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本文从心理学角度分析火灾在初起、全面发展、熄灭三个阶段行为人在进入和逃离火场时的心理状态、行为方式以及在火场中留有相应的特征痕迹,从而进一步阐明心理科学与火灾现场勘查的关系。
【关键词】心理状态;行为;痕迹
【中图分类号】D63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074(2009)05-0029-02
1火灾现场勘察引入心理学的可行性原理
1.1心理学引入火灾现场勘查的条件大多数火灾在发生、发展和熄灭的过程中涉及到人的行为,这样就可以通过人文科学的角度对火灾现场勘查加以辅助性的研究。潜入火场的放火者,逃脱火场的受灾者和进入火场的救援力量以及火灾发生后由于各种原因在保护区范围内出入的相关或无关人员。这一系列过程中都有人为的参与和作用,对于火场的破坏,火灾原因的调查等都构成了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引入心理学学科在火灾现场勘查。
1.2火灾现场勘察引入心理学的可行性原理行为人是进入和逃逸火灾现场这一系列过程的主体,他们在进出火灾现场时一定会对火灾现场造成一系列有意识或无意识的破坏作用,这种破坏作用恰恰给予了我们一些新的线索和痕迹物证。不同的人,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条件下对同一外界作用的反应都各不相同[1]。这种不尽相同的心理状态便反映在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中。所以各种行为方式的差别正是由于人所处的不同环境(包括社会环境和火灾现场环境);所具有的不同目的;当时的意识形态方面等心理因素的集中反映。特有的行为方式在火场中留有相应的特征痕迹,从而作为调查火灾原因的特征痕迹。表现在火场中,我们可以推出结论:进出火场时不同的心理活动可导致留下不同的痕迹物证而为火灾原因的定性分析提供了直接或间接的证据。这也就是火灾现场勘察引入心理学的可行性原理。
根据心理状态所处时间、环境和对事物认识程度的不同可以按照火灾随时间的发展分成初期阶段、全面发展阶段和熄灭阶段分别进行研究[2]。
2火灾初期阶段行为人进入火场的心理状态及火场特征痕迹
火灾初期阶段是指有形成火灾的趋势到火灾开始蔓延的这段时间。其特点是:火灾的燃烧范围不大,仅限于初始起火点附近[2]。此时进入火场的行为人只有失火后的逃逸者和放火者。起火原因从火灾调查角度可以分为失火、防火和意外火灾[3]。对于火调工作来说,区分失火和放火是工作开展的第一步,所以对于失火者和放火者在火场中的特征痕迹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2.1失火者逃逸火场的心理状态与火场特征痕迹对于失火者来说,由于操作电器不当,吸烟等原因引起火灾。这本是无意识的一种行为,火灾的发生对行为人有一定的突发性,当事人无法料及。行为人有失火者和受灾者的二重性。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尽量扑灭发生在初始阶段的火势,一旦火势难以控制便开始逃离火场,安全逃离火场后的当事人在危险退去的同时,记忆和思维开始恢复正常,表现为报警、呼喊等行为。根据这种心理状态,火灾现场勘察时对最先发现火情的人的询问至关重要,同时有必要调查第一个逃出火场人,他们会为火灾的发生提供关键的信息从这方面入手便可使问题明朗化。失火者在引起火灾的同时也是受害者,所以也具备受害人一样的心理特征,心理状态突发性的转变,恐慌,在火场中逃生中不顾一切。由于失火者的这些心理特点造成他独特的行为方式而留下特征痕迹。失火者逃生的起点很有可能就是起火的部位,并且在逃生路线上会无意识的破坏一些起到阻碍他逃生的障碍物,破坏方向规律性的一致,即从起火部位到安全出口。这与有足够心理准备的放火者和逃生路线混乱的纯受灾者有着重要的区别。
2.2放火者的心理状态与火场特征痕迹放火是一种犯罪,在社会环境的压力下放火者有非常明显的心理特征,表现在很强的目的性和内隐性。由于放火者在作案时心理状态的内隐性,所以火场发生的时间非常奇特并且有一定的规律性,一般发生在节假日,开会,放映电影,观看文艺演出,当事人外出,夜深人静现场无人之机[4]。在这些时间里人们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了某一方面而忽略了其它。放火者抓住了人们的这个心理才在这时作案,而我们也同样抓足了放火者的心理为火灾调查工作提供了参考。放火者对行为的掩饰会使他们毁坏现场对他们不利的证据,火灾中正常留下痕迹的消失,记录资料得焚毁甚至在火场中知情人的遇害同样可以作为判定放火的依据。
放火者在作案时极强的目的性也为火场勘查留下了形形色色的痕迹特征:首先在起火位置上显得非常独特。一方面起火位置很多时候会选择在偏僻易逃离的地点,这也说明了放火者都有极力掩饰其行为方式逃脱法律责任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起火点和可燃物总是尽可能的发挥它的破坏作用,这是放火者有一定预谋想尽量达到其目的的心理。表现在火场勘查痕迹特征上:起火点在昂贵的设备附近或人员财产比较密集的地方;在不具备任何火源引起火灾的地方;有时候会有多个起火点且发生时间接近;可燃物都是一些易燃易爆,发热量大且便于携带的物质。其次在火灾发生前有目的的进入火场在起火时从火场中撤离是放火者在火场中又一个重要特点,这种进出火场的行为方式一定会在火场及周围留下特有的痕迹。所以火场勘察时在现场周围和现场的入口注意发现犯罪分子的足迹;查明围墙、围栏有否攀登、翻越和擦划的痕迹;查明门窗玻璃是火烧破坏还是人为外力击碎;门窗的锁是否有被人为的撬坏;室内箱、柜有无撬压和翻动的痕迹及犯罪分子携带物品的遗留分布[5]。
3火灾全面发展阶段行为人进出火场心理状态及火场特征痕迹
火灾发展阶段进出火灾现场的行为人无外乎是消防员和火灾受困人员。火场进出人数之多,加之此是燃烧已进入猛烈阶段所以对火场的破坏程度也是最大的。该阶段对逃生者和消防员心理状态、行为方式的特殊性研究有助于火场破坏痕迹的鉴别,恢复和辨明肇事者造成真实的、原始的火场破坏痕迹物证,为火灾原因的调查提供可靠关键的证据。
3.1消防救援人员进出火场的心理状态和火场的破坏痕迹消防人员接警并到达出事地点,一般来讲火势已处于猛烈燃烧阶段。在火势严峻的形势下,消防战斗员还要完成火情侦查、灭火救人等任务。客观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形成对消防战斗员的多种复合刺激,会引起心理上的不平衡[6]。同时消防战斗员在执行任务时所佩带的特种个人防护装备也会给他在行为上带来一定的阻碍从而直接影响到他的心理活动,这也就形成了消防战斗员特有的心理状态。高度紧张,恐惧的责任感各种心态矛盾的交织在一起,在他们的行为方式上会表现得比平常较为冲动,易兴奋,注意力的过度集中。由于上述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方式在火情侦察时很容易出现判断失误,所以在这方面我们要遵循心理学上的感觉、直觉的渐进性和反复性原理。在保障战斗员安全的前提下应由表及里,分批进行侦察,使结果在渐进的过程中完整,真实为灭火救援,火灾调查提供第一手资料减少救援和火因调查中的失误。
消防战斗员进入火场时在种种复杂的心理作用下还有保护火场的这种意识是不实际的,他们会利用各种特勤工具和最直接的方法进入火场完成灭火救援任务,这种行为方式在火场中留下的痕迹物证特别明显。战斗员都会选择最常规的门和窗作为进出火场的通道,遇到紧锁的门时都会使用巨型液压钳,电锯进行破拆;从窗进入时为了进出和排烟的方便一般会连同窗框全部破拆掉,这与放火者处心积虑伪造火场的痕迹是不同的。战斗员进入室内搜救被困者一般会沿着墙壁慢慢向室内中心移动,这样符合他们自我保护意识和搜救过程中对受灾者生命负责的责任感心理。室内物品的破坏痕迹也相应的遵循从入口处到墙角再向室内最后选择最短距离返回入口或到达另一个出口的路线,这又和失火者从起火部位直接到达出口处的破坏痕迹也有所区别。
消防战斗员进行灭火救援是一项有益于社会的活动,他们也就不存在内隐性的心理,有时在火场中为了受灾者的人身安全会想尽一切办法进行火场破拆,在当时高度集中的心理特征下对其他方面的意识性已经淡化,并且战斗员所使用的特勤破拆工具破坏力大,痕迹明显。这些活动都是在强大的噪音和力量下完成属于刚性破坏,如:破拆整个门窗,砸碎大面积的玻璃,推到非承重的隔墙等等。放火者由于社会环境的压力而使他们去有意识隐藏和伪装自己的行为特征,在进出火场是只能进行柔性破坏,用工具撬锁,打破玻璃的一个角等等。而对于失火者,由于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在惊慌的状态下仅仅靠双手或随手可以拿到的简单工具破拆,这种破拆力量小、效果差并且方向是从实内向室外。
3.2火场受困人员的心理状态及火场痕迹特征火场受困人员,对他们心理活动影响最大的情况就是死亡的威胁,所以逃离火场是他们的基本行为方式。在人员密集且安全通道较多的场所火场破坏痕迹或尸体的倒向往往会呈现出由一处向四周分散开来的散射状,而这一中心点极有可能就是起火中心,这一勘察结果与烟熏痕迹的鉴别相结合,对于这一区域作以重点勘查火因调查工作便会有突破性的进展。另外,受灾者的逃生路线对于发现火场的起火点有很大的帮助。受灾者由于当时精神的极度紧张而对在现场中情况的记忆非常深刻,根据这一心理过程我们不难发现火灾调查中为什么会对第一报警人和第一逃离现场人询问的必要性。
4火灾熄灭阶段行为人进出火场的心理状态及对策
火灾熄灭阶段消防战斗员已经控制了火势,被困人员也安全逃离了火场,局面基本稳定。火灾受害者在这时的心理状态又会发生改变,在火场逃生时的惊慌和恐惧心理随着火势的控制开始恢复常态。
马洛斯需要层次学说在火场中同样适用。人们在受火势威胁的时候只在乎自身的生理和安全需要,表现出在火场中不顾一切地逃命。一旦火势被控制,生理和安全有了保证便开始向更高的目标付之行动。表现在火灾熄灭后受害人将返回建筑物内寻找自己的财物想尽量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好奇心或趁乱“淘金”的心理驱使围观人员进入火场收敛财务。这两种进入火场的行为对火灾的现场勘察同样起着阻碍和破坏作用,容易让火调人员的判断出现失误。所以要避免火灾扑灭或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的情况。如何避免?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加大火场保护力度与在最短的时间内高质量的完成火灾调查工作,有效的减少火灾后期行为人进出火场对火灾痕迹的破坏作用,减轻火因调查的难度。
火灾扑灭后失火者生命的威胁程度降低,这时当事人对火灾发生的心理认识过程已经进入思维和想象阶段,渐渐的恢复了正常的思维。此刻失火者会清楚地意识到失火责任问题由于害怕承担责任就会表现出返回火场将对其不利的证据进行破坏和清除。所以消防人员到达火场后在救援和灭火的同时还要组织力量尽快找到第一当事人进行现场询问是解决这一问题最有效的办法,这样不但有利于了解火势发展的情况,而且当事人此时的惊慌程度未消失,正常的思维还处在被直觉意识所取代的状态中,语言真实性较强,就算有意隐瞒也会由于思维的混乱而漏洞百出,询问的及时性尤其是火灾现场的询问对于火因调查人员来说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5结束语
火灾现场的复杂性与因果关系的隐蔽性决定了火灾调查工作的难度,这项工作要从每个方面,各种角度入手才会挖掘出更多的信息和物证。火灾科学有很强的自然属性同样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人文属性。从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两方面对火灾学科的研究都有其深远的意义,心理学科在火灾现场中的应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通过对人在火场种行为的研究得到他们的一系列的行为方式,从中即可以根据不同人的行为在火场中留下的不同痕迹物证对于火灾现场勘查的重点方面,判定火灾原因的性质,提取能证明火灾原因的证据等工作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于福海.建筑防火设计原理[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2] 任松发.火灾调查[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关键词】心理状态;行为;痕迹
【中图分类号】D63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074(2009)05-0029-02
1火灾现场勘察引入心理学的可行性原理
1.1心理学引入火灾现场勘查的条件大多数火灾在发生、发展和熄灭的过程中涉及到人的行为,这样就可以通过人文科学的角度对火灾现场勘查加以辅助性的研究。潜入火场的放火者,逃脱火场的受灾者和进入火场的救援力量以及火灾发生后由于各种原因在保护区范围内出入的相关或无关人员。这一系列过程中都有人为的参与和作用,对于火场的破坏,火灾原因的调查等都构成了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引入心理学学科在火灾现场勘查。
1.2火灾现场勘察引入心理学的可行性原理行为人是进入和逃逸火灾现场这一系列过程的主体,他们在进出火灾现场时一定会对火灾现场造成一系列有意识或无意识的破坏作用,这种破坏作用恰恰给予了我们一些新的线索和痕迹物证。不同的人,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条件下对同一外界作用的反应都各不相同[1]。这种不尽相同的心理状态便反映在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中。所以各种行为方式的差别正是由于人所处的不同环境(包括社会环境和火灾现场环境);所具有的不同目的;当时的意识形态方面等心理因素的集中反映。特有的行为方式在火场中留有相应的特征痕迹,从而作为调查火灾原因的特征痕迹。表现在火场中,我们可以推出结论:进出火场时不同的心理活动可导致留下不同的痕迹物证而为火灾原因的定性分析提供了直接或间接的证据。这也就是火灾现场勘察引入心理学的可行性原理。
根据心理状态所处时间、环境和对事物认识程度的不同可以按照火灾随时间的发展分成初期阶段、全面发展阶段和熄灭阶段分别进行研究[2]。
2火灾初期阶段行为人进入火场的心理状态及火场特征痕迹
火灾初期阶段是指有形成火灾的趋势到火灾开始蔓延的这段时间。其特点是:火灾的燃烧范围不大,仅限于初始起火点附近[2]。此时进入火场的行为人只有失火后的逃逸者和放火者。起火原因从火灾调查角度可以分为失火、防火和意外火灾[3]。对于火调工作来说,区分失火和放火是工作开展的第一步,所以对于失火者和放火者在火场中的特征痕迹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2.1失火者逃逸火场的心理状态与火场特征痕迹对于失火者来说,由于操作电器不当,吸烟等原因引起火灾。这本是无意识的一种行为,火灾的发生对行为人有一定的突发性,当事人无法料及。行为人有失火者和受灾者的二重性。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尽量扑灭发生在初始阶段的火势,一旦火势难以控制便开始逃离火场,安全逃离火场后的当事人在危险退去的同时,记忆和思维开始恢复正常,表现为报警、呼喊等行为。根据这种心理状态,火灾现场勘察时对最先发现火情的人的询问至关重要,同时有必要调查第一个逃出火场人,他们会为火灾的发生提供关键的信息从这方面入手便可使问题明朗化。失火者在引起火灾的同时也是受害者,所以也具备受害人一样的心理特征,心理状态突发性的转变,恐慌,在火场中逃生中不顾一切。由于失火者的这些心理特点造成他独特的行为方式而留下特征痕迹。失火者逃生的起点很有可能就是起火的部位,并且在逃生路线上会无意识的破坏一些起到阻碍他逃生的障碍物,破坏方向规律性的一致,即从起火部位到安全出口。这与有足够心理准备的放火者和逃生路线混乱的纯受灾者有着重要的区别。
2.2放火者的心理状态与火场特征痕迹放火是一种犯罪,在社会环境的压力下放火者有非常明显的心理特征,表现在很强的目的性和内隐性。由于放火者在作案时心理状态的内隐性,所以火场发生的时间非常奇特并且有一定的规律性,一般发生在节假日,开会,放映电影,观看文艺演出,当事人外出,夜深人静现场无人之机[4]。在这些时间里人们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了某一方面而忽略了其它。放火者抓住了人们的这个心理才在这时作案,而我们也同样抓足了放火者的心理为火灾调查工作提供了参考。放火者对行为的掩饰会使他们毁坏现场对他们不利的证据,火灾中正常留下痕迹的消失,记录资料得焚毁甚至在火场中知情人的遇害同样可以作为判定放火的依据。
放火者在作案时极强的目的性也为火场勘查留下了形形色色的痕迹特征:首先在起火位置上显得非常独特。一方面起火位置很多时候会选择在偏僻易逃离的地点,这也说明了放火者都有极力掩饰其行为方式逃脱法律责任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起火点和可燃物总是尽可能的发挥它的破坏作用,这是放火者有一定预谋想尽量达到其目的的心理。表现在火场勘查痕迹特征上:起火点在昂贵的设备附近或人员财产比较密集的地方;在不具备任何火源引起火灾的地方;有时候会有多个起火点且发生时间接近;可燃物都是一些易燃易爆,发热量大且便于携带的物质。其次在火灾发生前有目的的进入火场在起火时从火场中撤离是放火者在火场中又一个重要特点,这种进出火场的行为方式一定会在火场及周围留下特有的痕迹。所以火场勘察时在现场周围和现场的入口注意发现犯罪分子的足迹;查明围墙、围栏有否攀登、翻越和擦划的痕迹;查明门窗玻璃是火烧破坏还是人为外力击碎;门窗的锁是否有被人为的撬坏;室内箱、柜有无撬压和翻动的痕迹及犯罪分子携带物品的遗留分布[5]。
3火灾全面发展阶段行为人进出火场心理状态及火场特征痕迹
火灾发展阶段进出火灾现场的行为人无外乎是消防员和火灾受困人员。火场进出人数之多,加之此是燃烧已进入猛烈阶段所以对火场的破坏程度也是最大的。该阶段对逃生者和消防员心理状态、行为方式的特殊性研究有助于火场破坏痕迹的鉴别,恢复和辨明肇事者造成真实的、原始的火场破坏痕迹物证,为火灾原因的调查提供可靠关键的证据。
3.1消防救援人员进出火场的心理状态和火场的破坏痕迹消防人员接警并到达出事地点,一般来讲火势已处于猛烈燃烧阶段。在火势严峻的形势下,消防战斗员还要完成火情侦查、灭火救人等任务。客观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形成对消防战斗员的多种复合刺激,会引起心理上的不平衡[6]。同时消防战斗员在执行任务时所佩带的特种个人防护装备也会给他在行为上带来一定的阻碍从而直接影响到他的心理活动,这也就形成了消防战斗员特有的心理状态。高度紧张,恐惧的责任感各种心态矛盾的交织在一起,在他们的行为方式上会表现得比平常较为冲动,易兴奋,注意力的过度集中。由于上述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方式在火情侦察时很容易出现判断失误,所以在这方面我们要遵循心理学上的感觉、直觉的渐进性和反复性原理。在保障战斗员安全的前提下应由表及里,分批进行侦察,使结果在渐进的过程中完整,真实为灭火救援,火灾调查提供第一手资料减少救援和火因调查中的失误。
消防战斗员进入火场时在种种复杂的心理作用下还有保护火场的这种意识是不实际的,他们会利用各种特勤工具和最直接的方法进入火场完成灭火救援任务,这种行为方式在火场中留下的痕迹物证特别明显。战斗员都会选择最常规的门和窗作为进出火场的通道,遇到紧锁的门时都会使用巨型液压钳,电锯进行破拆;从窗进入时为了进出和排烟的方便一般会连同窗框全部破拆掉,这与放火者处心积虑伪造火场的痕迹是不同的。战斗员进入室内搜救被困者一般会沿着墙壁慢慢向室内中心移动,这样符合他们自我保护意识和搜救过程中对受灾者生命负责的责任感心理。室内物品的破坏痕迹也相应的遵循从入口处到墙角再向室内最后选择最短距离返回入口或到达另一个出口的路线,这又和失火者从起火部位直接到达出口处的破坏痕迹也有所区别。
消防战斗员进行灭火救援是一项有益于社会的活动,他们也就不存在内隐性的心理,有时在火场中为了受灾者的人身安全会想尽一切办法进行火场破拆,在当时高度集中的心理特征下对其他方面的意识性已经淡化,并且战斗员所使用的特勤破拆工具破坏力大,痕迹明显。这些活动都是在强大的噪音和力量下完成属于刚性破坏,如:破拆整个门窗,砸碎大面积的玻璃,推到非承重的隔墙等等。放火者由于社会环境的压力而使他们去有意识隐藏和伪装自己的行为特征,在进出火场是只能进行柔性破坏,用工具撬锁,打破玻璃的一个角等等。而对于失火者,由于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在惊慌的状态下仅仅靠双手或随手可以拿到的简单工具破拆,这种破拆力量小、效果差并且方向是从实内向室外。
3.2火场受困人员的心理状态及火场痕迹特征火场受困人员,对他们心理活动影响最大的情况就是死亡的威胁,所以逃离火场是他们的基本行为方式。在人员密集且安全通道较多的场所火场破坏痕迹或尸体的倒向往往会呈现出由一处向四周分散开来的散射状,而这一中心点极有可能就是起火中心,这一勘察结果与烟熏痕迹的鉴别相结合,对于这一区域作以重点勘查火因调查工作便会有突破性的进展。另外,受灾者的逃生路线对于发现火场的起火点有很大的帮助。受灾者由于当时精神的极度紧张而对在现场中情况的记忆非常深刻,根据这一心理过程我们不难发现火灾调查中为什么会对第一报警人和第一逃离现场人询问的必要性。
4火灾熄灭阶段行为人进出火场的心理状态及对策
火灾熄灭阶段消防战斗员已经控制了火势,被困人员也安全逃离了火场,局面基本稳定。火灾受害者在这时的心理状态又会发生改变,在火场逃生时的惊慌和恐惧心理随着火势的控制开始恢复常态。
马洛斯需要层次学说在火场中同样适用。人们在受火势威胁的时候只在乎自身的生理和安全需要,表现出在火场中不顾一切地逃命。一旦火势被控制,生理和安全有了保证便开始向更高的目标付之行动。表现在火灾熄灭后受害人将返回建筑物内寻找自己的财物想尽量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好奇心或趁乱“淘金”的心理驱使围观人员进入火场收敛财务。这两种进入火场的行为对火灾的现场勘察同样起着阻碍和破坏作用,容易让火调人员的判断出现失误。所以要避免火灾扑灭或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的情况。如何避免?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加大火场保护力度与在最短的时间内高质量的完成火灾调查工作,有效的减少火灾后期行为人进出火场对火灾痕迹的破坏作用,减轻火因调查的难度。
火灾扑灭后失火者生命的威胁程度降低,这时当事人对火灾发生的心理认识过程已经进入思维和想象阶段,渐渐的恢复了正常的思维。此刻失火者会清楚地意识到失火责任问题由于害怕承担责任就会表现出返回火场将对其不利的证据进行破坏和清除。所以消防人员到达火场后在救援和灭火的同时还要组织力量尽快找到第一当事人进行现场询问是解决这一问题最有效的办法,这样不但有利于了解火势发展的情况,而且当事人此时的惊慌程度未消失,正常的思维还处在被直觉意识所取代的状态中,语言真实性较强,就算有意隐瞒也会由于思维的混乱而漏洞百出,询问的及时性尤其是火灾现场的询问对于火因调查人员来说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5结束语
火灾现场的复杂性与因果关系的隐蔽性决定了火灾调查工作的难度,这项工作要从每个方面,各种角度入手才会挖掘出更多的信息和物证。火灾科学有很强的自然属性同样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人文属性。从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两方面对火灾学科的研究都有其深远的意义,心理学科在火灾现场中的应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通过对人在火场种行为的研究得到他们的一系列的行为方式,从中即可以根据不同人的行为在火场中留下的不同痕迹物证对于火灾现场勘查的重点方面,判定火灾原因的性质,提取能证明火灾原因的证据等工作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于福海.建筑防火设计原理[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2] 任松发.火灾调查[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