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在艺术王国中,音乐与舞蹈及诗歌,是关系最为亲密的三姐妹。用比较研究的方法,认识她们之间的异同及其融合,对于艺术理论与美学理论,尤其是创作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音乐 舞蹈 诗歌
在金碧辉煌的艺术王国中,音乐与诗歌及舞蹈,是最浪漫最优雅,关系最为亲密的三姐妹。她们之间充满着令人兴致盎然的美学趣味。
郭沫若在论及中华古代艺术时指出:“中国旧时的所谓乐,他的内容包含的很广。音乐,诗歌,舞蹈,本是三位一体可不用说,绘画,雕镂,建筑造型美术也被包含着,……所谓乐者,乐也。凡是使人快乐,使人的感官可以得到享受的东西,都可以广泛地称之为乐。但以音乐为其代表,是毫无问题的。①”
在中国古代,音乐、舞蹈、诗歌三位一体,当然有时是音乐与诗歌二位一体,或音乐与舞蹈二位一体。这个传统的艺术模式一直延续至今。因此,用比较研究的方法,认识音乐、舞蹈、诗歌的异同及其融合,不仅是艺术理论与美学理论研究的重要方面,而且对于这三个艺术门类的创作,及其不同融合形态的综合创作,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 音乐舞蹈诗歌
音乐、舞蹈、诗歌,从艺术的角度看,是艺术形态迥然不同的三个艺术门类;从审美的角度看,她们又有相近乃至共同的审美特征。我们首先要从艺术分类学的角度,认识她们在艺术形态上的显著区别,进而把握她们相近或共同的审美特征。
从创作实践看,只有掌握每一门艺术的独有特征与特殊规律,才能创作这门艺术作品,才能创造出这门艺术独特的美。从欣赏实践看,也必须把握一门艺术的主体个性。比如,欣赏音乐要靠听觉去体验流淌在音响中的情感;欣赏诗歌要靠想象去体验蕴蓄在语言中的情感;欣赏舞蹈要靠视觉及听觉体验律动在人体动作中的情感。
从艺术发生学看,音乐与舞蹈,像雕刻与绘画一样,是人类伴随物质生劳动而产生的实用艺术,也是人类最古老的艺术。诗歌是继音乐舞蹈之后,伴随人类思维的发展和语言的出现而出现的,它是人类最古老最经典的文学。诗歌与音乐、舞蹈结合,逐渐衍生出戏剧艺术。小说则是城市文明发展的产物。影视艺术是现代文明与科技的结晶。可见,音乐、舞蹈、诗歌,是人类艺术的鼻祖与渊薮。
从艺术分类学看,围绕艺术形象这个核心,音乐、舞蹈、诗歌的异同大致如下。
以艺术形象的感知方式划分,音乐是听觉艺术,舞蹈是视觉艺术,诗歌是想象艺术;以艺术形象的存在方式划分,音乐与诗歌同属时间艺术,舞蹈是时空艺术;以艺术形象的展示方式划分,音乐、舞蹈、诗歌,同属区别于绘画、雕塑、建筑等静态艺术的动态艺术;从艺术形象塑造所用的物质媒介来划分,音乐是音响艺术,舞蹈是造型艺术,诗歌是语言艺术;从塑造艺术形象的主客体关系来划分,音乐、舞蹈、诗歌同属区别于绘画、小说、戏剧等再现艺术的表现艺术。
具体来说,音乐以在时间上流动的音响为物质手段,表现审美感受,形成音乐形象。音乐具有直接表现内心情感的特点,其特定音响与某种情感具有不可分割的必然联系。正如黑格尔所说:“音乐是心情的艺术,它直接针对着心情。”②音乐的这种特性,使之具有普遍可传达性,成为人类的共同语言。
舞蹈是以人体(动作、姿态、手势)为主要表情手段的艺术;是视觉与听觉并用,时间与空间并存的艺术。舞蹈是唯一的以人体为材料和工具的造型艺术或表现艺术。
诗歌是以音乐式的语言为物质手段,创造意境抒发激情的艺术。诗是文学的灵魂,小说、戏剧、散文,在本质上是诗的分化。诗也是艺术的灵魂,音乐、舞蹈、绘画,其本质是诗。
音乐、舞蹈、诗歌在艺术上美学上的异同,大致如前所述。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音乐、舞蹈、诗歌,具有三大共同特点:一是她们都是人类最古老而又最年轻的艺术,并且在早就青梅竹马了。二是她们都长于抒情而短于叙事,都是浪漫纯真的表现艺术。三是她们都是艺术王国中最抒情最感人的艺术。也是最概括最精炼的艺术。
二、 音乐与舞蹈
音乐与舞蹈,是孪生姐妹,是并蒂莲花。如前所述,在中国古代,音乐、舞蹈、诗歌三位一体。但音乐与舞蹈先于诗歌诞生,所以最初是音乐与舞蹈二位一体,而且舞蹈是主体,音乐是陪衬。这是原始舞蹈的基本形态,也是一切舞蹈的初始形态。当然,作为原始舞蹈,还只是对狩猎等劳动的简单模仿,或生理欲望的自发宣泄。陪衬这种原始舞蹈的所谓音乐,也无非是就地取材铿锵作响的“击石拊石”,或无词语有节奏的呼喊哼鸣之类。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音乐与舞蹈的融合,逐步脱离自发的原始状态,而走向较为高级的艺术形态。
古代文献保存了原始歌舞的一些史料,例如:
“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尚书·尧典》)。
“若国大旱,则率巫而舞雩”(周官·司巫)。
“帝俊有子八人,是始为歌舞”(《山海经·海内经》)。
“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吕氏春秋·古乐篇)。
“伏羲作琴,伏羲作瑟,神农作琴,神农作瑟,女娲作笙簧……”(《世本》)。③
以上记述,是上古乐舞一体的有力证明。此外,“《乐记》中,‘乐’和舞也是联在一起的,所谓‘舞行缀短’‘舞行缀远’、所谓‘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等等”。④
此后,无论在宫廷还是在民间,音乐与舞蹈经常融为一体。舞蹈离不开音乐,音乐伴之以舞蹈。至于现代,音乐与舞蹈更是密不可分。舞蹈固然以音乐为统领,而音乐中的声乐几乎一律是“歌伴舞”,器乐演奏也时常伴以舞蹈。
音乐与舞蹈之所以是天生一对黄金搭档,自有其艺术与审美内因。一是二者都有鲜明的节奏及韵律,所以天然地一拍即合。二是音乐为听觉艺术,舞蹈是视觉艺术,二者各有短长,恰好可以互补。正如古人所说:“乐之在耳曰声,在目曰容,声应乎耳可以听知,容藏于心,难以貌观。故圣人假干戚羽旄以表其容,发扬蹈厉以见其意,声容选和,则大乐备矣……,此舞之所由起也”(杜佑:《通典》卷145)⑤。三是音乐与舞蹈都是长于抒情的表现艺术,容易珠联璧合。 三、 音乐与诗歌
最初是音乐与舞蹈卿卿我我。诗歌出现以后,音乐很快又与诗歌缠绵悱恻,并且出现了诗、乐、舞三位一体的鼎盛局面。诚如《乐记·乐象篇》所言:“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⑥
音乐与诗歌结合,在中国有着悠久的传统。古代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中华民族魂澎湃着诗魂。正如白先勇先生所说:“我们的民族魂里有诗的因素,昆曲用舞蹈、音乐将中国‘诗’的意境表现无遗……”⑦但中国古代诗歌,首先是付诸歌唱或接近于歌唱的吟诵,然后才是一种书面欣赏的文学形式。民歌与诗人的诗大多是歌唱的。
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当时实际是歌词。孔子晚年曾致力于《诗经》乐谱的整理,便是有力的证明。唐代的格律诗是吟诵或歌唱的,宋词按词牌填写,元曲按曲牌创作。词牌与曲牌关联着音乐。所以宋词、元曲既是经典的文学样式,又是可以谱之以曲的优美歌词。如白居易等诗人,以自己的诗作能被歌女们普遍演唱为荣。善于创新的大词人柳永,据说是“有井水处皆歌柳词”。
中国音乐与诗歌结合的传统,更突出地体现于源远流长异彩纷呈的中华戏曲,以及丰富多彩的歌唱性的中华曲艺。就戏曲而言,写剧本又叫“填词”,即按音乐曲牌填写诗词唱词,戏曲剧本被称为“剧诗”,即它是用来演唱与表演的戏剧体诗歌。从元杂剧到明清传奇到近现代以京剧为代表的地方戏,都是音乐与诗歌融为一体,其剧本以唱词(诗歌)为主体,其演出以演唱为主体。
同样,中华曲艺有着音乐与诗歌紧密结合的显著特点。如宋金时期的所谓“大曲”,便是弹唱以诗词为主体的某些故事,其杰出代表是董解元的金院本大曲《西厢记》。今天我们耳熟能详的苏州评弹,各种大鼓,河南坠子,东北二人转等诸多曲艺,都是音乐与诗歌相结合的典范。
音乐与诗歌的结合,在现代艺坛日益广泛。中国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随着白话文与自由体诗的兴起,出现了新歌词与新音乐珠联璧合的新声乐。这种新声乐不断创新发展至今,已成为现代乐坛影响广泛的一大支柱。至于引进的歌剧、音乐剧,更是音乐与诗歌紧密结合的新型戏剧。此外,作为现代声乐的一个特殊品类,即电影、电视剧优秀主题歌与插曲,更为人们喜闻乐见,广泛传唱。
音乐与诗歌能融为一体,有其内在的艺术与审美原因。一是诗歌本身具有音乐性。其语言与结构借助对偶、排比、重复、双生叠韵、句式排列等修辞手段,形成“音节”与“音阶”,抑扬顿挫,回环往复,节奏鲜明,韵律感强。这就便于和音乐融合。二是诗歌具有高度概括简洁精短的特点,符合歌唱的生理与心理尺度。三是诗歌意象的相对明晰与音乐意象的相对隐晦,构成明暗互补关系,歌词彰显音乐意象,音乐加深歌词意境。因此更便于接受和欣赏。最后,音乐与诗歌都是时间艺术,表现艺术,抒情艺术,二者极易吻合。
音乐与舞蹈及诗歌,或二位一体,或三位一体,形成了独特的艺术奇观。经过现代性创新,这一古老的艺术奇观,正在焕发勃勃生机。
注释:
①转引自李泽厚:《关于中国古代艺术的札记(三则)》,《美学》1981年第2期,上海文艺出版社,第158页。
②转引自周忠厚编著:《美学教程》,学苑出版社,2003年,北京,第416页。
③同[1],第139页。
④同[1],第139页。
⑤同[1],第139页。
⑥同[1],第139页。
⑦白先勇:《白先勇说昆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桂林,2004年,第122页。
作者简介:
毛云岗(1970,8--),出生洛阳,浙江省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音乐系器乐教研室主任,副教授,从事民族民间音乐理论研究。
关键词:音乐 舞蹈 诗歌
在金碧辉煌的艺术王国中,音乐与诗歌及舞蹈,是最浪漫最优雅,关系最为亲密的三姐妹。她们之间充满着令人兴致盎然的美学趣味。
郭沫若在论及中华古代艺术时指出:“中国旧时的所谓乐,他的内容包含的很广。音乐,诗歌,舞蹈,本是三位一体可不用说,绘画,雕镂,建筑造型美术也被包含着,……所谓乐者,乐也。凡是使人快乐,使人的感官可以得到享受的东西,都可以广泛地称之为乐。但以音乐为其代表,是毫无问题的。①”
在中国古代,音乐、舞蹈、诗歌三位一体,当然有时是音乐与诗歌二位一体,或音乐与舞蹈二位一体。这个传统的艺术模式一直延续至今。因此,用比较研究的方法,认识音乐、舞蹈、诗歌的异同及其融合,不仅是艺术理论与美学理论研究的重要方面,而且对于这三个艺术门类的创作,及其不同融合形态的综合创作,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 音乐舞蹈诗歌
音乐、舞蹈、诗歌,从艺术的角度看,是艺术形态迥然不同的三个艺术门类;从审美的角度看,她们又有相近乃至共同的审美特征。我们首先要从艺术分类学的角度,认识她们在艺术形态上的显著区别,进而把握她们相近或共同的审美特征。
从创作实践看,只有掌握每一门艺术的独有特征与特殊规律,才能创作这门艺术作品,才能创造出这门艺术独特的美。从欣赏实践看,也必须把握一门艺术的主体个性。比如,欣赏音乐要靠听觉去体验流淌在音响中的情感;欣赏诗歌要靠想象去体验蕴蓄在语言中的情感;欣赏舞蹈要靠视觉及听觉体验律动在人体动作中的情感。
从艺术发生学看,音乐与舞蹈,像雕刻与绘画一样,是人类伴随物质生劳动而产生的实用艺术,也是人类最古老的艺术。诗歌是继音乐舞蹈之后,伴随人类思维的发展和语言的出现而出现的,它是人类最古老最经典的文学。诗歌与音乐、舞蹈结合,逐渐衍生出戏剧艺术。小说则是城市文明发展的产物。影视艺术是现代文明与科技的结晶。可见,音乐、舞蹈、诗歌,是人类艺术的鼻祖与渊薮。
从艺术分类学看,围绕艺术形象这个核心,音乐、舞蹈、诗歌的异同大致如下。
以艺术形象的感知方式划分,音乐是听觉艺术,舞蹈是视觉艺术,诗歌是想象艺术;以艺术形象的存在方式划分,音乐与诗歌同属时间艺术,舞蹈是时空艺术;以艺术形象的展示方式划分,音乐、舞蹈、诗歌,同属区别于绘画、雕塑、建筑等静态艺术的动态艺术;从艺术形象塑造所用的物质媒介来划分,音乐是音响艺术,舞蹈是造型艺术,诗歌是语言艺术;从塑造艺术形象的主客体关系来划分,音乐、舞蹈、诗歌同属区别于绘画、小说、戏剧等再现艺术的表现艺术。
具体来说,音乐以在时间上流动的音响为物质手段,表现审美感受,形成音乐形象。音乐具有直接表现内心情感的特点,其特定音响与某种情感具有不可分割的必然联系。正如黑格尔所说:“音乐是心情的艺术,它直接针对着心情。”②音乐的这种特性,使之具有普遍可传达性,成为人类的共同语言。
舞蹈是以人体(动作、姿态、手势)为主要表情手段的艺术;是视觉与听觉并用,时间与空间并存的艺术。舞蹈是唯一的以人体为材料和工具的造型艺术或表现艺术。
诗歌是以音乐式的语言为物质手段,创造意境抒发激情的艺术。诗是文学的灵魂,小说、戏剧、散文,在本质上是诗的分化。诗也是艺术的灵魂,音乐、舞蹈、绘画,其本质是诗。
音乐、舞蹈、诗歌在艺术上美学上的异同,大致如前所述。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音乐、舞蹈、诗歌,具有三大共同特点:一是她们都是人类最古老而又最年轻的艺术,并且在早就青梅竹马了。二是她们都长于抒情而短于叙事,都是浪漫纯真的表现艺术。三是她们都是艺术王国中最抒情最感人的艺术。也是最概括最精炼的艺术。
二、 音乐与舞蹈
音乐与舞蹈,是孪生姐妹,是并蒂莲花。如前所述,在中国古代,音乐、舞蹈、诗歌三位一体。但音乐与舞蹈先于诗歌诞生,所以最初是音乐与舞蹈二位一体,而且舞蹈是主体,音乐是陪衬。这是原始舞蹈的基本形态,也是一切舞蹈的初始形态。当然,作为原始舞蹈,还只是对狩猎等劳动的简单模仿,或生理欲望的自发宣泄。陪衬这种原始舞蹈的所谓音乐,也无非是就地取材铿锵作响的“击石拊石”,或无词语有节奏的呼喊哼鸣之类。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音乐与舞蹈的融合,逐步脱离自发的原始状态,而走向较为高级的艺术形态。
古代文献保存了原始歌舞的一些史料,例如:
“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尚书·尧典》)。
“若国大旱,则率巫而舞雩”(周官·司巫)。
“帝俊有子八人,是始为歌舞”(《山海经·海内经》)。
“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吕氏春秋·古乐篇)。
“伏羲作琴,伏羲作瑟,神农作琴,神农作瑟,女娲作笙簧……”(《世本》)。③
以上记述,是上古乐舞一体的有力证明。此外,“《乐记》中,‘乐’和舞也是联在一起的,所谓‘舞行缀短’‘舞行缀远’、所谓‘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等等”。④
此后,无论在宫廷还是在民间,音乐与舞蹈经常融为一体。舞蹈离不开音乐,音乐伴之以舞蹈。至于现代,音乐与舞蹈更是密不可分。舞蹈固然以音乐为统领,而音乐中的声乐几乎一律是“歌伴舞”,器乐演奏也时常伴以舞蹈。
音乐与舞蹈之所以是天生一对黄金搭档,自有其艺术与审美内因。一是二者都有鲜明的节奏及韵律,所以天然地一拍即合。二是音乐为听觉艺术,舞蹈是视觉艺术,二者各有短长,恰好可以互补。正如古人所说:“乐之在耳曰声,在目曰容,声应乎耳可以听知,容藏于心,难以貌观。故圣人假干戚羽旄以表其容,发扬蹈厉以见其意,声容选和,则大乐备矣……,此舞之所由起也”(杜佑:《通典》卷145)⑤。三是音乐与舞蹈都是长于抒情的表现艺术,容易珠联璧合。 三、 音乐与诗歌
最初是音乐与舞蹈卿卿我我。诗歌出现以后,音乐很快又与诗歌缠绵悱恻,并且出现了诗、乐、舞三位一体的鼎盛局面。诚如《乐记·乐象篇》所言:“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⑥
音乐与诗歌结合,在中国有着悠久的传统。古代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中华民族魂澎湃着诗魂。正如白先勇先生所说:“我们的民族魂里有诗的因素,昆曲用舞蹈、音乐将中国‘诗’的意境表现无遗……”⑦但中国古代诗歌,首先是付诸歌唱或接近于歌唱的吟诵,然后才是一种书面欣赏的文学形式。民歌与诗人的诗大多是歌唱的。
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当时实际是歌词。孔子晚年曾致力于《诗经》乐谱的整理,便是有力的证明。唐代的格律诗是吟诵或歌唱的,宋词按词牌填写,元曲按曲牌创作。词牌与曲牌关联着音乐。所以宋词、元曲既是经典的文学样式,又是可以谱之以曲的优美歌词。如白居易等诗人,以自己的诗作能被歌女们普遍演唱为荣。善于创新的大词人柳永,据说是“有井水处皆歌柳词”。
中国音乐与诗歌结合的传统,更突出地体现于源远流长异彩纷呈的中华戏曲,以及丰富多彩的歌唱性的中华曲艺。就戏曲而言,写剧本又叫“填词”,即按音乐曲牌填写诗词唱词,戏曲剧本被称为“剧诗”,即它是用来演唱与表演的戏剧体诗歌。从元杂剧到明清传奇到近现代以京剧为代表的地方戏,都是音乐与诗歌融为一体,其剧本以唱词(诗歌)为主体,其演出以演唱为主体。
同样,中华曲艺有着音乐与诗歌紧密结合的显著特点。如宋金时期的所谓“大曲”,便是弹唱以诗词为主体的某些故事,其杰出代表是董解元的金院本大曲《西厢记》。今天我们耳熟能详的苏州评弹,各种大鼓,河南坠子,东北二人转等诸多曲艺,都是音乐与诗歌相结合的典范。
音乐与诗歌的结合,在现代艺坛日益广泛。中国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随着白话文与自由体诗的兴起,出现了新歌词与新音乐珠联璧合的新声乐。这种新声乐不断创新发展至今,已成为现代乐坛影响广泛的一大支柱。至于引进的歌剧、音乐剧,更是音乐与诗歌紧密结合的新型戏剧。此外,作为现代声乐的一个特殊品类,即电影、电视剧优秀主题歌与插曲,更为人们喜闻乐见,广泛传唱。
音乐与诗歌能融为一体,有其内在的艺术与审美原因。一是诗歌本身具有音乐性。其语言与结构借助对偶、排比、重复、双生叠韵、句式排列等修辞手段,形成“音节”与“音阶”,抑扬顿挫,回环往复,节奏鲜明,韵律感强。这就便于和音乐融合。二是诗歌具有高度概括简洁精短的特点,符合歌唱的生理与心理尺度。三是诗歌意象的相对明晰与音乐意象的相对隐晦,构成明暗互补关系,歌词彰显音乐意象,音乐加深歌词意境。因此更便于接受和欣赏。最后,音乐与诗歌都是时间艺术,表现艺术,抒情艺术,二者极易吻合。
音乐与舞蹈及诗歌,或二位一体,或三位一体,形成了独特的艺术奇观。经过现代性创新,这一古老的艺术奇观,正在焕发勃勃生机。
注释:
①转引自李泽厚:《关于中国古代艺术的札记(三则)》,《美学》1981年第2期,上海文艺出版社,第158页。
②转引自周忠厚编著:《美学教程》,学苑出版社,2003年,北京,第416页。
③同[1],第139页。
④同[1],第139页。
⑤同[1],第139页。
⑥同[1],第139页。
⑦白先勇:《白先勇说昆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桂林,2004年,第122页。
作者简介:
毛云岗(1970,8--),出生洛阳,浙江省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音乐系器乐教研室主任,副教授,从事民族民间音乐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