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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将至的长三角显得格外地闹腾。日前,江苏省的盐城、淮安,浙江省的金华、衢州,安徽省的合肥、马鞍山6城市不约而同地向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正式递交入会申请,力陈各自成为长三角合作组织成员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虽然就地理概念而言,它们与长三角根本沾不上边。
江苏省淮安市一位负责人说:“别看我们的城市名字中带有‘淮’字,其实我们市域90%的水系属于长江,淮河水只有10%。‘脱淮入长’,融入长三角是淮安人民的期盼。”
安徽省会合肥虽然在地缘上与长江连边都靠不上,但这座淮河支流淝水边、身近中原的城市,也决计非与长三角为伍不可。其言也凿凿,其情也切切。
盐城等6城市还只是一批欲投入长三角合作组织怀抱的华东城市的“急先锋”。“泛”还是不“泛”?这是眼下长三角必须直面的大命题。
“15+n”芙蓉出水
6城市“投身”长三角的“蓄谋”早于2004年11月初在上海提前召开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第五次会议上就已显山露水。递交入会申请只是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第五次会议成果的明朗化。
与往昔相比,这次长三角城市峰会的两点“异常”引起外界关注:一是会期惯例被打破,以往,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每两年召开一次,第四次会议去年刚在南京落幕,而现在,将2005年的会提前到2004年来开。二是在市长峰会圆桌旁就座的,除了固有的“15+1”城市的首脑外,多了合肥、马鞍山、盐城、淮安、金华、衢州6市的市长或副市长。他们的身份不是会议成员方,而是应邀列席方,在过去一年间,他们都精心组织、准备,向长三角经济协调会递交了入会申请。
改变的不仅仅是形式,更在内容。
自1997年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成立以来,协调会的章程规定:“长三角协调会由长江三角洲地区15城市组成”。2003年,浙江台州市成为第一个非创始会员加入协会,形成“15+1”的长三角“城市峰会”架构。本次会议的首要任务便是在框架上终结了“15+1”模式,让一个全新的“15+n”格局“芙蓉出水”。上海会议的一项重大议程是修改长三角经济协调会章程,与会成员一致通过的新章程规定,“长三角协调会由长三角地区的城市和其他城市组成”。这意味着协调会的成员构成进行了重大调整,将不再局限于15个“元老”城市,而是扩张到长三角地区的地级以上的城市和“其他”城市。从文意上看,新成员的构成尚无一个明晰的边界,但同时,这也留下了更大的运作空间。譬如,“长三角地区的城市”是泛指所有长三角地区地级以上的城市,根据自愿原则,只要提出申请,就自然地成为长三角成员,还是必须具备一定的指标因子,才能“入盟”?
更为重要的是,新章程将“长三角地区的城市”与“其他城市”并列而提,从逻辑上讲,“其他城市”应是指地理意义上的长三角以“外”的城市。一般而言,地理意义上的长三角包括上海全市和江苏、浙江的部分地区,面积约5万平方公里,主要由太湖平原和长江口的泥沙冲积洲构成。以此地理标准衡量,合肥、马鞍山、盐城、淮安、金华、衢州和已被接纳为长三角成员的台州,均不在长江三角洲区域。而合肥、马鞍山、盐城、淮安、金华、衢州6城市均应邀列席了本次长三角峰会,这事实上已为“其他城市”的内涵作了注脚。
但这次长三角峰会没有讨论具体新成员的加入。知情人士的解释是,因为协调会章程中关于组织构成的规定是吸纳新成员的依据,在规定没有修改的情况下,吸收“15+1”以外的新成员,这在“技术上”行不通。而修订新章程需要会员大会通过,这就决定了在讨论章程修改的本次峰会上,再讨论新成员加入的具体事宜就显得有些“不妥当”。其二,对于新成员要不要设置门槛,设置什么样的门槛问题,目前各方还未达成一致。
可以肯定,“15+n”中的“n”无论是个怎样的子集,相对于“15+1”而言,长三角新成员构成肯定是“泛化”了。
议事制度:令长三角“泛”而不“虚”?
与长三角“泛”景交相辉映的是她的“务实”:在这次峰会上,长三角首次建立了议事制度,“城市峰会”由过去的“联谊交流”向“务实议事”大步转型,这使得长三角一体化的进程再次获得进入新境界的途径。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省市间、城市间合作日益加强,三十多个专业部门已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或其他合作机制,一大批合作项目确立并实施,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区域制度的衔接,长三角合作在快速深化。为顺应这种深化合作的发展势头,本次长三角峰会通过提案,正式设立信息、规划、科技、产权、旅游和协作6项专题工作。各成员城市签约加入专题合作,随后即予启动。很明显,这些专题已经脱离了“表态”性的原则层面,而是进入具体事务性操作层面。上海市政府协作办合作发展处的陈晓云副处长说,这六项专题是事前从各成员提交的三十多个专题中评估、筛选出来的,最具共同关切性和操作性。“只有把这些基础性问题解决好了,才能保证今后协调会朝着一个务实的方向发展。”陈晓云说。
对于“峰会”的议事制度,与会的城市市长们十分认同。出席峰会的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韩庆华说,长三角峰会“专题议事”制度的建立,与长三角合作的发展方向十分吻合。长三角合作已从一般意义的推进向深层次发展,今后实施合作的重点是:加强区域规划协调,建立统一的区域市场环境和区域信用体系,完善区域产业分布与合作。
“推进区域物流信息的一体化以及启动区域城市间的规划衔接,是推动长三角合作深化发展的最基础工作,目标选得很准。”对长三角峰会明确六大议事合作专题,华东师范大学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负责人沈玉芳教授高度推崇。在他看来,过去“长三角峰会”务虚的成分较多,在宏观层面达成的共识难以落实;此次实行“议事制度”,使得长三角城市间的政府合作“从以前意向性合作为主向制度性、体制性合作转变”。
与议事制度的建立相衔接,这次长三角城市峰会完善充实了常设机构。过去7年,长三角经济协调会只有一个常设联络处,基本上由协调会的常务主席方——上海,从政府协作办抽出一名工作人员,兼做联络处的工作,“最多也就是收集一些信息而已”。现在,联络处升格为常设办公室,下设包括专题工作在内的一些工作组,一年至少要举行3次到4次会议,督促、推进专题工作,负责提出协调会组织机构调整方案和成员发展的工作建议,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等。办公室常设在上海。为使办公室正常运转,特设立专项资金,先由上海市国内合作专项资金资助100万元。
“以前没钱、没人,长三角合作中很多事情实际上最后不了了之,现在不同了,办公室每年都有年度工作计划,且要接受考核。”陈晓云说。
“‘泛’是外延,‘实’是内涵。无论外延扩大与否,先做可以做的,对内部强筋健骨,这是识时务之举。”一位关注长三角区域发展多年的业内人士说,“显然,长三角在努力重构!虽然这一过程是漫长的,现在也充满荆棘,但已是义不容辞,势不可挡。”
“9+2”与“15+1”:谁让谁血脉贲张?
2004年6月1日,“泛珠三角”概念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上高调推出,很有些举世瞩目。从“大珠三角”到“泛珠三角”,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珠三角居然完成了两次“升级”,这多少让长三角有些“吃惊”。
“这对长三角触动不小。”区域经济研究专家、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沈玉芳说。
“对于泛珠三角,我们既要予以足够的重视,但也不必跟着模仿。”长三角经济协调会的第四届执行主席方南京市副市长蒋裕德说,“目前还不适宜建立泛长三角组织。”不过,他也认为适当吸收新成员还是必要的,“本次峰会修改章程,将协调会成员由原来的长三角地区城市扩大到其他地级以上城市,是加快长三角发展的一项正确而重大的举措。”
这样的表达实在耐人寻味。
今年一季度,长三角一些主要经济指标增幅超过珠三角。其实这很正常,因为是拿长三角15个城市的经济指标与广东一个省之内的9个城市的“小珠三角”作比。但这还是让广东的一些官员感到压力。6月上旬,广东省有关领导在一次大会上说,广东发展势头比不上长三角,竞争压力加大,必须高度重视。有媒体曾以《长江龙让珠江虎血脉贲张》为题,来描述当时广东的境遇。也许是应验了那句古话“风水轮流转”,在短短两个月之后,广东联手港、澳,捎上云、桂、滇、黔等8省区,以“9+2”的全新格局,孕育出“泛珠三角”,高调出牌。
这对长三角而言,多少有些“起大早,赶晚集”的味道。早在20世纪90年代,长三角就开始为一体化热身,进入新世纪,围绕长三角整合和区域一体化的各种论坛、推介会、招商活动,此起彼伏,2003年被媒体称为“长三角年”。这年春,沪、苏、浙高层领导闪电般互访,签订了进一步推进经济合作与发展的一揽子协议,并提出共同建设以上海为主导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试验区”。据保守估计,2003年长三角召开的大小“接轨会议”不下100个(包括招商会)。2003年8月,长三角南京峰会接纳浙江台州为新成员,长三角合作组织首次扩容,形成“15+1”的新格局。这给那些渴望分享长三角品牌的城市留下了巨大的遐想空间,也在长三角联动发展的锦绣前程上撒下了又一片花瓣。
然而,热热闹闹又一年,回头检点时,人们还是觉得长三角的区域整合“雷声大、雨点小”。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的梯次性并不明显,产业竞争激烈。观察人士甚至认为,错综复杂的行政屏障和利益冲突,使得人们应该怀疑“长三角是在一体化还是在碎片化”?“一体化更多是口头的,碎片化则是现实的。”有学者指出,每当面临利益碰撞时,江浙沪之间无不是碎片化的现实击破了一体化的愿望。
“泛珠”给了长三角启示,也给了长三角一记不小的推动力。长三角一体化需要深入,长三角发展需要更大的腹地。在更大的舞台上,每个个体可能更容易归位。上海社科院研究员杨建文指出,长三角发展到了突破封闭模式的时候了。将“15+1”固有模式变为开放的“15+n”格局,也许是长三角未来的上上选择。
从区域到流域:“泛”的边界?
“15+n”中的“n”是一个定数,还是一个变量?这涉及到新长三角格局的“边界”问题。
是允许所有愿意并提出申请的区域内城市加入长三角呢,还是设立一定的门槛?诸如此类吸收新成员的“边际”问题、条件问题、程序问题,目前还未在长三角经济协调会内部各成员间取得一致意见,所以,在刚刚结束的长三角城市峰会上,一时还没有吸收新成员。
不过,与长三角城市峰会连在一起开的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似乎使问题由模糊变得清晰。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以流域内城市共同关注的问题为纽带,将沿岸29个城市串联在一起。长三角15城市峰会的成员几乎全是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的成员。与“15+1”相比,长江沿岸中心城市横跨中国东中西部,从上游的攀枝花,到下游的舟山,流域内不同城市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明显的梯次,经济互补性强。不过,长江沿岸中心城市之间的协作比长三角15城市间的合作更为松散。这决定了它也需要核心层来凝聚。观察人士预测,由“长三角地区城市和其他城市”构成的新长三角,其边缘必将延伸到长江沿岸乃至流域内更深的腹地。
“15+n”的新局,在地理扩张上,将是个从区域到流域的过程?业内人士认为这非常可能。支撑这一判断的理由有二:一是上海洋山国际集装箱港口建成在即,这样一个超大型深水港口一旦运营,必需海量的集装箱吞吐来维持其正常的物流运转。这导致上海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迫切地需要腹地。因为“物流必须以产业为支撑,腹地越广,产业聚集会相对越多”。分析人士认为,在长三角扩容的取向上,上海必然会重流域。正因此,在本次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上,上海力举长三角黄金水道建设采用标准化。
其二,尽管内在驱动不同,但南京与上海在将长三角腹地“泛化”到长江流域这一大方向上,出现了曾未有过的“惊人地一致”。沈玉芳教授分析说,其实,江苏对“泛长三角”最具内在动力。在“15+1”格局中,上海不仅是龙头,且是中心,将苏南、浙江部分地区都牢牢地吸附在自己的周围。而南京则有边缘化的趋势。南京急需在扩大腹地中扩大自己的吸附圈。与马鞍山、合肥、九江等沿江城市相比,南京的优势地位明显,一旦长三角扩容,长江中下游的城市大多会在南京的辐射圈内。这既符合江苏省“沿江开发战略”的思路,也符合从东到中辐射传递、统筹发展的中央精神。
江苏省淮安市一位负责人说:“别看我们的城市名字中带有‘淮’字,其实我们市域90%的水系属于长江,淮河水只有10%。‘脱淮入长’,融入长三角是淮安人民的期盼。”
安徽省会合肥虽然在地缘上与长江连边都靠不上,但这座淮河支流淝水边、身近中原的城市,也决计非与长三角为伍不可。其言也凿凿,其情也切切。
盐城等6城市还只是一批欲投入长三角合作组织怀抱的华东城市的“急先锋”。“泛”还是不“泛”?这是眼下长三角必须直面的大命题。
“15+n”芙蓉出水
6城市“投身”长三角的“蓄谋”早于2004年11月初在上海提前召开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第五次会议上就已显山露水。递交入会申请只是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第五次会议成果的明朗化。
与往昔相比,这次长三角城市峰会的两点“异常”引起外界关注:一是会期惯例被打破,以往,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每两年召开一次,第四次会议去年刚在南京落幕,而现在,将2005年的会提前到2004年来开。二是在市长峰会圆桌旁就座的,除了固有的“15+1”城市的首脑外,多了合肥、马鞍山、盐城、淮安、金华、衢州6市的市长或副市长。他们的身份不是会议成员方,而是应邀列席方,在过去一年间,他们都精心组织、准备,向长三角经济协调会递交了入会申请。
改变的不仅仅是形式,更在内容。
自1997年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成立以来,协调会的章程规定:“长三角协调会由长江三角洲地区15城市组成”。2003年,浙江台州市成为第一个非创始会员加入协会,形成“15+1”的长三角“城市峰会”架构。本次会议的首要任务便是在框架上终结了“15+1”模式,让一个全新的“15+n”格局“芙蓉出水”。上海会议的一项重大议程是修改长三角经济协调会章程,与会成员一致通过的新章程规定,“长三角协调会由长三角地区的城市和其他城市组成”。这意味着协调会的成员构成进行了重大调整,将不再局限于15个“元老”城市,而是扩张到长三角地区的地级以上的城市和“其他”城市。从文意上看,新成员的构成尚无一个明晰的边界,但同时,这也留下了更大的运作空间。譬如,“长三角地区的城市”是泛指所有长三角地区地级以上的城市,根据自愿原则,只要提出申请,就自然地成为长三角成员,还是必须具备一定的指标因子,才能“入盟”?
更为重要的是,新章程将“长三角地区的城市”与“其他城市”并列而提,从逻辑上讲,“其他城市”应是指地理意义上的长三角以“外”的城市。一般而言,地理意义上的长三角包括上海全市和江苏、浙江的部分地区,面积约5万平方公里,主要由太湖平原和长江口的泥沙冲积洲构成。以此地理标准衡量,合肥、马鞍山、盐城、淮安、金华、衢州和已被接纳为长三角成员的台州,均不在长江三角洲区域。而合肥、马鞍山、盐城、淮安、金华、衢州6城市均应邀列席了本次长三角峰会,这事实上已为“其他城市”的内涵作了注脚。
但这次长三角峰会没有讨论具体新成员的加入。知情人士的解释是,因为协调会章程中关于组织构成的规定是吸纳新成员的依据,在规定没有修改的情况下,吸收“15+1”以外的新成员,这在“技术上”行不通。而修订新章程需要会员大会通过,这就决定了在讨论章程修改的本次峰会上,再讨论新成员加入的具体事宜就显得有些“不妥当”。其二,对于新成员要不要设置门槛,设置什么样的门槛问题,目前各方还未达成一致。
可以肯定,“15+n”中的“n”无论是个怎样的子集,相对于“15+1”而言,长三角新成员构成肯定是“泛化”了。
议事制度:令长三角“泛”而不“虚”?
与长三角“泛”景交相辉映的是她的“务实”:在这次峰会上,长三角首次建立了议事制度,“城市峰会”由过去的“联谊交流”向“务实议事”大步转型,这使得长三角一体化的进程再次获得进入新境界的途径。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省市间、城市间合作日益加强,三十多个专业部门已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或其他合作机制,一大批合作项目确立并实施,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区域制度的衔接,长三角合作在快速深化。为顺应这种深化合作的发展势头,本次长三角峰会通过提案,正式设立信息、规划、科技、产权、旅游和协作6项专题工作。各成员城市签约加入专题合作,随后即予启动。很明显,这些专题已经脱离了“表态”性的原则层面,而是进入具体事务性操作层面。上海市政府协作办合作发展处的陈晓云副处长说,这六项专题是事前从各成员提交的三十多个专题中评估、筛选出来的,最具共同关切性和操作性。“只有把这些基础性问题解决好了,才能保证今后协调会朝着一个务实的方向发展。”陈晓云说。
对于“峰会”的议事制度,与会的城市市长们十分认同。出席峰会的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韩庆华说,长三角峰会“专题议事”制度的建立,与长三角合作的发展方向十分吻合。长三角合作已从一般意义的推进向深层次发展,今后实施合作的重点是:加强区域规划协调,建立统一的区域市场环境和区域信用体系,完善区域产业分布与合作。
“推进区域物流信息的一体化以及启动区域城市间的规划衔接,是推动长三角合作深化发展的最基础工作,目标选得很准。”对长三角峰会明确六大议事合作专题,华东师范大学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负责人沈玉芳教授高度推崇。在他看来,过去“长三角峰会”务虚的成分较多,在宏观层面达成的共识难以落实;此次实行“议事制度”,使得长三角城市间的政府合作“从以前意向性合作为主向制度性、体制性合作转变”。
与议事制度的建立相衔接,这次长三角城市峰会完善充实了常设机构。过去7年,长三角经济协调会只有一个常设联络处,基本上由协调会的常务主席方——上海,从政府协作办抽出一名工作人员,兼做联络处的工作,“最多也就是收集一些信息而已”。现在,联络处升格为常设办公室,下设包括专题工作在内的一些工作组,一年至少要举行3次到4次会议,督促、推进专题工作,负责提出协调会组织机构调整方案和成员发展的工作建议,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等。办公室常设在上海。为使办公室正常运转,特设立专项资金,先由上海市国内合作专项资金资助100万元。
“以前没钱、没人,长三角合作中很多事情实际上最后不了了之,现在不同了,办公室每年都有年度工作计划,且要接受考核。”陈晓云说。
“‘泛’是外延,‘实’是内涵。无论外延扩大与否,先做可以做的,对内部强筋健骨,这是识时务之举。”一位关注长三角区域发展多年的业内人士说,“显然,长三角在努力重构!虽然这一过程是漫长的,现在也充满荆棘,但已是义不容辞,势不可挡。”
“9+2”与“15+1”:谁让谁血脉贲张?
2004年6月1日,“泛珠三角”概念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上高调推出,很有些举世瞩目。从“大珠三角”到“泛珠三角”,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珠三角居然完成了两次“升级”,这多少让长三角有些“吃惊”。
“这对长三角触动不小。”区域经济研究专家、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沈玉芳说。
“对于泛珠三角,我们既要予以足够的重视,但也不必跟着模仿。”长三角经济协调会的第四届执行主席方南京市副市长蒋裕德说,“目前还不适宜建立泛长三角组织。”不过,他也认为适当吸收新成员还是必要的,“本次峰会修改章程,将协调会成员由原来的长三角地区城市扩大到其他地级以上城市,是加快长三角发展的一项正确而重大的举措。”
这样的表达实在耐人寻味。
今年一季度,长三角一些主要经济指标增幅超过珠三角。其实这很正常,因为是拿长三角15个城市的经济指标与广东一个省之内的9个城市的“小珠三角”作比。但这还是让广东的一些官员感到压力。6月上旬,广东省有关领导在一次大会上说,广东发展势头比不上长三角,竞争压力加大,必须高度重视。有媒体曾以《长江龙让珠江虎血脉贲张》为题,来描述当时广东的境遇。也许是应验了那句古话“风水轮流转”,在短短两个月之后,广东联手港、澳,捎上云、桂、滇、黔等8省区,以“9+2”的全新格局,孕育出“泛珠三角”,高调出牌。
这对长三角而言,多少有些“起大早,赶晚集”的味道。早在20世纪90年代,长三角就开始为一体化热身,进入新世纪,围绕长三角整合和区域一体化的各种论坛、推介会、招商活动,此起彼伏,2003年被媒体称为“长三角年”。这年春,沪、苏、浙高层领导闪电般互访,签订了进一步推进经济合作与发展的一揽子协议,并提出共同建设以上海为主导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试验区”。据保守估计,2003年长三角召开的大小“接轨会议”不下100个(包括招商会)。2003年8月,长三角南京峰会接纳浙江台州为新成员,长三角合作组织首次扩容,形成“15+1”的新格局。这给那些渴望分享长三角品牌的城市留下了巨大的遐想空间,也在长三角联动发展的锦绣前程上撒下了又一片花瓣。
然而,热热闹闹又一年,回头检点时,人们还是觉得长三角的区域整合“雷声大、雨点小”。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的梯次性并不明显,产业竞争激烈。观察人士甚至认为,错综复杂的行政屏障和利益冲突,使得人们应该怀疑“长三角是在一体化还是在碎片化”?“一体化更多是口头的,碎片化则是现实的。”有学者指出,每当面临利益碰撞时,江浙沪之间无不是碎片化的现实击破了一体化的愿望。
“泛珠”给了长三角启示,也给了长三角一记不小的推动力。长三角一体化需要深入,长三角发展需要更大的腹地。在更大的舞台上,每个个体可能更容易归位。上海社科院研究员杨建文指出,长三角发展到了突破封闭模式的时候了。将“15+1”固有模式变为开放的“15+n”格局,也许是长三角未来的上上选择。
从区域到流域:“泛”的边界?
“15+n”中的“n”是一个定数,还是一个变量?这涉及到新长三角格局的“边界”问题。
是允许所有愿意并提出申请的区域内城市加入长三角呢,还是设立一定的门槛?诸如此类吸收新成员的“边际”问题、条件问题、程序问题,目前还未在长三角经济协调会内部各成员间取得一致意见,所以,在刚刚结束的长三角城市峰会上,一时还没有吸收新成员。
不过,与长三角城市峰会连在一起开的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似乎使问题由模糊变得清晰。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以流域内城市共同关注的问题为纽带,将沿岸29个城市串联在一起。长三角15城市峰会的成员几乎全是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的成员。与“15+1”相比,长江沿岸中心城市横跨中国东中西部,从上游的攀枝花,到下游的舟山,流域内不同城市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明显的梯次,经济互补性强。不过,长江沿岸中心城市之间的协作比长三角15城市间的合作更为松散。这决定了它也需要核心层来凝聚。观察人士预测,由“长三角地区城市和其他城市”构成的新长三角,其边缘必将延伸到长江沿岸乃至流域内更深的腹地。
“15+n”的新局,在地理扩张上,将是个从区域到流域的过程?业内人士认为这非常可能。支撑这一判断的理由有二:一是上海洋山国际集装箱港口建成在即,这样一个超大型深水港口一旦运营,必需海量的集装箱吞吐来维持其正常的物流运转。这导致上海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迫切地需要腹地。因为“物流必须以产业为支撑,腹地越广,产业聚集会相对越多”。分析人士认为,在长三角扩容的取向上,上海必然会重流域。正因此,在本次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上,上海力举长三角黄金水道建设采用标准化。
其二,尽管内在驱动不同,但南京与上海在将长三角腹地“泛化”到长江流域这一大方向上,出现了曾未有过的“惊人地一致”。沈玉芳教授分析说,其实,江苏对“泛长三角”最具内在动力。在“15+1”格局中,上海不仅是龙头,且是中心,将苏南、浙江部分地区都牢牢地吸附在自己的周围。而南京则有边缘化的趋势。南京急需在扩大腹地中扩大自己的吸附圈。与马鞍山、合肥、九江等沿江城市相比,南京的优势地位明显,一旦长三角扩容,长江中下游的城市大多会在南京的辐射圈内。这既符合江苏省“沿江开发战略”的思路,也符合从东到中辐射传递、统筹发展的中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