和房子一起保护。这启示我们传统民居建筑保护要注意其整体性,这个整体性不单单指建筑本身,还包括建筑所蕴含和传承的历史、文化、政治、经济等相关信息的完整性,更要包括建筑所在环境的整体性。因此,对于苏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保护来说,必须把各个传统民居建筑群作为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来看,对建筑的保护与更新决不能把目光仅局限于单体建筑的保护上,而是应该从整体性原则出发,探索适合苏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措施。
(三)地域文化延续原则
传统民居建筑是特定时期、特定地域遗留下来的宝贵的物质财富,更是珍贵的文化精神象征。每一个传统民居建筑都代表着一个历史时期、一个地域的文化,所以在对苏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保护与利用时要注重地域文化的延续性原则,保护地域特色,强调地域文化的传承,切勿将传统民居建筑改造成千篇一律、公式化的“网红打卡旅游胜地”。
(四)可持续发展原则
传统民居建筑虽然是历史古迹,但其本质仍是建筑,仍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供人们继续居住、使用。这就意味着对于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在保留其固有建筑形态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合法、合规改造,使其可持续发展,让当代居民更容易接受。如今建造商业街区、古玩市场、旅游景点、文博物馆等是传统民居建筑常见的改造手段,但是盲目的建造只会产生短期效益,浪费社会资源。传统民居建筑保护和利用是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应以更为长远的、全面的眼光看待传统民居建筑,在实践中寻找可持续发展的传统民居建筑保护利用方式。 三、苏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保护和利用措施
(一)全面调查,整体规划布局
苏北地域面积较大,传统民居建筑分布各区,所以必须做到实地考察、测量、记录,然后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对苏北传统民居建筑进行整体规划布局,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保护和划分等级。比如将重点保护建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护或者精确修缮,以充分保护其原有的原状;对于普通传统民居建筑应在保护的基础上加以利用,在不改变其传统建筑本质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旅游、宣传等角度加以改建,充分开发其商业价值。
(二)政府科学管理,大力支持
对于苏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和利用,苏北各地政府应加强管理,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合理的保护,同时对于故意损坏文物建筑的行为应坚决打击。另外,政府方面还应大力支持传统民居建筑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并参与传统民居建筑修缮工作,同时给予传统民居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最为切实的经济支持。
(三)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提升居民文化自豪感
传统民居建筑是人们生活居住的地方,它的保护自然离不开本地居民的参与。因此,必须加强对苏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培养居民对地区传统民居建筑文化的认同感和地域文化自豪感,提升居民对文物建筑的保護意识,让居民自觉行动起来,成为保护传统民居建筑最强大、最有力的力量。
(四)因地制宜开发地域文化旅游资源
目前苏北地区各传统民居建筑群已经或多或少地进行了文化旅游开发,但大都只停留在建立商业街道、开设商业店铺、建造博物馆等,形式单一且千篇一律,并没有体现出多少苏北地域特色,与其他城市的古街商区毫无分别。而要想做出特色,就必须做到因地制宜开发地域文化旅游资源。
苏北各地区历史悠久,传统民俗文化种类繁多,特色鲜明。因此在苏北传统民居建筑改造时,建造地域文化主题院落,分门别类地将鲜明的传统民俗工艺品在民居中展列出来,必然会提高苏北居民地域文化自豪感,更会使外地游客对苏北地区文化有全方位、系统的了解。
民宿、客栈是近年来颇受国内游客欢迎的住宿形式,它们不同于传统的旅馆、酒店,一般没有高级奢华的设施,但它们能让人体验当地风情、感受民俗文化、体验有别于以往的生活。经调查,目前苏北地区的民宿、客栈多集中在市区商业街和小区内,并偏向小清新、网红装饰风格,少有真正体现当地特色文化的民宿和客栈。因此,可以考虑将部分可以开放的苏北传统民居建筑改造成富有地域特色的民宿、客栈等休闲度假场所,并开设具有传统民俗风情的体验式旅游项目和服务,让外地游客在古色古香的传统民居中食宿、游玩,充分感受苏北文化特色,亲身体验苏北传统生活习俗。
四、结语
传统民居建筑是历史留存下的产物,是反映地域文化精神的物质载体,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苏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就是苏北五市历史的见证,对其的保护是为了保留下苏北的历史,让它们成为永远的时代精神的象征,对其的利用是为了使传统民居建筑更好地发挥其现实意义,让人们感受到其新的价值,并延续下去。同时,从地域文化视角探讨苏北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挖掘出蕴藏在传统民居建筑中的富有历史特色和地域特征的建筑文化价值,为苏北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提出建议,对苏北地区民族性、地域性新建筑创作具有指导意义,更有利于打造苏北旅游和文化品牌,促进苏北地域文化圈的建立。
参考文献:
[1]雍振华.江苏民居[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2]杜鹏,王倩倩.淮海地区传统民居建筑装饰研究[M].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2016.
作者单位:
徐州工程学院
关键词:地域文化;传统民居;苏北;建筑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9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图像学视域下苏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研究”(2019SJA0976)成果。
传统民居建筑是地域文化的物化表现,地域文化是传统民居建筑的内在精髓。苏北包括徐州、连云港、宿迁、淮安、盐城五个地级市,多元文化在此交流、碰撞与融合,形成了苏北独特的地域文化。作为地域文化的物质载体,苏北传统民居建筑既有南方建筑的轻快、活泼,又有北方建筑的浑厚、庄重,糅合了南北方传统民居特色,形成了属于苏北地区的独特建筑文化,在我国种类多样的传统民居建筑中独树一帜,特色鲜明。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新、旧文化的认识出现了偏差,对本土地域文化失去了自信心和自豪感,对民居建筑地域文化保护的重要性普遍认识不足。同时新建民居建筑风格失去了地域特征,缺乏辨识度,文化传承性缺失,导致传统民居建筑及地域文化出现了衰败景象。
一、苏北传统民居建筑保护与利用的意义
苏北传统民居建筑是精神文化的外化载体,是历史遗留下来的物质文化遗产,更是不可忽视的宝贵文化资源。传统民居建筑之所以要保护、要利用,是因为它具有不可估量的文化、历史、经济、政治、教育、生态等意义。但由于苏北各城市地处“扼北锁南”的位置,自古便是兵家必争之地,战事连绵不断,因此地面遗存的传统民居建筑较之其他古城并不多,这就更要求我们必须将其保护好、利用好。
(一)有利于挖掘历史与文化
傳统民居建筑是历史留存下的产物,拥有特定地域固有的建筑特色,有着自身的文化价值。苏北传统民居建筑是苏北地区特定地域的产物,是重要的不可再生的物质遗产,是苏北地区特定时期文化、历史、经济、政治、科技的物质载体。苏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多为清末时期的建筑,所以对其进行研究和保护,有利于对清末时期的历史、社会文化、民俗等进一步发掘。
(二)对现代生态建筑创作有启发意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中国传统民居建筑一向讲究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建筑发展观。因此在苏北传统民居建筑建造时,选址、选材、工艺、装饰、色彩等各个方面无不显示出因地制宜、与生态环境融和、天人合一的思想。如徐州户部山传统民居建筑依山融合,院落错落有致,格局灵活多变,院后地势较高处依照地势建置花园、鱼池。又如窑湾古镇中的传统民居建筑前后檐均为砖砌,因此出檐极短,但古人建造时考虑到与环境的融合,在窗前用斗拱和挑梁将屋檐延出,以形成雨篷。这些无一不表现出了苏北传统民居建筑生态、科学、理性的建造精神,对苏北地区民族性、地域性新建筑创作具有指导意义,对现代生态建筑创作有着启示意义。
(三)有利于促进苏北地域文化圈的建立
保护好、利用好苏北传统民居建筑,尊重、继承和发扬苏北传统民居建筑文化,开发旅游,向外界展示苏北传统民居建筑的魅力,有利于打造苏北地区旅游和文化品牌,促进苏北地区经济文化发展,加快苏北地域文化圈的建立。
二、苏北传统民居建筑保护与利用的原则
(一)修旧如旧原则
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领域,修旧如旧原则是一项重要的思想指导。旧,是要求保存下文物建筑原有的、真实的历史信息,让人们能够感受到它真实的原状。1982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也规定:“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苏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经过数百年甚至数千年的发展,一些建筑早已破损不堪,因此修复工作是保护苏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必须做的环节。但对苏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的修复必须做到“修旧如旧”,不能盲目推翻重建,而是要尽量使用原材料,在最小破坏力度下,使用旧工艺、旧技术恢复传统民居建筑的原貌。
(二)整体性原则
博洛尼亚是意大利最秀美的城市之一,也是保存最完整的古城之一。博洛尼亚最伟大的城市保护实践经验就是把环境和房子一起保护。这启示我们传统民居建筑保护要注意其整体性,这个整体性不单单指建筑本身,还包括建筑所蕴含和传承的历史、文化、政治、经济等相关信息的完整性,更要包括建筑所在环境的整体性。因此,对于苏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保护来说,必须把各个传统民居建筑群作为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来看,对建筑的保护与更新决不能把目光仅局限于单体建筑的保护上,而是应该从整体性原则出发,探索适合苏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措施。
(三)地域文化延续原则
传统民居建筑是特定时期、特定地域遗留下来的宝贵的物质财富,更是珍贵的文化精神象征。每一个传统民居建筑都代表着一个历史时期、一个地域的文化,所以在对苏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保护与利用时要注重地域文化的延续性原则,保护地域特色,强调地域文化的传承,切勿将传统民居建筑改造成千篇一律、公式化的“网红打卡旅游胜地”。
(四)可持续发展原则
传统民居建筑虽然是历史古迹,但其本质仍是建筑,仍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供人们继续居住、使用。这就意味着对于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在保留其固有建筑形态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合法、合规改造,使其可持续发展,让当代居民更容易接受。如今建造商业街区、古玩市场、旅游景点、文博物馆等是传统民居建筑常见的改造手段,但是盲目的建造只会产生短期效益,浪费社会资源。传统民居建筑保护和利用是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应以更为长远的、全面的眼光看待传统民居建筑,在实践中寻找可持续发展的传统民居建筑保护利用方式。 三、苏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保护和利用措施
(一)全面调查,整体规划布局
苏北地域面积较大,传统民居建筑分布各区,所以必须做到实地考察、测量、记录,然后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对苏北传统民居建筑进行整体规划布局,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保护和划分等级。比如将重点保护建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护或者精确修缮,以充分保护其原有的原状;对于普通传统民居建筑应在保护的基础上加以利用,在不改变其传统建筑本质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旅游、宣传等角度加以改建,充分开发其商业价值。
(二)政府科学管理,大力支持
对于苏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和利用,苏北各地政府应加强管理,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合理的保护,同时对于故意损坏文物建筑的行为应坚决打击。另外,政府方面还应大力支持传统民居建筑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并参与传统民居建筑修缮工作,同时给予传统民居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最为切实的经济支持。
(三)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提升居民文化自豪感
传统民居建筑是人们生活居住的地方,它的保护自然离不开本地居民的参与。因此,必须加强对苏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培养居民对地区传统民居建筑文化的认同感和地域文化自豪感,提升居民对文物建筑的保護意识,让居民自觉行动起来,成为保护传统民居建筑最强大、最有力的力量。
(四)因地制宜开发地域文化旅游资源
目前苏北地区各传统民居建筑群已经或多或少地进行了文化旅游开发,但大都只停留在建立商业街道、开设商业店铺、建造博物馆等,形式单一且千篇一律,并没有体现出多少苏北地域特色,与其他城市的古街商区毫无分别。而要想做出特色,就必须做到因地制宜开发地域文化旅游资源。
苏北各地区历史悠久,传统民俗文化种类繁多,特色鲜明。因此在苏北传统民居建筑改造时,建造地域文化主题院落,分门别类地将鲜明的传统民俗工艺品在民居中展列出来,必然会提高苏北居民地域文化自豪感,更会使外地游客对苏北地区文化有全方位、系统的了解。
民宿、客栈是近年来颇受国内游客欢迎的住宿形式,它们不同于传统的旅馆、酒店,一般没有高级奢华的设施,但它们能让人体验当地风情、感受民俗文化、体验有别于以往的生活。经调查,目前苏北地区的民宿、客栈多集中在市区商业街和小区内,并偏向小清新、网红装饰风格,少有真正体现当地特色文化的民宿和客栈。因此,可以考虑将部分可以开放的苏北传统民居建筑改造成富有地域特色的民宿、客栈等休闲度假场所,并开设具有传统民俗风情的体验式旅游项目和服务,让外地游客在古色古香的传统民居中食宿、游玩,充分感受苏北文化特色,亲身体验苏北传统生活习俗。
四、结语
传统民居建筑是历史留存下的产物,是反映地域文化精神的物质载体,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苏北地区传统民居建筑就是苏北五市历史的见证,对其的保护是为了保留下苏北的历史,让它们成为永远的时代精神的象征,对其的利用是为了使传统民居建筑更好地发挥其现实意义,让人们感受到其新的价值,并延续下去。同时,从地域文化视角探讨苏北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挖掘出蕴藏在传统民居建筑中的富有历史特色和地域特征的建筑文化价值,为苏北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提出建议,对苏北地区民族性、地域性新建筑创作具有指导意义,更有利于打造苏北旅游和文化品牌,促进苏北地域文化圈的建立。
参考文献:
[1]雍振华.江苏民居[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2]杜鹏,王倩倩.淮海地区传统民居建筑装饰研究[M].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2016.
作者单位:
徐州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