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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实行工程招标代理以来,对规范建设市场承发包交易,提高招标工作质量,扩大招标覆盖面,切实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市场的公平竞争与招投标工作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招标人节约了大量资金,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目前招标代理机构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制约了招标代理机构的健康发展。
主题词: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 职业 素质 建议
近几年来,随着《招标投标法》及配套法规的颁布实施,规范了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推进了我国招标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实践证明,实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对于规范建设市场承发包交易,提高招标工作质量,扩大招标覆盖面,切实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限,促进建设市场的公平竞争与招标投标工作的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招标人节约了资金,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目前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矛盾,直接制约了招标代理机构的进一步健康发展,对此特提出如下问题进行探讨。
一、政府部门应扶持代理机构良性发展:
1、大专院校应开设招标专业培养招标人才;
当前,工程建设方面勘察、设计、监理、装潢、土建施工、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电梯、强弱电等专业分类细致,给建筑市场各个行业和领域提供了大量的专业人才,这些院校出来的学生经过几年的学校生涯对专业有了一定的理论知识,懂得是什么、怎么做、如何去工作,缩短了企业上岗岗位学习的时间。专业化分工使得管理更细致、更科学。
招标相近的造价咨询、监理都具有了高校或中等学习专业,为其行业的发展培养和锻炼了一批可用人才,但惟独招标行业,虽然引进近30年,却没有一所高校具有专门的招标专业,能够培养专门的招标从业人员。因此,政府部门是否可以考虑在高校中设置招标专业,培养专业专门人才呢?
2、借助招标师考试,建立科学的招标从业人员上岗制度;
我国实施招标投标制度已有20多年,由于一直没有建立招标采购职业资格制度,缺乏统一的职业素质标准和行为规范,以致招标采购从业队伍的来源构成混杂、不稳定,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教育程度、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差距较大。目前,各类从事工程招标采购业务的人员约65%%以上是经济师、律师、会计师、工程师,约30%%以上无任何职业资格或与已有职业资格毫不相关,而从事各类货物招标采购业务的人员约45%%以上无任何职业资格或与已有职业资格毫不相关(数据可能不准确)。这是造成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法律、信誉意识淡薄和职业责任约束弱化、招标投标差错失误、违法违规行为屡禁屡犯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强招标师考试,提高招标从业人员门槛,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招标从业人员队伍是当前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的首要任务。
建立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负责制
目前政府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仅停留在公司层面上,至于那个人具体做项目,基本不管也是造成代理机构不注重人员培养的原因。建议是否可以参考监理的总监制,实施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经理负责制。因为,任何代理项目是靠具体的人去完成的,承办人的素质直接决定代理成果的好坏。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建立项目经理负责制有助于预防腐败,目前招标的实施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职务犯罪或贪污腐败,但新的问题又会出来,代理机构作为建设单位和投标单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如果自身没有做好,同样会是滋生犯罪的温床。因此,建立代理机构个人从业资格和政府备案制,有助于预防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犯罪,从而保证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建立代理机构综合评价和考核机制;
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的综合评价和考核机制。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考核评价,并在政府部门的网站上公示,对建设单位评选代理机构时提供参考。
2、政府部门应研究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管的内容和方式
目前,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2000年5月3号)明确了政府职能监督分工,但最为建筑市场中新产生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部门传统的监督模式没有什么大的改变。
比如,招标文件盖章问题。我们已于建设单位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但招标文件必须建设单位盖章,那法律层面上的委托代理没有效用么?经过公安部门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业务章,在招标文件上不能盖,只能盖公章。
其次,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提供高智力的中介服务组织,在进市场的项目中不能填写专用条款,只能是空的。进市场的项目,招标文件是固定的格式,评标办法是政府公开的,具体的开评标时间是政府指定的,代理机构只是负责填空或装订标书,就可以卖钱,很简单。这样的监管不利于代理机构正常发展。
三、四点建议:
要发展我国的招标投标事业、完善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必须对目前我国招标投标中的问题有所认识,有必要实施以下措施:
1、加大《招标投标法》的宣传,严厉打击不规范的招投标行为。
一些企业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或不招标法(或一知半解),致使在招投标过程中在程序上就违法。在宣传招投标法地同时,应加大对建设单位领导和主要负责招标工作的人员进行招标知识的培训和宣贯。
同时,我国要坚决打击招投标过程中的非法行为,规范招投标活动。随着招标工作的开展,一些问题日益暴露出来,推行招投标的力度不够,不少单位想办法规避招标;招标程序不规范、做法不统一、漏洞較多,不少项目有招标之名而无招标之实。招投标中的不正当交易和腐败现象比较严重,吃回扣、钱权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有的地方和部门只允许本地方和本系统的单位参加投标,限制公平竞争。
因此建议有关的行政监督部门要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加强对建设单位的招标知识的宣贯,同时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护代理机构的顺利健康发展。
2、建立招标采购职业资格制度
招标投标的违法违规现象是市场经济体制机制尚未健全的综合反映。分析目前招标人、代理人、投标人、监督人等主体与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关系,可以看出,招标人、代理人及其采购主办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占了多数,而且在许多投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中也担任了幕后主谋。实践证明,单纯依赖行政监督体制不可能从根本上持久、有效地规范和制约招投标市场行为。因此,建立激励和约束招标人、代理人及其采购主办人员依法守信、自律规范的长效机制,才是规范招投标制度的根本途径和长期任务。其中,建立健全招标人的自我约束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关系到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投资建设管理体制、社会法治和信用体系建设等许多体制性深层次问题,不属本文讨论的范围。然而,建立招标采购职业资格制度,正是为了将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的信用、责任具体落实到招标采购人员行为的信用、责任上,并与招标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教育、职业资格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将招投标活动的法律制度约束与行为人职业责任约束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构建起招投标市场主体行为的自律规范机制。
建立招标采购职业资格制度,确立了招标采购的职业岗位和社会地位,提升了招标采购人员的职业吸引力、约束力和责任感。同时,创建了完整的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体系和资格能力标准,为招标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教育及其任职、考核、升迁提供了系统、科学的依据。这必将有效激励招标采购从业人员爱岗敬业、诚信守法,为获得和保持个人的职业资格而自觉约束和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并努力提升自己的职业素质和服务能力,从而有效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行为的不断规范。
因此,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采购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能为统一规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准入管理奠定科学有效的基础;只有建立招标采购人员职业资格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才能将招标采购主体的社会信用、责任真正落实到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信用和责任上,才能最终有效地规范和约束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
3、加强律师事务所在招标投标中的作用
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能够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因此,建议在招投标活动中,引进律师事务所这一中介机构,使其从社会角度,担负起对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的作用,或者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中有一定数量的律师。从而,从法律层面上更好的服务建设单位。
4、,通过招标协会来规范和管理招标中介机构
协会是代理机构自己的家,是介于政府和企业间的组织,只要大家共同努力,齐心协力,与协会一道规范行业行为,制定可行的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我想山西的招标事业一定肯定会走在全国的前列。
作者简介:黄云飞 男(1988、08—)高级工程师 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土建工程专业本科毕业,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主题词: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 职业 素质 建议
近几年来,随着《招标投标法》及配套法规的颁布实施,规范了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推进了我国招标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实践证明,实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对于规范建设市场承发包交易,提高招标工作质量,扩大招标覆盖面,切实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限,促进建设市场的公平竞争与招标投标工作的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招标人节约了资金,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目前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矛盾,直接制约了招标代理机构的进一步健康发展,对此特提出如下问题进行探讨。
一、政府部门应扶持代理机构良性发展:
1、大专院校应开设招标专业培养招标人才;
当前,工程建设方面勘察、设计、监理、装潢、土建施工、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电梯、强弱电等专业分类细致,给建筑市场各个行业和领域提供了大量的专业人才,这些院校出来的学生经过几年的学校生涯对专业有了一定的理论知识,懂得是什么、怎么做、如何去工作,缩短了企业上岗岗位学习的时间。专业化分工使得管理更细致、更科学。
招标相近的造价咨询、监理都具有了高校或中等学习专业,为其行业的发展培养和锻炼了一批可用人才,但惟独招标行业,虽然引进近30年,却没有一所高校具有专门的招标专业,能够培养专门的招标从业人员。因此,政府部门是否可以考虑在高校中设置招标专业,培养专业专门人才呢?
2、借助招标师考试,建立科学的招标从业人员上岗制度;
我国实施招标投标制度已有20多年,由于一直没有建立招标采购职业资格制度,缺乏统一的职业素质标准和行为规范,以致招标采购从业队伍的来源构成混杂、不稳定,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教育程度、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差距较大。目前,各类从事工程招标采购业务的人员约65%%以上是经济师、律师、会计师、工程师,约30%%以上无任何职业资格或与已有职业资格毫不相关,而从事各类货物招标采购业务的人员约45%%以上无任何职业资格或与已有职业资格毫不相关(数据可能不准确)。这是造成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法律、信誉意识淡薄和职业责任约束弱化、招标投标差错失误、违法违规行为屡禁屡犯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强招标师考试,提高招标从业人员门槛,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招标从业人员队伍是当前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的首要任务。
建立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负责制
目前政府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仅停留在公司层面上,至于那个人具体做项目,基本不管也是造成代理机构不注重人员培养的原因。建议是否可以参考监理的总监制,实施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经理负责制。因为,任何代理项目是靠具体的人去完成的,承办人的素质直接决定代理成果的好坏。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建立项目经理负责制有助于预防腐败,目前招标的实施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职务犯罪或贪污腐败,但新的问题又会出来,代理机构作为建设单位和投标单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如果自身没有做好,同样会是滋生犯罪的温床。因此,建立代理机构个人从业资格和政府备案制,有助于预防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犯罪,从而保证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建立代理机构综合评价和考核机制;
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的综合评价和考核机制。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考核评价,并在政府部门的网站上公示,对建设单位评选代理机构时提供参考。
2、政府部门应研究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管的内容和方式
目前,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2000年5月3号)明确了政府职能监督分工,但最为建筑市场中新产生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部门传统的监督模式没有什么大的改变。
比如,招标文件盖章问题。我们已于建设单位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但招标文件必须建设单位盖章,那法律层面上的委托代理没有效用么?经过公安部门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业务章,在招标文件上不能盖,只能盖公章。
其次,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提供高智力的中介服务组织,在进市场的项目中不能填写专用条款,只能是空的。进市场的项目,招标文件是固定的格式,评标办法是政府公开的,具体的开评标时间是政府指定的,代理机构只是负责填空或装订标书,就可以卖钱,很简单。这样的监管不利于代理机构正常发展。
三、四点建议:
要发展我国的招标投标事业、完善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必须对目前我国招标投标中的问题有所认识,有必要实施以下措施:
1、加大《招标投标法》的宣传,严厉打击不规范的招投标行为。
一些企业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或不招标法(或一知半解),致使在招投标过程中在程序上就违法。在宣传招投标法地同时,应加大对建设单位领导和主要负责招标工作的人员进行招标知识的培训和宣贯。
同时,我国要坚决打击招投标过程中的非法行为,规范招投标活动。随着招标工作的开展,一些问题日益暴露出来,推行招投标的力度不够,不少单位想办法规避招标;招标程序不规范、做法不统一、漏洞較多,不少项目有招标之名而无招标之实。招投标中的不正当交易和腐败现象比较严重,吃回扣、钱权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有的地方和部门只允许本地方和本系统的单位参加投标,限制公平竞争。
因此建议有关的行政监督部门要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加强对建设单位的招标知识的宣贯,同时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护代理机构的顺利健康发展。
2、建立招标采购职业资格制度
招标投标的违法违规现象是市场经济体制机制尚未健全的综合反映。分析目前招标人、代理人、投标人、监督人等主体与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关系,可以看出,招标人、代理人及其采购主办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占了多数,而且在许多投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中也担任了幕后主谋。实践证明,单纯依赖行政监督体制不可能从根本上持久、有效地规范和制约招投标市场行为。因此,建立激励和约束招标人、代理人及其采购主办人员依法守信、自律规范的长效机制,才是规范招投标制度的根本途径和长期任务。其中,建立健全招标人的自我约束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关系到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投资建设管理体制、社会法治和信用体系建设等许多体制性深层次问题,不属本文讨论的范围。然而,建立招标采购职业资格制度,正是为了将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的信用、责任具体落实到招标采购人员行为的信用、责任上,并与招标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教育、职业资格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将招投标活动的法律制度约束与行为人职业责任约束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构建起招投标市场主体行为的自律规范机制。
建立招标采购职业资格制度,确立了招标采购的职业岗位和社会地位,提升了招标采购人员的职业吸引力、约束力和责任感。同时,创建了完整的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体系和资格能力标准,为招标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教育及其任职、考核、升迁提供了系统、科学的依据。这必将有效激励招标采购从业人员爱岗敬业、诚信守法,为获得和保持个人的职业资格而自觉约束和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并努力提升自己的职业素质和服务能力,从而有效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行为的不断规范。
因此,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采购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能为统一规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准入管理奠定科学有效的基础;只有建立招标采购人员职业资格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才能将招标采购主体的社会信用、责任真正落实到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信用和责任上,才能最终有效地规范和约束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
3、加强律师事务所在招标投标中的作用
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能够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因此,建议在招投标活动中,引进律师事务所这一中介机构,使其从社会角度,担负起对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的作用,或者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中有一定数量的律师。从而,从法律层面上更好的服务建设单位。
4、,通过招标协会来规范和管理招标中介机构
协会是代理机构自己的家,是介于政府和企业间的组织,只要大家共同努力,齐心协力,与协会一道规范行业行为,制定可行的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我想山西的招标事业一定肯定会走在全国的前列。
作者简介:黄云飞 男(1988、08—)高级工程师 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土建工程专业本科毕业,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