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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标准指出,音乐教学的任务应当面向全体学生,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特有的魅力,特别是通过音乐欣赏教学,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起对亲人、对他人、对社会、对一切美好事物的挚爱之情,进而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和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
在音乐教学中渗透爱国主义教育
音乐教育的最大特点是通过美感教育来启发学生的道德情操,这是其他各门学科所不及的。教师要将音乐课的思想教育与音乐艺术的美感巧妙地融会在一起,来启迪学生的心灵,使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根据我国国情,选择适合学生的年龄特征的音乐作品须注意两点:一是作品要思想性、艺术性俱佳;二是教师要精心挖掘教材的内涵,并充分揭示作品中丰富的内容及艺术形象。
音乐教学要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音乐教育是一项审美教育,是学校德、智、体、美、劳教育中必不可缺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创新教育是时代的需要,它不仅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更主要的要培养学生形成创造性的人格特征。音乐教育能提高情趣,陶冶情操;在音乐教育中,渗透德育,开发智力,促进智育,都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同样,在音乐教育中,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品质,都能起到其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不论西方重和声复调的音乐,还是中国重旋律线条的音乐,都表达着人类丰富而细腻的情感。这些情感通过不同的节奏、曲调、和声、音色等要素来表现。演唱、欣赏音乐作品,都需要注意包括速度、力度、音区、复调、曲式、肢体等在内的要素特点。无怪乎有人把音乐的表演称之为二度创作,把欣赏、感受音乐称之为三度创作。不同的演奏、演唱或欣赏者,由于兴趣、经历、知识、阅历等等的不同,对音乐会有多种多样的理解。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应引导学生在把握音乐形象的基础上,发挥自己的个性,大胆展开联想、想象,进行二度、三度创作,能直接而充分地培养学生的创造意识。音乐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节奏规范、发声训练、合唱合奏都需要专心、协调、配合。有时上台表演、到社会慰问演出,需要学生自定节目、自行组织、自编自演,让学生表现自我、接触社会,体验成功与失败,不失为一次极好的锻炼。学生多参加艺术实践,不仅增长知识才干,而且可以提高心理素质,磨练学生意志,培养创新意识。
正确处理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
新的教学理念更注重学生的“学”,以学生为本,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音乐课堂教学开始变得更自由、更灵活,学生也始终在愉快的状态下积极地学习音乐。但与此同时,有的音乐教师在理解发挥学生主体这一观念上走了另一个极端:在肯定学生是学习的主体的同时,否定了教师的主导作用。那么,应该如何正确处理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
尽管民主、开放的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但是教师仍然是课堂的组织者和设计者。在这样的教学活动中,表面上教师的任务少了,但是在课程的准备工作上却需要做更多、更细致的工作。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如果不能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就会出现课堂的“失控”现象;而只有教师的主导作用发挥得好,才能真正促进学生主体的主动发展。教师要用新的教学理念来设计音乐课的教学目标,在设计音乐课的时候,要力图体现课程标准的改革思想,突出学科综合化、人文化,把表现、创造等相关文化拓展为音乐课学习的新领域。
重视自唱,让学生感受到音乐的美
自唱这一教学环节主要是满足学生“自我认知”的需要,要求学生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手段,主动获取新的知识,达到初步会唱、唱准歌曲的目的。低年级学生由于还没有识谱能力,可以在教师的引导下通过书上的插图理解歌曲的内容、情感,通过教师弹琴、范唱或者放录音、VCD来学习歌曲。中、高年级的学生则根据已有的乐理知识和识谱能力,在教师琴声的引导下进行看谱唱词的试唱练习。教师间或在行间巡视,和学生交流,在相互交流、反馈的过程中,学生汇报自己会唱了哪几句,哪几句不会唱,哪几句比较难,整首歌曲中最美、最好唱的是哪几句,让他们自己发现难点。教师可以请会唱的学生做小老师教唱;对通过努力依然无法解决的问题,教师再通过弹琴、范唱或放录音进行点拨。这样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复习旧知识、获取新知识的学习实践,自己发现难点、解决难点,不断提高音乐素养。这就改变了原来先学歌谱、后学歌词的教学程序,而是将分离了的歌谱和歌词的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顺应学生的学习心理,让他们集中听歌曲的旋律走向、力度的强弱、节奏的跳跃舒缓,在第一时间内准确地抓取到词曲结合所带来的丰满的、有血有肉的艺术形象。
(作者单位:河北省玉田县第三中学)
在音乐教学中渗透爱国主义教育
音乐教育的最大特点是通过美感教育来启发学生的道德情操,这是其他各门学科所不及的。教师要将音乐课的思想教育与音乐艺术的美感巧妙地融会在一起,来启迪学生的心灵,使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根据我国国情,选择适合学生的年龄特征的音乐作品须注意两点:一是作品要思想性、艺术性俱佳;二是教师要精心挖掘教材的内涵,并充分揭示作品中丰富的内容及艺术形象。
音乐教学要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音乐教育是一项审美教育,是学校德、智、体、美、劳教育中必不可缺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创新教育是时代的需要,它不仅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更主要的要培养学生形成创造性的人格特征。音乐教育能提高情趣,陶冶情操;在音乐教育中,渗透德育,开发智力,促进智育,都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同样,在音乐教育中,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品质,都能起到其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不论西方重和声复调的音乐,还是中国重旋律线条的音乐,都表达着人类丰富而细腻的情感。这些情感通过不同的节奏、曲调、和声、音色等要素来表现。演唱、欣赏音乐作品,都需要注意包括速度、力度、音区、复调、曲式、肢体等在内的要素特点。无怪乎有人把音乐的表演称之为二度创作,把欣赏、感受音乐称之为三度创作。不同的演奏、演唱或欣赏者,由于兴趣、经历、知识、阅历等等的不同,对音乐会有多种多样的理解。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应引导学生在把握音乐形象的基础上,发挥自己的个性,大胆展开联想、想象,进行二度、三度创作,能直接而充分地培养学生的创造意识。音乐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节奏规范、发声训练、合唱合奏都需要专心、协调、配合。有时上台表演、到社会慰问演出,需要学生自定节目、自行组织、自编自演,让学生表现自我、接触社会,体验成功与失败,不失为一次极好的锻炼。学生多参加艺术实践,不仅增长知识才干,而且可以提高心理素质,磨练学生意志,培养创新意识。
正确处理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
新的教学理念更注重学生的“学”,以学生为本,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音乐课堂教学开始变得更自由、更灵活,学生也始终在愉快的状态下积极地学习音乐。但与此同时,有的音乐教师在理解发挥学生主体这一观念上走了另一个极端:在肯定学生是学习的主体的同时,否定了教师的主导作用。那么,应该如何正确处理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
尽管民主、开放的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但是教师仍然是课堂的组织者和设计者。在这样的教学活动中,表面上教师的任务少了,但是在课程的准备工作上却需要做更多、更细致的工作。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如果不能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就会出现课堂的“失控”现象;而只有教师的主导作用发挥得好,才能真正促进学生主体的主动发展。教师要用新的教学理念来设计音乐课的教学目标,在设计音乐课的时候,要力图体现课程标准的改革思想,突出学科综合化、人文化,把表现、创造等相关文化拓展为音乐课学习的新领域。
重视自唱,让学生感受到音乐的美
自唱这一教学环节主要是满足学生“自我认知”的需要,要求学生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手段,主动获取新的知识,达到初步会唱、唱准歌曲的目的。低年级学生由于还没有识谱能力,可以在教师的引导下通过书上的插图理解歌曲的内容、情感,通过教师弹琴、范唱或者放录音、VCD来学习歌曲。中、高年级的学生则根据已有的乐理知识和识谱能力,在教师琴声的引导下进行看谱唱词的试唱练习。教师间或在行间巡视,和学生交流,在相互交流、反馈的过程中,学生汇报自己会唱了哪几句,哪几句不会唱,哪几句比较难,整首歌曲中最美、最好唱的是哪几句,让他们自己发现难点。教师可以请会唱的学生做小老师教唱;对通过努力依然无法解决的问题,教师再通过弹琴、范唱或放录音进行点拨。这样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复习旧知识、获取新知识的学习实践,自己发现难点、解决难点,不断提高音乐素养。这就改变了原来先学歌谱、后学歌词的教学程序,而是将分离了的歌谱和歌词的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顺应学生的学习心理,让他们集中听歌曲的旋律走向、力度的强弱、节奏的跳跃舒缓,在第一时间内准确地抓取到词曲结合所带来的丰满的、有血有肉的艺术形象。
(作者单位:河北省玉田县第三中学)