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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涉及的基础与背景知识五花八门,仅从参考书之多就犹如汪洋大海,中小学生就如掉进大海的一叶小舟,不着边际;同时,作文又难在是创作,没有定式,不能照抄,不能简单的复制,不能死记硬背,中小学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最感迷惑之处,往往无从下笔,学校语文课主要是打好汉语基础及学习必要的习作技巧之外,学生、甚至教师也会感到作文教育十分困难。
我们为作文的习作、写作与创作及教育者找到了新的诀窍:在《作文三字经》的基础上,又总结出并推荐给大家的《作文六字诀》,基本上涵盖了作文的对象(物、人)、手法(变、联)及基准与标准(活、精)。
一、物
作文对象,说透了其实就是写一个字“物”,作文就是描写宇宙万物!
作文课本、词典、指南,无不说作文就是写“静物”“动物”与“人”,展开来说就是“物品”“微生物”“植物”“动物”“人物”“景物”“事物”,都没有离开一个“物”字,即使写神仙及妖魔鬼怪,经过拟人化后也成了“神话人物”或“怪物”,还是没有脱离“物”字。
大家如果同意了我们的这种看法,问题就简单多了,作文看起来难,似乎玄而又玄,其实不过写一个字“物”字。
由此可见,必须破除“作文的神秘感”,中小学生就可以打开畏难的心结,张开写作文的翅膀,完全可能写出相当不错的作文来,何况,现代孩子们接触到大量的信息,初步掌握了现代化的知识(社会生活常识、自然科学知识)和条件(手机、电脑等),信息量不能与我们老一代同日而语了!他们有条件比老一代学得更好,写得更好!
二、人
既然写“物”中就有“人物”,为什么又将“人”从“物”中分开呢?这就是因为“人”是特殊的“物”——来自“自然物”“自然动物”,又超出“自然物”“自然生物(微生物、植物、动物)”——而是“社会智慧动物”,人除了自然属性外,更具有其它物、生物所不具备的“社会(人文、科学、技术、经济、阶级)属性”。
作文本身就属于“社会人文范畴”。作文中有一个特殊的技法,就是“拟人化”,写作者在作文中可以赋予除人之外的所有“物”以“人格化”,这些“物”不就“变成”了“人”啦,或具备了人的某些特性!
因此,“人”与“物”总是连在一起成为“人物”。既然“人”也是“物”,也是“动物”,所以写“物”“动物”的基本特点,一般来说也可以用到写人上;但人毕竟又不是一般的“物”“动物”,人来自动物,但又高于动物,所以有所不同,不同之处在于“人”是有思想、有文化、有知识、有情感、有道义、有尊严的、有法制的“社会动物”,因此需要突出作为“社会动物”的“人”的种种特征(也包括人的丑陋的劣根性),才能体现出作文的魅力无限。
人的外貌、形象、衣着、习惯可不是一样的,这就为作文提供了素材,但这种差异也是有限度的;而人与人在语言、行为、知识、文化、素养、情感、思想、品德、精神、境界方面差距卻十分巨大,甚至是相反的,这就为万花筒似的作文提供了无穷的素材。“差异性”导致了“多样性”,不仅是作文的外在表征,而且是作文的内在表象,是写作激情、冲动与灵感的无尽的源泉。
三、变
作文的对象人及宇宙万物,无时无刻不在一定的自然与社会场景的变化之中,因此由人与物组成的景物与事物也就会处在不断变化之中;这些物、人、景、事的变化,无不有其自然的规律与社会的规律的情理。因此,作文就需要仔细观察物、人,景、事、理的自然变化与社会变化,以及所引起的情感变化、心态变化及原由与根据等。这些变化,又离不开以下五大哲理的指导与约束:
【对立统一律】是自然辩证法的第一哲理,涵盖了自然、社会规律在内,既是自然、社会科学的指南,当然也是作文、文学写“自然物”写“社会人”所必须遵从的。
【量变质变律】是自然辩证法的第二哲理,涵盖了自然、社会规律在内,既是自然、社会科学的指南,当然也是作文、文学写“自然物”写“社会人”所必须遵从的。
【否定否定律】是自然辩证法的第三哲理,涵盖了自然、社会规律在内,既是自然、社会科学的指南,当然也是作文、文学写“自然物”写“社会人”所必须遵从的。
以上三大哲理,已被哲学界所公认,在《自然辩证法》中作为教材,不用赘述;这里再补充第四、第五大哲理,是作者几十年的体验与总结,在《杞人忧天——只有一个地球》中首次提出与读者商榷,有待实践的检验,并敬请点评指正。
【偶然必然律】我认为应该是自然辩证法的第四大定律,观察万物万事万理的产生、存在、发展与消亡的规律,许许多多的“悖论”现象,无不具有这个哲理,当然也应是作文写“自然物”写“社会人”所必须遵从的。
【层次转化律】我认为应该是自然辩证法的第五大定律,是万物万事万理的产生、存在、发展与消亡的规律,总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层次到高级层次,再从高层次回转到低层次,但不是回到原点,而是新的轮回的低层次。许许多多的自然与社会现象,无不具有这个哲理,当然也应是作文写“自然物”写“社会人”所必须遵从的,但这不应成为迷信的人生轮回论的理论依据。
这五大哲理的共同点是一个“变”字。纵观几千年来的国内外优秀的文学著作,经典著作,传世之作,无不贯穿以上五大哲理,揭示出人与自然与社会的内在矛盾与统一美,也是文学作品魅力所在,也是文学著作(小说、戏剧、电影等)能够存在与传承的必要条件;否则,就是雷同、抄袭或剽窃,就没有生命力。“变”万变不离其宗,也就是离不开以下三大方面:
——宇宙万物及人随时间的自身的不断变化;
——宇宙万物及人随空间的自身的不断变化;
——宇宙万物及人随时间、空间引起的相关事物之间的变化。
四、联
宇宙万物,非但无时无刻不在变化之中,而且,始终处于与其它万物的联系之中,不可能孤立存在。有了物与人,就必然产生物与人的场景与故事情节,也就存在一定偶然与必然的道理,这就决定了作文故事中的人、事、物、景、理,始终是处于故事情节的自然与社会的小场景与大场景的生态关联及其变化之中。 之所以,作文总是将“人”与“物”联系在一起;将“事”与“物”联系在一起;将“景”与“物”联系在一起;将“人”“物”“事”“景“理”紧密相联系;就是因为“人”“物”“事”“景”“理”总是在一起难分难离。通过想象、拟人化、比喻及夸张等形象手法,就可以将宇宙万物转化为“人”的情理之中。作文难就难在“变”“联”“活”三字中,易也就易在“变”“联”“活”三字中,只要悟透了这个道理,难的作文就不难了!同时悟透了,“作文三字经”及“作文六字诀”,作文难也难不倒了!作文的空间就是无限的了,作文天地始终是万紫千红春满园!
五、活
作文当然主要是写活人,活人要写“活”;但人也会死的,也可以写死人,如《聊斋》等,又如果戈里的《死魂灵》,就把“死去的没有注销的奴隶,作为活的奴隶骗取钱财”。
作文在对“物品”的描写,除必要的物理、化学性状(形状、大小、色彩、成分、质量、重量、气味等)、性质、功能、作用、价值之外(这些方面主要是科学技术的任务),重点在于“拟人化”“比喻”“夸张”“想象”后,在描写方面,赋予其“优秀的品行”“优秀的品格”或相反。但切忌生搬硬套,要自然而然。
可見,作文的基准要求就是一个字:活!写“静物”“写景”要像、要有形有色有趣有味,属于临摹、仿真;写“动物”“人”及拟人化,要有形有声有色,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感情,要活灵活现,属创新、创造。
六、精
“精”是作文的高标准要求,也就是要求作文做到:“精细”“精巧”“精辟”“精益求精”,即使是长篇作文,也应努力做到“不少一个字,也不多一个字”的最高境界。
如何度量“精”呢?如何将看起来不能度量的作文,用定量化或半定量化来度量呢?国内外学校教育中,普遍采用:优(如设为95分以上)、良(设为94分-85分)、中(设为84分-75分)、可(设为74分-65分)、差(设为65以下)。自古作文没有一个标准,但事实上每个老师或读者心里都会“有一把尺子”,形成了一个非常接近的“客观标准”,而具体量度标准是人为确定的,这个标准只能是模糊标准,不可能像物理学那样的精准。
我国对于中小学生在习作及写作阶段,确立了相应班级的《12级标准》,而对于发表的作品及文学著作,则可以参照下面更高的通用准则。
1、字、词、句、段、章、全文的正误度、通顺度;
2、标点、符号、引用、备注、附录的正误度;
3、文章的“长度”“广度”“高度”“深度”“力度”;
4、创新度、复杂度、境界度;
5、精彩度、著名度、经典度。
将这些通则,可转化为有依据的相对标准(优、良、中、可、差或百分制)表达,就可以相对度量作文、作品的好与差来。
我们为作文的习作、写作与创作及教育者找到了新的诀窍:在《作文三字经》的基础上,又总结出并推荐给大家的《作文六字诀》,基本上涵盖了作文的对象(物、人)、手法(变、联)及基准与标准(活、精)。
一、物
作文对象,说透了其实就是写一个字“物”,作文就是描写宇宙万物!
作文课本、词典、指南,无不说作文就是写“静物”“动物”与“人”,展开来说就是“物品”“微生物”“植物”“动物”“人物”“景物”“事物”,都没有离开一个“物”字,即使写神仙及妖魔鬼怪,经过拟人化后也成了“神话人物”或“怪物”,还是没有脱离“物”字。
大家如果同意了我们的这种看法,问题就简单多了,作文看起来难,似乎玄而又玄,其实不过写一个字“物”字。
由此可见,必须破除“作文的神秘感”,中小学生就可以打开畏难的心结,张开写作文的翅膀,完全可能写出相当不错的作文来,何况,现代孩子们接触到大量的信息,初步掌握了现代化的知识(社会生活常识、自然科学知识)和条件(手机、电脑等),信息量不能与我们老一代同日而语了!他们有条件比老一代学得更好,写得更好!
二、人
既然写“物”中就有“人物”,为什么又将“人”从“物”中分开呢?这就是因为“人”是特殊的“物”——来自“自然物”“自然动物”,又超出“自然物”“自然生物(微生物、植物、动物)”——而是“社会智慧动物”,人除了自然属性外,更具有其它物、生物所不具备的“社会(人文、科学、技术、经济、阶级)属性”。
作文本身就属于“社会人文范畴”。作文中有一个特殊的技法,就是“拟人化”,写作者在作文中可以赋予除人之外的所有“物”以“人格化”,这些“物”不就“变成”了“人”啦,或具备了人的某些特性!
因此,“人”与“物”总是连在一起成为“人物”。既然“人”也是“物”,也是“动物”,所以写“物”“动物”的基本特点,一般来说也可以用到写人上;但人毕竟又不是一般的“物”“动物”,人来自动物,但又高于动物,所以有所不同,不同之处在于“人”是有思想、有文化、有知识、有情感、有道义、有尊严的、有法制的“社会动物”,因此需要突出作为“社会动物”的“人”的种种特征(也包括人的丑陋的劣根性),才能体现出作文的魅力无限。
人的外貌、形象、衣着、习惯可不是一样的,这就为作文提供了素材,但这种差异也是有限度的;而人与人在语言、行为、知识、文化、素养、情感、思想、品德、精神、境界方面差距卻十分巨大,甚至是相反的,这就为万花筒似的作文提供了无穷的素材。“差异性”导致了“多样性”,不仅是作文的外在表征,而且是作文的内在表象,是写作激情、冲动与灵感的无尽的源泉。
三、变
作文的对象人及宇宙万物,无时无刻不在一定的自然与社会场景的变化之中,因此由人与物组成的景物与事物也就会处在不断变化之中;这些物、人、景、事的变化,无不有其自然的规律与社会的规律的情理。因此,作文就需要仔细观察物、人,景、事、理的自然变化与社会变化,以及所引起的情感变化、心态变化及原由与根据等。这些变化,又离不开以下五大哲理的指导与约束:
【对立统一律】是自然辩证法的第一哲理,涵盖了自然、社会规律在内,既是自然、社会科学的指南,当然也是作文、文学写“自然物”写“社会人”所必须遵从的。
【量变质变律】是自然辩证法的第二哲理,涵盖了自然、社会规律在内,既是自然、社会科学的指南,当然也是作文、文学写“自然物”写“社会人”所必须遵从的。
【否定否定律】是自然辩证法的第三哲理,涵盖了自然、社会规律在内,既是自然、社会科学的指南,当然也是作文、文学写“自然物”写“社会人”所必须遵从的。
以上三大哲理,已被哲学界所公认,在《自然辩证法》中作为教材,不用赘述;这里再补充第四、第五大哲理,是作者几十年的体验与总结,在《杞人忧天——只有一个地球》中首次提出与读者商榷,有待实践的检验,并敬请点评指正。
【偶然必然律】我认为应该是自然辩证法的第四大定律,观察万物万事万理的产生、存在、发展与消亡的规律,许许多多的“悖论”现象,无不具有这个哲理,当然也应是作文写“自然物”写“社会人”所必须遵从的。
【层次转化律】我认为应该是自然辩证法的第五大定律,是万物万事万理的产生、存在、发展与消亡的规律,总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层次到高级层次,再从高层次回转到低层次,但不是回到原点,而是新的轮回的低层次。许许多多的自然与社会现象,无不具有这个哲理,当然也应是作文写“自然物”写“社会人”所必须遵从的,但这不应成为迷信的人生轮回论的理论依据。
这五大哲理的共同点是一个“变”字。纵观几千年来的国内外优秀的文学著作,经典著作,传世之作,无不贯穿以上五大哲理,揭示出人与自然与社会的内在矛盾与统一美,也是文学作品魅力所在,也是文学著作(小说、戏剧、电影等)能够存在与传承的必要条件;否则,就是雷同、抄袭或剽窃,就没有生命力。“变”万变不离其宗,也就是离不开以下三大方面:
——宇宙万物及人随时间的自身的不断变化;
——宇宙万物及人随空间的自身的不断变化;
——宇宙万物及人随时间、空间引起的相关事物之间的变化。
四、联
宇宙万物,非但无时无刻不在变化之中,而且,始终处于与其它万物的联系之中,不可能孤立存在。有了物与人,就必然产生物与人的场景与故事情节,也就存在一定偶然与必然的道理,这就决定了作文故事中的人、事、物、景、理,始终是处于故事情节的自然与社会的小场景与大场景的生态关联及其变化之中。 之所以,作文总是将“人”与“物”联系在一起;将“事”与“物”联系在一起;将“景”与“物”联系在一起;将“人”“物”“事”“景“理”紧密相联系;就是因为“人”“物”“事”“景”“理”总是在一起难分难离。通过想象、拟人化、比喻及夸张等形象手法,就可以将宇宙万物转化为“人”的情理之中。作文难就难在“变”“联”“活”三字中,易也就易在“变”“联”“活”三字中,只要悟透了这个道理,难的作文就不难了!同时悟透了,“作文三字经”及“作文六字诀”,作文难也难不倒了!作文的空间就是无限的了,作文天地始终是万紫千红春满园!
五、活
作文当然主要是写活人,活人要写“活”;但人也会死的,也可以写死人,如《聊斋》等,又如果戈里的《死魂灵》,就把“死去的没有注销的奴隶,作为活的奴隶骗取钱财”。
作文在对“物品”的描写,除必要的物理、化学性状(形状、大小、色彩、成分、质量、重量、气味等)、性质、功能、作用、价值之外(这些方面主要是科学技术的任务),重点在于“拟人化”“比喻”“夸张”“想象”后,在描写方面,赋予其“优秀的品行”“优秀的品格”或相反。但切忌生搬硬套,要自然而然。
可見,作文的基准要求就是一个字:活!写“静物”“写景”要像、要有形有色有趣有味,属于临摹、仿真;写“动物”“人”及拟人化,要有形有声有色,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感情,要活灵活现,属创新、创造。
六、精
“精”是作文的高标准要求,也就是要求作文做到:“精细”“精巧”“精辟”“精益求精”,即使是长篇作文,也应努力做到“不少一个字,也不多一个字”的最高境界。
如何度量“精”呢?如何将看起来不能度量的作文,用定量化或半定量化来度量呢?国内外学校教育中,普遍采用:优(如设为95分以上)、良(设为94分-85分)、中(设为84分-75分)、可(设为74分-65分)、差(设为65以下)。自古作文没有一个标准,但事实上每个老师或读者心里都会“有一把尺子”,形成了一个非常接近的“客观标准”,而具体量度标准是人为确定的,这个标准只能是模糊标准,不可能像物理学那样的精准。
我国对于中小学生在习作及写作阶段,确立了相应班级的《12级标准》,而对于发表的作品及文学著作,则可以参照下面更高的通用准则。
1、字、词、句、段、章、全文的正误度、通顺度;
2、标点、符号、引用、备注、附录的正误度;
3、文章的“长度”“广度”“高度”“深度”“力度”;
4、创新度、复杂度、境界度;
5、精彩度、著名度、经典度。
将这些通则,可转化为有依据的相对标准(优、良、中、可、差或百分制)表达,就可以相对度量作文、作品的好与差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